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教育厅“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请的通知.doc
苏教办师﹝2015﹞3 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5 年度 省第四期“333 工程”科研项目 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 2015 年度 省第四期“333 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才办 〔2015〕1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为省第四期“333 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 对象。申报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第四期已获得资 助的培养对象(包括已获得资助且又增选为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 今年不得参加申报。 - 1 - 二、请各校根据通知(可从江苏人才工作网 http://www.jsrcgz.gov.cn 下载)要求和推荐名额(见附件),认 真做好申报工作,不得超报,并于 3 月 15 日前将《江苏省第四 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 一份)、《2015 年度省“333 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一份,同时提交 Excel 格式电子版,“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 栏限 260 字以内),以及其他与申请项目相关的附件材料等报送 我厅师资处。申请书和附件材料按人分装入袋,并按规定要求贴 上封面。联系电话:025-83335520,E-mail: gehy@ec.js.edu.cn。 三、申请人需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首页,通过申报系统栏中 “333 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附件:2015 年度省第四期“333 工程”科研项目资助推荐名额 分配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 年 1 月 21 日 - 2 - 附件 2015 年度省第四期“333 工程”科研项目资助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 校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14 6 10 5 6 5 4 3 中国矿业大学 5 5 河海大学 6 4 南京农业大学 6 3 江南大学 5 4 中国药科大学 3 3 6 4 南京工业大学 3 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2 2 南京邮电大学 3 4 南京林业大学 4 3 南京医科大学 4 4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1 1 南京中医药大学 2 南京艺术学院 3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审计学院 1 3 3 - 3 - 学 校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1 南京工程学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1 1 江苏师范大学 1 3 徐州医学院 2 3 常州大学 2 2 江苏理工学院 1 2 苏州大学 6 4 苏州科技学院 2 常熟理工学院 1 南通大学 3 淮海工学院 1 淮阴师范学院 1 淮阴工学院 1 盐城师范学院 1 盐城工学院 2 扬州大学 3 4 江苏大学 4 4 江苏科技大学 1 1 南京体育学院 1 江苏警官学院 1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1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1 - 4 - 学 校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1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1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 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1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1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1 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1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1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1 总计 4 103 123 注:第一层次如不推荐,可将指标用于第二层次。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 年 1 月 22 日印发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