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专家情况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单 位: 主管部门: 类 别: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1— 用 表 须 知 1、本表作为申报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用表。 2、本表由组织填写或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经组织审核,其中出 国(境)在外人员一律由组织填写本表。 3、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 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详见填表说明)。 4、本表中所有标记、代码部分由人社部门统一填写。 5、单位指专家的具体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指市、州,省直或 中央在湘等单位。类别统一填写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6、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本表用 Word 文 档打印 2 份后胶装成册。 —2—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 族 出生地 政治面貌 学 历 学 毕业时间 位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专业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单位类别 单位性质 在岗状态 行政职务 归口行业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百千万人才 工程国家级 人选年份 国家有突 出贡献中 青年专家 年份 是否省 121 创 新人才工程 一、二层次人 选 湘西特聘专 家及入选时 间 回国年份 何处归来 博导年份 其他 主 要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近五年专业水平情况(一): —3— 贡献、水平、效益 科研成果、专利转化情况 —4— 近五年专业水平情况(二): 创新成果情况 服务基层业绩介绍 近五年专业水平情况(三): —5— 获奖情况(只填省部级以上奖项): 获奖种类 获奖项目 代表论文、著作和专利情况: —6— 等级 排名 年度 近五年考核情况: 考核年度 考 核 内 容 —7— 考 核 结 论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厅、局,市(州)、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有关高校或中央在湘单位意见 盖章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意见 盖章 省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8—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作为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用表,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本表 用 Word 文档打印 2 份后胶装成册。 2、本表由组织填写或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经组织审核,其中出国(境)在外人员一 律由组织填写本表。 3、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 超长。 4、单位指专家的具体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指市、州,省直或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5、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 3-10 个汉字之间,超过 10 个汉字的,应做 压缩处理。 6、出生日期: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如 1986-03-01。 7、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外的,填出生国家名称。 8、学历: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9、学位: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10、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 1964 年 5 月毕业填写 1964-05。 11、毕业学校: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文化程度、学位、毕业时间和毕业学校应相互 对应。 12、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的专业。 13、工作单位: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限 15 个汉字) 。 14、工作时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月,如 1965-09。 15、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企业/事业/机关(党政军群) 16、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国有/国有控股/非国有控股/民营/其他 17、在岗状态:选填下列几种状态之一: 一线应聘 退居二线但未离退 已办理到龄延聘手续 停薪留职 18、行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高等院校行政职务只填至校系两级。 —9— 19、归口行业:填写下列行业之一: 自然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 自然科学教学 工程技术 文化艺术 农业技术 社会科学其他 自然科学其他 高技能 社会科学教学 新闻出版 医疗卫生 20、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2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年份:被批准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 选的年份。 22、湘西特聘专家及入选时间: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发文确认为湘西特聘专家及 确认时间。 23、回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归国工作的时间。 含建国后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成取得外国国籍或居住权的回国人员。 24、何处归来:应与回国年份相对应。 25、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的年份。 26、主要专业工作经历:简要填写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27、贡献、水平、效益:指专家作出的突出贡献、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28、科研成果、专利转化情况:指科研成果、专利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发展新产业等情况。 29、创新成果情况:立足本专业、本领域取得的突破性进展、成果。 30、服务基层业绩:指服务基层企事业单位取得的成绩、作出的贡献。 31、获奖情况:获奖只填写所获省部级以上奖项,不超过 10 项,具体种类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奖 国家发明奖 国家科技进步奖 省部级奖,获奖等级和排名 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均要求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没有等级的 填写“9” ,特等奖填写“0”,没有排名的填写“0”,本人单独承担或主持获奖 项目的填写“1”。获奖项目名称应控制在 20 个汉字。集体奖填在省部级奖励 的最后并注明。 32、代表论文、著作和专利:填写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 创作、设计、专利等,注明发表时间、刊物名称、期号、专利号等。 33、27、28、29、30 项的填写应简明扼要,其空间可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