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
2019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 经文化和旅游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 《2019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以下 简称“《课题指南》”)现予发布。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申报 2019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指 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 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 见》,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 术学体系,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要体现鲜明的 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 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 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 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 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 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 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 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 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 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 35 周 岁(1984 年 4 月 30 日后出生)。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 推荐人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 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 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 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 参与申请。 四、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 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 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 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兼职单位须 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 承担信誉保证。 五、《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 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 具体题目;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课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 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为进一 步突出重点,《课题指南》确定了若干优先研究方向(以 “*”标注),优先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一经获准立项,可 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求,适度放宽资助额度。只要符合 《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 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 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 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 指南》拟定的课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 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六、2019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限额申 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各省(区、市)全国艺术科学规划 项目中级管理单位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加强对 申报项目的审核管理,按照下达的限额申报数审核上报。 七、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对边远贫困地区 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研究项目给予一定倾斜。西 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 产生。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 35 万元,一般 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 20 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 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 经费预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自批 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 3 至 5 年,应用对 策研究一般为 2 至 3 年。 八、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 2019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 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 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 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 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 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之前的可以申请)。(3)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 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 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 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 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 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 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 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 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 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 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须在申请时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 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 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 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9) 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 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九、2019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 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 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2019)),按照有关 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 干意见》,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 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 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 5 年内申报资格, 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 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 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 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 即予撤项,5 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 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十一、所有申报项目将通过资格审查、同行专家通讯初 评和复评等程序。资格审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艺术 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及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同行专家通 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 4000 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 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项目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评审结果报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 组审批后公示。 十二、如课题获准立项,申请人填写立项通知书回执后, 申报系统形成的《申报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 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除特殊情 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 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三、2019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 3 级 申报制度。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级管理单位,要做好 申报组织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根据本公告及有关规 定严格审核《申报书》的所有栏目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 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 条件等,通过申报系统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各省(区、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文化和旅游 厅(局)艺术科研管理部门作为中级管理单位,受理本行政 辖区内的课题申报。中级管理单位要加强组织和指导,认真 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账 号管理、项目审核提交、名单报送等工作,确保网上申报按 期完成。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中国艺术科技研究 所承担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 公室不直接受理申报。 十四、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包括《2019 年度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全国 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网 站或申报系统主页上查询、下载。 十五、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 为 2019 年 4 月 10 日—30 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 审核。申报单位完成本级资格审查及项目提交后,要同时将 系统生成的本单位项目汇总表打印盖章后报送至各省(区、 市)中级管理单位;中级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时间为 5 月 1 日—8 日,中级管理单位完成本级资格审查及项目提交后, 要同时将系统生成的本地区项目汇总表打印盖章后报送至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请严 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因错过受理时间、未 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 1 号中国 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100007 咨询电话:010-87930753 010-87930751 邮 孙李蕊,姚宇航 张方天 箱:qgyskxghb@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2019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3.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4.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2013-2018) 5.各省(区、市)中级管理部门联络表 6.项目申报书参考样式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