藏大字〔2017〕35号 关于印发《西藏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35号.pdf
.~、 臼 宀 巾"屮 △ 申西 勹圭 i岗 ai aη i舀 吓 l .∷ ` 一 藏大字 (⒛ 17〕 35号 关于印发 《西藏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 ,促 进教 学管理工作的科 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提 高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推 动学校 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 ,充 分发挥我校教学专 家与教学管理专家对学校教学改革 与建设的研 究和指导作用 ,特 制定 《西藏大 学本科教 学指导委 员会工作条例况 现印发给你们 — 1- , 请广泛宣传并遵 照执行。 -2— 西藏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促进教学管理 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 质量,推动学校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我 校教学专家与教学管理专家对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 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教学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参考本条例,成立本单位 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对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研究、指 导、审议、评估、决策以及咨询的专家组织。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 派、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教授和 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我校入选教育部有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 委员、秘书,原则上为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第五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和委 员若干名。教学单位推荐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教务处审核, 学校聘任。 第六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组 织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向学校报告工作。 — 3 — 第七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 3 年,可连 聘连任。为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每次更换的委员人数一 般不超过三分之二。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 1.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 展的重要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研究, 为学校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研究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学校专业、课程、教材、 实验室等教学基本建设。 3.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有关要求,以及社会经济 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加强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主要教学 环节质量标准等进行研究和审定;对质量工程、教研教改、教学 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结题审定;对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 奖项等教学项目进行评审。指导学校教学质量监督部门开展教育 质量监督和评估等工作。推荐、评选教学名师。 4.总结、推广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经验,宣传、推广教学研 究成果。 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全体或部分委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对具体事项 进行专门研究。专门会议可经主任委员授权,由全体或部分教学 — 4 — 指导委员会成员参加,对相关事项进行决议。 第十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须二分之一及以上委员 出席方可举行。需要议决重大事项的会议,须三分之二及以上委 员出席,并采取无记名投票,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 的方式表决。专门会议须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的方 式表决。 第十一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在任期间,要积极关心学 校、教学单位以及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调 查研究,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完成所承担的任务,主动向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在各项教学工作中 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学校为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 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此前有关规定与本 条例相冲突,以本条例为准。 第十四条 本条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5 — 抄送:校级领导。 西藏大学办公室 — 6 — 2017 年 4 月 1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