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汽车订车协议书2.doc
汽车订车协议书 甲方: 唐山师范学院 乙方:唐山中国国际旅行社 按照唐山师范学院校内招标结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 同遵守: 项目内容:2014 年教师、学生租车业务。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校内招标过程中被确定为 2014 年校内定点用车单位之一,用车依据招标内容包含以 下条款: 一、经招标现场审查,乙方具有相关租车业务资质,承诺在全年的用车过程中所提供的车辆,司乘人员,必 须符合国家行业的合同约定的规定要求,保证车况完好,保险及其他运行手续齐全。 二、由于租车价格受季节、节假日、油价以及路线等相关因素影响,难以全年固定。所以每次学校用车由使 用部门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用车要求(如实习、见习用车报教务处),业务主管部门向定点用车单位询价, 每次询价结果由业务主管部门存档备查,询价内容应包含: 1、 汽车出发地: 目的地 2、行程日期:于 2014 年 点送到 月 日 是否往返用车( )是否走高速( 集合。于 2014 年 点到 ) 月 日 。 3、乙方提供 座旅游车(商务车) ,价款合计: 元( 大写: 整)。 三、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 0.5 小时抵达指定地点,不得延误。客人上车前做好空调调试等准备。 四、甲方不承担合同价款以外的费用,燃油费、过桥费、停车费及罚款等由乙方来承担。 五、乙方不得带与甲方无关人员(包括亲属),停车后原则上下不允许司机长时间离开汽车,以确保行程正常 进行和安全驾驶,随车行李物品安全。乙方应当保证甲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影响甲方行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七、有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瘟疫,堵车等)造成的损失或延误日期,双方互不责任,损失各自承担。 八、甲方行程变更或取消,乙方因故不能承接业务,应在出发前 二 日通知对方。 九、定点用车合同履行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16 日。每次用车签订单独合同,单独合同采用本合同格式, 只要填写询价内容及用车详单,经办人签字即可。合同生效以甲乙双方盖公章,负责人签字为准。另外乙方 应当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相关协议,不得租用手续不全的单位或个人黑车。一经发现取消其定点资格,造成 损失的按行业规定追究乙方赔偿。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经事宜,协商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合同款项由乙方委托唐山市浩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提供票据可一次或多次由财务处集中支 付 。汇款账号:100568636393 。开户行:中国银行唐山分行 。 甲方: 唐山师范学院 乙方:唐山中国国际旅行社 地址: 建设北路 156 号 地址: 日期: 2014 年 月 日期: 2014 年 日 1 月 日 附:用车详单 具体时间安排: 出发地 ( 序 人 37 座车 53 座车 备 座车 目的地 号 ) 数 (辆) (辆) 注 (辆)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 计 2 价格(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