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鸿雁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 本科专区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doc
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鸿雁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鸿雁奖助学金”是为缅怀马永胜书记而由他生前所在经济 信息系同学发起设立,主要资助对象为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业 成绩突出的优秀本科生、家庭困难的本科生、创新创业方面取得 优异成绩的本科生和拥有爱心和社会责任的本科生。 一、资助数量: (1)学业奖学金:12 名,每名 1000 元,共计 1.2 万元 (2)学业助学金:10 名,每名 1000 元,共计 1 万元 (3)创新创业奖学金:5 名,每名 1000 元,共计 0.5 万元 (4)社会责任奖学金:6 名,每名 500 元,共计 0.3 万元 合计:3 万元,以上各奖项,学生可兼得,也可连续获得。 二、表彰时间: 每学年新生开学典礼。 三、 鸿雁学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一)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爱集体,尊 重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4、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年全部科目成绩在 80 分以上) 。 1 5、按参评学年考试成绩排序(计算科目为必修课和限选课, 重考成绩不计),成绩相同者,根据学院综合考核排序。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具有参评资格 1、有违纪行为,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本学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四周或事假累计超过二周或无故 缺席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活动累计超过 20 课时; 3、参评学期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科目者。 四、鸿雁学业助学金评选标准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院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 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生活节俭,积极参加学院内外勤工助学活动、公益活动; 6.孤儿大学生、单亲以及特别困难学生优先; 7.获全国、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 个人、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二)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学院纪律受到处分者; 2.有必修课程不及格者。 五、鸿雁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标准 2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院期间代表学院参加国家、省、市和校级创新创业比 赛,并受到表彰或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反响,为学院赢得荣誉,做 出特殊贡献。 (二)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学院纪律受到处分者; 2.有必修课程不及格者。 六、鸿雁社会责任奖学金评选标准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院期间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表现突出, 为国家、学校或学院赢得荣誉,做出特殊贡献; 5.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学校和学院公益 事业,在服务社会和帮助同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学院纪律受到处分者; 2.有必修课程不及格者。 3 七、鸿雁奖助学金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鸿雁奖助学金申报表。 2、学院对评选条件和申报名单要进行公示,在广泛征求学 生意见基础上,经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推荐,报 鸿雁基金理事会审批。 八、评选要求 1、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奖助学金的 评定工作。 2、申报鸿雁奖助学金的学生须附成绩单(加盖学院印章并 注明是否有重考成绩)。 3、填写《鸿雁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报学院分团委, 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dufeguanke@163.com。 4、上报截至时间另行通报。 本管理和评选办法由学院领导班子审核通过执行,解释权在 学院。 附件:《鸿雁奖助学金申请表》 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 年 7 月 21 日 4 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鸿雁“学业奖学金\学业 助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社会责任奖学金”申请表 本 人 情 况 学 习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民 族 年 级 专 业 曾获奖励: 上学年成绩: 平均成绩: 专业排名(名次/总人数): 论文及实践能 力情况: 申 请 理 由 及 事 迹 简 介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情况真实可靠。 申请人签名: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组长签字: (公章) 年 年 5 月 月 日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