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社会学研究通讯374期.pdf
SOCIOLOGY OF ETHNICITY 主办单位: 中国社会学会 民族社会学专业委员会 北京大学 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 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 第 374 期 2023 年 4 月 30 日 ※※※※※※※※※※※※※※※※※※※※※※※※※※※※※※※※※※※※※※※※※※※※※※※※※※※※※※※※※※※※※ 目 录 【论 文】 大国与大一统,以及帝国 苏 力 多民族国家是怎样的一类国家 周 平 中文语境中“民族”概念的形成与演化 何 明、王仲黎 何种“想象”,怎样“共同体”? ——重估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 赵稀方 儒家文化还能否增强港台民众对祖国的向心力? 吴启讷 ☆☆☆☆☆☆☆☆☆☆☆☆☆☆☆☆☆☆☆☆☆☆☆☆☆☆☆☆☆☆☆☆☆☆☆☆☆☆☆☆☆☆☆☆☆☆☆☆☆☆☆☆☆☆☆☆☆☆ Association of Sociology of Ethnicity, Sociology Society of China Institute of S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 Peking University 【论 文】 大国与大一统,以及帝国1 苏 力2 一、中国是个大国 中国是一个大国,这是常识,然而恰恰是常识,才很难将之纳入真切的分析,无论作为自变 量,还是因变量。 第一次感受到基于“大国”的分析而令人着迷,是在五十多年前。当时我刚参军不久,读《毛 泽东选集》里的《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 (以下简称《红色政权》),尤其是第二节, 太令人信服了。没引经据典,除了“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的命题无法直观把握,毛泽 东只是摆明了一些简单的事实,然后一一勾连,指出其对于中国革命以及井冈山红军的寓意:中 国是个大国;近代以来,她沦为各帝国主义国家的半殖民地;中国太大,各帝国主义国家只能通 过驻扎于城市的军阀间接控制中国;这就在远离城市的各省交界处的农村留下了一些空隙,在那 里就有可能进行工农武装割据,建立革命根据地;那里不仅小农经济自给自足,还曾经历过第一 次大革命的洗礼。虽然革命理想和追求很重要,但与这个问题的讨论,几乎无关。毛泽东根本不 在意今天的法律人非常关心的好词坏词(“政治正确”),例如当时令我不解也不爽的工农“武装 割据”——毛主席你怎么把红军和军阀的行为等量齐观?他只是分析,在这种条件下,红军可以 如何行动,该如何行动。新老军阀割据混战,当时中国在政治和经济上都不统一;这当然很糟, 确实很糟。但仅此吗?真的吗?不正因为这种不统一,才催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并且为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建立新中国创造了最现实的可能,一 个难得的环境?毛泽东指出,在西欧各国,反倒没这种可能。 这就是社会科学的分析思路,这就是实事求是。没有一丝教条。 在毛泽东那里,基于大国的此类分析比比皆是。在抗战初期,针对亡国论和速胜论,除其他 条件外,毛泽东写《论持久战》的最重要依据之一就是,即便是弱国,中国也仍然是一个大国; 他还无情地以被灭的小国和弱国阿比西尼亚(今埃塞俄比亚)作参照3。不只用于勾勒宏伟蓝图, 也用于非常现实具体的决策。1945 年 4 月至 6 月,抗战还没胜利,在中共七大期间,毛泽东作 了几次报告,反复强调:东北特别重要,极其重要;只要有了东北,即便现有的根据地都丢了, 中国革命胜利也有了巩固的基础4。两个月后,抗战胜利,中共中央当即派出了 1/3 的中央委员 和候补委员,2 万干部,10 万大军,星夜兼程,抢占东北。他不只是考虑到背靠苏联在空间上的 战略安全,还考虑到东北的工业能力对于解放战争胜利和未来(时间上的)对于新中国现代化建 设的意义。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讨论了沿海工业和 内地工业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以及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等问题5。这些问题都与中国 是大国有关。新加坡就没这些问题,韩国和日本,乃至英法德,也难说有与此类似的问题。 20 世纪 60 年代中期,因为备战,根据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在国防上的战略位置,中央将 本文刊载于《开放时代》2023 年第 1 期。 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毛泽东选集》第 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449、453 页。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毛泽东文集》第 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6 年版,第 395、410-411、426 页。 其中一段是:“如果东北能在我们领导之下,那对中国革命有什么意义呢?我看可以这样说,我们的胜利就有 了基础……没有工业,有灭亡的危险。所以,我们要争城市,要争那么一个整块的地方。” 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毛泽东文集》第 7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25-34 页。 1 2 1 全国划分为一线、二线、三线地区1,就因为中国是大国。这还不仅有关中国革命和建设。在中 国共产党的建设问题上,毛泽东同样曾详尽指出,大国——不仅是新中国成立前,也包括新中国 成立后——对中国共产党的深刻影响,既是优点,也是问题。2 改革开放以来,大国仍然是,并始终是中央一系列重要决策和规划的底色。改革开放之初, 邓小平多次提纲挈领地指出:“中国是个大国,又是个小国”,大是因为中国疆域大,人口多,小 则因为中国经济规模还太小3。在有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中,有人夸大小岗村经验,说 是“一包就灵”。邓小平务实、开放,肯定安徽省“在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强 调“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尤其是要求宣传上不搞“一刀切”;“宣传好的典型时, 一定要讲清楚他们是在什么条件下,怎样根据自己的情况搞起来的,不能把他们说得什么都好, 什么问题都解决了,更不能要求别的地方不顾自己的条件生搬硬套”。4 1979 年 4 月,邓小平提议,在深圳等地试办“特区”5。 1984 年,中国进一步开放东部的 14 个沿海港口城市;此后,又在东部以及其他地区陆续采取了对外开放的举措。这一系列决策 背后的基本考量和判断是,在改革中,尤其是在对外开放中,中国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非常不同, 必须充分利用各地的自然地理优势。这意味着,不能继续按农耕中国来考量和规划中国,要换脑 筋,换视角。若是农耕中国,重要的就只是土地面积、土质和灌溉,地理位置就不太重要,关中 会比深圳更好。一旦对外开放,就会引发中国各地经济发展的速度不同,这就要求对整个中国有 新的长期规划。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1986 年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七五”计划将我 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十多年后,针对中国东中西部发展差距持续增大,但最重要的 是这种增大可能隐含的诸多长远问题,1999 年年底,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力求以东部沿 海地区的剩余经济发展能力,来提高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并巩固国防。2020 年 5 月,针对中国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新时代推进 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我们还可以继续以此种眼光来思考“一带一路”,主要是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规划。 最晚近的例子之一则是中共二十大报告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阐述,首先就是“人口规模巨 大的现代化”。由于中国人口比当下所有发达国家人口总和还多,这意味着,中国的现代化,将 彻底改写现代化的世界版图。6 所有这些都提醒着我,在这个世界上,有不少问题,乍一看很简单、抽象,无关紧要,只是 一沾上了“中国”,就可能成为一个新问题,甚至大问题——我的意思是,需要重新审视。更重 要的是,由于中国的体量,即便只是个中国问题,也不是仅对中国有意义。尤其是在现当代,中 国问题几乎不可避免地有了国际意义。想想, “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抗日战争和国际 反法西斯力量,抢占背靠苏联的东北根据地,十大关系中的“中国和外国的关系”,三线建设, 1 “一线”是沿海和边疆的省市区; “二线”是介于一线、三线地区的省市区; “三线”包括京广线以西、甘肃省 的乌鞘岭以东和山西省雁门关以南、贵州南岭以北的广大地区,具体包括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青海省和 陕西省的全部,山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大部分和豫西、鄂西、湘西、冀西、桂西北、粤北等地区。 《中国大百科全书》第 19 册,北京: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112-113 页。 2 “中国革命有许多山头,有许多部分……这就是中国革命的实际。离开了这个实际,中国革命就看不见了。内 战之后是八年抗战,抗战时期也有山头……这种状况好不好?我说很好,这就是中国革命的实际,没有这些就 没有中国革命。所以这是好事情,不是坏事情。坏的是山头主义、宗派主义,而不是山头。……所以消灭山头, 就要认识山头,照顾山头,缩小山头,这是一个辩证关系。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毛泽东文集》第 6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9 年版,第 363-364 页。 3 邓小平 1987 年 5 月 7 日会见保加利亚领导人托多尔·日夫科夫时的谈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邓小 平年谱(1975-1997) 》下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1186 页。 4 《邓小平文选》第 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3 年版,第 315、316、317 页。 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邓小平年谱(1975-1997) 》上册,第 510 页。 6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 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载《人民日报》2022 年 10 月 26 日,第 2 版。 2 对外开放,经济特区,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巩固国防”,“一带一路”,以及中国式现代化“彻 底改写现代化的世界版图”。只是,这里最关键是做好中国的事。 从诸如此类的决策和考量中,我们确实可以察觉到中国国家和社会的一个持续且显著的特 点:“大一统”。疆域辽阔,人口众多,可谓“大” ;政令制度标准尽可能统一,即为“一” ;协调 兼容种种利益分歧,是为“统”。这既是这片疆域的产物,也是对这片疆域的回应。 并不只是因为皇权的强加,它真的深入人心。这一点,是多年后我重读《红色政权》时的顿 然感悟。从毛泽东使用的诸如“不统一”“武装割据”“内战”这类用语中,我察觉,当时各地军 阀,哪怕各自背后有外国的影子,也未必都想着分裂中国。至少许多军阀还想统一,关键是由谁 来统一,最好是自己。即便有军阀知道自己就是个“丫鬟命”,我也不愿被你老蒋统一,哪怕你 有中华民国的牌子——甚至恰恰因为我认为你是占了中华民国的牌子。只是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 吗?不大像。张作霖当然借助了日本人,占据了关外。但皇姑屯事件证明他真没投靠日本人。而 且,九一八事变,尤其是七七事变后,也就是这些割据各地的军阀,纷纷加入了共产党倡导的以 蒋介石为领袖的抗日统一战线。他们并不是认同蒋介石,而是不同程度地,认同中国的“大一统”。 别忘了,甚至于投靠日本人的汪精卫,打出的旗号也是“曲线救国”,还让日本人在华北扶 植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改名为“华北政务委员会”,名义上隶属于以汪精卫为首的“中华民 国国民政府”。这当然是欺骗。骗谁?首先是自欺。他虽然当了汉奸,内心还是有点煎熬,只能 “又当又立”。但他也想骗广大不识字、不太了解世事的中国老百姓,因为他们认“大一统”。 二、历史中国的大一统 “百代都行秦政法”。我们可以(通常也都)将“大一统”追溯到秦始皇的诸多制度措施: 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书同文,车同轨,以及实行郡县制等等。但稍微多了解一点,我们会发 现,这是历史中国一个并非有意但真就是前赴后继的事业(自生自发的秩序?)。后世几乎每一 个足够长久的朝代都会与时俱进,推出些许有“大一统”寓意和功能的制度和措施。如汉武帝“罢 黜百家,表章六经(独尊儒术)”。以此为基础,汉武帝时就可以从各郡“举贤良文学”(选举) , 经魏晋的“察举”,到隋唐最后确立“科举”,陆续打开和完善了选拔人才的渠道。东汉就有了“异 地为官”,门阀制度自然难以长期维系。明、清两朝,为推进“异地为官”,先后在西南和中南的 滇、黔、桂、川、湘、鄂 6 省“改土归流”;在西北、青海和川藏,也实行了一些与“改土归流” 功能相似或相近的措施或制度。与选举、科举以及“异地为官”等制度配套的还有“官话”,这 种空口无凭、无迹可寻的“东西”,居然也成为“大一统”的一维。 所有这些,客观上从各地和各社会阶层中选拔出,接着继续培养,逐渐有了一个不再局限于 本乡本土,有家国天下概念,理解自己政治责任的政治文化精英阶层。主要通过他们,历朝历代, 皇权逐步将农耕区及其周边的渔猎、游牧、高原和绿洲区整合为多元一体的中国。不是靠什么成 文“宪法”,而是靠这套“大一统”的复杂系统,以及一代代前赴后继的深谋远虑和适时应对, 实现了“合众为一”。 我们也完全可以,甚至就应当向前追溯与“大一统”相关的实践,勾勒那些令人眼花缭乱, 几乎无从辨认的制度和知识的谱系。就如同很难说青藏高原上究竟哪一绺冰川的哪一滴融水,是 长江或黄河的“真正”起源一样。教科书上最有道理的定义,也不应替代或遮蔽智识的提问和理 解。 例如,看似与“大一统”完全背道而驰的西周初年的“分封建”,换个角度,完全可以说, 在制度和意识形态上,是“大一统”的先驱。夏、商两朝,据说,基本制度架构都还是“部落联 盟”,这是只有“合众”,还不可能“为一”。“分、封、建”则断然不同,那可是西周对疆域和民 众统一“划分”“编制” “建档”,再“发证”。 “分”,是周天子(中央政府)具体划分周朝的土地 3 和人民,由各诸侯管理;“封”,是周天子按标准赋予各诸侯不同等级的政治地位,周天子、诸侯、 卿、大夫由此就有了一个网状的行政体系;“建”则是周天子在其统治的疆域内根据各种情况— —例如针对东夷西戎南蛮北狄——建立诸侯国。但这样做的前提,就是全社会必须有共识:“溥 天之下,莫非王土”。分封建因此可以说是通过“化一为众”,才能明确责任,明确责任人,然后 才可能“攥沙成团”, “合众为一”,构建起这个大国。 细心的读者还会注意到,在感叹“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之后,还有 感叹者的抱怨:“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1 这首先表明“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并非当时周天 子的“自嗨”,也不是政治家、理论家畅谈西周的理想制度愿景,而这就是当时众人分享的理念, 由此可以推定它是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政治意识形态。感叹者从中迅速演绎出对社会规范和一般社 会的期待,评判大夫的决策,主张自己的诉求。这表明“大一统”深入人心。 西周的分封建有两块。显著且主要的是“亲亲”,分封周天子的兄弟子侄等亲属;还有一部 分是“贤贤”,分封异姓功臣2。这部分人数不多,很容易被“亲亲”遮蔽,并为后人忽视,特别 是这种“贤贤”,就字面而言太抽象了,很难同后来与时俱进、先后发生的选举、察举,特别是 影响深远的科举制相媲美。然而,从制度发生的谱系学视角看,西周分封制中最有生命力,一直 持续的,反倒是这个当年不特别起眼的“贤贤”。当时不只是分封了姜子牙等异姓王,更明目张 胆的是,没恪守“长幼有序”,周初主政的居然是排行老四的周公,而不是其兄长管叔。这也不 大可能是偶然。想想周公留给后世最持久的, “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不是一个传说,而是“贤 贤”的日常实践。 以编年方式记录重要事件,这一据称是西周的常规制度,只留下了鲁国史官的一份记录,即 《春秋》,记录了公元前 722 年到公元前 481 年间不限于鲁国的一些人和事,同样深刻且久远地 影响了中国“大一统”的制度和观念。王公纪年使中国早早有了编年史,不曾间断,还略有上溯。 以此为骨干和依托,当时各诸侯国的政治文化精英有了可分享的历史记忆,还各自展开了演绎。 今天的人,即便生活在大学校园,也容易低估这一制度的意义。这里我不想论证,只指出一个可 用作参照的外国事件:由于没有编年历史,虽然起码也比《春秋》晚了个把世纪,甚至更久,但 就因卷发厚唇的石刻雕像,释迦牟尼(公元前 623 年-公元前 543 年,一说为公元前 565 年-公元 前 486 年)居然被当地人长期认为是非洲来客;南亚次大陆上最伟大的阿育王(公元前 303 年公元前 232 年),也曾长时间被认为只是个传说。主要借助了中国僧侣法显和玄奘的记录,1858 年后,有文物和遗迹出土,他们才得以重见天日,进入历史3。龚自珍曾告诫:“欲知大道,必 先为史”,“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4,我曾以为夸张了。相形之下,我只能感慨。就因有了 《春秋》,或许也仅因有了《春秋》,即便当时周游列国,各为其主,各诸侯国的政治文化精英才 能尽快形成,并已经形成了一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无形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的共同体。除了相互交锋 的文字外,还有更生动的证据。 一是,孟子感叹:“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请注意这个“惧” 。这表明,这些乱臣 贼子的行为肆无忌惮地背离了这个共同体的规范,他们在规范上仍属于这个无形的政治意识形态 和文化的共同体。言行不一是人类演化出来的本能特征之一。窃贼会为自己从未失手而自豪甚至 自诩,但偶尔失窃仍会令他愤怒。面对纪检监察人员,贪腐官员痛哭流涕称辜负了组织和人民, 许多也真不是演戏。界定一个人的意识形态和观念文化共同体归属的,是其无法遏制的情感和想 象,而非其说辞。 二是,流传至今的《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和《春秋谷梁传》,作者据说分别是战国时的 程俊英:《诗经译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416 页。 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梁启雄: 《荀子简释》,北京:中华书局 1983 年版,第 78 页。 3 阿伦·库马尔·亚达夫:《论翻译的重要性——以〈大唐西域记〉为例》 ,载《翻译界》2017 年第 2 期。 4 《龚自珍全集》,“尊史”“古史钩沉论二”,上海人民出版社 1975 年版,第 22、81 页。 1 2 4 鲁、齐、鲁人(有争议),成书年代靠后。除此之外,据《汉书·艺文志》 ,还有他人也为春秋作 了传,失传的,有《邹氏传》和《夹氏传》。若不计文化略有别于中原的秦楚两国,在当时总人 口也就 1500 万上下的黄河中下游广大地区,大致 300 年间,居然有五位学人及其门徒(小型学 术共同体!),很可能互不知情,持续多年,分别注释《春秋》。这是在构建“大一统”吗?错, 这就是“大一统”! 三、有别于帝国的大国 说中国是大国,中国人更容易想到疆域辽阔,却很容易忽略(但必须包括)人口众多——想 想前面中共二十大对“中国式现代化”的阐述。即便疆域辽阔,也不单单是空间问题,与之相伴 的地理地形、气候气象、纬度等因素都会影响中国,首先是更具基础性的经济生产生活方式,如 农耕、渔猎和游牧等。加上人口众多,就必定存在众多文化族群。 不能仅仅从疆域面积来理解中国之大。澳大利亚近 770 万平方千米,加拿大近一千万平方千 米,但在许多国家的人们眼中,澳、加都不能说是大国。不仅人口不多,还集中住在一些大城市 或其周边地区,治理问题因此简单多了。相比之下,印度疆域面积(近 300 万平方千米)远小于 澳、加,比阿根廷(近 280 万平方千米)也大不了多少,却是公认的大国,就因为其人口总量。 甚至疆域比阿根廷小多了的印度尼西亚(约 191 万平方千米),因其人口总量居世界第四,也是 大国。丹麦有格陵兰岛,领土比印尼大,但从人口看,也就是个新加坡。 大国主要不着眼于其经济政治军事和科技实力。基于这些实力的恰当分类是强国和弱国。疆 域和人口大国也可能是强国,如美国和苏联。但在鸦片战争后的 100 多年间,中国一直是大国, 却是弱国。即便 20 世纪 60 年代有了“两弹一星”后,中国也不认为自己是强国1,最多也就是 “有重要影响的大国”2。相反,有些疆域人口均中等规模的国家,凭着政治经济实力,如英、 法,甚至几乎全凭经济实力,如德、日,也名列强国。 但如今,说历史中国,有人爱用一个西方来的概念,可能影响中国人从“大国”视角看自身、 看世界,还有可能影响外国人理解历史中国和当代中国。当初是西方人对本国人介绍中国,为便 于其同胞理解,就近取譬,借用了欧洲人更熟悉的概念和语词——“empire / imperial”,指欧洲 和中亚的帝国。帝国与历史中国的相似处是统治疆域广阔。但帝国还有其他特点:军事征服,缺 乏内在的制度和文化的整合,一旦崩溃就崩溃了。这与历史中国的“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反差 显著。几个世纪累积下来,西方有了一堆以“中华帝国”为前缀的著作3。西方作者用西方的眼 光看中国,会有其独到甚至精彩和深刻之处。中国学人翻译引进,是好事。把历史中国译为“帝 国”,尊重原作,也有道理,至少便于读者了解外国人是如何看中国的。但凡有收益,必有代价。 代价之一是,这开始模糊甚至有可能置换历史中国的自我界定。 有理由说,中国官方一直不认可“中国是帝国”的说法。简单翻阅清朝同外国签订的一系列 1 20 世纪 70 年代初,毛泽东会见尼克松时,仍认为新中国只是“有所进步”:中国的核武器,相对于美苏,还 是个小拇指。 《会见斯诺的谈话纪要》(1970 年 12 月 18 日) ,载《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 13 册,北京:中 央文献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167、177 页。这不全是谦虚。尼克松曾称赞“(毛)主席的著作推动了中国,也 改变了世界”,毛泽东回答说自己“没有能改变世界,我只改变了北京周围的一些地方”。 [美]基辛格: 《白 宫岁月》第 4 册,范益世、殷汶祖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1980 年版,第 18 页。 2 邓小平认为 20 世纪 60 年代的“两弹一星”使中国成为“有重要影响的大国”。《邓小平文选》第 3 卷,第 279 页。 3 例如[法]弗朗斯瓦·魁奈:《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 ,谈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2 年版; [美]马士: 《中 华帝国对外关系史》 ,张汇文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0 年版;[美]贝德士:《中华帝国的建立》 ,池桢译, 上海教育出版社 2019 年版;[英]莱芒·道逊: 《中华帝国的文明》,金星男译,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4 年版; [美]D·布迪、C·莫里斯:《中华帝国的法律》 ,朱勇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5 年版;[美]魏斐德: 《中华帝国的衰落》 ,梅静译,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 2017 年版。 5 条约,仅 1895 年中日文版的《马关条约》,清政府很可能是被日本名之为“大清帝国”,因为条 约草案是日本准备的,是战胜国对战败国强加的。而此前,或此后,与外国签约,无论是否平等, 清政府一直使用“大清”或“大清国”1。当然,袁世凯复辟帝制 83 天,改“中华民国”为“中 华帝国”。但这也做数? 没多少人在意帝国与大国的区别,甚至没必要很多人了解。不理解不是问题,问题是会不会 有人觉得“中华帝国”更宏阔,很异国风味,还挺普世?陆续有——似乎还在增加——中国学人 用“帝国”称呼历史中国2。我还看到有一位研究英美历史的美国学者,对历史中国毫无接触, 就展开想象的翅膀,断言,中国从秦朝开始就“以诸多伪装的帝国形式”,“统治了广袤的领地 和附属的领土”3。请解释一下:什么叫做“伪装的帝国形式”,还“诸多”?这位学者对中国 的理解,显然是在演绎大英帝国及其美洲殖民地的关系,基于欧洲和中亚的历史传统:大国即帝 国。但这样就不明不白地把历史中国更名为“中华帝国”,混淆了基于中国地理环境和经验的“大 国”与基于中亚和欧洲地理环境和经验发生的“帝国”。不是吹毛求疵,我关心后果。这一系列 重大误解和暗示,包括对中国历史经验的遗忘和重构,会不会引发读者,尤其是外国读者对历史 中国甚至当代中国的误解和错误预期?4 甚至,就因中国的现代化和崛起,有人(国家)想利用 来做文章。 作为“大国”的历史,中国与欧洲的“帝国”肯定有相似之处。大国和帝国都疆域辽阔;加 之地理复杂,气候差异大,尤其在近代之前,一定会存在众多区域族群;族群间也肯定有冲突。 历史中国有汉武帝北击匈奴,打通西域;还有窦宪、耿秉,燕然刻石。若只看这一点,还真有点 像帝国。但别忘了刘邦白登之围,“靖康耻”,土木堡之变,以及南海上,文天祥“零丁洋(伶丁 洋)里叹零丁”。 “大一统”或“大国”更有助于理解历史中国和中国历史。想想,至少三千年了,不管王朝 初年的统治精英群体来自哪个具体地域,中国历朝历代有别于“帝国”最根本的一点,也许是那 句老话:“马上得天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王朝有更替,但只要前文提到的那些基本制度在, 即使不全在,这个中国就一直在。这个“在”是生动的,包括了发展和变异,包括,但不只是, 那些注定春梦无痕却至今生生不息的分享——如“令乱臣贼子惧”之“惧”,只能口耳相传无法 落地的“官话”。但罗马帝国呢?大英帝国呢?还有波斯帝国,或奥斯曼帝国呢? 高度概括的概念很少有意思。我能说历史中国与古希腊城邦都是基于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共 同体吗?好的概念就应有助于揭示那些有实在意义的区别,而不是混淆差别,蒙混过关。历史中 国作为“大国”与欧洲或中亚的“帝国”的根本区别,在我看来,就在于历史中国核心区是基于 定居、精耕细作的,通常能够自给自足,与之配套互补的还有家禽家畜(在江南则有淡水)养殖 (有别于畜牧),这个核心区与四周的渔猎、游牧、高原和绿洲区互有需求,但周边地区更依赖 农耕区的某些重要产出——粮食、茶叶、丝麻棉和金属。这个基本格局使历史中国的各区域虽时 有冲突,但更需要有整合力的制度。历史中国因此有别于纯种植或纯游牧的地区,有别于倚重海 1 例如,1842 年《中英南京条约》称“大清”;1844 年《中美望厦条约》、1858 年《中俄瑷珲条约》 、1860 年《中 俄北京条约》和《中法北京条约》 ,以及 1900 年《辛丑条约》 ,均称“大清国”。 2 如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 ,北京:三联书店 2000 年版;李晓鹏: 《从黄河 文明到“一带一路”》第 1 卷(中华帝国的治乱得失) ,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 2015 年版;段清波: 《秦陵—— 尘封的帝国》 ,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18 年版;任剑涛: 《从家国到国家:中华帝国的民族国家转向》, 载《社会科学战线》2022 年第 4 期;吕澎: 《中华帝国的轮廓——从秦汉时期到戊戌维新》,桂林:广西师范 大学出版社 2022 年版。晚近的则有 Yuhua Wang, The Rise and Fall of Imperial China,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22。 3 [美]杰克·格林: 《边缘与中心——帝国宪制的延伸:大英帝国与美利坚合众国(1607-1788) 》,“中文版序”, 刘天骄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7 年版,第 VI 页。 4 刘文明: 《“帝国”概念在西方和中国:历史渊源和当代争鸣》 ,载《全球史评论》2018 年第 2 期;李友东: 《从 “王朝”到“帝国”的转移——西方学术范式中“历史中国”的意涵变化》 ,载《史学理论研究》2020 年第 3 期。 6 上贸易的古希腊罗马,也有别于中世纪兼顾畜牧饲养和农业种植(在中国人看来那过于粗放)的 中西欧地区。这意味着历史中国的农耕核心区整体而言必定是安居乐业的,不追求开疆拓土,甚 至以防卫为主,其标志就是长城。但因此中国必须是多元一体的,这样才有持久的凝聚力。 由于地理上的地形地貌水文气候综合因素,而不是什么抽象的“文化”,对人和制度的深刻 塑造,历史上,从东北到西南地区的非农耕族群一旦进入农耕地区,无论是建立“大一统”王朝, 还是形成地方政权,时间稍长,都会自觉不自觉地“中原化”。因为在当时的条件下,在这些地 区,定居农耕是收益最大化的。人们真不那么在意自己的某个基因是来自草原或高原,甚或非洲, 首先是要好好活着,而不是寻找自己的源头。尼采和福柯的谱系学研究早就表明,谱系考察的结 果无法展示谱系的高贵和神圣1。所谓汉族,我在其他地方说过,就是那些不知道也根本不在意 自己初始族群的人。 我不是回避历史上有过的艰难、惨淡,有时甚至会是很血腥的族群冲突,不只是“扬州十日”。 但这只能让时间来医治。包括“遗忘,甚至史记的差错,都是创建一国(nation)的要素之一”2。 即便记住,那也是为了避免悲剧重演。 还有其他日常的猜忌和歧视。但试想如果我是元朝当政者,对中原地区那些即便忘记了或根 本不在意自己族群归属的“汉人”,我也会心存疑虑,还可以加上“太多”二字。但这只是因我 猜忌心重吗?其实是我无法有效区分和判断,是信息问题,而不是人品问题。于是,我的工作就 包括了猜忌,我有责任猜忌,即便我知道有人会因我的猜忌而受伤。不仅在远离元朝政治中心的 云贵川等地,即便在并不偏远的地方,比如湖北恩施,我也会找由头,设个土司,拉拢当地人, 制约汉人。我不认为这真有什么不对。真不是跟谁过不去,也不是出于族群或种族歧视,其实我 想说的是,就想让百姓安稳过日子,这要求我对汉人保持一分猜疑,尽管历史证明我猜疑错了或 过了。 尽管元朝是历史中国最短暂的“大一统”王朝之一,它仍然继承了一系列脱胎自周秦以来的 诸多“大一统”措施,有些方面还有发展和推进,促进了更广阔疆域内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整 合和融合。 由于没有农耕传统,不可能早早就建立基于赋税制的财政,元朝统治者进入中原之初,只能 任由军人掠夺,文官搜刮。这种状况持续了半个多世纪。即便是定都北京后,由于财政力量有限, 元朝也只能对朝廷和北方地区不参加征战的官员发放俸禄,照旧放任州、县主官和军人搜刮抢掠。 这当然令农耕者苦不堪言。但这只是因为元朝缺乏有效治理中原农耕区的制度和能力,需要时间 来培养。它一直在培养,1320 年,元朝确立了赋税制,在此基础上确立和完善了官员的俸禄制3。 尽管这并没有令元朝延续多久。 也恰恰因为“中原化”最浅,统治的疆域却是历朝之最,所以元朝不得不变更、改造和发展 了一些制度,推进了自战国以来以郡县制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如元代的行省在外可代朝廷决策行 事。这与之前魏晋隋唐的行台相似。但有意思的是,1949 年之前中共党史上的各中央局和分局, 都获授权代表中共中央决策,也有行省制度的影子。元朝划省也不像先前各朝那么重视传统的 “山川形便”,几乎完全无视与行政区划历来密切相关的几条最重要的山川边界——秦岭、淮河、 南岭、太行山。这是“破”。但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元朝其实比先前各朝都更注重地缘上的“犬 牙相入”:任何行省在地理和文化上都不再自成一体,在不便于军事政治力量展开的区域(长江 以南)比在便于军力展开的区域(长江以北)更甚4。就充分利用地理条件而言,这究竟算是“立”, [德]尼采:《论道德的谱系》 ,周弘译,北京:三联书店 1992 年版; [法]福柯:《尼采、谱系学、历史学》 , 苏力译,爱思想网站,http://www.aisixiang.com/data/170104.html,2022 年 11 月 3 日访问。 2 Ernest Renan, What is a Nation? And other Political Writings, trans. by M. F. N. Giglioli,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8, p. 251. 3 韩儒林:《元朝史》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213-218 页。 4 周振鹤:《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241 页。 1 7 还是“推进”,或两者均是呢? 所有这些发展、变化或异同,也难说与“帝国”或“中原化”的概念有关。看重概念的人通 常是靠概念吃饭。在我看来,这些发展、变化或异同其实都来自草原上过来的统治者,在直面这 个地理经济文化错综复杂的疆域大国的治理时,只能如此应对。也许他们参考了前朝的做法。但 既然是应对,他们也就不大在意,至少不很在意,这些措施有没有或有多少历史渊源及文化特色, 不在意是否创新,有多少创新,不在意什么“英雄所见略同”。最实在的理由是“只能如此” ,“必 须如此”,“这样最好”或“形势比人强”。 四、“皇权”下乡与进村 以上辨析表明,中国作为“大国”,与“帝国”的区别不能仅着眼于地理空间上的“大一统”, 还必须关注国家或“皇权”(我希望将之逐渐“脱敏”,成为一个学术概念)对社会的深入或“下” 。 本文开始时提到毛泽东论中国红色政权长期存在于空间上距离城市遥远的农耕地区,但从“皇权” 的视角看,这就是国家能力所不及的深层或底层,即传统中国农耕地区的乡和村。典型表达是“皇 权不下乡”,语义完全相同的另一表述是“皇权不下县”。 可以说,这就是对历史中国的一种客观描述。在分析某些问题时,可以甚至只能从这样给定 的制度条件出发。但换个视角我们就会看出,决定“皇权不下乡”的关键是传统农耕与大国的张 力。若仅从大国的有效整合来考虑,不仅需要疆域空间的“大一统”,还应将“大一统”向社会 底层延展,让国家权力下乡进村,使平民百姓更多地分享“大一统”的红利。理是这个理,但这 要求国家有能力培养出,并向乡、村派出数量足够,忠实且有能力的代理人,这些代理人还必须 具有比乡村力量更公正有效处理应对乡村事务的能力,才可能凝聚民心,赢得民心。 不是不想做,而是历史中国做不到。即便在农耕区,这一追求也无法落实在国家制度层面。 有几个层面的制约。首先,在满足农民自身基本需求后,农耕剩余是否足以支撑一个深入整合和 规制社会的“大一统”。其次,即便足以,政府是否能够以合理成本征收赋税,来供养足够多的 代理人,履行公务,促进“大一统”。第三,还有考评监管(包括异地任职)的各种私人成本和 社会成本。自从秦朝实行郡县制后,后世历代王朝的行政体系曾几次在二级和三级间徘徊,不曾 “下乡”,据此有理由推断,综合平衡农耕中国的财力和相应技术能力,只能“皇权不下乡”。 皇权无力提供,就会刺激乡、村产生准公权力,聊胜于无,满足基层的需求。在村这一级是 诉诸家族,所谓“齐家”,具体的责任人就是家长或族长。村落舆论是激励,也是约束,处理的 则是村内/家族的事,“手心手背都是肉”,有理由相信他会大致公道处理,即便不能排除因信息 缺失错乱导致的错误。秦汉以来,一直都有非正式或半正式的乡里制度1,据说唐宋之际还经历 了从乡官制向职役制的演变。就此而言,在小农时代,皇权不下乡其实更多是无奈,也算是策略, 是利弊选择,由此刺激了乡村自治的发生,刺激了家族的发生和功能拓展。在当时条件下,只能 如此,甚至是最佳策略。但我们不能将之神话,即便神话,也要有地区和年代的限定。 虽然有助于维系疆域“大一统” ,天子“与士大夫治天下”就足以治天下了,但代价也不小。 如果乡民村民不知“帝力于我何有哉”,他们怎么可能有家国情怀?皇权与百姓缺乏联系,基础 就不稳,就是孙中山说的“一盘散沙”。鲁迅的小说《药》就深刻展示了清末民众与革命者生活 在平行无感的世界中。 面对近代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尤其在中国革命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这个麻烦更大, 更尖锐。中国要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将其制度触角向下延伸,这样才便于文字、教育、卫生、科 技、法律、治理下乡,有些还要进村。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岂止是享有权利的个体公民,其实更 重要的,首先是要整合成为共和国的主体——人民,否则就没有人民共和国。 1 赵秀玲: 《中国乡里制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98 年版。 8 中国共产党从其诞生之始,因为信仰马克思主义,就明白了中国革命必须变革中国社会经济 生产方式的道理。懂道理还不够,等到毛泽东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中国革命才算是迈向了其独 特但成功的道路。中国共产党开始从底层,在农村发动群众,建立根据地政权;在新中国成立前, 规划了三级政府,一定要让“皇权”下乡1。接着又把乡政府写入了 1954 年《宪法》2。即便在政 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时期,政权下乡甚至进村的基本方针也从未动摇。3 1979 年,中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重建了乡政府,结束了人民公社,但主要 是在村这一级有了麻烦。农民种地,农村是农民的生活共同体。其内部从来就有许多家长里短, 甚至歪门邪道的烦心事;在一直变革的大时代中,还会有日益增多的与全社会同步的事。依据 1982 年《宪法》,中国农村实行民主选举的村民自治制度。这既“民主”,又“自治”,至少在 当时,不少人尤其是迷信“好词”的人,对此寄以厚望。 绝大多数村庄是亲缘加地缘的熟人社会,由于讲求“齐家”,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中国农村 很难将注重“辈分”,讲究“长幼有序”的村民变魔术般地转化为民主自治的村委会所需要的无 差别的村民。而且,“辈分”和“长幼有序”也并非彻底糟糕,尊老爱幼的规矩至少能减少某些 纷争。即便在大学里,学生一旦和导师成了同事,也不可能事事都据理力争。只要看清这一点, 我们就应明白,除非村干部知耻且自觉,否则村民真的很难监督村干部。再说句“政治不正确” 的话,中国农村历来的模范人物,真影响和改变了一个村子的,无论是陈永贵、张贵顺,还是吴 仁宝4,有一位算一位,即便是选出来的,也都与选举或监督无关,是因为他们真的就是精英, 即便有再多缺点,那也是精英。即便如禹作敏5,当初冒出来不是因为选举,后来犯的那些事也 没法说是缺了监督,而因为他是个人物,以至于胆大包天。他的罪名之一是“妨害公务罪”。小 岗村各方面条件都不差,甚至太好了,四十年来,三任总书记视察过(对比大寨,去过的最大的 领导也就是周总理),有村民委员会,还累死过一位驻村第一书记6,又能怎样?其实就是缺一位 真正忠诚的农村精英,陈永贵或吴仁宝这样的,能把全村带起来。那可不只是“可遇不可求”, 在任何一个村子里,那可真就是“不世出”的。没有人才,制度就会落空。 更大的问题是,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本来还可能支撑村委会制度有效实践的一些 前提条件也变了。首先是人才缺失。原来村里的精英风华老去,新一代的年轻有文化的精英或能 人,上大学、外出务工甚至参军,持续流向城市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从此也就是春节回乡待几 天。如果没有有能力、有体力,愿拼命且公道为村民服务的精英在村,虽然农业随着国家总体发 展而大大发展了,农民家庭也日渐富裕,但仍很难设想实现富有成效的村民自治。进而,当进城 务工收入远高于在村务农,就不只是村民流失,而是村庄萎缩,“散”了。不仅在村村民年老或 1 1948 年秋,当中国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中共中央提出要为从根本上打倒国民党,为全面接管 政权做好准备。中央要求迅速、有计划地训练大批能够管理各类事项的干部。《中共中央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 (1948 年 10 月 10 日) ,《中共中央关于准备五万三千个干部的决议》 (1948 年 10 月 28 日) ,载中共中央文献 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 :《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 》第 25 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11 年 版,第 557-558、597-601 页。指示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共中央计划每个新开辟的县最少配备区县两级 干部总共约为 75 人,其中县级主要负责干部 7 人,其余则是各区(乡)的主要负责干部。中国共产党决心改 变“皇权不下县”的历史。 2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 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 年),第 54、55、62 条。 3 1958 年 8 月 29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扩大会议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 议》 。撤乡、镇,以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行使乡镇政权职权。 4 陈永贵、张贵顺、吴仁宝都是全国著名的农业劳动模范,在他们各自担任山西昔阳县大寨村、河北遵化县沙石 峪村和江苏江阴县华西村的党支部书记期间,均带领本村人艰苦创业,改变全村面貌,闻名全国。 5 禹作敏自 1974 年起长期但任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党支部书记,把这个远近闻名的穷村,在改革开放前期,改 造成盛极一时的所谓中国“首富村”。1993 年,禹作敏因犯窝藏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等被判刑二十年。 6 沈浩,安徽省财政厅干部,2004 年 2 月被选派到小岗村担任第一书记。2009 年 11 月 6 日,沈浩积劳成疾,牺 牲在工作一线。沈浩在小岗村的感受,可参看《沈浩日记》 ,北京:科学出版社 2010 年版。 9 年幼,更可能是村民不再指望村庄,村庄只是个居住地,不再是生机勃勃的共同体。即便有能力 监督和参与决策,村民也会选择放弃,直到村里出事,出大事。2011 年广东乌坎村事件,可以 说是对当代条件下村民自治的真诚告诫:必须重新审视中国农村基层治理的基本思路。 其实,自觉和自发的努力一直都在进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先后推出了重大规划,如社会主 义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等综合规划。过去 20 年间,中央和各省也曾试验和 推出了一些有关村庄治理的重要举措。从 2004 年开始,逐步推进和展开的“合村并镇”,包括 整体搬迁1,不仅改善了居住环境,增加了在村人口,最重要的是,这建构了一种有别于更多依 赖血缘的新型村落共同体,更像“市”或“镇”,而不太像传统的“村”。此外,既然村民监督 不够,那就将行使公权力的村干部视同公职人员,纳入相关法律监督处分范围2。这是否侵蚀甚 或破坏了“村民自治”,过于扩大解释了“公职人员”?但这是个概念或教义问题吗?政治和治 理主要是制度的利弊考量和选择问题。一句老话,“活人不能给尿憋死”;就因为,“我们正在做 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3 与此大致同时,各地还启动了对村庄治理的人才补充。大学生村官,据说最早的尝试是江苏 省 1995 年开始的“雏鹰工程”。至少自 2001 年起,先是安徽省,此后其他各省也都从省、市、 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持续选派年轻党员干部,到难点村、贫困村、后进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 记或书记4,为扶贫第一书记或驻村第一书记。在脱贫攻坚战中,明确为驻村第一书记,还有工 作队,广泛推开。目前看来,效果显著,间接证据是 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乡 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 这当然是,却不只是向村庄输送基层治理人才。在“大一统”传统的视野下,这就是当代的 村版“改土归流”和“异地为官”,是这一制度的拓展和延伸。 1 “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积极稳妥地调整乡镇建制,有条件的可实行并村”。《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2003 年 12 月 31 日)。“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 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可通过易地扶 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 ”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 》,第 9 章第 4 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 15 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五)基层群众 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 22 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 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毛泽东文集》第 6 卷,第 350 页。 4 《安徽 14 年选派 1.8 万名干部到贫困村任职综述》,载《中国组织人事报》2015 年 5 月 27 日,第 5 版。 10 【论 文】 多民族国家是怎样的一类国家1 周 平2 摘要:中国学术界经常且大量地使用“多民族国家”概念,但关于多民族国家的研究从总体上看 是一种描述性的研究,而非规范性的研究。只有在确定多民族国家的类型特征进而构建起恰当的 研究范式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对其形成全面、完整的认知,并持续地提供有效的知识供给。多民 族国家具有多个民族和复杂的民族构成,国家体制因此而受到实质性的影响,从而与民族构成单 一国家有根本性的区别,所以被专门界定和研究进而成为国家的一种类型。作为一种特定国家类 型的多民族国家,它的出现或形成缘于人类的聚族现象与社会的国家现象之间的纠缠,是这两种 现象互动的结果。多民族国家依国家的民族构成而划定,因而并不与按照国家形态演进而划分的 王朝国家、民族国家类型相抵触。今天在全球处于主导地位的民族国家及被它所取代的王朝国家, 都会由于国家的民族构成而被划定为多民族国家。多民族国家又可根据国家形态的演进及多民族 与国家的结构性关系而划分为历时态类型和共时态类型。不论哪种类型的多民族国家,皆面临 “多”与“一”这个根本性问题。该问题不仅对多民族国家的国家体制、治理方式及其演变具有 根本性影响,也将对其进行的应对凸显为国家自身维持和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 关键词:多民族国家;国家类型;国家形态;民族国家;王朝国家;国家体制;国家伦理 一、引言 国家是政治学研究的永恒主题。确定国家的类型是国家研究的重大议题。当代中国对于国家 类型的研究,长期以来侧重于从国家阶级属性的角度来划分国家的类型。这样的研究是必要的且 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进而构建起相应的知识体系尤其是意识形态理论。但要对复杂多样且不断演 变的国家现象进行全面的把握,还必须对人类历史上的国家类型进行更加细致的考察。于是,关 注人类的国家形态演进,并据此来划分国家类型的议题随之凸显。由于欧洲在近代以来的历史上 具有重大影响,尤其是其民族国家形态的建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此对国家形态演进的研究就 形成了以民族国家的研究为契机、以欧洲国家形态的演进为主线的局面。 诚然,这样的研究是富有成果的。问题在于,以欧洲的国家形态演进为主线的国家类型研究 并没有关注多民族国家,更没有将多民族国家作为一种国家类型来加以研究。可是,随着世界上 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了民族国家体制从而促进了民族国家的普遍化以后,苏联、中国这样的存在 着多个民族并且多个民族的存在又为国家体制打上了深深印迹的国家受到了重视。这样一些深受 民族国家体制的影响或采取民族国家体制的国家,国内的民族结构和族际关系十分复杂,并且这 一特性在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下更加突出。复杂且刚性化的民族关系不仅对国家体制造成了 刻画性的影响,而且促使国家采取了专门的治理方式,从而使其国家体制越来越具有特定类型的 意义,凸显了从国家的民族构成来观察国家现象的必要性。而西方国家多族化问题突出以后,多 样性的族群对国家的影响也越来越突出,这又进一步强化了从民族或族群角度研究国家现象的必 要性。 从现有文献来看,使用“多民族国家”概念最多的当数中国。中国学术界经常且大量地使用 “多民族国家”概念,以此来描述和界定自己国家的类型,也将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描述为多民族 1 2 本文刊载于《江汉论坛》2021 年第 10 期 作者为云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11 国家,学术领域和政策领域中所形成的话语及其构建的多民族国家叙事,反过来又对多民族国家 现象产生了进一步的强化甚至是塑造性的作用。然而,这样的研究从总体上看是基于经验而进行 的描述,具有突出的经验属性和特征,而对多民族国家进行的规范性研究则付之阙如,因而未能 将多民族国家作为一种国家类型而凸显和巩固,更未形成多民族国家研究的范式。在此背景下, 通过对多民族国家的本质和特征的揭示而将其确立为一种国家类型,进而建立多民族国家的研究 范式,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成为推进多民族国家研究必不可少的重要一步。 二、我们真的了解多民族国家吗? 中国早在公元前 21 世纪就建立了国家这种政治治理形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但中国在相 当长的时间内对国家的认知和叙事,基本上是一种基于特定历史文化的“家-国-天下”范式。秦 统一并建立中央集权的朝廷以及由此来实现统治以后,中国便进入了王朝国家时代。此时,所谓 国家,其实就是一个个王朝。先秦及此后漫长的王朝国家时代,有关国家的思考和探索从未间断 过,但基本不涉及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更遑论多民族国家。然而,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自主性 的国家形态演变进程完全被改变了。在西方列强通过民族国家的构建促进了现代社会、现代经济 的发展从而增强国力进而直抵古老王朝家门口的情势下,中国人在探索救亡图存道路的过程中尤 其是在观察到日本通过明治维新而构建民族国家从而根本性地改变了国家命运的事实后,梁启超 将 nation-state 中的 nation 翻译为“民族”而引入国内[1],中国开始了对民族国家的关注和讨论, 并形成了中国自己的民族国家议题。在民族国家的国家体制不断被提及,以及“中华民族”观念 逐渐传播的情况下,国内的汉满蒙回藏等民族群体的民族意识逐渐觉醒。于是,从民族的角度来 观察和思考国家问题的思路逐渐成型。吴文藻就提出:“民族与国家结合,曰民族国家。民族国 家,有单民族国家与多民族国家之分…….一民族可以建一国家,却非一民族必建一国家,诚以 数个民族自由联合而结成大一统之多民族国家。”[2] 在中国的民族国家议题转变为实际的构建进程并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中国近代的民族构建也 持续地推进,形成了一个中华民族的构建与国内各民族的构建相互交织的进程[3],中国历史上长 期存在的民族关系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这样的现实将多民族国家的观察和思考引向了深入 并更加实际的阶段。1939 年“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大讨论标志着中华民族由自在变为自觉,毛 泽东作出了“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4]的重要判断。1946 年底 南京制宪国民大会上少数民族代表“主动接受并开始习惯以‘少数民族’自称”,并“积极争取 自身的民族权力”[5],《中华民国宪法》则以第五条“各民族一律平等”的规定承认了国内多个 民族的地位,从而在事实上确定了国家的多民族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的多民族性质得到了进一步的凸显。1949 年 9 月 29 日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宪制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通过“各 民族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和“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 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等规定,明确并丰富了国家的多民族性质。当代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即 1954 年 9 月 20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以第 三条明确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对当代中国的多民族国家性质作出 了明确的宪法宣示。此后,学术和政策文献中便大量使用“多民族国家”概念,并以此对相关的 理论和政策进行论证。 新中国的政权逐步建立起来以后,国家整合问题日渐凸显并摆到了国家决策者的议事日程 中,以少数民族为中心的民族关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疏通民族关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等 紧迫任务促成了大规模的民族识别,进而形成了以少数民族为主要对象的民族研究[6],以及以维 护少数民族权益为主体内容的民族政策理论研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的民族理论中没有关 12 于中华民族的论述,甚至没有中华民族的概念)。在少数民族受到重视和不断强调的背景下,“多 民族国家”作为描述性概念使用的必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凸显。与此相适应,对历史上国家的 描述和分析中,“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也成为了基本的概念。 总而言之,中国自近代以来一直给予多民族国家问题执着和持续的关注,不仅坚持用“多民 族国家”概念来描述自己在现代国家构建中建立起来的新国家形态,也以此来描述历史上的国家 形态,因此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解释方式和相应的话语、理论,以及一套独特的国家叙事方式。这 样一套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的理论和叙事,又反过来对当代中国的国家体制形成了丰富其多民族 属性的塑造。这样的理论、叙事和塑造作用的形成和发展,正是今天多民族国家研究受到重视的 一个重要缘由。 中国近代以来关于多民族国家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已有研究基本上是根据国家 的民族数量来界定多民族国家并进行类型分析,对于一个国家内的多个民族对国家体制的影响、 刻画作用,以及国家体制因此而具有的多民族特征等问题则关注不够,从总体上看是一种描述性 的研究,属于经验研究的范畴,而非规范性的研究,因而未能将多民族国家确立为一种独特的国 家类型。正是由于如此,很多学者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将多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对立起来,强调当 代中国的多民族性质,而否定当代中国国家体制的民族国家属性,导致中国自身的国家叙事无法 与近代以来世界范围内通行的叙事方式相通约。在认知或研究尚处于描述和经验层面时,对多民 族国家的了解就不够深入,或者说就不能算真正了解多民族国家。 要揭示多民族国家的本质,进而将其界定为一种专门的国家类型,必须从国家的本质以及多 民族与国家结合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和论证。今天所说的国家,不论是民族国家还是多民族国家, 其核心皆是国家,而且这样的国家指的是政治国家(state)而非地理空间意义上的国家(country)。 这样的国家本质上是一套以暴力为支撑的公共权力及其对特定地域进行统治或管理的体制机制。 不论是“王朝国家”“民族国家”,抑或“多民族国家”,都只是从特定角度对这样的体制机制 进行描述和分析的一种范式。从这个意义上看,只有当“王朝”“民族”或“多民族”这些因素 与国家体制结合并对其产生了刻画性影响或塑造作用,从而使国家打上了“王朝”“民族”或 “多民族”的烙印并具有相应的属性和特点的时候,才能将相应的国家确定为王朝国家、民族国 家或多民族国家,使其具有类型学的意义。 由此来看,民族国家与多民族国家,是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划分出来的两种国家类型。民族 国家是取代王朝国家的一种国家类型[7],多民族国家则是根据国家存在多个民族的事实而确定的 国家类型。既然如此,王朝国家如果生活着多个民族就可以界定为“多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如 果具有多民族的特征也可以界定为“多民族国家”。对于中国来说,如果不能认识到近代以来的 现代国家构建就是构建民族国家,以及中华现代国家就是民族国家的事实,就无法对近代以来的 国家体制以及当代中国的国家体制形成准确的认知,也无法将中国的国家体制纳入到世界近代以 来的大格局和知识体系中进行述说和叙事。 抓住国家这个根本并紧扣国家是一套配置和行使国家权力的体制机制的本质内涵,才能对国 家问题进行有效的述说和论证。在国家研究中不断提及的民族国家或多民族国家,其核心皆是 “国家”,而“民族”“多民族”不过是刻画、塑造国家特征,或为国家体制机制打上烙印的因 素。因此,一个国家存在着多个民族且多民族的存在为国家打上了深刻的印迹,多民族因素对国 家体制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这样的国家才可界定为“多民族国家”。这样界定或划分出来的多 民族国家,才具有类型学的价值,进而形成相应的研究范式。 三、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及演变 13 作为一种特定国家类型的多民族国家,它的出现或形成缘于人类的聚族现象与社会的国家现 象之间的纠缠,是这两种现象互动的结果。 首先,人是类存在物,因而要以群居的方式生存。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化反过来又将单个的 人联结成了群体,从而形成了人类的聚族现象。在这样的聚族现象中扮演关键角色的因素,是人 们享有的共同的文化。享有同种文化的人或由共享的文化联结起来的人群,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被 称为“××人”。在“民族”概念随着民族国家的构建而广泛使用和普遍化以后,这样的人群也 就被称为了“民族”。 其次,聚众成族的人们又必须以社会的方式生存和延续。社会这样一种很多人生活在一起而 形成的特定样式也成为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方式,人也因此而成为了社会人。由众多人组成 的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秩序为前提,社会于是便形成或建立了公共权力并以此来建立和维持 秩序。当社会在分工的基础上由于财产、阶级关系的形成而导致矛盾的复杂化和尖锐化以后,通 过暴力强制来维持公共权力就成为了必然。于是,建立以暴力为支撑的公共权力并按地域来进行 管理的政治形式出现了,这便是国家。这样的政治形式又将所管辖或统治范围内的人口整合为政 治共同体,从而形成了国家共同体。 再次,经由社会这个中介或中间环节,作为人群共同体的民族与作为政治形式的国家就不可 避免地结合了起来。可是,民族与国家各自生成和演变的逻辑完全不同。民族以利益为行为的基 本导向,地理空间上相邻的不同民族之间则相互交往,并“在竞争中发展、兴盛和消失……竞争 的胜利者,走向了发展和强盛、文明;竞争的失败者,走向了没落直至消失”[8]。而国家的核心 或本质是以暴力为后盾的公共权力,国家在对国内居民进行统治或管理的同时,也蕴涵着向外扩 张的冲动,并导致了国家之间的竞争,进而出现了一个国家将自己的统治覆盖于其他国家之上从 而构建起更大的国家政治体系的现象,这样就形成了帝国。 最后,作为人群共同体的民族与作为政治形式的国家各自的行为逻辑及其相互间的纠缠导致 了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复杂关系:既有一个民族建立和运行的国家,又有多个民族的成员在民族意 识尤其是分界意识不明显的情况下共同建立的国家,还有一个民族建立国家后其他民族主动融入 其中,或者一个民族将国家的统治范围覆盖到其他民族之上。如此一来,一个国家内生活着多个 民族,或多个民族共处于一个国家之中就成为必然和普遍的现象。只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们 并没有从民族的角度来界定和述说国家,更没有形成“多民族国家”的概念。 回顾历史不难发现,民族这种人群共同体被凸显出来,尤其是成为刻画或塑造国家体制特征 的根本性因素,与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形成直接相关。民族国家这种具有突出的民族属性 的国家体制类型的出现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在实现民族与国家的有机结合的同时,也开了以民 族因素划分国家类型的先河,进而促成了从民族角度来分析或研究国家的路径或思考方式的形 成。 民族国家首先出现于欧洲,是欧洲社会历史进程的必然产物,随后逐步遍及全球,并对整个 世界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欧洲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进入了众多民族群体各自建立自己王朝 的时代。林立的王朝又处于罗马教皇的统治之下,总体上呈现为基督教普世世界国家。东罗马帝 国灭亡后,在王朝这种国家形态进一步发展并遍及整个欧洲的同时,一些王朝逐渐走向了专制并 成为绝对主义国家。随着王权进一步加强并取得对于教权的优势和独立性,王朝对所辖人口的整 合功能也持续加强,不仅使社会个体与国王的权利义务关系日渐明确并强化,从而塑造了社会人 口的臣民身份,而且将不断臣民化的人口个体整合为整体,成为了马克思所说的“正在形成的民 族[nation]”[9]。 在王朝国家的人口日益整合为民族的同时,个体的权利意识也逐步觉醒和加强,进而形成了 通过民族整体来争取自身权益的意识,并掀起了争取自身权益的斗争或运动。如英国 1628 年的 《权利请愿书》运动,“它的根本动机是剥夺国王高于法律的特权,将国王的行为限定在法律和 14 议会许可的范围之内,其最终结果必将是国家主权从国王手中转移到议会手中。”[10] 在此基础 上于 1688 年发生的“光荣革命”,则通过《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两个宪制性文件“决 定性地限制了王权,使得一些全国性的制度,特别是议会制度,成为保护财产权和分配政治权威 的主要场所”[11],彻底改变了国家主权的“王有”性质,确立了“王在法下”“王在议会”的传 统。“这次革命标志着英国,极而言之,甚至整个不列颠群岛宪法和政治史的决定性转折点”[12], 民族的地位也因此而得到历史性的凸显。“英国作为一个整体,它不再属于君主个人,而是属于 整个民族。这样,真正意义上的英国民族国家终于确立了起来。”[13]一个世纪以后的法国大革命, 则在《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中明确宣示:整个主权的本原根本上乃存在于国民[14],进而又通过 宪法规定:主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不可转让的与不受时效约束的,它属于国民。“国民是 一切权力的惟一的来源,它通过代表行使权力。”[15]“在当时,‘民族’即是国民的总称,国家 乃是由全体国民集合而成”[16]。这就把“主权在民”的原则实现为民族拥有国家主权,进而实现 了民族国家的体制化、法制化、宪政化。在这样的条件下,民族这种特定的人群共同体得到凸显, “民族”概念也被广泛使用进而又被推广使用,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并传 播。于是,从民族角度来观察、思考、描述和分析国家的思维逐步形成。 在民族国家这样一种将民族与国家体制有机结合的国家形态不断拓展和普遍化的过程中,多 民族国家的问题也被激发出来了。民族国家在形式上是民族与国家结合而形成的一种国家形态, 但不论是民族(nation)还是国家(state),都在长期的构建过程中形成并蕴涵了丰富的机制。 正是这些机制所创造或提供的条件,促进了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的生成和发展,从而显现出民族 国家作为国家体制所具有的优势,尤其是相对于王朝国家的优势。欧洲各国通过民族国家体制构 建了现代文明并有效地增强国力以后,这样的国家体制便形成了广泛的示范效应,为更多的国家 所采纳,从而促成了民族国家的扩张。 欧洲以外地区的国家并不具有欧洲那样的人口或社会条件,因而也不可能像欧洲那样为了构 建自己的民族国家而将国内居民整合为统一的民族(nation),以此来支撑自己的民族国家构建。 中国也是在此背景下构建起作为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的。但是,历史上形成并长期存在的各个民 族在凝聚为能够支撑现代国家的民族(nation)即国族的同时,它们之间的界限并没有因此消失。 不仅如此,在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唤醒和动员作用下,它们也进行了自我构建。其中,民族自决 权原则的影响不可低估。民族国家内各个越来越实体化的民族有了自己的称谓并逐渐争取到集体 权利以后,反过来为民族国家体制打上了深深的印迹,从而促成了现代国家体制中多民族属性的 凸显。 俄国的十月革命爆发前,“列宁、斯大林为了发动沙皇统治下的各少数族群参加反对沙皇的 斗争,宣布他们都是‘民族’并应当享有‘民族自决权’”。革命胜利后,“各地以‘民族’为 单元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和‘自治政府’就如雨后春笋那样遍地出现。新生的布尔什维克中央 政府……只能与它们妥协,在政权建构上给予各‘民族’很大的权力。”[17]十月革命后发表的《俄 罗斯各族人民权利宣言》就提出了“俄罗斯各族人民的自由自决乃至分立并组织独立国家的权 利”的原则。[18]于是,俄国便创建了“一种多民族成分的民族国家的国际联盟”[19]。中国则在民 族国家构建完成时,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认了国家的多民族性质。如此等等,促成了多 民族国家的分析框架、话语和叙事的形成。 不过,具有多民族属性或特征的国家体制受到重视,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也值得注意,这就 是西方国家 20 世纪末以来日渐凸显的“多族化”现象[20]。这样的现象进一步突出和强化了民族 或族群因素对民族国家或现代国家体制的进一步塑造,从而使现代国家体制对族性身份群体集体 权利的响应问题更加突出。虽然美国、加拿大等国没有承认国内族性身份群体的民族地位,而是 将其界定为族群,但其国家体制也对族群的诉求作出了明确的回应。而且,这样的变化还体现出 15 了趋势性的特征,并对国家体制的运行造成了越来越多的影响。这就进一步凸显了国家的多民族 属性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将多民族国家作为一种国家类型进行分析的必要性日渐突出。只有将多民 族国家类型化,将其界定为与单一民族国家相对的一种国家类型,才能对今天的国家类型进行全 面的描述和分析,同时也才可以对单一民族国家体制进行专门的描述和分析。只有在对多民族化 的国家体制进行描述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具有多民族性质的国家体制的特征,以及其保 持统一的条件和机制,国家治理面临的挑战以及治理方式等,进而对历史上具有多民族特征国家 的演变进行回溯,才能够更加全面地把握各种国家现象,更加全面地揭示国家的本质。 四、多民族国家的类型及特点 严格地说,“多民族”对国家体制产生刻画或塑造作用,从而形成具有多民族特征的国家体 制,是在民族国家时代才出现的,这才使多民族国家具有了类型学的意义。但从现实来看,以“多 民族国家”概念来描述历史上生活着多个民族的国家的做法已经持续相当长的时间了。尤其是在 中国,秦汉以降的各个王朝皆被描述为“多民族国家”,清王朝灭亡后构建的现代国家以及当代 中国的国家形态也以“多民族国家”来界定。这样的现状凸显了将历史上具有多个民族群体的国 家纳入多民族国家范畴进行观察和研究的必要性。同时,将历史上的“多民族国家”纳入今天多 民族国家认知的视野,也能够将历史上的“多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时代的多民族国家加以对 比,从而使民族国家时代那些“多民族”真正对国家体制产生了塑造作用的多民族国家的特征更 加清晰,有利于更加全面地把握多民族国家的本质、属性和特征。 站在今天这样一个以民族国家为主导性国家形态的时代来看,历史上的国家形态所指的主要 是被民族国家所取代的王朝国家,所谓历史上的多民族国家,即王朝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 作为一种国家形态的王朝国家,是国家最高权力由某个姓氏的个人及其家族占有并通过一个 称为王朝或朝廷的机构来进行统治,以及由此形成的领地、人口等所组成的政治体系。国家主权 体制形成后,王朝政权的本质特征就集中体现为君主拥有国家的主权,即主权在君,遵行“朕即 国家”的权力原则,乃典型的“家天下”。“专制君权的本质是把国家视为王室的私产,民族服 从于王室利益。”[21]在这样的国家权力配置下,国家权力的运行缺乏稳定的制度,未能形成或建 立制式化的政府和完整的国家制度体系,国家权力运用充斥着主观性、随意性。 在这样的国家体制下,君主权力覆盖下的所有土地皆为君主所有,君主之外的所有人皆处于 从属地位,为君主的臣民。“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22]。社会人口基本的 社会政治身份为臣民。由此便形成了王朝国家基本的国家伦理,即君主拥有或占有国家的最高权 力,社会所有人口即大众只有在对君主尽义务的基础上才能获得君主的庇护从而享有权利,君主 成为一切政治权利的渊薮。这也就形成了一种君主是权利本位,而社会大众则是义务本位的权利 义务体系。 在这样的国家体制和国家伦理框架下的多民族国家,在王朝的统治范围拓展或周边民族臣 服、依附于王朝的条件下形成。这样的多民族国家,不论王朝的政权掌握在主体民族成员的手中 还是掌握在少数民族成员的手中,都只是表明王朝的统治范围内生活着多个民族。由于王朝或国 家的最高权力为某个姓氏的个人或朝廷所攫取,本来是公共权力的国家权力变成了个人的私产, 民族的成员皆为君主的臣民,民族的集体权利并不被承认,因而也无法对国家体制造成实质性的 影响。也就是说,“多民族”这个因素并未对国家体制真正产生刻画性或塑造性的影响。诚然, 有的朝代会对异质性的民族或其生活的地区采取特殊的统治措施,如中国历史上的羁縻制、土司 制,甚至设置专门的机构和政策来应对具体问题,有的王朝的君主也会对少数民族抱持友好态度, 唐太宗李世民就有“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23]的名言流传于后世,但这些都不 16 过是具体的统治方式和行政措施,而非国家体制中尤其是国家权力配置中基于对民族集体权利的 承认而作出的制度安排。与此相适应,社会中也未形成民族身份或族性身份,从而使得民族对国 家体制的影响付之阙如。 由于王朝国家内各个民族的集体权利并未得到承认,国家体制中也未建立保障这种集体权利 的制度安排,王朝国家也无法形成保障各个民族平等权利的制度和政策,因此,王朝国家内多民 族之间相互竞争甚至征伐,并依据各自的族体规模和实力而形成统治与被统治、压迫和被压迫的 关系,民族间存在不平等成为了常态。 民族国家只是人类国家形态演进中的一个阶段,但它的出现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本质来 看,民族国家是在王朝国家将国内居民逐渐整合成为“正在形成的民族[nation]”的背景下,为解 决日渐觉醒的民族与君主在国家主权争夺中的矛盾而形成的国家形态或国家体制。它与王朝国家 的本质区别在于,国家主权由国王所有变成了民族所有,从而把“主权在民”的原则变成了现实。 因此,民族国家在王朝国家将所有人口的社会身份塑造为臣民即实现人口的臣民化的基础 上,又在民族国家体制的构建中将臣民身份的人口转化为国民,推行人口的国民化,从而将国民 个体整合为民族整体。民族国家“主权在民”的原则最终落实到了国民身上。由此,民族国家确 立了以一元性的国民权利来构建国家体制的基本逻辑,进而构建了一种完全不同于王朝国家的国 家伦理,即国家维护和保障国民的权利,基于一元性的国民权利而构建体制机制,国民则通过对 国家的认同而赋予国家以正当性。今天具有普遍意义的国民的国家认同为国家提供道义支持的原 则,就源自民族国家所形成的国民通过认同而赋予国家正当性的逻辑。 最早建立民族国家体制的欧洲,所有人口皆成为了国民,国家人口构成的均质化程度高,全 体国民组成一个民族,拥有并行使国家的主权。因此,民族与国家之间具有高度的同质性,以至 于“国家”与“民族”这两个概念可以相互指代,联合国就是 United Nations。在欧洲民族国家 示范下形成的模仿型的民族国家,在对国内人口实行国民化改造的基础上推进国民整体化,同时 也将国内的各种族类群体整合为一个整体性的民族(nation),从而建立了民族国家体制。但是, 组成 nation 的各个民族群体的差异性仍然存在,并在民族主义的影响下构建成为了国内各民族。 当这样的民族的影响力强大到新的国家体制必须承认其集体权利,并在国家体制中设立保障这种 集体权利的制度安排的时候,这样的国家虽然国家形态属于民族国家的范畴,但由于多个民族拥 有了由国家保障的完整的集体权利,从而在国家体制上打上了“多民族”的烙印,国家体制因此 具有了多民族的特征,也就成为了多民族国家。 在这样的多民族国家中,民族国家体制主权在民的本质,以及基于国民一元性权利而形成的 国家伦理,为顽强体现出来的各个民族权利诉求的实现提供了基本的条件,国内的各个民族也在 国家体制上打上了“多民族”的印迹,于是,民族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便因此而成为现实。 这样的多民族国家承认国内已经组成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即国族的各个民族的地位,并宣称 国内的各个民族拥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以“多民族”来界定国家的属性,明确宣称自己的国家 为多民族国家;在国家制度体系中作出具体的安排来保障各个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的集体权利; 在确立社会人口基本的国民身份的基础上,也承认人口的民族身份或族性身份,从而在整个社会 构建了一种双重性的社会身份体制,中国就是如此。 欧洲由于内生机制而促成了民族国家的形成,因此,民族国家人口的国民化程度较高,进而 保持了高度的同质性。但是,北美、拉美的民族国家尤其是移民国家美国、加拿大,人口国民化 的程度不高,人口的异质化程度较高并随着移民的增加和代际积累而更加复杂。在此背景下,认 同政治、身份政治理论的传播及由此形成的政治正确的影响的扩大,使得人口的族性身份得以迅 速发展,由此形成的族性身份群体逐渐享有了某些集体权利,并对国家体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随着这种影响的持续增强,这些国家“民族熔炉”的形象就被击碎了,其国家体制也打上了“多 民族”或“多族群”的印迹。目前,这样的现象也遍及欧洲,并形成了一种趋势性变化。在这样 17 的形势下,将这些国家体制在“多族化”背景下打下“多民族”或“多族群”印迹的国家纳入到 多民族国家的框架中来认知和讨论的必要性前所未有地提升,多民族国家的范围因此而扩大、类 型因此而增多。 不论是苏联、中国这样的国内多个民族为国家体制打上深深烙印的多民族国家,还是美国、 法国这样的国内多样性的族性身份群体对国家体制造成深刻影响的多民族国家,都是在民族国家 体制的框架下形成的,民族国家的体制特征、国家伦理对多民族国家的类型和特征具有框定的意 义。因此,这样的民族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都涉及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各个民族、族性群 体对国家认同的状况直接关乎国家的存续,国家认同降低或丧失后,国家的正当性随即流失。 在多民族国家研究的视野拓宽以后,多民族国家的观察和研究就涉及历史上的王朝国家时代 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时代的多民族国家。在这样的视野下,对多民族国家的类型划分和特征 概括就不能是一维的而应该是多维的,既要从历时态的角度来进行,也要从共时态的角度来进行。 从历时态的角度来看,多民族国家可划分为王朝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和民族国家形态的多 民族国家两种基本类型。王朝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是不同历史时 代的产物,由于国家的权力配置方式和国家伦理根本不同,它们具有诸多差异,最为根本的是国 内各个民族或族群的集体权利是否得到认可,各个民族或族群是否已经对国家体制或相关的政策 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各个民族和族群是否受到尊重并建立起和谐的族际关系。 从共时态的角度来看,对多民族国家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今天的多民族国家,即民族国家形态 的多民族国家,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又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本质性的多民族国家,一类是形式上 的多民族国家。本质性的多民族国家,国内的各个民族拥有完整的集体权利,国家通过相应的制 度设置保障各个民族的集体权利,多民族因素对国家体制的刻画或塑造作用十分突出。形式上的 多民族国家,国内的各个民族或族群受到一种程度的重视,其集体权利得到了正视和一定程度的 实现,多民族因素对国家体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五、多民族国家的“多”与“一”问题 不论何种形式的多民族国家,皆是多个民族或族群共处于一个国家框架下而形成的政治共同 体,体现多民族属性的“多”与体现国家统一性的“一”既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又存在着张力,由 此便形成了多民族国家特有的“多”与“一”的关系问题。只要是多民族国家,就无法回避也无 法排除这样的“多”与“一”问题,只是性质和程度有所不同而已。 在这样的关系结构中,“多”与“一”在演变中各有自己的特性和规律。从“多”的方面看, 民族或族群这样的人群共同体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更加能动、活跃。首先,不论是民族还是族群 都有自己的利益追求,其成员对通过集体而争取更大的利益具有内在的冲动,在一定意义上说, 民族或族群的成员就是基于自身利益才聚众成族的。其次,民族的精英分子不仅对民族或族群的 整体利益有更高的自觉,而且自身也有更加强烈的通过民族或族群来争取自身利益的动机,所以 总是以不同的方式积极促成民族或族群的发展,尤其是自我意识的增强和地位的提高。再次,民 族主义意识形态具有巨大的影响。民族主义作为一直活跃的意识形态,在唤醒民族意识或进行鼓 动方面具有强大的功能,往往在民族或族群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各种反映民族或族群利 益诉求的理论,如族际政治理论、认同政治理论、身份政治理论以及由此形成的政治正确,也在 其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最后,在国家间竞争日渐刚性化的条件下,相关国家往往将挑动多 民族国家内部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矛盾作为削弱或遏制竞争对手的手段来加以利用。而从“一”的 方面来看,多民族国家的国家框架、国家体制和国家共同体则保持着相对的稳定,甚至体现出相 当大的稳定性。 18 在此条件下,多民族国家内的多个民族日渐活跃并不断地演变,民族意识日渐觉醒并趋于旺 盛,族体规模不断地扩大,内部的凝聚力不断地上升,自身的利益诉求持续走高,而作为统一政 治框架或政治共同体的国家则相对稳定。于是,多民族国家中的多个民族或族群之间的利益争夺 在族际关系中形成的张力会转化为对国家统一性的压力,与各个民族或族群要求国家体制通过法 律或政策给予本民族或族群更多的利益而对国家政权形成的压力同时存在。于是,多民族国家的 “多”与“一”的关系可能会绷紧,本来就无法避免的问题会不断地被刷新、凸显甚至被推向极 端。 这样的矛盾对多民族国家这个统一的国家框架或国家体制形成的冲击不可小觑。对于王朝国 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来说,当国家内部的多个民族或其中的某个、某些民族与代表国家的中央政 权或朝廷的关系处于紧张甚至尖锐对立状态时,中央政权或朝廷往往采取征伐或怀柔的手段加以 应对,一般情况下不会导致国家的解体或分裂。而对于民族国家形态的多民族国家来说,情况就 要复杂得多。由于特定的国家权力配置和国家伦理的作用,民族或族群合法地拥有完整的或部分 的集体权利,它们不断走高的利益诉求及掀起的运动都会对民族国家体制造成严重的影响。亨廷 顿在《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一书中关于国家认同下降对统一性的侵蚀的论 断,尤其是对苏联解体的分析以及对美国、英国解体的担忧,都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 这样的情况表明,多民族国家的“多”与“一”问题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关乎多民族国家 的统一和稳定,倘若处理不当,就会导致多民族国家的解体。因此,应对不可避免、不断刷新且 某些时候还十分突出的“多”对“一”的压力甚至是挑战,就成为多民族国家维持自身存在或统 一稳定的根本性问题。多民族国家必须通过国家制度安排和相关的政策来慎重应对,从而也使应 对这个问题成为多民族国家治理的根本内容,进而形成了一个多民族国家治理的特定领域——民 族问题的治理。 这样的应对或治理涉及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多个民族的诉求及其相互关系,一是国家为维 持自身的存在或维护国家统一稳定而进行的应对。其中,民族及族群随着自身的发展、民族意识 的旺盛和意识形态的影响而处于活跃和主动的态势,其形成并以不同方式表达的利益诉求呈现一 种不断走高的态势,从而使国家体制承受的压力呈现不断升高的态势。而国家体制或国家政权方 面则处于被动应对的态势,也就是说,多民族国家对于民族问题的治理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被动的 应对,主要是通过法律或政策来回应民族或族群的利益诉求,进而在此过程中协调相关的各种关 系。 多民族国家应对国内源自“多”的诉求和压力并协调国内的族际关系,在实践中集中地表现 在对处于非主体地位的民族或族群权利的维护上。这样的实践自苏联多民族国家形成后便开始 了,迄今已经有一个世纪。从实践来看,不同国家采取的应对之策受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 而各有其具体的内容,但在长期的实践中也体现出一些倾向性的特征,形成了两种不同的价值取 向:一种是着眼于少数民族或少数族裔的诉求和权利,在国家层面设置专门的制度或采取专门的 政策来回应它们的利益诉求,照顾或提升它们的利益或权利保障,以此来协调或缓解族际关系的 紧张,纾解国家政权面临的来自族际关系的压力;另一种则着眼于维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从维 护国家整体利益的角度来回应少数民族或少数族裔的利益诉求,并基于此来维护少数民族或少数 族裔的权利,协调国内的族际关系。前者为取向于“多”的政策选择,后者则为取向于“一”的 政策选择。前一种取向的应对之策形成得比较早,实施的时间也比较长;后一种取向的应对之策 则来得比较晚,甚至是在总结前一种方案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 俄国十月革命尤其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后,不仅构建了民族国家形态的多民族 国家,而且承认了国内众多历史文化群体的民族地位,采取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方式来保障它们的 集体权利,进而构建了相应的政策体系。中国在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时就确定了国家的多民族性 质,并建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都是典型的取向于“多”的政策选择。美国 20 世纪 50 年 19 代掀起民权运动以后,国家层面采取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以及思想理论中的认同政策、身份政 治理论等,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来看都是一种对少数民族或少数族裔的利益给予的取向。 从实践的情况看,这样的应对之策的确解决了不同国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存在的族际 关系中的紧张或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国家整合的目标,有的国家取得的成就甚至是骄 人的,如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样的政策选择产生的良好效果,政策受益者的欢欣鼓舞和 赞颂,社会舆论的普遍支持,都给予了这样的应对之策以充分的正当性和鼓励,从而将这样的应 对之策推上了道德的制高点。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此种应对之策所遇到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苏联的解体就与此有着 直接的关联,美国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带来的问题也呈越来越多之势。美国的布热津斯基、亨廷 顿等政界和学界精英对此表达了强烈的担忧,甚至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中国也出现了维护少数民 族权利的政策所取得的成效与投入的资源不成比例即政策边际效用递减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形成机制和实际影响各不相同,但都是取向于“多”的政策所造成的后果,而且 蕴涵着的基本逻辑也是清晰的,即这样的政策取向或应对之策从根本上蕴涵着一种“投入—回 报”的假设,期待通过特定受益对象的积极回报而达成政策目标。的确,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 样的政策的回报都相当不错,但这样一种政策的长期实施又会推高受益者的期待,从而导致“狄 德罗效应”[24]——这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揭示的人的行为的一般规律是吻合的。于是,随着此 类政策的长期实施,政策的边际效用便呈现逐渐降低的趋势,旧有的问题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问 题,新的问题解决起来还更不容易。而且,这些问题最终都指向了那个代表国家的“一”,具体 表现就是导致国家认同的降低,从而使“多”对“一”的挑战更具有刚性,进而致使国家面临的 统一和稳定的风险逐步升高。 多民族国家治理中出现的这些问题都是根本性的,且具有长远的影响,需要在全面研究的基 础上提出更有远见的应对之策。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对此进行了冷静而理性的思考,在其人生的 最后著作《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中进行了专门而深入的讨论,并将体现 “多”的取向的多元文化主义政策视为“解构美国”的“解构主义运动”[25],进而思考了在国家 认同受到严重侵蚀的条件下维持多民族国家统一的问题,最终提出了重振“美国国民身份” (American national identity)的应对之道。这实质上是一种通过构建同质性国民身份而夯实 “一”的基础的解决方案。在中国,学术界也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先后提出了民族问题“去政治 化”、民族政策的取向由“民族主义”转向“国家主义”以及建设国族意义的中华民族等对策建 议,突出了以“一”的取向来解决问题的思路。近年来国家决策层作出的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 设,推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问题治理的部署,也是一种从“一”的角度来 应对挑战的选择。 这样的情形不仅进一步凸显了“多”与“一”的关系对于多民族国家的重要性,而且也表 明,对于多民族国家必然面临的“多”与“一”问题,既要从“多”的角度着眼并采取恰当的政 策,也要从“一”的角度着眼并采取相应的政策,仅从一个方面来考虑问题并制订政策、投入资 源,就会出现始料未及的后果。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国家这个“一”才是根本,如果国家的统 一和稳定受到损害,“多”也就失去了依存的基础。 六、结语 作为人群共同体的民族与作为政治形式的国家,由于社会这个中间环节而相互纠缠并以不同 的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是人类历史发展中持续展现的普遍现象。在此背景下,一个国家内 生活或存在多个民族,以及多个民族共存于一个国家并形成统一的国家政治共同体,就成为必然 而广泛的现象。而在一个国家存在的多个民族对国家体制形成本质性的影响,为国家体制打上多 20 民族印迹的现象出现并具有普遍性的条件下,将这样的国家体制界定为“多民族国家”并加以专 门研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事实上,多民族国家在今天被作为一种国家类型来观察和研究,就 是在此背景下形成的。这也表明,多民族国家就是国家存在多个民族并且为国家体制打上多民族 烙印的一种国家类型。它与国家类型研究中具有高度共识的王朝国家、民族国家等类型的划分标 准完全不同,并不形成对立关系。 “多民族”性质或类型的国家,由于在一个统一国家框架中存在多个民族并对国家体制产生 实质性的影响,而且各个民族演变的逻辑与国家体制演变的逻辑存在明显的差异,各个民族的演 变所具有的能动性与国家体制的相对稳定性之间形成鲜明对照,因此,多民族国家体制中体现多 民族性质的“多”与体现国家统一性的“一”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多民族国家特有的和不可避免 的问题,并会对国家体制的演变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从而使应对这样的问题成为多民族国家治理 的重要领域。 在多民族国家的研究中,对历史上和今天生活着或存在多个民族或族类群体的国家以“多民 族国家”的概念来加以描述的意义不可否认,但对多民族国家的研究的核心关注点或焦点更应该 集中于“多民族”这一事实或现象对国家体制的影响及它们之间的互动,包括“多民族”对国家 体制的结构、演变产生影响的机制、方式和程度,多民族国家应对“多民族”形成的影响的制度 安排、政策选择和治理方式,以及“多”与“一”之间互动的平衡点,等等。这些根本性的问题, 不仅是多民族国家中多民族与国家体制相互关系中的根本问题,而且直接关乎多民族国家本身的 统一、稳定和发展。 诚然,对多民族国家的研究已经进行了很长的时间,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是要对多民族 国家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知识的积累和解释理论,就必须在揭示多民族国 家本质和特征的基础上将其确定为一种基本的国家类型,进而对其进行规范性研究、机制性研究, 既为经验研究提供基本的分析框架,也有利于将经验研究的成果纳入到既有的理论框架。多民族 国家的研究在确定其类型特征进而构建起恰当的研究范式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形成全面、完整的 认知,并持续地提供有效的知识供给。 注释: [1]日本学者松本真澄证实,“民族”一词是梁启超滞留日本期间,将英语“nation”译为日文汉 字新词“民族”,于 1898 年时输入汉语中的。[日]松本真澄:《中国民族政策之研究——以 清末至 1945 年的“民族论”为中心》,鲁忠慧译,民族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48 页。 [2] 吴文藻:《民族与国家》,《留美学生季报》1927 年第 11 卷第 3 期。 [3] 关于中国近代中华民族的构建与国内各个民族的构建的交织,可参阅笔者的《中国民族构建的 二重结构》(《思想战线》2017 年第 1 期)。 [4] 《毛泽东选集》第 2 卷,人民出版社 1966 年版,第 584 页。 [5] 黄兴涛:《重塑中华:近代中国“中华民族”观念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7 年版, 第 355 页。 [6] 费孝通指出:“中国的民族研究限于少数民族,势必不容易看到这些少数民族在中华民族整体 中的地位。”费孝通主编:《中华民族研究新探索》,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3-4 页。 [7] 关于这一点,可参阅笔者的《对民族国家的再认识》(《政治学研究》2009 年第 4 期)、《现 代国家基础性的社会政治机制——基于国族的分析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20 年第 3 期)。 [8] 王钟翰:《中国民族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4 年版,第 22 页。 [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 4 卷,人民出版社 2009 年版,第 220 页。 [10] 程汉大:《英国政治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5 年版,第 184 页。 21 [美]理查德·拉克曼:《国家与权力》,郦菁、张昕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3 年版,第 42 页。 [英]哈里·狄金逊:《1688 年“光荣革命”的革命性问题》,《世界历史》1988 年第 6 期。 [13] 姜守明:《英国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宗教因素》,《世界历史》2008 年第 3 期。 [14] 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84、86 页。 [15] 郭华榕:《法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84、86 页。 [16] [英]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年版,第 21 页。 [17] 马戎:《对苏联民族政策实践效果的反思——读萨尼教授(Ronald G. Suny)的〈历史的报复: 民族主义、革命和苏联的崩溃〉》,《西北民族研究》2010 年第 4 期。 [18] 中国社会科学院苏联东欧研究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编译:《苏联民族问题文 献选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4 页。 [19] 郝时远:《苏联的构建与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再阐发》,载王建娥、陈建樾等:《族际政治与 现代民族国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年版,第 94-112 页。 [20] 关于西方国家的多族化问题,可参阅笔者的《“亨廷顿之忧”发出了一个严重的警示》(《思 想战线》2017 年第 5 期)、《族际政治:中国该如何选择?》(《政治学研究》2018 年第 2 期)。 [21] 王联主编:《世界民族主义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第 31 页。 [22] 《诗经·小雅·北山之什·北山》。 [23] 《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八,唐纪十四,太宗贞观二十一年。 [24] 狄德罗效应是 18 世纪法国哲学家丹尼斯·狄德罗发现的。其基本的涵义是,一个人在没有得 到某种东西时心理是很平稳的,而一旦得到了却又想要更多。此种现象不仅常见也十分普遍。 这样一种“愈得愈不足效应”,被称为“狄德罗效应”。 [11] [12] [25] [美]塞缪尔·亨廷顿:《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程克雄译,新华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19 页。 【论 文】 中文语境中“民族”概念的形成与演化 何 1 明、王仲黎2 [摘要] 近代中文“民族”一词通过对古汉语、英语、俄语“民族”词汇语义的继承、借贷完成其 从古典义向现代义向的转换,近代中国急遽的社会变革与民族国家的建构赋予了中文 “民族” 概念以现代性、政治性内涵。中文“民族”一词在经历了复杂的话语竞争后进入近代中国族类话 语系统,并通过持续中国化“民族”概念论述、话语建构加以定型。中文“民族”词汇语义的生 成、演化史揭示了中文“民族”概念演化与社会变迁、民族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作为“基本概 念”的中文“民族”应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下进行持续创新,使之成为中外族类概念对 话、交流之津梁。 [关键词] 民族概念;概念形成;语义演化 1 2 本文刊载于《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22 年第 5 期,第 35-42 页。 作者:何明,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王仲黎,云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22 中文“民族”一词是中国媒体使用频率最高的语词之一,该词指称的“民族”概念也是民族 1 学界争议最多且不可回避的概念之一 。“民族”一词自近代引介至中国,其词义随着社会变革、 制度变迁而持续演变。在西方民族主义思潮推动下,“民族”及其衍生的“中华民族”等概念通 过复杂的话语竞争成为近代中国政治话语中的重要概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族学、 政治学、历史学、人类学等学科围绕“民族”概念,从语源、定义、演化、应用等不同层面对其 进行了持续的学术讨论。然而,“时空、理论视角与意识形态的共同作用使得传统的民族概念界 2 定方式陷入困境” ,中文语境中“民族”概念的定义、基本内涵至今仍无定论。从语源上看, 中文语境中“民族”概念的语义具有“西方国家的民族概念、苏联及俄罗斯的民族概念、中国的 3 民族概念” 等多个源头,不同语源“民族”概念的语义叠置于中文“民族”词形中,使得“民 族”概念变得“内涵十分丰富,外延非常广泛,既有极强的包容性和灵活性,又有很大的模糊 4 性” 。改革开放后,随着中西族类概念对话的展开,作为 汉语族类“基本概念”(basic concept) 5 的“民族”因其自身的多义性、模糊性而备受诟病,学界对中文“民族”概念“去政治化” 问题 6 进行过讨论,“民族”与“族群”等概念间的关系也曾引发争议 ,这些解构与质疑对于中国特 色民族学话语体系的建构而言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中文“民族”概念是围绕国家、民族等主体 展开宏观叙事时所应用的关键词,也是中国特色民族学学术话语体系建构的基石,其形成与建构 的逻辑是什么? “民族”概念是否应该重构? 这些问题都需要结合中文“民族”概念演变史的梳 理来加以回应。本文拟在厘清中文语境中 “民族”概念源流的基础上,借鉴“历史文化语义 7 学” 分析方法,将中文“民族”概念演变植入汉语族类词汇语义演变、中西文化接触历史等语 境中,从“民族”一词语义演变视角揭示中文“民族”概念的生成、演化机制,以期为新时期中 国特色“民族”学术话语建构提供学理支持。 一、中文 “民族”概念对古代 汉语族类概念的继承 (一)先秦汉语中族类概念的形成 在先秦汉语中,“人”“民”“群”“类”等单音节词以“+人们共同体”共同语义特征聚 合成汉语族类概念语义场,这其中,“族”以其在先秦汉语中高频使用而成为当时汉语族类概念 8 常用词。在殷商时期,甲骨文中的“族”表示“古代以家族或氏族为单位的军事组 织” 。东汉 9 许慎《说文解字》:“族,矢锋也。束之族也。” 从字形看,“族”的本义与“氏族军事组织” 共同体形式有关。随着人们共同体形态的变化,古汉语族类词汇中出 现了以“族”为构词语素 而衍生的“家族”“姓族”“宗族”“部族”“邦族”等指称不同形态族类的双音节词,而上述 族类词汇以其结构和意义上的“家族相似性”形成了一个互相关联的族类概念语义场。在先秦时 期 以 “×+ 族 ” 组 构 的 双 音 节 复 合 词 或 短 语 中 , 构 词 语 素 “ 族 ” 受 前 置 语 素 “家”“姓”“宗”“部”等语素义的影响,在词汇化过程中其语义逐渐模糊、泛化,并与修饰 叶江:《民族概念三题》,《民族研究》2010 年第 1 期,第 1 页。 郝亚明:《试论民族概念界定的困境与转向》,《民族研究》2011 年第 2 期,第 1 页。 3 高永久、秦伟江:《“民族”概念的演变》,《南开学报》2009 年第 6 期,第 126 页。 4 何叔涛:《汉语“民族”概念的特点与中国民族研究的话语权——兼谈“中华民族”“中国各民族”与当前流 行的“族群” 概念》,《民族研究》2009 年第 2 期,第 11 页。 5 马戎:《理解民族关系的新思路——少数族群问题的“去政治化”》,《北京大学学报》2004 年第 6 期, 第 122-133 页。 6 王东明:《关于“民族”与“族群”概念之争的综述》,《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5 年第 2 期,第 89-97 页。 7 冯天瑜, 《“历史文化语义学”弁言》,《武汉大学学报》2011 年第 6 期,第 28-29 页。 8 徐中舒:《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 1988 年,第 734 页。 9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 1963 年,第 141 页。 1 2 23 性前置语素语义发生融合。先秦汉语族类词汇中“×+族”方式组构的双音节族类词汇在语义上 分担了单音节词“族”的部分义素,形成了上位词“族”与下位词“家族”“姓族”“氏 族”“宗族”“部族”“邦族”“国族”“五方之民”等词之 间的上下位词层级关系(图 1) 。 “族” (人们共同体)→ “家族、姓族、氏族” (血缘、亲缘)→ “宗族”(血缘、地域) → “国族”“邦族” (地域、血缘或想象共同血缘关系) → “国族”“五方之民”(地域、同质文化民族)。 图 1、先秦汉语“族”类概念演变历程 先秦汉语族类概念内涵变迁是族类形态变化在语言中的反映。从词义上看,汉语族类词汇系 统中上位词“族”义位(glosseme)的义素(seme)随着时间的变化而逐渐增加,在先秦不同历 史时期的族类词汇中,“族”的下位词的义素聚合于概念“族”义位之下,构成了先秦时期族类 概念义位集合,据此笔者建构了其义位公式。 G (“族”)=S1 (家族:血缘,亲缘)+ S3 (姓族:血亲,姻亲)+ S2 (氏族:血亲)+ S4 (宗族:血 缘或想象血缘,地域)+ S5 (国族或邦族:地域)+ S4 (五方之民:地域,同质文化) (1) 自汉以降,汉语词形从单音节向双音节过渡,汉语族类概念词形也出现了一些与现代 “民 族”概念词形相同的“民族”。在唐代李筌所著《太白阴经》序言中首次出现了 “民”“族” 连缀使用的“民族”形式:“愚人得之以倾宗社,灭民族。”从字形角度看,此处“民族”与“宗 社”对举,“民”“族”均为先秦汉语族类概念,单音节“民”“族”连缀使用构成双音节意合 1 型并列韵律短语形式“民族”,在语义上“民族”可理解为“社 稷”或“民众” ,“民族”语 义均与“民”“族”单个语素义有密切关系,但尚未融合,因而此处“民族”的语义与现代性 “民族”概念的语义相差甚远。 此后,在五代南齐文献中也出现了语素“民”“族”连缀使用形式的“民族”词汇。 《南 2 齐书》卷五十四《高逸传》:“今诸华士女,民族弗革。” 结合上下文,《南齐书》中的“民族 弗革”中“民族”应为“民”“族”同义连缀使用构成的双音节韵律短语,“民族”仍是“国人 的族类”之义,文献中的“民族”为偏正式韵律短语,“民族”中的语素 “族”是承载其所指 称族类概念的核心,“民”是“国人”的意思,“族”为“族类”,因此“民族弗革”中的“民 族”尚未词汇化为复合词“民族”。虽然文献中双音节“民族”在语义上与现代“民族”有着本 质区别,但连缀使用的汉语固有古典“民族”词形(form)为中文“民族”引介西语现代民族概 念提供了“词形”视觉符号载体。 (二)先秦汉语族类概念语义的演变 上述分析表明在古代汉语族类概念词汇中,“族”以及以“族”为核心语素衍生的 “×+ 族”与“五方之民”等词汇共同构成了古代汉语族类概念的语义场,不同历史阶段的族类概念在 其出现时间方面存在先后顺序,在概念上存在演化次序差异。笔者采用语义特征矩阵方式将古代 汉语中不同历史时期出现的族类概念词汇语义特征进行了比较。 表 1、古汉语族类词汇语义特征比较 人们共同体 血缘 地缘 同质文化 1 2 族 + + + + 家族 + + - - 姓族 + + - - 氏族 + + - - 宗族 + +/- - + 国族 + - + + 五方之民 + - + + 茹莹:《汉语“民族”一词在我国的最早出现》,《世界民族》2001 年第 6 期,第 1 页。 《南齐书》卷五十四列传第三十五《高逸传》,清乾隆武英殿刻本,第 382 页。 24 在表 1 中古汉语族类概念词汇义项的分布表明,先秦汉语中指称人们共同体形式的典型 ——“族”这一词的义素,从最初基于“共同血缘”关系的“家族”“姓族”“氏族”到基于共 同世系、祖先记忆的“宗族”,再到凸显“疆域”之“国族、邦族”及“共享同质文化”“居于 一国”的“五方之民”,其义素愈发丰富。从历时角度看,先秦汉语族类词汇语 义演变反映了 先秦时期汉语族类概念从氏族阶段对“血缘、世系”特征的强调到宗族时期对 “地缘”特征的 拓展,再到“国族”“邦族”“五方之民”时期对共同“祖先、世系、血统”历史记忆、主观想 象的凸显这一历程。一些义素特征,如“血缘”义素,在演化过程中从核心义素蜕变为边缘义素。 先秦汉语族类词汇内涵经历了如下变化:从原生性“种族民族”到次生性“文化民族”,再到基 于主观论建构的“五方之民”。该变化表明了先秦时期的人们共同体形式从以“客观要素”为纽 带的共同体向以“主观建构”为特征的共同体的转变,反映了中国早期的“天下观”族类观念已 基本形成。 先 秦 时 期 汉 语 单 音 节 词 “ 族 ” 及 其 衍 生 的 “ 姓 族 ”“ 氏 族 ”“ 邦 族 ”“ 国 族 ”“ 王 1 族”“民族”等族类概念词汇 是古代中国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形态中的人们共同体在汉语中的 反映。自先秦至清末,以“族”为核心的族类概念借助“书同文”及以汉语通用语媒介的教育方 式在历代文化精英中广为传播, 建构了以“族”/“民族”为核心的古代中国族类话语体系。先 秦文献中族类概念的内涵从血缘到地缘再到同质文化的演进历程表明,随着秦 “大一统”王朝 国家的建立,中国传统族类概念逐渐从早期以“血缘”为核心的原生性民族观向通过文化建构而 形成的以“天下观”为核心的民族观过渡。 二、中文语境中“民族”概念语义的互补性借贷 中文语境中“民族”概念的语义除了古汉语中因随时代变迁而内在衍生的“民族”概 念语 义外,近代以来由对英语“民族”(nation)、俄语“民族”(народ)等族类概念语义互补性借 贷而来的语义项也是其语义的重要构成部分。近代中文“民族”概念演化的 语源除了古汉语外, 还有英语“民族”(nation)与俄语“民族”(народ)两个不同语源。随着英语、俄语“民族” 概念及其话语词汇的翻译、引进,中文“民族”概念及其建构的族类概念也由汉语固有的“民 族”族类概念向英语的现代性“民族”(nation)、俄语“民族”(народ)等族类概念体系转换, 2 在此过程中,“外来语对固有语的意义渗透和改铸,又是导致这种转换的重要助力” 。 (一)英语“民族”(nation)概念语义的借贷 中文“民族”概念现代义的源头之一为英语“民族”(nation)。在近代欧洲,英语“民族” (nation)概念的演变与近代欧洲的反封建君主专制、建构民族国家、拓展资本主义市场等历史 进程是同步的。19 世纪中叶,民族主义思潮席卷欧洲,民族国家(nation-state)体系也随之确立 并随着西方的殖民扩张而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前人对英语“民族”(nation)词源学的考察表明, nation 一词的义素经历了一个不断丰富、转换的过程——nation 最初的义素是“同一出生地的居 民团体”“特定区域内人类集团”(亦即血缘地域共同体),14-15 世纪 nation 概念增加了“领 土”(地域、国家)义素,16-17 世纪增加了“一国之民”(国家、地域、政治)义素,18-19 世纪后与“国家”“政治”内涵联结。 英语“民族”(nation)概念语义的演化历程揭示了欧洲 的人们共同体形式从生物学、人种学意义上的文化共同体向社会学、政治学意义上的现代性、政 根据郝时远的统计,《十三经》中“族”字出现的频率为 220 余次,《佩文韵府》收录的“族类”词有 160 余处。 参见郝时远: 《先秦文献中的“族”与“族类”观》,《民族研究》2004 年第 2 期,第 36 页。 2 冯天瑜:《“革命”“共和”:清民之际政治中坚概念的形成》,《武汉大学学报》2001 年第 2 期, 第 20 页。 1 25 1 治性共同体的演变历程 。为此,笔者建构了近代“民族”(nation)的义位集合公式。 G (“民族”) =S1 (“同一出生地的居民团体”/“特定区域内人类集团”)+S2 (领土)+S3 (一 国之民)+S4 (同质文化,国民) (2) 从上述英语 “民族”(nation)一词义素集合看,其语义中的义素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加。 18-19 世纪英语“民族”(nation)概念是在欧洲资本主义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欧洲学术界对现代 民族共同体现象的抽象,“伴随着资本主义的成长,nation 与‘民族’‘公民权利’等结合在一 2 起,逐步演变为一个与政治高度相关的政治词汇” ,可见,在欧洲工业革命时期的民族主义语 境下,nation 语义已经从古典义向现代义转换,“政治性”是英语 “民族”(nation)概念的重 要特征,近代英语“民族”(nation)概念内涵所强调的公民权利、政治性联结也是传统中央王 朝国家“五方之民”“文化民族”等概念内涵所缺失的。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对中国的殖民侵略所导致的亡国灭种危机加速了中国民族主义思想传 播。 为挽救民族存亡,一些仁人志士积极倡导向西方学习以图自强,因此借鉴英语等西方语言 中的一些政治、社会概念,如“民主”“民族”“共和”等,以推进中国社会变革。在此情境中, 强国保种就变得尤为迫切。梁启超在《东籍月旦》(1899 年)中首次使用中文 “民族”对应英语 3 “民族”(nation) 。其后,在清朝政府官方文献中亦出现了用以指称西方民族国家之现代意义 的“民族”概念,如在晚清时期的《清经世文三编》中,全文共出现 7 处“民族”。从上下文语 境分析,清末《清经世文三编》中的“民族”既指称本国固有之民族,如“天山南路,自古以来, 4 民族迁徙出入,每由此二路”;也指外国之民族,如“土耳其帝国所治民族,一曰土耳其人” 。 清末汉语文献中以“民族”词形对应西方“民族国家”建构的法国、英国、土耳其等民族国家的 “民族”表明,清末中文“民族”已可与英语 “民族”(nation)对应。 随着辛亥革命的胜利及中华民国的成立,英语“民族”(nation)在中华民国时期得到迅速 传播,中文“民族”概念语义所蕴含的现代性、政治性等内涵随着“民族”一词的高频使用与民 族话语的论述而变得更加清晰、明确。1924 年,孙中山先生在论述“民族”一词时指出:“英 5 文中的民族的名词是‘哪逊’,‘哪逊’这一个词有两种解释:一是民族,一是国家。” 孙中 山先生对“哪逊”义项的解释表明:其一,音译词“哪逊”与汉字词“民族”并存,后者解释前 者,二者为同义词或近义词;其二,与英文“哪逊”对应的中文词“民族”既是文化民族,也是 政治民族。从词形上看,“哪逊”为英语“民族”(nation)的音译外来词词形,“哪”“逊”两 个音节构成一个语素 (词),与中文“民族”字词相比,后者是汉语固有指称族类概念语素 6 “民”“族”按照汉语语素并列组合方式所组成的一个双音 节“意合并列短语” ,并在此基础 上进一步词汇化为并列关系复合词“民族”。在语义上,经由日语引介的汉字词“民族”与汉语 古典双音节“意合并列短语”词“民族”同形,而 “民族”通过同汉语固有“民族”词汇词形、 概念相似性与汉语固有族类概念义相联结,并通过互补性借贷方式将现代性、政治性等英语“民 族”(nation)意含植入中文“民族”字形,因而在意义上中文“民族”可与英语“nation”音译 形式“哪逊”互训。比之于音译词 “哪逊”,中文“民族”表义更加清晰,文化语义指示性更 强。在中文“民族”与“哪逊”竞争过程中,汉字词“民族”与汉语古典族类概念间存在联想关 系,这一文化心理因素使其优选为对译英语“nation”的主要形式。作为中国民主革命先行者, 孙中山先生对“民族”概念的阐释表明中华民国时期中文“民族”概念已经吸收了英语“民 王联:《世界民族主义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第 3-10 页。 高永久、秦伟江:《“民族”概念的演变》,《南开学报》2009 年第 6 期,第 127 页。 3 金天明、王庆仁:《“民族”一词在我国的出现及其使用问题》,《社会科学辑刊》1981 年第 4 期。 4 《清经世文三编》(卷七十八洋务十),清光绪石印本,第 978 页。 5 孙中山:《三民主义》,载于孙中山:《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1 年,第 617-620 页。 6 董秀芳:《词汇化:汉语双音节词的衍生和发展》(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1 年,第 103 页。 1 2 26 族”(nation)之政治、 国家意含,完成了中文“民族”概念蕴含的文化民族语义向现代政治民族、 国家民族语义的转换。 如果说近代汉字词“民族”概念进入中文语境始于对英语“民族”(nation)概念的现代性、 政治性内涵的互补性借贷,那么近代中文语境中“民族”概念的逐步定型则得益于在近代西方民 族主义、民族国家等理论的冲击下,中国知识界对现代性中文“民族”概念的应用以及在此基础 上所进行的民族话语体系建构。 20 世纪初期,辛亥革命的成功、中华民国的成立及世界范围内民族主义思潮的高涨等因素 都极大地鼓舞了中国精英知识阶层对现代意义中文“民族”概念的探讨热情。在近代中国民族国 家建构及国家民族整合过程中,梁启超、孙中山、李大钊、顾颉刚、费孝通等先后围绕中文“民 族”(nation)概念及其衍生的“中国民族”概念进行了研究,建构了“中华民族”“五族共 1 和”“三民主义”“新中华民族” 等与现代性民族概念密切相关的民族话语。抗日战争的全面 爆发激发了中国民众“团结一致,抵御外侮”的民族情感,“中华民族”概念在日本侵华战争的 全面动员中得以传播和普及,这使得中国普通民众对现代义中文 “民族”概念的认知得以泛化 和深化。随着近代中国国语运动的开展及近现代书籍、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中文 “民族”概念在官方、学术话语叙事中得以迅速推广使用,“民族”及其衍生的“中华民族”等 词汇及其所建构的民族话语超越了狭小的文化精英阶层,在中国民众中迅速传播并为普罗大众所 接受,进入日常话语体系中,实现了中文“民族”概念的“大众化”“民主化”。 可见,在近代中国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中文“民族”一词通过民族国家的历史书写、抗战 时期“中华民族”概念的提出等民族实践、国家叙事等方式进入近现代中国民族话语体系中。 (二)俄语“民族”(народ)概念的语义借贷 中文“民族”概念的现代义还受到俄语“民族”(народ)概念语义的感染。1913 年,斯大 林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中给“民族”(нация)下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 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 2 体。” 斯大林所定义的“民族”(народ)概念义位公式为: G(“民族”)=S1 (语言)+S2(地域)+S3 (经济生活)+S4(心理) (3) 随着斯大林“民族”(народ)概念的引进,该概念定义中的“语言”“经济”“地域”“心 理素质”等四个界定民族的要素通过语义借贷方式汇入当时已有的中文“民族”一词义项中,丰 富了中文“民族”的词义,也丰富了当时的民族话语表述。作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民族阐 3 释的唯一系统和影响广泛的定义” ,其对中国的民族研究、民族表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中 国共产党表述民族概念、制定民族政策与建构民族理论的重要理论依据。 综上所述,本研究表明近代中文“民族”概念在继承传统王朝时期“民族”概念的 “天 下”“文化同质”等语义基础上,通过语义借贷方式吸纳了英语“民族”(nation)、俄语“民族” 4 (народ)概念的现代性、政治性内涵, “民族”一词通过“旧语言, 新模型” 语义互补性借贷 促成了中文“民族”概念传统义向现代“民族”概念义的转变。中文“民 族”概念挣脱了原生 性族类概念所具有的血缘联结束缚,中文“民族”概念内涵与现代义 “疆域”“民族国家”之 间的联系表征了其含义的现代性转换,表明了近代中国民族观已从传统“天下观”向现代民族主 义民族观转变。近代中文语境中“民族”概念内涵演化史表明近代中文“民族”概念是汉语古典 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益世报》1939 年 2 月 13 日。 [苏联]斯大林: 《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 ,载于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斯大林选集》 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 年,第 64 页。 3 郝时远:《类族辨物:“民族”与“族群”之中西概念对话》,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3 年,第 255 页。 4 [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流布》 ,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1 年,第 6 页。 1 2 27 族类概念话语变迁、融合的结果,近代中文语境中“民族”一词通过“时间化”“民主化”“政 1 治化”“意识形态化”,成为近代至今中文族类概念体系的“基本范畴”(basic concept) 。 三、中文语境中“民族”概念创新 (一)英语“民族”(nation)概念创新 近代以来,中国对西语现代性“民族”(nation、народ等)概念的借贷经历了从英语 “民 族”(nation)概念的整体性引进到“民族”概念本土化、中国化的创新过程。自清末英语“民 族”(nation)概念被引介到中国以来,知识精英阶层利用英语“民族”(nation)概念、理论对 中国复杂的民族现象进行了分析、研究,其对中文“民族”概念的诠释、讨论推进了本土化中文 “民族”概念的认知,这其中,“中华民族”概念的提出就是英语“民族”(nation)概念在中 国的一大创新。1902 年,梁启超受西方民族主义“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观念的影响,创设性 地提出了“中华民族”概念。1912 年,孙中山先生提出了“五族共和”“民族统一”等民族话 语表述,与之前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话语表述相比,“五族共和”话语表述超越了狭隘的 汉族大民族主义,这无疑是一大进步。 总体来看,近代中国知识界对“中华民族”概念的文化同质、共同疆域及认同等内涵的诠释 2 使得“中华民族”概念摆脱了“种族-民族主义”桎梏 。1939 年,《益世报》先后刊登了顾颉刚 先生的《中华民族是一个》与费孝通先生的《关于民族问题的讨论》等两篇讨论 “中华民族” 的文章,这次关于“中华民族”的学术讨论虽然并未明确界定“中华民族”概念的基本内涵,也 未明确“中华民族”的具体定义,但却在论证中厘清了“中华民族”概念与“五大民族”“种 族”“国家”等不同概念内涵间的差异,也厘清了“中华民族”整体与各民族之间的关系。费孝 通先生在讨论中指出“中华民族”是由中国多个在语言、文化、经济等方面不同的民族组成的, 该观点为后续中国特色“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等观点的提出夯实了理 论基础,这对于西方民族主义“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概念框架而言无疑是一大突破。 中国知阶层在对英语民族(nation)概念及“中华民族”的讨论中虽然没有直接定义中国的 “民族”或“中华民族”,但却自觉地将“统一性”“整体性”等汉语固有“民族”概念古典义 与现代民族语义相结合,形成了整体性、统一性的民族主义中华民族观。 (二)马克思主义“民族”(народ)概念语义的中国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概念与民族话语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停留于对马列 主义经典“民族”(народ)定义的借鉴,但中国共产党对克思主义“民族”概念(народ)的借 鉴并非僵化照搬,而是始终坚持对“民族”(народ)概念的审慎辨析与创新。在对马克思主义 经典作家“民族”(народ)概念的讨论中,针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的适用性问题,范文澜 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提出汉族“自秦汉以下,既不是国家分裂时期的部族,也不是资本主义时代 3 的资产阶级民族,而是在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独特民族” 。范文澜在对民族概念的辨析中 植入了历史视角,从中国民族历史状况出发,凸显了民族概念的历时特征,克服了斯大林“民族” 定义的历史局限性。 20 世纪 60 年代,针对中文“民族”与俄语“民族”及其他西语族类概念通译时“民族”一 词的使用和译名问题,林耀华先生提出了用民族 1、民族 2、民族 3、民族 4 等 4 种不同类型中 4 文“民族”一词分形形式分别对译英语、俄语等不同形态、不同阶段的“民族”概念 。林先生 [英]梅尔文·里克特:《政治和社会概念史研究》 ,张智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 年,第 50-52 页。 郝时远:《类族辨物:“民族”与“族群”之中西概念对话》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3 年,第 40 页。 3 范文澜:《自秦汉起中国成为统一国家的原因》,载于《历史研究》编辑部:《汉民族形成问题讨论集》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56 年,第 13 页。 4 林耀华:《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历史研究》1963 年第 2 期,第 171-190 页。 1 2 28 创造性地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五大社会形态变迁学说解决了斯大林“民族”定义与 中国民族现状脱节的问题,廓清了中文“民族”概念同英语、俄语等语源 “民族”概念定义之 1 间内涵和外延的异同 ,这对中国特色“民族”概念语义创新及民族重构大有裨益。 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民族”定义的持续反思推动了马克思主义 “民族”概念中 国化, 而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民族”理论为指导的民族 实践创新也驱动了中文 “民族”概 念的语义创新。 20 世纪 50 年代,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 论指导下完成了对中国境内 各民族的调查,在平等、 自愿基础上依据马克思主义 “民族”定义完成了对 中国境内各民族的 识别,奠定了当代中国的民族格 局,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 民族识别过程 中,中国共产党没有僵化地照搬斯大 林 “民族”定义,而是合理地吸收了斯大林 “民族” 定 义中有关 “民族”包括国家之内各文化群体或次 级群体 (sub-nation)这一合理成分,参考了该 “民 族”定义中的 “四个要素”,同时也根据群体主观意 愿及心理认同原则,先 后 识 别 了 56 个 “民 族”实 体,给了一些文化群体及次级群体予 “人”的政治 身份,如 “穿青 人”“摩梭人”等。 中国的民族识别是中央基于中国民族现状,灵 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 “民族”定义 指导中 国民族工作的一次创新性民族实践,又在实践中检 验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 “民族”定义。 在民族识别过程中,中国的民族工作者在民族调查 过程中发现了中国的 “民 族”“人”等是处于不同历 史发展阶段、不同民族形态的人们共同体,因而建 构了中文 “民 族”的层次性族类概念,用以指称不 同层次、形态、不同发展水平的人们共同体,“我们 所用 ‘民族’一词历来不仅适用于发展水平不同的 民族集团,而且也适用于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民族 2 集团” 。费孝通先生对中文“民族”概念的历史性、层次性的强调深化了社会各界对中国多样 化民族现象的认知。 “中华民族”“少数民族”“人”等人们共同体之间的层次关系为马克思主义中文 “民 族”概念注入了新的语义内涵,推动了中文语境层次性“民族”概念的建构。在中国民族政策语 境中,中文“民族”一词在语义上既可以指向一体化的“中华民族”,也可以指向多样性的“少 数民族”,因而具有较强的伸缩性、包容性。在中文多层次“民族”概念体系下, 中文“民族” 概念重新阐释了英语“民族”(nation)、俄语“民族”(народ)概念中的“民族自决”内涵, 以整体性“中华民族”对应国家民族自决,以多样性“少数民族”对应地方区域自治,维护了国 家的统一,凸显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性。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族识别实践出发提炼出的层次 3 性“民族”概念丰富了中国化“民族”概念内涵,也为后续 “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 理论 创新及新时期中国特色“民族”概念定义奠定了基础。 对中文语境中马克思主义“民族”概念史的梳理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概念演变 4 经历了模糊到明确过程” ,马克思主义“民族”概念辨析、讨论与中国特色民族实践共同推动 了马克思主义民族概念中国化,促进了中国特色民族概念语义的生成、创新。改革开放以来,随 着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的民族现状及中国民族形态也相应发生了一些新变化,马克思主义经典 作家的“民族”定义在面对新时期中国民族现象、民族问题时,其适用 性饱受质疑。为了更好 地指导中国民族实践与民族理论建构,2005 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结合中国民族实际重新定义 了中文“民族”表述:“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来说,民 族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有的民 叶江:《“nation”(民族)概念辨析》,《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9 年第 3 期,第 62 页。 费孝通:《关于我国民族的识别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80 年第 1 期,第 149 页。 3 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1989 年第 4 期,第 1-19 页。 4 麻国庆: 《明确的民族与暧昧的族群:以中国大陆民族学、人类学的研究实践为例》,《清华大学学报》2017 年 第 3 期,第 124 页。 1 2 29 1 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的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 新时期民族定义义位公式如下: G (“民族”)=S1 (历史性)+S2 (生产方 式)+S3 (语言)+S4 (文化)+S5 (风俗习惯) +S6 (心理认 同)+S7 (宗教) (4) 与马列主义经典作家的“民族”定义公式相比, 中国共产党新时期“民族”定义义素更为 丰富,综合了影响中国民族形成的主客观因素,强调了“民族”概念的历史性及民族与宗教之间 关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民族”概念是解读新时期中国民族理论、分析中国民族现象新的逻辑 起点,也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基石。新时期的中文“民族”概念在吸收中国民族实践创新 (practical innovation)的同时进行了语义创新(semantic innovation),推动了中国特色马克思主 义民族观的形成与发展。 四、结语 中文“民族”一词词义演变史表明中文“民族”概念的生成、演化既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 程,也是一个持续解构、建构的过程,有其自身历史演进逻辑。汉语固有名词“民族”为承载外 来语的现代民族概念语义内涵提供了物质载体,中文“民族”概念继承了汉语古典 “民族”族 类概念内涵中的“历史记忆”“文化”“疆域”等内涵,通过语义互补性借贷、渗透等方式吸纳 了英语、俄语等外语“民族”概念的现代性、政治性等内涵,推动了现代中 文“民族”概念的 形成。近现代中国持续的社会变革、民族实践与中国知识界对不同语源“民族”概念间的持续讨 论、诠释推动了中文“民族”概念中国化,围绕中文 “民族”概念进行的民族话语再生产、传 播推动了中文“民族”概念的“大众化”,中文“民族”概念语义更加明确,最终成为理解中国 民族政策话语的“基本概念”。中文“民族”概念形成与演化可图示如图 2。 古代 →现当代 先秦(姓族/氏族/宗族/五方之民) (性质:自我演变) 汉至中华民国 [五方之民/民族(西语)/中华民族(性质:互补性借贷/创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改革开放(民族2/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性质:互补性借贷/创新) 改革开放至今(民族,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民族概念)(性质:创新) 图 2、中文 “民族”概念的形成与演化 当代中文“民族”概念既是历史继承,也是概念创新,中文“民族”概念是对族类现象的抽 象,其对中国复杂民族现象的解释力是“族群”概念所不具备的,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语境下, 学界应坚持当代中文“民族”概念自信。新时代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民族话语体系建构应坚持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在当代中国民族实践创新基础上吸收中外族类概念优秀成分,推动中 文“民族”概念语义明确化、世界化,建构中国特色民族话语体系,推进中、外民族概念间的平 等对话。 1 2 金炳镐:《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概论》(修订本),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第 47 页。 指斯大林的民族概念定义界定下的民族。 30 【论 文】 何种“想象”,怎样“共同体”?1 ——重估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 赵稀方2 摘要: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一书在中国风行一时,不 但影响了民族主义论述,也影响了与民族国家主题相关的其他研究领域。“想象的共同体”来自 盖尔纳,不过由于完全去除了种族的因素而显得有点奇怪。该书的关键词是“朝圣”,安德森将 其看作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决定性因素,从而忽略了更重要的革命与启蒙的因素,忽略了美国独立 战争和法国大革命。该书又将欧美模式套用到亚非国家之上,以殖民主义代替本地民族主义,把 自己变成一种帝国主义话语。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的《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以 下简称《想象的共同体》)一书 3,对国内学界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不但影响了民族主义研究, 也影响了文学研究。就民族主义研究而言,它打破了关于民族主义的本质主义看法,如斯大林关 于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 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的经典定义 4,将民族看成一个“想象的共同体”,这正应 合了中国学界流行的后现代历史建构观。就文学而言,在安德森那里,印刷资本主义是构建民族 主义的方式,这引发了学人将晚清以来媒体的发展与民族国家的生成联系到一起,进行所谓“小 说中国”的论述。 “想象的共同体”一时间成为一个很时髦的说法,不过,它在何种意义上是安德森的独创? 它处于西方民族主义的何种脉络中?西方学界已经有不少学者对之做出批评,这些批评从何而 来?本文试图从民族主义研究的谱系出发,对这本书进行学术重估。 一、民族与种族 在《想象的共同体》一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的观念受到了盖尔纳 (Ernest Gellner)“民族主义发明了民族”这一说法的影响。从注释来看,安德森阅读的是盖尔 纳 1965 年出版的《思想与变化》(Thought and Change)一书 5。不能不说安德森很敏锐,盖尔 纳在 1965 年提出这个观点的时候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 1983 年他出版《民族与民族主义》 一书,这句话才成为名言。 安德森很赞成盖尔纳的这个说法,不过他认为这还不够。在他看来,这个表述的缺点是,“盖 尔纳急于表明民族主义只是一种虚假的伪装,以致于他将‘发明’(invention)等同于‘编造’ 本文刊载于《文艺研究》2022 年第 6 期,第 152-160 页。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 3 该书英文版首版于 1983 年,本文所据为 1991 年出版的修订版:Benedict Anderson, Imagined Communities: Re⁃ 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 London and New York: Verso, 1991。引文凡出自该著者均只随文 标注页码。 4 斯大林: 《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 《斯大林全集》第 2 卷,人民出版社 1953 年版,第 294 页。 5 吴叡人的中译本在这里出现了差错,把关于雷南(Ernest Renan)的注释,放到了讨论盖尔纳的部分,这导致 盖尔纳相关注释的缺失,而缺少的注释恰恰可以说明安德森的思想来源。参见 Benedict Anderson, Imagined Communities: 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 p. 6;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想象的共同体:民 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6 页。 1 2 31 (fabrication)和‘虚假’ (falsity) ,而不是‘想象’ (imagining)和‘创造’ (creation)。这样的话, 他就暗示还有‘真实’(true)的共同体存在,它较民族更为优越”(第 6 页)。安德森不同意仍 有真实共同体的看法,他认为:“事实上,所有较面对面的原始小村庄更大的共同体(甚至于它 们自身),都是想象出来的。共同体之得以被识别,并非其虚假与真实,而是其被想象的方式。” (第 6 页) 安德森由此得出对民族的定义:“本着人类学的精神,我对民族定义如下:它是想 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这种想象是内在限制的和主权的。”(第 5-6 页)在此,安德森明确道 出了他与盖尔纳的差别:盖尔纳认为民族是被民族主义创造出来的,不过这里的“民族”是指民 族国家(nation⁃state),但构成民族的更小的族群(ethnicity)却是历史存在的 1,盖尔纳所考察 的正是在何种历史条件下族群转换成了民族。安德森却是一个完全的后现代主义者,他认为包括 族群在内的一切共同体都是想象出来的。 盖尔纳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中提出,民族主义确乎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产物,但它的形成需 要条件。决定民族主义模式的有三种因素:权力、教育和共同文化。三种因素交错,形成八种情 况。其中五种与民族主义无关,因为没有文化差异;剩下三种与民族主义有关的情况。其一是当 权者受过教育,无权者没受过教育,种族文化上有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当权者经过努力,可以 改造民间文化、发明民族传统,这种模式以哈布斯堡王朝传统的民族主义为代表。其二是当权者 和无权者都受过教育,种族文化上有差异,这种情况造成了欧洲和自由的西方民族主义。其三是 当权者没受过教育,无权者受过教育,种族文化上有差异,这种情况造成了散居国外的人的民族 主义,可以用以色列民族主义作为代表。 我们注意到,在盖尔纳提出的决定民族主义的三种因素中,种族文化是最重要的因素,“事 实上,当社会生活的经济基础需要文化同一性或持续性(不是非阶级性)、与文化相联系的阶级 差异变得有害的时候,种族性(ethnicity)就会成为民族主义进入政治领域,而种族不明显的渐 进的阶段差异却仍旧可以容忍”2。凡没有种族差异的社会,都完全失去了产生民族主义的机会, 这里的种族显然并不是“想象”的。并且,只有同质性较强、有自己的政治传统的民族和文化, 才有可能发展出自己的民族主义,而多数民族在现代社会大潮中没有进行任何努力,就慢慢融入 了某个大的民族国家的文化之中。 这里还需要提一下霍布斯鲍姆 (Eric J. Hobsbawm),民族主义“传统发明”理论最 系统的 阐述者,其 1983 年《传统的发明》一书对这一脉研究具有方法论意义。霍布斯鲍姆打破了本质 主义的历史观,认为并不存在所谓的悠久的民族主义传统,这些传统其实是应当代的需要而被发 明出来的。霍布斯鲍姆将“被发明的传统”定义为一种形式化和仪式化的过程,即通过重复来灌 输一定的价值和行为规范,从而制造一种与过去的历史连续性。他在书中特别强调了民族主义与 传统发明的关系,认为“被发明的传统”“紧密相关于‘民族’这一相当晚近的历史创新及其相 关现象:民族主义、民族国家、民族象征、历史等等”3,民族主义就是一种典型的“被发明的 传统”。 不过,在我看来,霍布斯鲍姆虽然谈论民族主义传统的发明,但他其实并未忽略族群的作用。 1990 年,他出版了《1780 年以来的民族与民族主义:日程、神话和现实》一书,专门讨论民族 主义。在该书中,他对自己有关“传统的发明”的论述做了纠正和补充。简单来说,即民族主义 传统是发明的,不过它具有自己的基础,他将其称为“原型民族主义”(proto⁃nationalism)。他 在该书的第二章专门讨论“大众原型民族主义”,一开始就提到安德森,认为他的“想象的共同 体”的确填充了历史转折后的人类“情感空白”。不过霍布斯鲍姆认为,到此为止问题并没有得 1 在中文里“民族”一词既指民族国家,又指少数族群(少数民族) ,这很容易造成混淆和误解,读者需要对盖 尔纳“民族”概念的所指范围进行辨析。 2 Ernest Gellner,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83, p. 94, p. 127. 3 Eric Hobsbawm and Terence Ranger (eds.), The Invention of Traditio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 p. 13. 32 到解决,哪些东西能够“动员各种集体归属的感情”,成为情感替代物呢?他的回答就是族群, 包括血缘、部落、语言、宗教等因素 1。霍布斯鲍姆有些踌躇,他一方面很注意避免本质主义, 另一方面又认为族群因素是民族主义的基础,所以他小心翼翼地说,这些因素不一定能够成为民 族主义,不过它们肯定有利于现代民族主义的建立。 盖尔纳和霍布斯鲍姆有关民族主义传统发明的观点,已经对以种族为中心的民族主义论述做 出了革命性的解构,但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仍坚持种族性的基础,只有安德森彻底放弃了种族的维 度,认为“想象的共同体”并不需要种族的基础。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很清楚,这是因 为盖尔纳和霍布斯鲍姆所据的主要是欧洲的经验,而安德森所据的是美洲的经验。美洲的欧洲移 民在种族上与欧洲人是一致的,他们发展出了最早的民族国家。不过,美洲的经验在民族主义历 史上其实是一个特例,当安德森将其上升为一种有关民族主义的普遍定义,并运用于欧洲和亚洲 的时候,其不当之处就显示出来了。 安德森在讨论欧洲民族主义的时候,主要是从语言这一角度进行的。我们知道,语言乃种族 性的主要因素之一,然而安德森却刻意回避这一问题。正如安东尼·史密斯(Anthony D. Smith) 所言,“对安德森来说,是语言而不是种族性形成了他的论述的出发点”。史密斯其实是认同现 代主义民族主义理论的,不过他认为这一派的缺陷也很明显,即他们过于强调民族主义建构的现 代性,而过于“贬低”(relegated) 和“忽略”(omitted) 了族群文化。在他看来,对民族主 义而言,族群性是必不可少的。对此,他从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证: 种族现象无处不在,因此它必须居于民族和民族主义的历史社会的中心。这可以从几个层次 上进行分析。从定义上说,这种民族与种族群体之间的关系,是在其他集体文化身份形式中找不 到的。理论上说,种族性——尽管存在各种问题——为解释民族与民族主义不同形态和特性的关 键因素,提供了一种富有成效的基础。从历史上说,我们可以看到种族共同体转化成了“民族” 的大量事例,更大量的事例表明不同的种族群体的象征因素,在民族形成的过程中融入了民族主 义,或者为民族主义所利用。如果脱离了所有过去和现在的种族因素的参考,想要解释民族与民 族主义的内容和吸引力是极其困难的。除了其历史重要性之外, 种族性还提供了有关参与者的 “内在世界”、尤其是被民族召唤的强调献身精神的重要解释。2 由此,史密斯认为现代主义民族主义理论的这一缺陷需要弥补:现代民族主义既是被发明的, 但也有其基础,它们通过神话、象征、记忆、价值和传统与前现代的族群相关联,这就是他所发 明的“族群-象征主义”。 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这一说法,最有冲击力之处在于打破传统的以种族为中心的民族主 义观,而主张民族主义的建构观。不过,民族主义建构观的发明权其实并不在安德森,而在盖尔 纳和霍布斯鲍姆。为了追求独创性,安德森以美洲经验为蓝本,消除了其中最后的种族因素,将 之称为“想象的共同体”。然而这种说法并不能解释主流的民族主义现象,它已经受到从原生主 义到现代主义民族主义理论的多方批评。 二、“朝圣”与革命 安德森民族主义建构观的基本看法,认为民族主义是在传统社会崩溃后出现的,是应现代 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对此,盖尔纳其实已经有过精彩论述。 盖尔纳的关键词是“工业社会”,他认为这是民族主义得以产生的根本条件。农业社会是自 给自足的,没有现代教育,也没有社会流通,这决定了它们没有产生现代民族主义的土壤。在现 E. J. Hobsbawm,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since 1780: Programme, Myth, Realit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 p. 46. 2 Anthony D. Smith, Ethno⁃Symbolism and Nationalism: A Cultural Approach,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9, pp. 17-18. 1 33 代社会中,由于工业生产和劳动分工的需要,陌生人之间需要有持续、全面的沟通,标准语言和 书面媒体得以产生,现代教育也因之形成,这些都需要有一个民族制度来实现。由此,盖尔纳认 为,民族主义的根源不在于人的精神和本质,而在于不久前才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民族主义应 特定的社会秩序需要而出现,是一种新的社会组织形式。现代人不需要再忠于君主和宗教信仰, 他们忠实于一种文化,文化的同质性是产生民族主义的前提。 与盖尔纳一样,安德森也认为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是民族主义意识出现的前提。由于经济的 冲击、神学确定性的衰落、交往的加剧,宇宙与历史的界线被打破,一种新的理解世界的方式开 始出现。在推动新的民族共同体兴起的过程中,有三个因素最为重要:“从积极的意义上,新的 共同体想象的产生是半偶然的,然而又是爆炸性的,是生产体系与生产关系 (资本主义)、传播 技术 (印刷) 和人类语言多样性的宿命。”(第 42-43 页)可以说,安德森继承了盖尔纳的论 述,不过他在“工业社会”中专门强调了“印刷资本主义”这一概念。查特吉(Partha Chatterjee) 曾问道:“如果我们仔细看,安德森与盖尔纳有关 20 世纪民族主义的论述有什么实质性差别 吗?”他的回答是“没有”。他认为,二人都指出认识社会方式上的巨大变化带来了民族主义, 只不过一者强调“工业社会”,另一者强调“印刷资本主义”而已 1。 “印刷资本主义”通常被认为是《想象的共同体》一书的关键词,不过,强调印刷媒体对于 民族主义的形成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这实在算不上多么新颖的看法,多数从现代性角度讨论民族 主义问题的学者都会提到这一点。早在 1931 年,海斯在其《现代民族主义演进史》 一书中,就 曾专门谈及新式报纸如何成为法国民族主义形成的最有力的宣传工具:“一种新式的报纸和雅各 宾民族主义同时兴盛起来——这种报纸的新闻和评论是以通俗与动人听闻的格调撰作的,印得很 迅速,卖得很便宜,销行很广。……一般的雅各宾主义者都热烈地相信,如果‘人民’要民主化, 要爱国,他们每日必须得到消息、意见与刺激。”“新式的报纸成为雅各宾民族主义最有力的宣 传工具。”2 如果说在海斯这里,现代媒体的作用仅仅是民族主义宣传,那么盖尔纳对媒体的强调则更进 一步。盖尔纳在《民族与民族主义》中提到,很多人认为媒体的作用是促进民族主义思想的传播, 比如将某些思想传播到偏远山村。他认为,媒体传播什么内容并不重要,传播本身所形成的统一 文化才是现代社会的构成前提:“它所接受的传播信息并不重要,是媒体自身,是抽象的、中心 的、标准的、一对多交流的普遍性和重要性,自动地产生了民族主义的核心思想。”3 在我看来,真正属于安德森的概念是“朝圣”(pilgrim)。安德森认为,世界上最早的民族 主义起源于美洲殖民地官员的“朝圣”。在印刷媒体出现之前,人们之间的交流主要依靠旅行。 美洲殖民地官员在回欧洲的“朝圣”之旅中,意识到彼此群体的存在,加之印刷媒体的出现,更 催生了共同体意识。殖民地官员在欧洲母国基本上升迁无望,由此逐渐对美洲本地产生共同体的 感觉,从而出现了最早的民族主义。安德森宣称,无论是“经济利益”“自由主义”或“启蒙运 动”,都无法创造“想象的共同体”的意识,只有“朝圣”及移民印刷业者,才能承担这一“决 定性的、历史性的角色”(第 65 页)。 安德森的这一论述未免有些耸人听闻。没有经济发展以及由之而来的社会变化,没有欧洲启 蒙主义,这些移民何来意识上的变化?安德森所说的“朝圣”,在这里是指一种让人们意识到他 们是一个共同体的方式,这会带来以下问题:第一,决定共同体意识的最重要因素是“朝圣”吗? 第二,具有了共同体意识,就可以产生民族主义吗?对于这两个问题,我的回答是:“朝圣”对 于形成共同体意识可能确有作用,但从历史上看,决定共同体意识的最根本因素显然是殖民压迫 与民族革命,而不是“朝圣”。 Partha Chatterjee, Nationalist Thought and The Colonial World: A Derivative Discourse, Tokyo: Zed Books Ltd., 1986. p. 21. 2 海斯: 《现代民族主义演进史》,帕米尔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51 页。 3 Ernest Gellner,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83, p. 94, p. 127. 1 34 这里姑且以我们熟悉的美国为例。在谈到 18 世纪印刷媒体的发明创造了一个“美洲”想象 时,安德森专门强调北美十三州领土的有利条件:“在北面,说英语的移民新教徒,更有条件认 识‘美洲’这个观念,事实上最后也成功地拥有了‘美国人’的日常头衔。最初的 13 个殖民地 所拥有的区域比委内瑞拉还小,也就是阿根廷的三分之一。由于在地域上较为集中,波士顿、纽 约和费城的市场中心很容易互相联系,它们的人口也被媒体和商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第 64 页)不过,这些都是背景和条件,安德森没有提到最重要的问题,即美国独立战争。北美十 三州原来是分离的,为了反抗母国英国的经济压迫和军事镇压,他们被迫联合起来反抗,最终走 向美国的独立。可以肯定地说,美国的民族主义是在对大英帝国的反抗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安德 森在书中一直避而不谈美国独立战争,这有些诡异,难道他宁愿相信民族是通过“朝圣”和媒体 想象出来的,而不是通过革命创造的? 美国是美洲大陆最早实行民族独立的地方,这是常识。人们在讨论民族主义的时候,通常从 1789 年法国大革命开始,不过也会提及更早的 1776 年美国《独立宣言》。安德森自诩发现了最 早的民族主义,这种说法不免令人生疑。他曾抱怨自己有关“朝圣”创造了世界第一波美洲民族 主义的说法在学界无人理睬,这似乎不是没有原因的。 更加离奇的是,安德森不但忽略了美国独立战争,也忽略了法国大革命。在结束了对美洲的 讨论后,他终于开始讨论欧洲,不过直接跳过了被视为欧洲民族主义开端的法国大革命,而将第 二波民族主义锁定为 1820 年之后的欧洲群众性语言民族主义。安德森的基本观点是,随着地理 大发现和资本主义扩张,欧洲人第一次认识到欧洲文明只是世界文明的一种,同时也认识到拉丁 语并非唯一神圣的语言,欧洲各地方言开始兴起。通过印刷语言,不同地区逐渐认识到自己的共 同体,由此形成所谓群众性语言民族主义。至于第三波民族主义则是由群众向官方的延伸,即 19 世纪中叶欧洲君主开始用某种方言作为国家语言,由此形成官方民族主义。 事实上,欧洲民族主义早在法国大革命时代就已经诞生,法兰西共和国即是最早的欧洲民族 革命的成果。并且,欧洲民族主义也自此得到理论表达,产生了法国的公民民族主义与德国的族 裔民族主义两种原型。其中,赫尔德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民族主义理论。对于语言民族主义, 费希特也有过专门论述。1806 年 10 月,拿破仑占领柏林,费希特发表著名的《对德意志国民的 讲演》,详细论及语言与德国民族主义的关系,这是人类第一次关于语言与民族主义自觉的表述。 可惜的是,这些都没有被安德森注意,或者说被他刻意忽略了。 三、亚非还是美欧? 安德森认为,世界上最后一波民族主义是 20 世纪中期的东南亚民族主义,它是美洲“朝圣” 模型与欧洲“语言”模型的结合。不出意料,他再次拈出了“朝圣”这一概念。他提出,与美洲 殖民地官员“朝圣”一样,东南亚殖民地官员无法在其母国得到升迁,他们所想象的升迁之路最 高只能到达殖民地区的中心。东南亚殖民地官员在“朝圣”的路上,同样发现了一大批掌握双语 的同伴,从而与他们产生一种共同体的感觉。与美洲“朝圣”略有不同的是,东南亚“朝圣”的 人群已经不止于殖民地官员,还加入大量殖民地本地的双语知识分子。这是因为俄罗斯化的西方 帝国过于庞大,无法仅使用母国和欧洲的移民来管理殖民地,而必须在殖民地本地培养双语知识 分子来参与国家统治。 谈论 20 世纪中期的“朝圣”,似乎连安德森本人也觉得很勉强。他也认识到这个时候交通 已经很发达,过去那种漫长的旅途不复存在。因此他提出,在殖民“朝圣”之外,构建东南亚民 族国家的另一个因素是殖民地教育体系的建立 (这个说法也来自盖尔纳),不同地区的人们都来 到城市或首府接受教育,这种内部“朝圣”也培养了他们之间的共同感。如此,在殖民地的边界 之内,就发生了从殖民国家 (colonial state)向民族国家(national state) 的转变。 35 在《想象的共同体》 1991 年修订再版的时候,安德森提到,他在第一版中将亚非民族主义 仅仅看作对欧洲王朝民族主义的模仿,这是“短视”的。他对此做出纠正,认为亚非民族主义的 产生应该归结到当地殖民者的想象。他在修订版中专门增加了《人口调查,地图,博物馆》一节, 讨论殖民地政府如何通过人口调查、地图制订和博物馆来构建殖民地民族主义。其中谈到殖民地 官员认同上的变化,即早期殖民者直接把自己当作统治者,但随着时间的消逝,他们越来越少“野 蛮地谈论征服的权力,越来越多地努力创造另外一种合法性。越来越多在东南亚出生的欧洲人, 受到诱惑,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里程碑式的考古学越来越与旅游相联系,这使得国家看起来成 为一种普遍的然而本土的传统保护者”(第 181 页)。 在我看来,无论是认为亚非民族主义出自殖民者对欧洲或美洲的直接模仿,还是认为其出自 殖民者自身的想象,都具有相同的性质,即忽略了亚非的本地人,以及他们反抗殖民统治的民族 斗争。 查特吉对安德森将欧美民族主义模式移用于东南亚很不满意,他的质疑是:谁的想象的共同 体?他说:“我反对安德森的论点的主要理由是,如果世界其他地区只能从适用于欧洲及美洲的 特定‘模式’中选择想象的共同体,那么还有什么剩下来可供他们想象的?”“我反对这种论点 并非出于什么伤感的原因,我反对它是因为我无法将它与反殖民主义民族主义调和起来。”1 在 这里,查特吉有两个质问:一是安德森将世界其他地区的民族主义模式移用于东南亚,从而忽略 了东南亚的独特性,也剥夺了东南亚的发言权;二是安德森完全忽视了东南亚民族主义最重要的 内容,即反殖反帝斗争。 《想象的共同体》中有一处提到了本地人的反抗,安德森说,本地双语知识者接受了教育, 了解到欧美民族主义,因此发生了民族意识的觉醒。1913 年,印尼的荷兰殖民者模仿海牙,举 行从法国帝国主义统治下获得“民族解放”的庆典,结果早期爪哇印尼民族主义者苏瓦地·苏简 宁瓜特(Suwardi Surjaningrat)用荷兰文写下了著名的反殖文章《假如我能做一次荷兰人》,提到 本地奴隶也渴望获得从荷兰人殖民统治下的独立。这才是真正的本地民族主义。可惜安德森并没 有沿此思路进行论述,而是又回到了殖民民族主义的话题。 我们知道,殖民者在统治殖民地期间的确做了很多建设性的工作,包括保护本土传统,不过 这一切明显都是为了殖民统治。查特吉对印度的研究可以提供参照。作为一位后殖民史学家,查 特吉的贡献在于,他在殖民政治批判之外,还分析了英国殖民主义对印度的文化操控。在《民族 及其碎片:殖民与后殖民历史》一书中,查特吉分析了英国将印度本土历史的叙述纳入西方现代 殖民主义史学的过程,比如认为印度古代一直没有真实的历史,再如把穆斯林描绘为残暴的民族 等,其目的是合理化英国的殖民侵略和统治 2。这正是安德森所说的殖民政府对殖民地本土文化 传统的“保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可以参考尼南贾纳 (Tajaswini Niranjana)对英国的印 度文化学者琼斯爵士(Sir William Jones)的分析。琼斯翻译和整理了大量印度古典文化,不过在 他的笔下,印度人被建构成卑贱地祈求殖民统治的形象。殖民者看似是保护殖民地文化的行为, 其实不过是西方的东方主义话语的构成部分3。 当然,西方学者并不必然秉持一种帝国主义的立场。关于东南亚民族主义研究,需要特别提 出一位西方学者作为对比,那就是格尔茨(Clifford Geertz)。如果说安德森的研究是以殖民主义 为主体的,格尔茨的研究则是以殖民地为主体的。格尔茨将东南亚民族主义分为四个阶段,即民 族主义形成阶段、民族主义取得胜利阶段、民族主义建立自己国家的阶段和国家独立之后的阶段。 格尔茨首先强调地方性,指出东南亚各地情况不一,“在印度尼西亚是地域,在马来西亚是种族, Partha Chatterjee, The Nation and Its Fragments: Colonial and Postcolonial Historie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3, p. 5. 2 Cf. Partha Chatterjee, The Nation and Its Fragments: Colonial and Postcolonial Histories, p. 102 3 Cf. Tajaswini Niranjana, Siting Translation: History, Post⁃structuralism, and the Colonial Context, Berkeley, Los Ange⁃ les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2. 1 36 在印度是语言,在黎巴嫩是宗教,在摩洛哥是风俗,在尼日利亚是类亲属关系”1。在这里,我 们看到东南亚不同国家强烈的本土特征,格尔茨认为,它们甚至很难用“民族主义”来进行概括。 在《烛幽之光:哲学问题的人类学省思》一书中,格尔茨再次重新论述民族主义。他延续地 方性知识的视野,提出 20 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亚非新兴国家的涌现并非对欧洲民族主义模式的 模仿,而是对它们的一种挑战,是在欧洲经典模式之外提出新的东西,从而质疑传统欧洲民族国 家模式和单一文化模式的唯一合法性,建立一种兼顾两者的新型政治。这种政治不是将亚非民族 主义视为欧洲民族主义的前期阶段,而是将其视为不同的模式,从而发展出新的可能性。格尔茨 说:“第三世界巨变对于 20 世纪自我理解的启示是,它们不是对欧洲民族主义的模仿,而是逼 迫我们看到民族主义所否定的文化的复合性景观。”2。可以说,安德森将美洲模式或欧洲模式 运用于对东南亚民族主义的论述,正是格尔茨批判的对象。 对于安德森的中国读者来说,最大的讽刺或许来自印度裔美国学者杜赞奇(Prasenjit Duara) 的研究。杜赞奇以中国历史的经验批判了安德森的观点。在他看来,中国的集体和民族认同既不 必等到现代才出现,也不必是现代印刷媒体的产物,泛中国神话如马祖或关帝,就可以将不同群 体加入一种民族性之中,这种神话是口语和书面语相结合的。中国历史虽然被称为“天下主义”, 但民族主义并不乏见,如宋代抗金时期、明清之际,部分士大夫完全放弃了天下帝国的观念,代 之以界线分明的汉族与国家观念。而种族中心主义在中国其实并非新事物,最早可以追溯到《左 传》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民族主义话语与中国现代史研 究》一书,即旨在反省欧洲民族主义史学模式对中国的影响 3。 综上,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安德森的《想象的共同体》提出了质疑:一是他把美洲经验普遍化, 认为民族主义是“想象”出来的,忽略了种族性的基础;二是他认为“朝圣”是美洲共同体的根 本原因,忽略了更重要的革命与启蒙的因素,忽略了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三是他将欧美 模式套用到亚非国家身上,以殖民主义代替本地民族主义,忽略了亚非国家的主体,把自己变成 一种帝国主义话语。 《想象的共同体》一书在中国,最吸引人的也许只是“想象的共同体”这个词汇。 这并不 奇怪,它让我想起当年这本书在美国出版后最早得到的评论。据安德森,1983 年 《想象的共同 体》一书出版后在美国并无反响,只有一位欧洲政治学家在《美国政治评论》发表评论,认为该 书“除标题引人注意外一无是处”4。 2014 年,安德森应清华大学的邀请来华做了两场演讲,再次掀起热潮。2016 年,吴叡人译 本《想象的共同体》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增订后第三次出版。作为近年来学界最流行的术语之一, “想象的共同体”被广泛运用于社科研究的各个领域。面对这种热度,笔者觉得有必要冷静下来, 认真地思考一下。 Clifford Geertz,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Selected Essays, New York: Basic Books, 1973, p. 306. Clifford Geertz, Available Light: Anthropological Reflections on Philosophical Topics, Princeton and Oxfor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251 3 Prasenjit Duara, Rescuing History from the Nation: Questioning Narratives of Modern China, Chicago and London: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p. 5. 4 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椰壳碗外的人生》 ,徐德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8 年版,第 165 页。 1 2 37 【网络文章】 儒家文化还能否增强港台民众对祖国的向心力? 来源:观察者网,2023-03-29 07 https://m.guancha.cn/wuqina/2023_03_29_685987.shtml(2023-3-29) 吴启讷,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两岸同胞共同的民族和文化认同,是实现两岸和平、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在民进党的政治操弄下,岛内“台独”势力日渐嚣张,处心积虑在岛内开展“去中国 化”改造,企图割裂两岸同胞共同的历史文化认同,长此以往恐将从根本上冲击并重新塑造台湾 民众、尤其是下一代人的认知。 因此,两岸民众要持续加强交流交往,不仅是在经贸层面,更要有人文的沟通,夯实共同的 历史记忆、国族认同与情感基础;尤其是两岸年轻人要一同努力,为两岸和平发展增添新生力量。 围绕中华民族建构等相关问题,观察者网采访了《再造国族——中国民族识别的历史与政治 面向》一文的作者、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吴启讷,从文化层面探讨当下国族建 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采访/观察者网 李泠】 观察者网:在中国历史上的“国族整合”过程中,“于 17 世纪中期以前以某种方式整合到 中华帝国秩序中的非汉人群体”,为何“没有寻求脱离中国,反而尽力寻求在中国国家体制内占 有一席之地”? 吴启讷:17 世纪前、中期发生了一件事,就是清朝的建立。清朝本身就是由少数族群满族 作为统治阶层的政权,它在整个体制里实行了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少数族群的政策,但同时也逐渐 推动改土归流。 改土归流的对象主要是中国东南部和西南部的非汉人群体。首先,这些非汉人群体没有自己 建立国家政治体制的政治传统;其次,他们在过去长达一两千年里面,多数时间跟周边汉人之间 的关系是水乳交融的——当然不是没有冲突,有一定的冲突,可是他们之间最终建立了相互依赖 的关系,17 世纪中期之后,这些人的关系可以用现在的一句话来形容,就是“少数民族离不开 汉族,汉族也离不开少数民族”。 对少数族群利益的保护,体现在清朝的整个国家体制内。以在清朝就已确定成为中国领土的 岛屿台湾岛为例,在台湾岛上,为了保护台湾先住民——台湾的少数族群——的利益,他们特地 制定了一系列土地法律,包括划定名为“土牛沟”的界线来限制汉人的开垦,同时限制汉人以各 种方式取得少数族群的土地资源及其他资源。在这种情形下,台湾先住民的利益就跟清朝的国家 利益结成一体了,它为什么还要脱离清朝国家体制?脱离这个体制一定会对它造成损害。 放眼整个中国东南、西南的少数族群,乃至于中国西北的部分少数族群,也是一样,这些少 数族群的利益跟中国的国家体制结成一体。所以当中国在 1912 年转化成为一个以中华民族作为 国族认同的民族国家的时候,他们当然希望加入这一个民族国家的新体制里,他们认为这样的体 制会保护他们的权益。如果这个体制解体的话,它的权益恐怕没有办法获得保障。 比如从法律角度来看,假如汉人没有受到这个体制内法律的限制,他们就可以凭借人数优势 对少数族群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造成侵害。我想这是很自然的事情。 观察者网: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任剑涛在讨论国族构建时曾提到,“对那些具有政治体建 构历史记忆的少数民族而言,汉民族聚居区的传统文化,对国族和国家建构的吻合机制建立的用 武之地不大,有时甚至可能无能为力。……将儒家文化作为这些地区建构国族与文化认同的基 38 础,……也许挑衅了他人的宗教信仰与文化传统,很大可能构成一种文化抵触……”您多次前往 新疆调研,是否有相同体验? 吴启讷:我想我在很大程度上也有这种感受。如果我们没有注意到中国各族群文化的多元现 象,在很大程度上就来自历史上多元的、长期累积和演变的文化传统,如果我们把古代中国简化 地视为汉人王朝的接续,把中国传统文化简化为汉人的传统文化,当然不容易动员包括各族群在 内的全体中国人一同建构现代中华民族认同的共同基础。不过我接下来有一点想法,可能跟任教 授所强调的侧重点不完全相同。 我觉得儒家文化传统是整个中国文化里的开放、包容传统的一环。儒家文化不是一种封闭的 族群文化,它不局限在汉人文化当中;儒家文化的开放性,让我们看到中国历史上从十六国开始, 少数族群在中国化的过程中对儒家文化的接受;也让我们看到越南、朝鲜、日本等地在接受儒家 文化后,建立古代国家,甚至现代民族国家。假如说儒家文化是一种强调族群差异的文化,那么 这些人恐怕就没有办法儒家化了。 事实上,儒家文化本来就与西欧民族国家建构过程中的排他性意识形态现象有巨大的差别, 它对体质差异极大的政治传统和文化因素的包容,使得它成为我们建构包容性更大的中华民族民 族国家时,仍然有必要继承的文化资产。 汉人社会本身就有非常大的地域文化差异,包括方言的差异,某些差异甚至超过欧洲不同语 言、不同国家之间的差异,比如中国北方人如果没有特地学习过,基本上听不懂江苏南部、浙江、 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南方地区的人讲话,但这些人并没有产生不同的国家意识。换言之, 中国的儒家文化影响范围内部差异也很大,但是并没有形成政治和文化认同上的根本差异。 我们再把这点扩大到东南、西南的少数族群中,不少少数族群一直保持着自己在信仰上的传 统,比如传统的多神信仰,但是他们也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儒家及道教文化。举苗族为例,苗族 里还是有相当比例的人不会讲汉语,可是他们在举行道教的仪典时,一定是用汉字来做这个仪式 的载体的,他们认为不用汉字就不灵验了。这其实是一个文化交融的例子。 文化交融其实也发生在蒙古族、维吾尔族和藏族当中,我们能在这几种文化中看到它的深层 存在了非常多的汉文化的因素。不要说在内蒙古,我们今天到蒙古国的首都乌兰巴托——在清朝 叫“库伦”——在那里看一些宗教设施,能看到藏传佛教,但这些藏传佛教文化里也充满了汉文 化的因素。 我们如果真的花点功夫去学一下蒙古语、维吾尔语和藏语,将会发现这些语言当中充满了汉 语的因素,甚至于在价值观上面也有儒家文化的影响。 也就是说,各民族的交流交融在传统中国的 2000-3000 年的历史中是一个常态,是一直在发 生的事情。不管朝廷直接管辖的范围到了哪一个界线,中国的内部跟它周边的文化交流一直在进 行当中。其中的儒家文化作为一个高级的意识形态,它的影响力比我们想象的要大。 既然儒家文化有开放的特质,而我们把儒家文化当作中国文化传承的一个重要基础,这就代 表了中国文化应该是开放的,它的内部交流应该是频繁而密切的。所以它跟少数族群的文化传统 之间有很大的开放交融的空间。 当然,中国文化传承必须同时保护中国少数族群长期的历史文化传统,其中包括宗教传统和 价值观,我想这个也是建构国族认同的不可或缺的一环,而我们没有必要把这个任务与推动儒家 文化传承的任务对立起来,两者并不存在冲突。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把儒家文化作为建构国族与 文化认同的重要基础,但它不是唯一基础,只要它不是排他性的,它就不会跟少数族群文化的继 承和发展产生不可调和的抵触。 39 讲到调和,当然,我们需要对流行的认知做必要的修正,例如传媒只要讲到中国文化传统, 就把它窄化成汉人的传统,只讲“炎黄子孙”“龙的传人”,这种描述就可能会对少数族群文化 造成排挤效应。 既然中国文化传统本来就是多元的、丰富的、相互交融的,我们在追溯多元传统的时候,就 不要过分去强调所谓的炎黄、孔子,而是应当把中国传统当中的多元因素当作整个中国的共同遗 产来继承,这样可以减少乃至消除现在在很多人认知当中所存在的文化抵触的状态。 当然,还是要强调,政治一体是必须要坚持的一面,事实上,政治一体会进一步保障文化多 元和文化交流的顺利进行。 观察者网:除族际交流之外,如今若看汉族群体内部——比如台湾、香港社会——似乎也出 现传统文化难以完全支撑起国族建构的问题。您认为当下汉族传统文化要如何继承与创新,才能 更好地提升族群内部的凝聚力? 吴启讷:就我对台湾和香港社会的观察,我觉得这两地的传统文化基本上已经下降到了生活 的层面,就是在处理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的时候,以及底层的文化习俗里,还存在传统文化;但 是在价值层面、意识形态层面,传统文化在台湾和香港社会里已经丧失影响力。 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台湾、香港社会推崇的最高信仰是所谓现代化和西式政治制 度,这两个目标基本上是把西方文化当作唯一的、排他的效仿对象,都缺乏中国文化的主体性。 可以说,这两地,中国的文化主体性的根已经被拔掉。 我们看到台湾、香港保留了繁体字这样一种看起来包含传统的符号,但是这个传统符号只是 一个文化外壳,它所承载的内容是以西方为标准的现代化或者是西式民主的内容。简言之,传统 文化的核心被抽离了,只保留了一个空洞的外壳。 我们需不需要现代化?答案是,需要,但是我们需要的是中国式的现代化,这种现代化不能 切断中国的传统。我们是否需要建立一个适合现代社会的政治制度?我们当然需要,但这个政治 制度应当是符合中国人民需求和愿望的、中国的现代政治制度,这种现代政治制度在价值层面不 能脱离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 中国文化有传统方面的核心价值,也有透过中国人民共同的革命所创造出来的现代价值,这 些价值加起来才能够完成对于传统的真正继承和创新,也才能真正去推动国族的建构。不然的话, 我们就会看到一群还在使用繁体字,但完全依照西方的思维方式思考,维护西方利益──而不是 中华民族利益──的人。这些人当然无法承担传承汉文化和中国文化传统的使命。 就具体改变来讲,我们举香港的例子,我想教育是一个基础,但在教育之上,更重要的还是 政治一体化,就是对公民唯一政治身份的确认。“一国两制”的“两制”,不应被视为一个公民 拥有两个平行的政治身份,他的身份只能是由“一国”界定的。 观察者网:关于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部分认识认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人 为淡化族际差异”。您如何看待这一关联?“多元”与“一体”如何融合? 吴启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到了当代这一现象在进一步 加深、扩大,而且我相信它会进一步延续下去。这样一个过程势必带来族际差异的淡化。 反过来,也没有必要把“人为淡化族际差异”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挂钩。因为历史证 实人为措施的效果向来是有限的,有的时候它还会引起副作用。 历史的发展经常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既然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是历史发展的一个主 流,族际间的差异势必会淡化。就像共产主义的目标是消除人群之间的差异,最后也消灭国界, 这个趋势无法改变。 所以,在一段时期内采取一些必要的政治措施去加强国族的整合,这是必要的,但是人为淡 化族际差异,就有可能给一些人带来同化或者被同化的感受。 40 我想多元和一体的融合,这个一体,我们要强调它的重点在于政治一体,政治一体是对文化 多元的保障。 不能反过来说政治多元、文化一体,这跟国族整合的目标完全相反。比如德国跟奥地利,两 者在文化上很接近,可以说它们是一体的,可是政治上根本不是一元,根本是两回事情。我们要 能够厘清主次关系。 观察者网:最后一个问题,您认为近些年兴起的所谓“新清史”会多大程度上影响中华民族 意识的建构? 吴启讷:我想这个理论假如传播开来,会带来一定的风险。新清史本身是一个重视所谓内亚 传统也就是非汉人传统的研究。我们不能说它在学术上没有价值,其实它是有价值的,因为我自 己研究少数民族,我觉得去研究少数民族跟汉人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有它的必要性。可是我们 也必须看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是整个历史发展的一个不可忽略的主流现象。 我们看清朝,究竟保存它的内亚性是历史的主流,还是它建构、扩大了完整的中国是历史的 主流?这是非常明显的事情,不需要讲政治,我们只要保持学术的客观立场,就可以很清楚地看 到,清朝是一个继承明朝、元朝乃至于之前中国历朝的中国王朝,而不是一个满人王朝。换言之, 清朝不是建立在满洲这个区域的满洲王朝,它是全体中国人的一个政权、一个朝代,这个是历史 的主流。 如果把支流现象夸大为一个主流,或者是把它跟主流对立起来变成两个并列的主流,我想这 在学术上有非常大的漏洞,它是不能够成立的。 中国现在面临的国际处境以及国内的一些现象充满了挑战,一些有心人可能就把这种支流被 当成主流的现象、把这种支流与主流对立起来的现象,当作一种价值的工具,来鼓动与中华民族 建构对立的民族主义,这就会对中华民族建构过程造成影响。 据我的观察,这些年学术上流行一种反省 1949 年以后整个历史观的潮流,这个潮流里面有 各种现象,有一些做得过了头,觉得必须回到西方民族国家史的整套历史论述里,彻底否定自己 的历史传统和历史学传统。 我们当然不能一直用古人的方法去研究历史,可是要突破传统历史研究的瓶颈,可行之道是 把中国史放进全球史的架构里,正是在全球史的架构里,我们才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历史上什么 样的历史趋势是主流、什么样的历史趋势是支流。现在的民族国家史思维,我觉得它其实不是一 种进步的思维,反而是一种落后的 19 世纪时的思维。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观点。 *********************************************************************************** 《民族社会学研究通讯》第 1 期-第 374 期均可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图书分馆网页下载: http://www.shehui.pku.edu.cn/second/index.aspx?nodeid=1820 也可登陆《中国民族宗教网》http://www.mzb.com.cn/html/Home/category/36460-1.htm 在“学术通讯”部分下载各期《通讯》。 《通讯》所刊载论文仅向读者提供各类学术信息,供大家参考,并不代表编辑人员的观点。 *********************************************************************************** ————————————————————————————————————————— 中国社会学会 民族社会学专业委员会 本期责任编辑: 马戎、王娟 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 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 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 电子邮件:marong@pku.edu.cn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