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演大厅使用申请表.doc
济南大学创业学院路演大厅使用申请表 申请场地名称 创业学院路演大厅 申请单位 活动名称 申请使用时间 活动人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活 动 内 容 使用设备 申请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创业学院意见 月 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1.该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按申请表内容认真填写。 2.活动名称、活动内容请按规定填写清楚。使用时间一栏需按“年月-日 XX:00—XX:00”格式填写(填写时间包括准备时间,准备时间一般 不超过 1 小时 30 分)。使用设备一栏请填写清楚所需使用的设备(如灯光、 音响、话筒、话筒架等)及具体数量。 3.路演大厅原则上只作为学术报告、讲座、论坛、商业路演等活动的 场所,不作为文艺类活动场所。 4.活动人数达 40 人以上可申请使用创业学院路演大厅。 5.使用单位意见一栏需由申请单位相关负责老师认真审核后签名同意, 注明负责老师联系电话。场地使用过程中,负责老师要在现场进行必要的 组织和指导。 备 6.场地使用过程中,请遵守活动场地使用规定,尊重管理人员,服从 注 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不擅自动用场地设备。请使用单位爱护场地的器 材物品,如损坏设备,需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各活动场地禁止使用明火设备(包括冷焰火,蜡烛等),自带设备 需按规定使用,禁止私拉乱接。 8.活动场地申请表,请送创业学院 A404 创业学院办公室老师处审批。 场地使用时间如有改变,请务必提前至少一天通知学院办公室老师。(创 业学院办公室电话:89736792) 9.活动结束后,请使用单位将活动场地卫生打扫干净,管理人员检查 合格后再离开。 10.请使用单位认真执行以上条款,如因不遵守规定,对学生活动场 地的正常使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业学院将酌情在一定时间段内取消该单 位的活动场地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