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排版).doc
厦城院工〔2013〕27 号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工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工会物资采购(包括后续的验收及管理)工作, 提高学院工会物资使用效益,促进学院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学 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资采购的原则是:公平、公开、公正和优质、价廉、物 美、实用。 第三条 物资采购工作实行审批权与采购权分离,大宗物资采购按 上级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集中采购、集中支付,并进行归口管理。 第四条 物资采购(一般为大、中额物资的采购)工作须经学院工 会委员会议研究并纳入年度计划,或按专门会议决定的事项执行。 -1- 第二章 第五条 采购管理与实施 学院工会为物资采购的申请部门,在采购前,应提出采购申 请,编制采购计划、采购方案,经工会委员会议决定和工会领导批准后方 可实施。 第六条 工会办公和经常性活动的物资采购,由学院工会办公室提出 申请。除学院规定外,中小额物资的采购由学院工会委员会议决定并委托 工会办公室按计划执行,大额物资采购应报学院相关部门确定采购方式、 组织实施采购。部分特殊物资的采购,还应成立有关物资采购工作小组负 责集中采购工作。 第三章 第七条 采购方式与程序 物资采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 争性谈判、询价、自行采购等方式组织实施。 第八条 物资采购以发生金额的大小分为大额、中额、小额物资采 购三类: (一)大额物资采购:金额 10 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如教职工制服 的订制,教工之家设备、设施的添置等的采购。 (二)中额物资采购:金额在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 如教职工生日慰问券、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而购买的奖品,配合节假 日组织教职工活动而购买的纪念品等采购。 - 2 - (三)小额物资采购:指不定时发生的、金额在 5 万元以下的小额零 星物品采购。 第九条 结合上述采购分类,物资采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大额物资采购(订单合同采购) 大额物资采购项目应纳入学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内。一般 由学院采购部门组织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采购部门填报下一年度学院工会的 “物资采购预算表”(采购部门提供)和“工会物资采购申请单”(附件 1)。由学院采购部门确定采购方式,并组织实施采购相关工作。学院工 会提供相关采购数据,如数量、参数、规格等,配合相关采购工作。 2.如需由学院工会组织大额物资采购工作,则应成立专门的物资采 购工作小组,实施编制采购方案、制定招标文件、组织现场招投标、订立 采购合同等工作。在组织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大额物资采购时, 还应邀请相关业务部门和有关专家参与采购工作。 3.凡未纳入预算的大额物资采购,应在下一年度填报学院工会的“物 资采购预算表”。急需的大额物资采购项目,需进行追加经费预算额度, 经工会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工会领导审批后,进行“追加采购申请”、重 新编制预算,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二)中额物资采购(活动纪念品、奖品等的采购) -3- 中额物资采购项目应纳入学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由学院 工会自行组织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工会物资采购申请单”(附件 1),经学院工会领导批准 后组织采购。 2.学院工会成立 3 人小组进行采购工作,原则要求三家以上的供应商 事先提供样品,供比较、选优。 3.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比较、分析后,形成“择优”采购方案, 报院工会领导审批并签订采购合同后,具体实施采购。 4.需支付预付款或定金合同的,应依据合同(协议)和工会领导的批 件办理支付申请,工会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5.凡未纳入预算的中额物资采购,需申请追加经费预算额度,并经 工会委员会议决定、工会领导审批后,按上述规定程序执行。 (三)小额物资采购(零星物品采购) 小额物资采购项目应尽量纳入学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一 般由学院工会办公室负责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工会物资采购申请单”(附件 1),经学院工会领导批准 后,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具体办理。 2.学院工会办公室应安排 2 名工作人员进行采购,原则上应到正规大 型超市采购。 - 4 - 3.需支付预付款或定金的,应依据工会领导的批件办理支付申请,工 会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4.未纳入学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的项目,需申请追加经费 预算额度,并经工会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 物资采购完成后,由相关人员和保管员组织实施验收,填写验 收凭证或入库清单。 第十一条 采购人员根据发票、采购清单、入库清单或验收报告单填 写报销凭证,交由工会财务对凭证进行审核,报工会领导批审签字后方可 报销。 第十二条 工会财务根据采购人员提供的工会领导批件、发票、验收报 告或物资入库单、合同(协议)等,办理报销(支付)手续。 第四章 第十三条 采购合同与要求 学院工会负责的物资采购由工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代表 与供货商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同时加盖双方公章。 第十四条 工会组织成立的相关物资采购小组应按照下列条件对供 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一)法人资质、工商营业执照(是否年审)、企业业绩; (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法人代表和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5- (四)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商业信誉; (五)资金、财务状况; (六)生产经营场所和专业技术能力;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能力。 第十五条 采购合同草案由学院工会领导审定后,再与供货商签 订正式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学院工会财务、供货商各保存一份,学院工 会办公室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 物资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中 止或者终止。确实需变更合同的,应由相关物资采购小组与供货商协商并 订立书面协议,送工会财务审查、学院工会领导审批,学院工会办公室、 工会财务各留存一份备案。 对供应商提出变更合同要求的,相关物资采购小组应提出处理意见, 报工会领导确定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发现合同履行将损害学院利益时, 应向工会领导及时提出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建议,报工会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由有关过失的人员或责 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采购需求计划编制、变更等原因导致违约的; (二)采购计划汇总有误的; (三)合同订立有明显失误的; (四)采购经费支付违规或者违约的; - 6 - (五)采购“三无”或劣质产品的。 第五章 第十八条 验收与监督检查 采购人员应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做好物资初检、把好质量 关,做好物资保管、把好安全关。 第十九条 对已采购来的技术复杂、使用要求高的物资,相关物资 采购小组应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提供专业培训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条 学院工会组织的物资采购工作,由工会组织相关物资采 购小组组织验收。所有采购物资均须由工会指定专人进行“点收”(品名、 型号/规格、数量等)后办理验收管理手续,填写“物资(物品)验收、 领取登记表”(附件 2),经检验合格后在验收凭证上签字,并留存验收 物资(物品)清单的复印件备查。 消费性物品发放时,领取人应如数填写附件 2,办理领取手续。 第二十一条 验收人员在检验货物时,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清单,逐 项核对货物的规格、型号、厂名、合格证、实物材质和数量等。对不符合 要求、验收不合格的物品,不予入库,并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对学院工会在物资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7- 第二十三条 学院工会对在物资采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依 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 人员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一)无采购资格,擅自进行采购的; (二)不按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采购的; (三)没有履行报批手续,自行组织采购的; (四)无招标资格,擅自招标的 (五)擅自变更采购计划的; (六)挪用采购资金的; (七)采购活动中拿回扣、得好处的; (八)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凭证的; (九)其他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规定的。 第二十五条 在购物和报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损公肥私、行 贿受贿。否则,作侵犯学院工会财产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受到经济、行政 和法律处理或处罚。 第七章 采购物资建档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物资管理要严格实行“入、出”库登记制度,填写“学 - 8 - 院工会固定资产入库、出库登记表”(附件 3),并实行“实物与账务分人 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第二十七条 对所采购的设备和物品,要建立完整的设备台帐和资料 档案一式两份,实物与账务分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工会物资实行专管制度。工会物资(含固定资产)指定 专人管理,管理员由工会领导指定。管理员应思想正派,责任心强,具有 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能达到所管设备和物品的技术要求。 第二十九条 物资管理实行责任制度。管理员是工会固定资产及物品 保管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设备和物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做好保养工作, 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确保活动使用的需要。发生设备和物品损坏 事故,管理员应尽快报告工会领导,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处理。因 无零配件或维修费过高,确已失去使用或修复价值的设备和物品应按规定 办理报废手续。 第二十九条 物资管理实行借用制度。工会固定资产和物品原则上用 于开展工会活动,不得由个人私自使用。特殊情况下,兄弟单位和个人要 借用,需办理借用手续,填写“学院工会固定资产借用、检查登记表”(附 件 4)经学院工会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工会固定资产和物品借出后,管 理员应按约定借期督促借用人按时归还。 第三十条 物资管理实行检查制度。管理员应对借用人归还的设备或 物品进行当场检查,并填写“工会物资(物品)借用、检查登记表”(附 -9- 件 4),同时经常对固定资产和物品进行检查。工会应定期组织人员对工 会固定资产和物品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工会固定资产和物品账物相符。 第八章 第三十一条 附则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由学院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学院工会物资采购申请单 附件 2:学院工会物资(物品)验收、领取登记表 附件 3:学院工会固定资产入库、出库登记表 附件 4:学院工会固定资产借用、检查登记表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工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工会 2013 年 11 月 18 日印发 附件 1: - 10 - 学院工会物资采购申请表 申请时间 经办人 大额物资采购□ 采购类别 中额物资采购□ 纳入年度预算 小额物资(物品)采购□ 是□ 否□ 物资用途 说明 物资具体 要求说明 物资名称 采购数量 计划单价 工会委员会 (工会财务) 意 见 工会领导 (签字) 年 月 日 意 见 预算 (签字) 年 月 日 1. 凡已纳入年初工会工作计划和预算的物资采购项目,可不需 备注 要经工会财务签字; 2. 凡未纳入计划和预算的物资采购要经过工会委员会讨论决 定、报工会领导审批后执行。 附件 2: - 11 - 学院工会物资(物品)验收、领取登记表 物资(物品)验收 登记 日期 物品名称 验收日期 物资(物品)领取 登记 数量 验收人 年 月 日 备注 日期 物品名称 领取日期 数量 领取人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 3: 学院工会固定资产入库、出库登记表 物资(物品) “入库”登记 日期 物品名称 入库日期 数量 签收人 年 月 日 物资(物品) “出库”登记 备注 日期 物品名称 出库日期 数量 领取人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 4: 学院工会固定资产借用、检查登记表 物资(物品)借用登记 日期 物品名称 借用日期 数量 年 借用人 月 日 物资(物品)检查登记 备注 日期 物品名称 归还日期 数量 年 检查人 月 备注 日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