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师范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doc
关于海南师范大学 2016 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关 于做好我校 2016 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海师研函 [2016]22 号)等文件与工作安排,在相关各学院对 2016 年度研究生国家奖 学金申请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后,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委员会于 10 月 26 日召开了 2016 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 本次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院院长或主管院长或导师代表及研究生学院 负责人等 12 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 5 名博士研究生、31 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 7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评 审,并进行投票。经对投票情况统计,拟推荐以下博士研究生 1 名、学术 型硕士研究生 11 名和专业硕士研究生 4 名为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 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月 27 日—11 月 3 日。如有异议,请用书 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 生学院)反映,电话:65809338,联系人:冯永建老师。 一、博士研究生(1 名) 周学明(化学与化工学院) 二、硕士研究生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共 11 名) 郭雷鸣(文学院) 李飞虎(马克思主义学院) 齐承水(马克思主义学院) 杨 靖(教育与心理学院) 王 鑫(教育与心理学院) 曾凡娇(初等教育学院) 吴佳润(体育学院) 苏 贝(体育学院) 闫丽君(化学与化工学院) 陈秀琼(化学与化工学院) 乔晓冬(化学与化工学院)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共 4 名) 樊宇航(文学院) 胡茹叶(文学院) 吴楚君(美术学院) 赵 萌(美术学院)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