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巢湖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办法.docx
巢湖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管理工作 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与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工作,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 根据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省厅有关文件 规定,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与管理 1.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与指导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 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协调各方面工作。 2.各教学学院(函授站)结合本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成立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 作,包括: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遴选指导教师;审定选题; 检查指导进展情况;组织论文答辩;评定论文成绩;总结毕业论文(设 计)工作情况;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等。 二、时间安排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动员、选题、指导导师 确定等工作在最后一学期进行;4 月初进行中期检查;5 月底前完成论 文答辩;6 月 15 日前完成论文材料整理存档工作。 三、选题工作 1.选题应符合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能够加强学生的实 际应用能力的提高,体现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专 业知识等。 2.选题不得跨专业选题,不宜过大过空,应从社会、经济以及科研 的实际出发,难易、大小适度,保证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3.选题可以由指导教师出题或是指导教师的研究课题内容,亦可以 由学员自行选题。选题经各教学学院(函授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定并同意后,开始论文指导工作。 4.各专业的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较大的选题可以两至三人共 同完成,且每人须独立完成各自的分工;同一届选题不得重复,不同届 选题重复率须控制在 20%以内。 5.论文选题与指导教师一经确定后,一般不得更动。如确需变更的, 需经所在教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国际交流 与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每位指导 教师指导篇数不得超过 10 篇,以 5—7 篇为宜。鼓励聘请行业、企业等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进行或参与指导。 2.指导教师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师德师风规范,利用线上线下混合 方式检查和指导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 的有关问题;严谨治学,平等对待,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学 术规范负责。 3.论文指导须分阶段进行,不得少于五次。每次指导须有较为详细 的记录,并认真填写指导过程记录,记录表须由教师本人填写并签名。 4.审核《巢湖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 题报告书》;填写《巢湖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 计)指导过程记录表》、《巢湖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 文(设计)指导教师评阅表》;指导学生参加答辩;评定毕业论文(设 计)成绩等。 五、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检查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为: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完成论 文(设计)撰写→答辩→归档。 2.开题:选题确定后,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并开 题。 3.中期检查:各教学学院(函授站)组织各教研室检查学生进展情 况和教师指导情况。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不定期进行检查与抽查。 4.论文撰写:学生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指导,认真撰写论文(设计), 遵循学术规范,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不剽窃。 5.后期检查:各教学学院(函授站)和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检 查论文(设计)的答辩准备工作。 六、毕业论文(设计)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要中心突出,内容详实,论据充分,论证有力, 数据可靠,逻辑性强,结构前后紧凑,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范、 符合要求,文字流畅,结论正确。 2.篇幅理工科 5000 字左右,文科 8000 字左右,其它情况另行规定。 3.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须自行进行论文(设计)重复 度鉴定,重复率≤30%视为鉴定合格,反之为不合格,须重新修改论文 直至达到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鉴定报告。 4.毕业论文(设计)结构规范要求与格式要求参照《巢湖学院本科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与格式要求》。 七、答辩工作 1.论文答辩工作由各教学学院组织与安排,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 按专业组成答辩小组,成员 3-5 人,设立 1 名答辩秘书,组长原则上应 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各学院答辩工作开始一周前,向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提交答 辩工作安排,便于双方及时协调相关工作。 3.答辩根据情况,采用线下答辩或线上答辩形式。答辩须填写《巢 湖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由 答辩小组秘书负责填写,学生本人不得填写。 4.学生服从学院的安排,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答辩前通过“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服务系统对毕业论文 (设计)过程材料进行审查,论文主体部分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文字 复制比应控制在 30%范围以内。 5.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相关材料须及 时提交;凡涉及国家机密、知识产权、技术专利、商业利益的成果未经 学校许可,不得擅自带离学校。 八、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采取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 秀五等级制,由各教学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科研作风、 研究能力,原则上结合指导教师成绩(70%)、答辩成绩(30%)等综合 评定。 2. 毕 业 论 文 ( 设 计 ) 总 评 成 绩 分 优 秀 ( 100—90 分 ) 、 良 好 (89—80 分)、中等(79—70 分)、及格(69—60 分)、不及格(60 分以下)五个等次,其中优秀等级成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15%,其他等 级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3.填写《巢湖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综 合评定意见表》。学生须参加论文(设计)答辩后,方可评定最终成绩; 未参加答辩不得评定成绩,视同答辩未通过并组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 不及格视为答辩未通过,不再另行组织答辩。 九、材料存档 1.存档内容: 学院存档材料: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内含开题报告、指 导过程记录表、装订成册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含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 综合评定意见表】、答辩记录表、综合评定表、相似性鉴定报告以及必 要的软硬件材料等)、工作计划与总结、选题汇总表、成绩评定汇总表、 指导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等。工作结束后,学院须将本科毕业论文(设 计)等相关工作材料以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档按照不同专业整 理报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2.存档期限:五年。 十、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 院负责解释。 2021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