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doc
附件 9: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 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参考文本) 本人自愿随从指导老师 、 共同参与长沙理工大学 年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项目,项目名称为: 。 对本次活动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 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12 号,2002 年 9 月 1 日生效)。现做出如下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 各项规定,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注重礼仪礼节,礼貌待人,由于本人的过错 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3、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 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12 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处理。 4、严格按照指导老师的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单独行动,不下河游泳,不 到险要地带游玩;不在小煤矿(窑)及其它危险场所从事社会实践活动,如有违 规行为一切后果自负。 5、妥善保管个人财物,本人财物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6、乘坐正规的客运单位车辆,使用由专门线路驾驶员驾驶的专用车辆。 7、本人保证没有任何身心疾病,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承诺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本人签字: 指导老师 1 签字: 学院签字: 家长签字: 指导老师 2 签字: (盖章) 年 月 注:本承诺书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指导老师、学院各持一份。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