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2016.3.21.doc 关于黄超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关于同意共青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第四次团员代 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厦团组〔2016〕1 号),经党委研 究决定: 黄超同志任共青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书记, 张敏姝同志任共青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中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