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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校属车位价值评估招标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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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名称:西政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校属车位价值评估 采购人:西南政法大学 2019 年 9 月 1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3 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6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7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8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12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19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22 2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西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对西政国际学 术交流中心校属车位价值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服务 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标 项目名称 号 采购预算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万元) 1 10 0.2 西政国际学术交流中心 校属车位价值评估项目 中标人数量 1家 二、资金情况 采购人自筹,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证 书》或《房地产估价机构资格证书》; 3 2. 入选 2018 年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资产 评估机构备选库(详见附件)。 (三)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西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 处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的相关招标文件资料,采购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 文书,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内容。 (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能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按时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与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宝圣大道 301 号(西 南政法大学勤业楼 2017 室) (五)投标开始及截止时间:2019 年 10 月 8 日北京时间 09: 30-12:00。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回兴宝圣大道 301 号(西南政法 大学勤业楼 2016 室)。 五、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方式 (一)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00.00 元(大写:贰仟圆整), 由投标人从其公司账户将保证金汇至西南政法大学账户上,同时在进 账凭证上明确“车位评估”的采购项目关键字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 4 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 12:00。请报名时提交银行转账凭据复印 件,原件备查。 2.账户信息 户 名:西南政法大学 开户行:工行三峡广场支行 帐 号:3100024109024939290 3.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车位评估”的采购项目 关键字样。 4.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保证金专用 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结果公示完成后,20 个工作日 内退还(无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履约完成后 无息退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南政法大学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23)67258357 5 第二篇 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价值评估对象为西政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车位 174 个(含室 内车位 159 个、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室外车位 15 个),具体位置以现 场勘查为准,评估目的为准确计价学校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6 月 30 日。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至少指派 3 名全职工作人员负责本项目评估工作,其中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从事房地产评估工作不低于 5 年并承担过五项以上房地产价值评估工作,其他项目参与人员需具备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财经或法律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工作年限不得低 于 3 年。 三、工作成果及交付 该项目工作成果为价值评估报告,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 内提交符合评估对象所处地段、建筑结构和质量、成新度、用途等市 场行情的价值评估报告六份。 (一) 交付期。中标人应在自签订采购合同 30 个日历日内提交 经采购人认可的价值评估报告,报告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后方视为完成 项目。 (二)交付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勤业楼 2017 室。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 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 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予 补偿。 二、付款申请 中标人提交经采购人验收认可的评估报告后,开具有效发票,向 采购人申请支付 100%服务费用。 三、违约责任 如中标人没有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交付期内完成工作并交 付评估报告,超出时间按照中标金额的 0.5%/天对成交价格进行扣减 直到提交经采购人验收认可的评估报告。 四、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 承诺内容必须达到上述条款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7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 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评分方法 (一)评标方法定义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 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 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 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 100 分。 (二)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 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 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 履行评审职责: 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 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 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 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投标 人应 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 ); (注○ 符合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 的基 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本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格条 制度 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 8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3 投标保证金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 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 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为准。 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1 评审因素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 明及授权委托书 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 投标方案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2 3 评审标准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招标文件的响 投标文件内容 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响应。 应程度审查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完整性审查 3.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 (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 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需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 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 9 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 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 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 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 正。 复核后,由招标方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时必须按评审后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项目人员资质顺序排列。 二、评标标准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将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标准如下: 序号 1 2 评分因素 及权重 投标报价 (80%) 人员资质 (20%)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80 投标报价的计算:所有有效投 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报价为经过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有效投标报价的 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 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查的投标报价 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 ×价格权重× 100。 20 根据投标人针对该项目指派的 项目负责人及参与工作人员的资质 能力与工作经历进行评分,基础分 为 5 分。若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 计师执业资格和财经类高级职称的 加 5 分,具有其中一项的加 2 分; 根据指派工作人员的 项目负责人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年限 简历及资质证书等证 以 5 年为起点,每超出 2 年加 1 分, 明文件进行评审。 最高加 5 分;项目参与人员具有财 经类高级职称的每人加 1.5 分,最 多加 3 分,从事资产评估工作年限 达到 6 年及以上的,每人加 1 分, 最多加 2 分。 三、无效投标条款 10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视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四)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代表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加盖公章的。 (五)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六)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七)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 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等)。 (八)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进行密封与标记。 (九)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足额标书购买费的。 四、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1 一、投标人 (一)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 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 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 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 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服务范围、服务时间;商务要求; 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 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 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西南政法 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 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 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 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 12 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 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 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三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 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 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 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项 目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 13 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套纸质投 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 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 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 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 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 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 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 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 一览表为准; 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为准; 14 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 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 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分别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投标 文件的正本、副本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 名称地址、 “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 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 公开进行。 (二)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 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方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 代表参加。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方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 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投标 15 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 查。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 采购人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西 南政法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上进行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 2. 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采购方联系人和 电话、采购方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3. 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 中标通知书。 七、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发出 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 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 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 16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 料。 3.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项目要求和商务要求、 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 可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 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 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 疑的; (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 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 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 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 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 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7 2. 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 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 为准。 3. 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 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 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 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 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 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采 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 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 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 证金。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样本) 18 一、委托内容 1. 评估目的:完整计价采购人资产价值。 2. 评估对象: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的西政国际学术 交流中心的车位,具体位置以现场勘察为准。 3. 评估基准日:2019 年 6 月 30 日 二、业务成果及交付 (一)业务成果 本项目业务成果为价值评估报告,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 时间内提交符合评估对象所处地段、建筑结构和质量、成新度、 用途等市场行情的价值评估报告六份。 (二)交付和验收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提交经甲方认可的价值 评估报告,报告验收确认后方视为完成项目。评估报告交付地点 为采购人渝北校区勤业楼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 室。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及时提供、或协调有关当事方及时提供本评估项目所需 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配合并协助回答中标人就评估对象现场判断所提出的问 题; 3. 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期限,足额、按时支付 评估费用。 (二)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及规范,在职业标 19 准和本合同(含附件,下同)的框架内,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和 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出具专业意见报告,是中标人及 其指派的工作人员的责任; 2.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指派工作人员的简历及资质证书” 指派工作人员; 3. 在本合同约定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内,根据评估对象的类 型,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出具《车位价值评估报告》,并对所 出具的《车位价值评估》承担法律责任。 4. 对采购人所提供的各项资料、商业秘密、评估结果及约定的 保密事项保守秘密; 5. 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评估报告 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 其他约定的义务。 四、评估费用及支付 (一)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以招标结果为准,该费用为中标人执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专家咨询费、税 费等。 (二)付款方法 中标人提交经采购人验收认可的评估报告后,开具合法有效发票, 向采购方申请支付 100%服务费用;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 30 个 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评估服务费。因中标人未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发 票不符合要求,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0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 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 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违约责任 如中标人没有在规定交付期内完成工作并交付经甲方认可的评 估报告,超出时间每天按照合同金额的 0.5%对合同价格进行扣减直到 提交经甲方验收认可的评估报告。 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业务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 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采购人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为准,招、 投标文件未明确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项目总报价 评估报告交付期 招标名称 备注: 投标人: 法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 无误。 22 (二)投标函(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____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 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 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或制造) 及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 该报价固定不变。 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 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 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 金。 (投标人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23 月 日 二、商务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标人名称)任 (投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4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致 : (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名 称 ) 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 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工作, 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 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投标人公章) 年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月 日 (六)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 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 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 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26 月 日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第二篇项目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格式自定) (九)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格式自定) (十)指派工作人员的简历及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 (十一)项目实施方案 三、其他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1. 投标人基本情况 项 目 数据资料 企业性质 职工人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2. 技术实力(格式自定) 3. 履约能力(格式自定) 4. 其他内容(格式自定) (二)其他资料 格式自定 27 说 明 附件: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 一、本地评估机构 序号 评估机构名称 1 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资质) 2 重庆天健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3 重庆谛威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4 重庆恒申达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5 重庆铂码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重庆海特土地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重庆华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8 重庆中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9 重庆瑞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10 重庆中瑞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1 重庆金汇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2 重庆大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重庆恒基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4 重庆普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重庆汇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6 重庆同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重庆瑞升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18 重庆天度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19 重庆华川土地房地产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 重庆信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二、外地评估机构 序号 评估机构名称 1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资质) 2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资质) 3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资质) 4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资质) 5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资质) 28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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