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各级别具体聘任条件.doc
附件 1: 大连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各级别具体聘任条件 一、教师系列正高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一)教师系列一级岗位 教师系列一级岗位的设置与聘用,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教师系列二级岗位 竞聘教师系列二级岗位者应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 外同行中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并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履行重要的岗位和学 科建设与管理职责,一般应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百千万人才 工程百人层次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省优秀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 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863”和“973”计划 项目负责人、国家“十五”和“十一五”科技支撑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技 术负责人、国家基金委员会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 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李四光奖获得者、十大拔尖技术人才、茅盾 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范长江奖获得者、韬奋奖获得者、国 家图书奖获得者、梅花大奖获得者、人民表演艺术家、奥运会冠军教练员 等国家级大奖获得者,担任教授职务 10 年左右,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为我省科学技术发展做 出重大贡献,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2.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社会科学发展创新、文学艺术繁荣等 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并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 财富的杰出人才; 3.其他方面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绩卓著、业内公认, 1 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行业顶级人才。 (三)教师系列三级岗位 现任教授职务,认真履行职责,聘期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可申报竞聘教师系列三级岗位。 1.任教授职务满 10 年,符合《大连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三级岗位聘任基 本条件》(以下简称“三级条件”)(见附表 1)中所列教学方面或科研方面 条件任一项及以上者; 2.任教授职务满 5 年,符合“三级条件”中两项及以上,且其中一项 必须为教学方面或科研方面条件者; 3.任教授职务 5 年以下,符合“三级条件”中三项及以上,且其中两 项必须为教学方面或科研方面条件者; (四)教师系列四级岗位 具有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承担学校、学院安排 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教授职务任职基本要求,聘期考核合格,所在学科 (专业)具有可聘岗位,且在申报教授职务评审中,所在单位评审委员同 意票超过 2/3 者。 二、教师系列副高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一)教师系列五级岗位 现任副教授职务,认真履行职责,聘期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可申报竞聘教师系列五级岗位。 1.任副教授职务满 10 年,符合《大连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五级岗位聘用 基本条件》(以下简称“五级条件”)(见附表 2)中所列教学方面或科研方 面条件任一项及以上者; 2.任副教授职务满 5 年,符合“五级条件”中两项及以上,且其中一 2 项必须为教学方面或科研方面条件者; 3.任副教授职务 5 年以下,符合“五级条件”中三项及以上,且其中 两项必须为教学方面或科研方面条件者; (二)教师系列六级岗位 现任副教授职务,认真履行职责,聘期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可申报竞聘教师系列六级岗位。 1.任副教授职务满 15 年以上,且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承担专业 技术岗位工作,各年度均考核合格者; 2.任副教授职务满 10 年,符合《大连工业大学教师系列六级岗位聘用 基本条件》(以下简称“六级条件”)(见附表 3)中所列教学方面或科研方 面条件任一项及以上者; 3.任副教授职务满 5 年,符合“六级条件”中两项及以上,且其中一 项必须为教学方面或科研方面条件者; 4.任副教授职务 5 年以下,符合“六级条件”中三项及以上,且其中 两项必须为教学方面或科研方面条件者; (三)教师系列七级岗位 具有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承担学校、学院安 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副教授职务任职基本要求,聘期考核合格,所在 学科(专业)具有可聘岗位,且在申报副教授职务评审中,所在单位评审 委员同意票超过 2/3 者。 三、教师系列中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现任讲师职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任务,达到讲师职务任职基本要求,聘期考核合格。 各级别具体申报条件由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学校讲师职务任职条 3 件和学校此次聘任文件要求,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 综合考虑,并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四、教师系列初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现任助教职务,任职以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聘期考核合格。 各级别具体申报条件由各学院(部、中心)根据学校此次聘任文件要 求,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综合考虑,并结合具体实 际情况确定,报学校审批后执行。 大连工业大学 2017 年 09 月 08 日 4 大连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三级岗位聘任基本条件(附表 1) 类别 名称 教学类 序号 聘任基本条件 3-A-1 主持省级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 1 项;或作为项目成员承担质 量工程建设项目 1 项(国家级前两名、省级负责人);或主编“十二五” 规划教材 1 部。 3-A-2 3-A-3 3-A-4 3-B-1 获省级教学成果奖 1 项(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获国家级教学 成果奖 1 项(特等奖前十名,一等奖前七名,二等奖前五名)。 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奖、专业带头人;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连续两 届校级教学名师奖。 以指导教师(教练)身份指导学生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竞赛奖励(艺术 类教师需为国家级一等奖)。 获国家级政府三大奖及国家社科成果奖(一、二等奖前五名);或上述 省部级奖(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第一名);市级(一等奖第一名)。 3-B-2 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累计经费理工科 50 万元(基础 30 万元)及以 上,人文社科艺术类 8 万元(基础 5 万,艺术、管理 15 万元)及以上。 科研类 3-B-3 主持横向科研累计经费理工 80 万元(基础 50 万元)及以上,人文社科 艺术类 15 万元(基础 10 万,艺术、管理 30 万元)及以上。 3-B-4 理工类专业课教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 SCI、EI 等收录的期刊 论文 5 篇及以上(每项已授权发明专利与 1 篇收录论文相当,只能折抵 1 篇),基础、人文社科艺术类教师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5 篇及以上。 3-C-1 学科研究方向带头人(以获批材料为准)。 3-C-2 省级及以上学科评议组成员。 其他类 3-C-3 博士生导师或获省级优秀博士(硕士)论文的研究生导师。 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级领军人才,省、市级优秀专家, 3-C-4 辽宁省特聘教授,市突出贡献专家,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 选,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百层次。 5 大连工业大学教师系列五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附表 2) 类别 名称 序号 申报条件 作为项目成员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 1 项(国家级前四名,省 5-A-1 教学类 5-A-2 5-A-3 5-A-4 级前两名);或作为项目成员承担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1 项(国家级前四 名,省级前两名);或参编“十二五”规划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十万 字)。 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1 项(国家级已取得获奖证书为准;省级一等奖 前四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两名)。 获教学大赛校级二等、市级三等以上奖励。 以指导教师(教练)身份指导学生获省级二等以上竞赛奖励(艺术类教 师需为国家级三等以上奖励)。 理工类及人文社科类: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 奖,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 1 项:国家级(以取得获奖证书为准),省 5-B-1 部级(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市级(一等奖 前三名,二等奖前一名);艺术类:获国家一级学会或协会主办的赛事、 展览银奖以上奖项 1 项(入围除外)。 科研类 5-B-2 5-B-3 主持市级以上纵向科研累计经费理工科 8 万元(基础 5 万元)及以上, 人文社科艺术类 2 万元(基础 1 万元)以上。 主持横向科研累计经费理工科 30 万元(基础 20 万元)及以上、人文社 科艺术类 5 万元(基础 3 万元,艺术、管理类 8 万元)及以上。 理工类专业课教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 SCI、EI 等收录的期刊 5-B-4 论文 3 篇及以上(每项已授权发明专利与 1 篇收录论文相当,只能折抵 1 篇),基础、人文社科艺术类教师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3 篇及以上。 5-C-1 其他类 5-C-2 5-C-3 学科研究方向成员(以获批材料为准)。 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论文的研究生导师。 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人选、大连市领军后备人才、辽宁省普 通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6 大连工业大学教师系列六级岗位聘用基本条件(附表 3) 类别 名称 序号 申报条件 6-A-1 作为项目成员承担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改革项目 1 项(国家级前五名,省 级前三名,校级负责人);或作为项目成员承担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1 项 (国家级前五名,省级前三名,校级负责人);或参编“十二五”规划 教材(本人撰写不少于五万字)。 教学类 6-A-2 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1 项(国家级以取得获奖证书为准;省级一等奖 前五名,二等奖前四名,三等奖前两名;校级一等奖第一名)。 6-A-3 获教学大赛校级二等、市级三等以上奖励。 6-A-4 以指导教师(教练)身份指导学生获省级二等以上竞赛奖励。(艺术类 教师需为国家级三等以上奖励)。 6-B-1 理工类及人文社科类: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 奖,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 1 项:国家级(以取得获奖证书为准),省 部级(一等奖前六名,二等奖前四名,三等奖前二名),市级(一等奖 前四名,二等奖前二名);艺术类:获国家级一级学会或协会下设二级 分会主办的赛事、展览,或辽宁省一级学会或协会主办的赛事、展览及 以上层次金奖以上奖项 1 项(入围除外)。 科研类 6-B-2 主持市级以上纵向科研累计经费理工科 7 万元(基础 4 万元)及以上, 人文社科艺术类 1.5 万元(基础 0.9 万元)及以上。 6-B-3 主持横向科研累计经费理工科 25 万元(基础 15 万元)及以上、人文社 科艺术类 4 万元(基础 2 万元,艺术、管理类 7 万元)及以上。 6-B-4 理工类专业课教师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 SCI、EI 等收录的期刊 论文 2 篇及以上(每项已授权发明专利与 1 篇收录论文相当,只能折抵 1 篇),基础、人文社科艺术类教师发表核心期刊论文 2 篇及以上。 6-C-1 学科研究方向成员(以获批材料为准)。 6-C-2 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论文的研究生导师。 其他类 注:1.大连市科研项目、获奖项目按相当于省级统计; 2.关于纵、横向科研经费统计的说明: 当纵、横向项目到位经费均不满足条例规定额度时,按照实际纵、横向项目经费分 别占各自要求额度的分值之和,若大于或等于 1,则认为满足其中 1 项科研指标要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