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法院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pdf
怀宁县人民法院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 计 65.00 64.87 0 0 公务接待费 21.00 2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4.00 43.8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4.00 43.87 公务用车购置 0 0 因公出国(境)费 二、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 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 况说明。 怀宁县人民法院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 65 万元,支出决算为 64.87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用和公务接 待费用略有减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 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即院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 况说明。 怀宁县人民法院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公 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1 万元,占 3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 出决算 43.87 万元,占 6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 2016 年度决算一致,原 因是 2016 年和 2017 年年初预算均未安排出国经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 21 万元, 与 2016 年度决算相比,减少 1.92 万元,下降 8.4%,下降的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 务接待人次和批次。2017 年怀宁县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 330 批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1950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人次) 。 主要是用于接待财政部、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 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 30 条 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 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 号)相关 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3.87 万元,与 2016 年度决 算相比,减少 0.68 万元,下降 1.53%,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控制公 务用车运行费用,2017 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 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 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审判案件出行的费用。2017 年底,怀宁县人 民法院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4 辆(不含 车改待核销车辆)。 联系方式:怀宁县人民法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hnxfyzw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