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内蒙古艺术学院考察事项清单.doc
附件 3 内蒙古艺术学院考察事项清单 请应聘人员尽快完成以下事项: 1、6 月 9 日至 6 月 10 日到内蒙古艺术学院行政楼 5 楼 领取《调档函》《考察函》《介绍信》。并携带:(1)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2)电子版二寸蓝底证件照;(3)所有学 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的还须携带国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成绩单或课程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2、持《调档函》将个人档案(包括党员档案)从存放 地调到内蒙古艺术学院。 3、持《考察函》到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居住地或户 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请其协助出具考察鉴定意见。 4、持《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请其协助查询 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5、打印生成《个人信用报告》 。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 中心(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注册查询, 打印生成个人信用报告 PDF 文件。 6、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 提交 Word 电子版和纸质版。 7、查询社会信用查询,由内蒙古艺术学院负责查询。 8、查询教职员工准入资格(师德师风、遵纪守法情况 等),由内蒙古艺术学院负责查询。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nmgysxyrs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