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中分房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集中分房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经学院房屋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近期将在全院范围 内集中开展一次房屋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房屋分配人员范围 1、居住在讲师楼的教职工; 2、在校内合住已满一年以上的教职工(2017 年 9 月 4 日之前合住人员); 3、在我校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2017 年 9 月 4 日之前 参加工作)且至今未安排住房的无房教职工。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如实填写《住房申请表》(格式 详见附件 1),并按申请表的要求备齐个人相关评分证明复 印件及由林芝市住建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材料 后,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7:00 前送至后勤管理处办 公室进行评分;逾期不送交申请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住房申请表 附件 2:2018 年现有空房 学院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5 日 附件 1: 住房申请表 姓名 单位 现住房 职务或职称 (以相应工资为准) 学位 在藏工作时间 (年份) 在八一镇户口数 (仅指本人及配 偶、子女户口) 是否办理独生 子女证 是否军 人家属 年—2018 年 是否学院引进研究生 从事专职辅导员、宿管科工作年限及职务 获自治区级及以上何种证书 (只填最高荣誉证书,需提供复印件) 配偶在我校工作需填写以下信息 配偶姓名 配偶职称或职务 (以相应工资为准) 说明:请将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复印 件附后。 附件 2: 2018 年现有空房 序号 栋楼 房号 1 3栋 2 单元 1—2 2 11 栋 1 单元 2—1 3 12 栋 3 单元 2—1 4 13 栋 3 单元 2—2 5 14 栋 1 单元 1—2 6 14 栋 1 单元 4—1 7 15 栋 2 单元 3—1 8 15 栋 3 单元 1—2 9 15 栋 3 单元 2—1 10 10 栋 2 单元 3—1 11 16 栋 1 单元 3-1 12 17 栋 3 单元 5—2 13 17 栋 5 单元 3—1 14 18 栋 1 单元 5—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