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docx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会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 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 教育 部 全国学联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青 联发〔2019〕9 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 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校学 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二章 评议内容 第三条 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评议 对象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一)政治态度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能够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二)道德品行 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能够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 风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三)学习情况 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够自觉把学习放在首位,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 科学精神,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一年级新生除外) ,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工作成效 在党委的全面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在思想引领、学 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方面服务同学,按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 作。 (五)纪律作风 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 旨,作风务实,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等问题。 第三章 考核形式 第四条 述职评议通过审查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答辩的形式完成。 (一)总结材料 内容全面规范,支撑材料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实践 品行、学业表现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述职答辩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围绕“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与“深化学生会改革”两大主题进行述 职报告,汇报过程流畅清晰、内容全面准确,汇报结束后接受评议会质询提问并答辩。 (三)评价审议 评议会根据总结材料及述职答辩情况对评议对象工作进行评价,研讨、分析目前我校学 生会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找准学生会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学生会工作的明确要求。 第四章 奖惩机制 第五条 由评议会对评议对象进行评级,评级结果由校团委统一归档并作为学生评奖评 优、测评加分等工作的依据。如在评议中发现问题,由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予以 督促整改或劝退。 第六条 评议制度有关奖励仅用于学生会内部鼓励先进、优化队伍,评议对象在参加学 校其他评奖评优、测评加分、奖学金推荐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 简单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