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院教〔2019〕18号 教务处关于2015、2016、2017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统计的通知.doc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教〔2019〕18 号 教务处关于 2015、2016、2017 级学生创新创业 教育学分统计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深入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实践活 动的开展,根据《上海海关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 理办法(修订)》(沪关院教〔2015〕232 号)的规定,现将本科 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对象 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必修学分 2 个,自 2012 级起纳入本科人 才培养方案,性质等同于“公共必修课”,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 须修读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才能完成学业,获得毕业资格。此次 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统计的范围包括 2015 级学分未达标同学、 2016 级、2017 级全体同学。2015 级学分未达标同学请抓紧时间 申报(见附件 4),以免影响毕业,2016 级学生目前已是大三, 请抓紧关注自己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情况,以免影响毕业资格审核。 —1— 二、认定具体标准 请对照《上海海关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获得途径及学 分核定标准》(见附件 1) 。 三、认定程序 (一)申报:学生本人申请,通过实践教学平台进行申报, 网址为 http://sj.shcc.edu.cn/,具体学生和教师操作使用手册见 附件 2 和附件 3,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勤工助学、校外实习等需经 项目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或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盖相关公章等转 化为电子版进行上传,成绩网页截图、获奖证书及相关证书电子 版需作为附件上传,学生申报截止到 3 月 24 日。 (二)初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初审,教学秘书老师在 系统中对学委进行设置:先设定每个班级的学委人选,具体操作 请见学分认定教师使用手册,各班委在系统中对本班级学生提交 的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证明电子材料是否真实、符合规 定,截止到 3 月 31 日。 (三)确认:由系(部)组织对各个班级的创新创业教育学 分进行最后的统一审核认定,并由分管教学主任在系统审核截止 到 4 月 11 日。 (四)公示:经系(部)确认后,由系(部)统一向学生进 行公示(张贴或网上公布),若有异议,则须复查、调整,再确 认。 —2— 四、相关说明 关于选修课免修的有关说明: (一)累计学分值超过 6 分,超出的部分可以申请冲抵本专 业教学计划中任意选修课程的学分,即累计学分值满 8 个学分可 以冲抵 1 门 2 分的任意选修课,冲抵选修课程学分累计不超过 4 学分。 (二)请各系(部)加强组织领导,并指定专人做好此项工作。 系部公示后符合条件申请冲抵任意选修课的同学请填写附件 4 上海海关学院学生免修课程申请书,并在 4 月 23 日纸质版交至 明德楼 207 杭老师处。 (三)在申报过程中平台填报遇到的问题,请各班负责审核 的班委(群人数限制只限负责审核的一名班委,其他同学有问题 请让负责审核的班委代为咨询)添加关院学生实践教学平台 QQ 咨询群(158628305)进行询问,教师有任何疑问请添加企业微 信群进行咨询。 —3— 特 此通 知。 ( 联 系 人 : 杜 老 师,电话 28991050,明德楼 207) 附件: 创新创业学分申请附件 1-4 —4— 2019 年 2 月 26 日 —5— 本处:存档(1)。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