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创新人才选拔办法.pdf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创新人才选拔办法 中地大研发[2020] 76号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高层次人才选拔模式,进一步提高研 究生生源质量,推进一流研究生教育,特制定学校研究生创新人才选拔 办法。 一、选拔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高水平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无不及格课程,通过英语四级。 (五)学术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发明创造竞赛荣获省部级三等奖 以上(含三等奖)奖励。 2、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排序在前3名。 3、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4、必修课成绩为专业前40%,且有本学科专业两名及以上教授联名 推荐。 二、选拔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提出申请; (二)由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对入围学生进行专业 素质和创新能力综合考核,提交当年“研究生创新人才”入选者的入围 名单; (三)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入围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院在学校公示平台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得当年“研究生创新 人才”资格的学生名单。 三、录取奖励措施 (一)具有研究生创新人才资格的理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根据本 人申报专业的实际情况,优先申请硕博连读生录取资格。 (二)获得“研究生创新人才”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选择报考我 校,且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专业报考单位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三)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特色,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优 录政策。 四、其他 1、申请人应保证相关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各招生单位应秉承公平、 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于弄虚作假以及未按照相关标准、程序和要求实 施的个人和单位,将依照有关规定追责。 2、本办法中条款与之前制定的文件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