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社会学研究通讯371期.pdf
SOCIOLOGY OF ETHNICITY 主办单位: 中国社会学会 民族社会学专业委员会 北京大学 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 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 第 371 期 2023 年 3 月 15 日 ※※※※※※※※※※※※※※※※※※※※※※※※※※※※※※※※※※※※※※※※※※※※※※※※※※※※※※※※※※※※※ 目 录 【论 文】 关于民族定义的几个问题 ——民族的译名、形成、特征和对我国少数民族的称呼 马 寅 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 林耀华 俄语中的族类概念 何俊芳 作为政治策略的定义——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再考察 吴孝刚 ☆☆☆☆☆☆☆☆☆☆☆☆☆☆☆☆☆☆☆☆☆☆☆☆☆☆☆☆☆☆☆☆☆☆☆☆☆☆☆☆☆☆☆☆☆☆☆☆☆☆☆☆☆☆☆☆☆☆ Association of Sociology of Ethnicity, Sociology Society of China Institute of S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 Peking University 【论 文】 关于民族定义的几个问题1 ——民族的译名、形成、特征和对我国少数民族的称呼 马 寅 民族的定义,是民族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于这个 问题,我国学术界长期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五十年代关于汉民族形成问题和六十年代关于“民族” 一词翻译问题的两次大讨论,都没有取得基本一致的看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民族 政策的落实,民族工作的发展,以及现代化建设对民族研究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在我国从事民 族理论研究的同志中,对有关民族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新的探讨,展开热烈的讨论。这 是令人十分兴奋的现象。本文仅就有关民族定义的几个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的粗浅的看法,和同 志们共同探讨,请同志们指正。 用“民族”一词统一经典著作中有关民族的译名好不好? 用我国汉语“民族”一词来统一经典著作中有关民族的中文译名,只用“民族”,不用“部 族”,这是 1962 年“民族”一词的译名统一问题座谈会的建议。对此,当时就有许多不同的意见, 二十年的实践表明,这条建议是不好的,需要重新研究。 人类的历史,是社会经济形态发展和变更的历史。按照社会历史发展的各个时期来区分历史 上的人们共同体,这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著作中是一致的。但是,他们对原始社 会时期、奴隶制封建制时期和资本主义时期的人们共同体,用词的方法和含义则是不一样的,有 2 一个发展的过程。林耀华同志在 1963 年发表的《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 一文, 对经典著作中关于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共同体用词的方法、含义和发展过程,作了比较详尽的论述, 对我们今天阅读经典著作,理解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仍然很有帮助。 在经典著作中,谈到“民族”的地方都使用几个不同的名词,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文原著 中,用的是 Volk(Vö1ker)、Vö1kerschaft(Vö1kchen)、Nation 和 Nationalität。在列宁、斯大林 的俄文原著中,用的是 Hарод(Hародьɪ) 、Hародность、Hация、H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这些有关“民 族”的名词,在经典著作中的使用情况大致如下: 一、德文 Volk(Vö1ker)和俄文 Hарод(Hародьɪ),同古代希腊语Этнос一词一样,是最广 义的民族的含义。它包括从原始社会时期、奴隶制封建制时期到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人们共同体。 在必要区别不同的历史时期或者区别经济生活的特点时,则使用解释词或复合词。如:《共产党 宣言》中“使农民的民族(Bauernvö1ker)依赖于资产阶级的民族(Bourgeosvö1ker)”, 《资本论》 中的“打猎民族”(Jägervö1ker)、“游牧民族”(Reitervö1ker),“农业民族”(Bauernvö1ker)等。 俄文 Hарод(Hародьɪ),在列宁、斯大林著作中,也常用作表示广义的人们共同体。如列宁说的 “目前帝国主义阶段的特点就是全世界已经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人数众多的被压迫民族 (Hародьɪ)。另一部分是拥有巨量财富和雄厚的军事实力的少数压迫民族(Hародьɪ)”。3 二、德文 Nation(Nationalität)和俄文 Hация(H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指的是阶级社会产生以 后的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时期的人们共同体。Nation 是由拉丁语 Natio 转借来的,十八世 1 本文刊载于《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3 年第 3 期。 载《历史研究》1963 年第 2 期。 3 《列宁全集》第 31 卷第 210 页。 2 1 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广泛使用,当时的意义是指操有共同语言的同族的人们。马克思、恩格 斯用它表示阶级社会产生以后的各个时代的人们共同体,但是从来不用它来表示阶级社会以前的 人们共同体。如恩格斯在《法兰克时代》中的一句话:“由于民族(Volk)是纯粹由这样的公社 组成的,因而,一个不是从公社内部产生、而是跟它们格格不入地对立着的、并且不断地剥削它 1 们的国家政权,便成为民族(Nation)继续生存的条件了。” 可见,恩格斯对阶级产生以后的共 同体(Nation) ,同原始时期氏族、部落的共同体(Volk)是严格区别的,只是我们都译为民族才 模糊了二者的区别。 三、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虽然对于阶级产生以后的古代民族和现代民族是有区别的, 但是对这两种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共同体,用的是 Nation(Hация)同一个词。必要的时候,在 Nation 前面用农业的对资产阶级的,地域的对统一的,落后的对文明的等形容词来区分这两个不 同时期的共同体。后来,在列宁和斯大林著作中,才逐步用两个词来明确区分这两种共同体。用 Hация,专指资本主义上升以后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一般称现代民族。如列宁在《卡尔·马 2 克思》一文中说:“民族(Hация)是社会发展的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 。斯大 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中说:“民族(Hаци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 3 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 四、Hация一词专门用来指现代民族之后,列宁和斯大林就逐渐把 Hародность用来指从阶级 产生以后到资本主义出现为止这一历史阶段的人们共同体。同时,也指资本主义时代里,还没有 来得及经过资本主义的比较落后的民族。明确 Hародность这种含义的是斯大林 1921 年在俄共 (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如“毫无疑问,这一过程,即帝国主义者必然求助于殖民地各 落后民族(Hародность)的过程,不能不唤醒这些部落(Племена)和部族(Hародность)去谋 4 求解放,进行斗争。” 在此之前,凡是列宁、斯大林的文章提到 Hародность的地方,我国译本 都译为“民族”或“族”,但从这篇文章开始大都改译为“部族”。 正像一切科学的概念,都是随着社会历史和人类认识的发展而变动一样,马克思主义有关民 族的概念,也是变动的、发展的。在经典著作中,逐步把原始时期的氏族、部落同阶级社会的民 族区别开来,把奴隶制、封建制时期的民族从资本主义上升后的民族区别开来,把在资本主义时 代已经发展了资本主义的民族同落在后面的民族区别开来,这种情况,反映了世界近代历史的发 展、民族运动的兴起、民族和民族殖民地问题日益成为无产阶级革命重要问题的客观进程;也反 映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已经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科学体系的进程。 我国汉语中的“民族”一词,是在近代开始使用的。它一直是个多义词,指现代民族,也指 国内外、由古至今、处于不同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人们共同体,类似德语中的 Volk、俄语中的 Hарод、英语中的 People。我国的“民族”一词具有广泛含义,显然不能确切反映人们共同体在 各个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特殊性质,不能确切反映经典著作中有关民族的各个概念。在一般不损 害原著本意时,自然可以用“民族”一词来翻译有关民族的不同概念。但是,作为一项规定,一 律用“民族”一词来统一经典著作中有关民族的不同概念,这就绝对化了。这样,不仅违反了翻 译必需忠实于原著的原则,而且还由于各人对一词多义的“民族”的理解不同,使用时的含义不 同,就会发生界线不清、范围不定的问题,甚至常常会造成误会和混乱。 用民族一词统一经典著作中的不同的有关译名,单就翻译方法来说,有时也要为难的。斯大 林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中有两句话,最早李立三同志是这样译的: “往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出现、封建分割的消失,民族市场的形成,于是部族就变成为民族,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 卷第 514 页。 《列宁全集》第 21 卷第 53 页。 3 《斯大林全集》第 2 卷第 300 页。 4 《斯大林全集》第 5 卷第 29-30 页。 1 2 2 而部族的语言就形成为民族的语言。” “至于语言的继续发展,从氏族语言到部落语言,从部落语言到部族语言,从部族语言到民 1 族语言。” 自从作了“只用民族、不用部族”的规定,1971 年改译为: “……(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Hародность] 就发展成为(资本主义时期的)民族(Hация), 而(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Hародность]的语言也就发展成为(资本主义时期的)民族 [Hация] 的语言。” “……从部落语言到(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 [Hародность] 语言,从(资本主义以前的) 2 民族 [Hародность] 语言到(资本主义时期的)民族 [Hация] 语言。” 显然,这样的译法啰嗦不堪;“(资本主义以前的)”把原始时期的氏族、部落也包括在内, 和 Hародность的本意不符,很不确切。于是,1979 年又改译为: “……民族(Hародность)就发展为民族(Hация),而民族(Hародность)语言就发展成 为民族(Hация)的语言。” “……从部落语言到民族(Hародность)语言,从民族(Hародность)语言到民族(Hация) 语言。” 页下有注:“俄文‘Hародность’和‘Hация’一般都译为‘民族’。斯大林在本文中把 ‘Hародность’一词用来专指产生于部落之后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人们共同体,把‘Hация’ 一词用来专指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和这个时期以后的人们共同体。本文中‘Hародность’译成‘民 族’,并附注原文;‘Hация’译成‘民族’,一般不附注原文,只是在同句中有‘Hародность’ 3 时,才附注原文,以示区别。” 把 Hародность解释为“产生于部落之后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人们共同体”,比 1971 年 译的“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准确。这同李立三译的“部落-部族-民族”中的“部族”一词,是 一个意思。可见, “民族”和“部族” ,是斯大林民族学说中两个各有特定含义的基本概念,是不 能任意混淆的。在翻译斯大林著作时,对 Hародность这个词,无论是译为“部族”,或者注明指 “产生于部落之后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人们共同体”,都是可以的。但是,绝不能用“民 族”一词去“统一”Hародность的译名,不能取消 Hародность这个概念。从上例三次的译文比 较来看,1979 年的译文在“民族”后边附注俄文、页下加注的译法,虽然正确无误,但是在引 用时,对于不懂外文的读者不容易弄明白,附一个长注也难办到。翻译斯大林原著还是恢复“部 族”的译法为好。何况“部族”一词,是不能在译文中一笔勾消的。难道我们对“社会主义部族” , 可以译为“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吗? 对经典著作中有关“民族”的各个概念,有个相应的统一译法是必要的,需慎重研究,逐步 解决。但是,用“民族”这个多义词去“统一”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共同体的译法,对于理解原 著精神和推进民族理论研究没有帮助,是不可取的。 民族形成问题能用广义的“民族”一词解决吗? 主张翻译经典著作“只用民族、不用部族”的同志,在 1979 年 11 月发表的《建国以来民族 理论战线的一场论战》一文中,把这个建议说成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大好事”。“解决了这个问题, 不仅解决了汉民族的形成问题,同时。也解决了中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的形成问题,而且也解决 了全世界一般民族的形成问题。”他们说:“如果当年翻译《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一书的同 《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 ,人民出版社 1953 年版,第 9-10 页。 《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 ,人民出版社 1971 年版,第 9-10 页。 3 《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第 506、507 页。 1 2 3 志,把 Hародность这个词译作‘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而把 Hация这个词译作‘现代民族’, 1 那么一九五四年我国学术界就不可能发生‘汉民族形成问题’的那场论战。” 这种说法,不能令人信服。我们何以见得,范文澜同志是由于不理解,译为“部族”的 Hародность可以译成“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 ,译为“民族”的 Hация可以译成“现代民族”,才 提出“汉民族形成问题”的呢?又何以见得,其他同志也是由于这种不理解才参加讨论的呢?认 真读一下《汉民族形成问题讨论集》 ,可以清楚地看到,讨论的各方,正是按照斯大林使用的 Hация 和 Hародность两个概念的原来意思,根据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来探讨汉民族形成问题的。 范文澜同志在 1954 年发表的《自秦汉起中国成为统一国家的原因》一文中,根据马克思主 义的民族学说,分析中国的特点和汉民族的具体历史,提出如下的结论: “汉族至秦汉以下,既不是国家分裂时期的部族,也不是资本主义时代的资产阶级民族,而 是在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独特的民族。它不待资本主义上升而四个特征就已经脱离萌芽状 2 态,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现实。” 汉民族形成问题的讨论,正是以“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独特的民族”为焦点,围绕着范 文澜的这个结论展开的。这和 Hародность译成“部族”或者“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有什么相 干?我们把范文澜同志上述结论中的“部族”那句话,改为:“汉族自秦汉以下,既不是国家分 裂时期的‘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也不是资本主义时代的资产阶级民族,而是在独特的社会条 件下形成的独特的民族。”范文澜同志的这个结论,不是依然一样成立的吗?怎么能够说,只要 把“部族”“这样奇怪的名词” ,改译为不奇怪的“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 ,就不会发生这场讨论, 或者就解决了汉民族的形成问题呢?如果规定“只用民族、不用部族”,只要统一使用我国汉语 中泛指各个社会历史时期人们共同体的“民族”一词,就能够解决我国汉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以 及全世界一般民族的形成问题,抹煞探讨这些民族形成问题的意义,自然是简单、干脆。但是在 实际上,正如用“社会”一词来解决和论证“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 社会”都是“社会”一样,等于什么话也没有说。 1954 年我国史学界关于“汉民族形成问题”的讨论,是一次很有意义的马克思主义民主理 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探讨。研究“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成的独特的民族”,是发展马克思主义 民族理论的重要课题,尤其对研究我国民族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尽管范文澜同志的某些具体的论 点还有可以商榷的地方,参加讨论的史学界同志的意见也很不一致,但他们那种从大量史料出发, 认真分析中国封建社会不同于西欧封建社会的特殊情形,勇于探索真理的严肃的科学态度,则是 很值得我们从事民族理论工作的同志们学习的。 所谓统一用“民族”一词就解决了民族形成问题的理论根据,是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 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讲到“部落发展成了民族(Nation)和国家”的一段话。他们说: “这一段文章非常明确地指出,民族(Nation)最初是由部落发展成的。而部落是原始社会时代 3 的产物,说明民族最早起源和形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时代。 ” (着重点是引者加的) 这个理论根据是不能成立的。 首先,“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 ,并不等于民族最早形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时代。恩格斯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还说过这样一句类似的话:“最初本来是亲属部落的一 些部落从分散状态中又重新团结为永久的联盟,这样就朝民族(Nation)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 4 “发展成了民族”和“朝民族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只能说明由部落到民族是有一个比较长期 的逐步发展、逐步形成的过程,不能说明民族形成于部落时代。 牙含章、孙青: 《建国以来民族理论战线的一场论战》,载《民族研究》1979 年第 2 期,第 8、6 页。 《汉民族形成问题讨论集》 ,三联书店版,第 13 页。 3 《民族研究》1979 年第 2 期,第 5 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89 页。 1 2 4 其次,用恩格斯讲的“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来证明民族最早形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时 代,是不符合恩格斯这段话的原来意思的,恩格斯这段话的全文是: “由于手、发音器官和脑髓不仅在每个人身上,而且在社会中共同作用,人才有能力进行愈 来愈复杂的活动,提出和达到愈来愈高的目的。劳动本身一代一代地变得更加不同、更加完善和 更加多方面。除打猎和畜牧外,又有了农业,农业以后又有了纺纱、织布、冶金、制陶器和航行。 从商业和手工业一起。最后出现了艺术和科学,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Nation)和国家。法律和 政治发展起来了,而且同它们一起,人的存在在人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宗教,也发展起来了。” 1 恩格斯这段话,清楚地说明了,民族(Nation)的产生和形成,是同人类的畜牧业,农业、 手工业和商业的社会分工,产生了艺术、科学、法律、政治和发达的宗教以及国家的建立等联系 在一起的。而这一切,又只能是在原始社会瓦解、阶级社会产生的时期才产生的。可见,恩格斯 的这段话,正像许多同志已经指出了的,只能说明民族(Nation)是产生和形成于人类从原始社 会进入阶级社会的时期,不能把它看成是“最早起源和形成于原始社会的部落时代”的理论根据。 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极端低下。由此决定了原始社会时代的人们共同体有两个特点:一是人们 按照血缘关系组成的氏族、部落,经济生活也限于氏族、部落的范围之内;二是生产资料的公社 所有制占统治地位,人们还没有划分为阶级。恩格斯在《马尔克》一文中说:“有两个自发产生 的事实,支配着一切或者几乎一切民族(Vö1ker)的古代历史:民族(Volk)按亲属关系的划分 2 和土地共有制。” 只是到原始社会的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摆脱了牢固的狭窄的血缘关 系的束缚;土地私有制已经通过房屋、园地和土地产品的私有渗入公社所有制内部,产生了以地 缘关系建立的农业公社,这种情况,才有了改变。我国广义的“民族”一词,同“Volk”这个广 义词一样,自然是可以指原始社会时期按照血缘关系组成的人们共同体,我们个人也可以认为在 原始社会的部落时代就已经形成了民族。但是,部落时代形成的“民族” ,并不是恩格斯讲的“部 落发展成了民族(Nation)和国家”中的“民族(Nation)”。用恩格斯这段话来证明,只要把民 族形成的上限推到部落时代,统一用“民族”一词就解决了民族形成问题,是不行的。 探讨民族的形成问题,是民族理论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前面还有不少没有进行探讨或 者没有探讨清楚的问题。不仅有象我国历史上汉民族和中华各民族这样“在独特的社会条件下形 成的独特的民族”的问题,还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民族问题上出现的——原殖民地人民按原殖 民范围建立了独立国家,许多长期停滞的、被隔离、被排挤的民族登上了国家或者世界的政治舞 台,有些原来统一的民族又分开在两个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等等——新的问题。进一步探讨民族 的形成问题有着重要的意义。那种认为,只要用广义的民族一词来统一经典著作中有关民族的译 名就解决了民族形成问题的看法,只能堵塞探讨民族形成问题的大门,使马克思主义民族学说停 滞不前。 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四个特征能不能适用于各个历史时期的人们共同体? 最近,牙含章同志发表了一篇《论民族》的文章。在“民族的定义”一节中,开宗名义,有 这样的一段话: “‘民族是什么呢?民族首先是一个共同体,是由人们组成的确定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不 是种族的,也不是部落的。……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 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这是斯大林给‘现代民族’亦 即‘资产阶级民族’下的定义。但是,这个定义的基本原理也适用于人类历史上存在于各种不同 1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3 卷,第 515 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 卷,第 353 页。 5 发展阶段的民族,如原始社会的民族,奴隶社会的民族和封建社会的民族。因为不论在哪一个历 史发展阶段,要形成为一个民族,必须具备斯大林讲的那四个条件(也叫四个特征),缺少任何 1 一个条件,是不可能形成为一个民族的。” 这个论断,很可以商榷。 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的基本原理是怎样的呢?斯大林写道: “民族(Hаци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 2 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民族(Hаци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期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封 3 建制度消灭和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同时就是人们形成为民族的过程。”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时期是没有而且不可能有民族(Hация)的”。“当然,民族的要素—— 语言、地域、文化共同性等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还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时期逐渐形成 的。但是这些要素当时还处在萌芽状态,至多也不过是将来在一定的有利条件下使民族有可能形 成的一种潜在因素。这种潜在因素只有在资本主义上升并有了民族市场、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的 4 时期才变成了现实。” 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的基本原理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他把历史上人们共同体的发展程序 表述为:氏族——部落——部族——民族。这里“部族”指的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人们共同 体,“民族”指的是资本主义上升时代形成的人们共同体。按我国的用词方法,可以表述为:氏 族——部落——古代民族——现代民族。按照不同的社会发展历史时期来区别人们共同体的发展 程序,是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观点相一致的,是科学的。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指的是现代 民族的定义。它只属于资本主义上升时代这一特定的历史范畴。作为民族要素总和的——共同语 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只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的产生和发展,才由一种潜在因素变成了现实。把斯大林讲的民族的四个特征,同民族属于资本 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割裂开来,是不能称为斯大林的民族定义的。 因此,把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的基本原理,说成是“也适用于人类历史上存在于各种不同发 展阶段的民族”, “不论在哪一个历史发展阶段,要形成为一个民族,必须具备斯大林讲的那四个 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是不可能形成为一个民族的”的论点,正好是同斯大林的民族定义相 矛盾的。如果有同志认为,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和部落之后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人们共 同体,也都已具备了斯大林讲的民族的四个特征,作为一家之言,自然是可以的。但是,不应该 把它称为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基本原理。 原始社会时期的人们共同体,不论是氏族、部落,或者所谓“在蒙昧时期高级阶段形成的蒙 昧民族”,虽然都有一定的语言、地域、文化和一定的经济活动的共同特征,但是,他们在发展 程度上都不具备斯大林讲的民族的四个特征。 在原始社会时期,氏族、部落内部的人们虽然说着同一的语言,部落语言也较氏族语言发达, 但它们还是比较原始的语言,使用的范围仍然很小。 在原始社会时期,人口不多的氏族、部落虽然占有辽阔的地面,并且用武力防卫所占有的地 区,但是由于生产力的低下,无论是采集、狩猎、畜牧、耕作,都不能长期停留在一个地方,不 可能有稳定的地域,对他们来说,“土地在每一个停留地上只是暂时为共同利用” 。 在氏族、部落的本单位内部,虽然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如共同进行生产、共同根据消费的需 要分配产品,但是在氏族、部落的各个单位之间却很少有经济的联系。这种情况,即使到了原始 《民族研究》1982 年第 5 期,第 1 页。 《斯大林全集》第 2 卷第 294 页。后来,斯大林在《民族问题与列宁主义》一文中,将“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 共同心理素质” ,表述为“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 3 同上书,第 300-301 页。 4 《斯大林全集》第 11 卷第 289 页。 1 2 6 社会的末期,以地缘关系组成的农业公社的联盟之中也是如此。恩格斯说:“因为每一个马尔克 都是自给自足的,它们自己的需要由自己生产来满足,而且邻近的各个马尔克的产品,差不多是 完全相同的。因而他们之间的交换,便几乎不可能了。这些小的公社的经济利益诚然都是相同的, 1 但正因为这样,彼此之间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 原始社会时期的人们共同体,已经具备各自的艺术、舞蹈、神话、宗教仪式以及风俗、习惯 等原始的文化。但是,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他们还不能联合为比较稳定的共同体。亲属部落 之间的联合,有时紧密,有时松懈,常常因为暂时的需要而结成,也随着这一需要的消失而解散。 正如马克思说的,他们还没有脱掉自然发生的共同体的脐带。 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的发展瓦解了原始公社制度。建立在地缘关系基础上的农业公社代替 了原来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氏族、部落。这种“农业公社既然是原生的社会形态的最后阶段, 所以它同时也是向次生的形态过渡的阶段,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过 2 渡。不言而喻,次生的形态包括建立在奴隶制和农奴制上的一系列社会” 。 经过农业公社的过渡 阶段,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于是奴隶制和封建制的人们共同体就逐渐产生并形成了。 这种在阶级出现后形成的新的人们共同体,比原始社会的共同体,已经有了比较发达的共同 的语言,比较固定的地域,一定的经济联系和一定的共同的文化和心理素质。但是,在资本主义 产生以前,他们还不能具备斯大林讲的民族的四个特征。因为这个时期还没有足以形成民族四个 特征的基础——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封建制度下,当时人们居住的农庄几乎都是自给自足的, 他们的生产和消费还没有同整个社会紧密联系起来形成共同的经济生活。贸易和交通还没有发展 到把各个地区联结为一体,还没有民族市场,没有民族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和政治中心。因而, 还没有能够消灭经济的分散状态和把人们彼此隔绝的各个部分,结合为一个整体的条件。到封建 社会开始崩溃、资本主义开始上升的时期,由于封建制度内部生产力的扩大,商品生产的发展, 城市变成了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各地市场由于商品流通的扩大而联合为一个全民族的市场。把具 有同一语言和住在同一地域的人们联合起来,建立了每个人的生产和消费都同整个社会紧密联系 的共同经济生活。“凡是货币关系排挤了人身关系和货币贡赋排挤了实物贡赋的地方,封建关系 就让位于资产阶级关系”。于是,资产阶级争夺民族市场所形成的公共经济生活,把闭关自守的 各个地区连结为整个地域,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文化也进一步发展起来。恩格斯在《论封建制度 的 瓦 解 和 民 族 国 家 的 产 生 》 遗 稿 中 说 :“ 这 些 语 族 就 成 了 建 立 国 家 的 一 定 基 础 , 民 族 3 (Nationalitäten)开始向民族(Nation)发展。” 只有在这个时期,由资产阶级联系建立的稳定的 人们共同体,才具备斯大林关于民族定义的四个特征。 是否从经济基础、从人们物质生产方式的更替来区别历史上各个时期的人们共同体,从历史 上说明对民族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同形形色色的唯心主义在民族问题方面最根 本的区别。资产阶级唯心主义者把民族和民族特征看作从来就是这样的、是永恒的,或者把它和 人种、部落混为一谈,或者把它看作是氏族、部落的延续和发展。他们说民族是什么“文化的种 族共同体”,“在共同命运基础上产生的文化和性格共同体”,具有“人种、语言、宗教、国土、 历史、传统、文化、习俗”的共同体,或者是“血统、生活、语言、宗教、风俗习惯”的共同体, 等等。这种种说法,无一不是离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来谈论民族和民族特征的“用唯心主义的针 线缝成的理论”。 按照我国“民族”一词的用法,把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称为“原始民族”,把奴隶制封建 制的人们共同体称为“奴隶社会民族”、 “封建社会民族”、 “古代民族”,或者统统称为“民族” , 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说,历史上这些“存在于各种不同发展阶段的民族”,又都“必须具备斯 《法兰克时代》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 卷第 540-541 页。 马克思: 《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三稿) 》,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9 卷第 450 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1 卷第 452 页。 1 2 7 大林讲的那四个条件(也叫四个特征)” 。这种论点,不仅在逻辑上自我矛盾,而且把斯大林关于 民族定义的四个特征说成是人们脱离原始群以后生来就有的了。这样,岂不是同民族是社会历史 现象,民族特征是人们社会历史发展产物的基本观点相违背了? 为什么对我国少数民族都称民族? 我国是一个地域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全国解放时,有不少民族内 部还没有近代资本主义工商业,还保存着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制度,有的甚至保存着浓厚原始公 社残余。按照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我国许多民族也还没有形成或者没有完全形成民族的四个特征。 那么,我国为什么要称他们为民族呢? 我国所以把他们都称为民族,这是因为,这些民族本身虽然很少有或者还没有资本主义的生 产关系,可是,他们也处于资本主义上升以后的时代。他们已经不是古代社会历史范畴的人们共 同体,而是现代社会的人们共同体,是现代民族的一种类型。 现代民族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以资产阶级为中心,由资产阶级领导 形成起来的资产阶级民族。一种是,在工人阶级推翻了资产阶级的统治,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 主义制度以后,在旧式民族即资产阶级民族的基础上,由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团结和领导形成起来 的社会主义民族。除了这两种类型的民族外,还有一种类型的民族,这就是列宁说的:“因为资 本主义发展得不平衡,而客观现实又告诉我们,除了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民族之外,还有许多很 1 弱小和经济十分不发达的民族。” 这种很弱小和经济十分不发达的民族,他们之中有许多停滞在资本主义以前的阶段,没有具 备民族的四个特征,但是他们的历史环境已经改变为资产阶级时代了。“生产的不断变革,一切 社会关系不停的动荡,永远的不安定和变动,这就是资产阶级时代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地方。” 2 资本主义加工的已不是本地的原料,产品也是供应世界各地。资产阶级为了争夺原料和市场, 打破了世界各地区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的状态,“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 3 了。” 于是,资本主义闯进了被排挤的落在后面的民族的平静生活中,惊醒了他们,使他们动作 起来。他们虽然没有来得及发展自己的资本主义工商业,但已被卷入资本主义漩涡中,已经不同 于古代民族,而是又一种类型的现代民族了。 我国许多民族就是这种类型的现代民族。 资本主义入侵,使我国不论处在哪个发展阶段的民族都逐步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他们在 少数民族地区筑铁路、开矿场、设银行,掠夺原料,推销商品。沙皇俄国修筑的东清铁路,横贯 内蒙呼伦贝尔盟十多个旗。法帝国主义修筑的滇越铁路,仅 1916 年到 1919 年的纯收入就达 3946500 法郎。他们在少数民族地区开设了蒙古金矿公司、新疆塔城金矿、吉林天宝山公利公司、 黑龙江扎赉诺尔煤矿、贵州铜仁英法水银公司等矿场,设立了道胜、东方汇理、中法实业、横滨 正金等银行,垄断当地的金融和财政。他们掠夺原料,请在西藏,据亚东海关统计,1895 年到 1902 年掠夺去的羊毛、牦牛尾、珍贵药材等,总值就达 6175000 多卢比。在 1879 年以前,英、 美、日等外国资本,就用操纵市场、压价收购、设厂加工等办法,掠夺苗族、土家族和侗族地区 的桐油、茶叶和药材,仅永顺一地每年被美商掠去的桐油就有 260 万斤。在云南,1909 年滇越 铁路还没有全线通车时,一年就输入洋纱、煤油、火柴、烟草等 1400 多万吨。在西藏,据亚东 4 海关统计,从 1895 年到 1902 年输入的洋货就达到了 5559000 多卢比 ,就是在深山老林的鄂伦 《列宁全集》第 23 卷第 54 页。 《共产党宣言》 。 3 《共产党宣言》 。 4 引自中央民族学院科研处编: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概论》。 1 2 8 春地区,日本帝国主义也设立了经济掠夺组织——满洲畜产株式会社和义合公司。毛泽东同志曾 经指出:“外国资本主义对于中国的社会经济起了很大的分解作用,一方面,破坏了中国的自给 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破坏了城市的手工业和农民的家庭手工业;又一方面,则促进了中国城 1 乡商品经济的发展。” 外国资本的侵入,使我国少数民族更加陷于贫困和落后,同时又使原来的 经济结构发生解体。地处偏僻山区的云南西盟佤族,在解放前的短短几十年内,种植的鸦片就发 展到占社会总收入的 1/3 到 2/5,以致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剥削关系有了很大的发展,加速 了农村公社的瓦解。不少民族,虽然没有自己的工商业,却已逐步卷入资本主义商品流通的范围; 虽然没有完全形成民族的四个特征,但已有民族的觉醒。因此,在我国无产阶级和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下,我国各民族解放前,积极参加了对外争取整个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对内争取各民族 一律平等的伟大斗争;解放后,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民族繁荣和各民族共同发展而奋斗。 我们称他们为民族,既不是因为民族形成的上限始于原始社会的蒙昧时期、原始社会的民族就已 具备了民族的四个特征,也不是由于用“民族”一词统一有关民族的译名——“只用民族,不用 部族”的缘故。他们之所以称为民族,是因为这些民族在解放前就已经不是古代历史上的“部族” 或“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在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压迫和商品经济 冲击下,已经有了民族觉醒的被排挤在后面的现代民族。 我国少数民族不仅是现代民族的一个类型,而且还是在我国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具有不同于西欧和其他国家的特点。 (一)我国两千多年来,就是由各民族共同建立并长期保持着基本上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 建国家。尽管存在着民族间的压迫、斗争、甚至战争,但是各民族仍然不断地密切了经济上的联 系和文化上的交流,共同把祖国的统一事业推向前进,结成了伟大的中华民族。我国各民族的形 成和发展虽然很不平衡,并且各有自己的特点,但是都和祖国的发展紧密相联,都是整个中华民 族发展的一个部分。 (二)中华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中,经历了不断的兴亡、分合、同化、融合的复杂过程, 形成了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相吸收的状况。尤其是历史上许多民族结合而成的汉族,人口最 多,社会经济的发展都走在前面,成为中华民族中影响最大的民族。汉族很早就有了发达的封建 地主经济,有了地主兼大工商业,随着商品流通和近代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在经济上日益把 广大少数民族联接为一个整体。在汉族先进生产方式影响下,各少数民族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呈 现两个特点。 一是从整体上看,解放前已有 30 多个民族,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 85%以上的人,已经 和汉族基本相同,有了地主经济,并且有了程度不等的资本主义,只在远离汉族地区的 15%的人 口中,还保存着农奴制、奴隶制和原始公社残余。 二是从保存着农奴制的、奴隶制的、原始残余的不同社会形态的绝大多数民族来看,在这些 民族内部,也只是一小部分或者一部分保存着这些社会制度。比如,保存着原始公社残余的傈僳、 景颇、怒、崩龙、纳西、黎、鄂温克、佤、哈尼、布朗、拉祜等,都已经有大部分或一部分进入 了封建地主经济,有些还存在着资本主义的因素。在保存着奴隶制的彝族中,三分之二的人口早 已进入封建地主经济,在云南滇越铁路及箇碧石铁路沿线彝族地区,已有资本主义的因素。解放 时,只是在大、小凉山地区还保存着奴隶制,而这个地区的盐、布、铁器、针线和其他日用品则 依靠彝、汉杂居区输入。傣族中,只是西双版纳保存着比较完整的领主经济,而景东、新平、元 江等地的傣族早已经是地主经济。藏族虽然在大部分地区保存着农奴制,但在西藏以外接近汉族 地区,甚至西藏的边沿地区已经出现了地主经济,而在西藏、四川西北地区、青海等藏区也都已 有了封建官僚和买办资本垄断的地区性大宗贸易。如垄断羊毛和畜产品的喜玛伧公司、垄断边茶 的康藏茶叶公司,垄断藏区土特产的德兴海商号等。 1 《毛泽东选集》合订横排本第 589 页。 9 附带说一下,我们从学术方面专门研究这些民族还部分保持着的社会经济形态,研究他们还 残存着的某些古老的风俗习惯、婚姻制度等等,自然是很有意义的。但是,如果专门孤立地加以 介绍,或在文艺作品中作为奇风异俗加以渲染,也容易给人一种错觉,好像我国绝大多数少数民 族或者一个民族整体,都是处在愚昧落后的农奴制、奴隶制、原始公社制时期,没有一点进步的 东西。这不符合客观的现实,自然要引起少数民族同志的反感。其实,不论是从我国少数民族整 个社会发展的状况来看,或者从一个民族的整体来看,都已经有了同汉族基本相同的比较先进的 生产方式,这些前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和某些风俗习惯等,只是一种历史的残余部分。一个社 会保留有过去社会发展阶段的残余,是常有的事,这在汉族和世界上其他民族中也有这种现象, 只是程度不同罢了。当然,对待各民族发展不平衡,在看到他们共同性方面时,必须重视他们的 特殊性,重视这部分历史的残余。我们党正是按照一般与个别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正确的区别对 待的政策,帮助各少数民族顺利地进行了社会改革,帮助他们发展了经济、文化。 (三)由于历史上各民族的交往、多次的民族迁徙、屯田、移民戍边、朝代更替等原因而引 起的人口不断流动,形成了汉族分布全国,各民族既杂居又聚居这种交错居住的状况。在许多少 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分工不是在一个民族内部而是民族之间实现的。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县、 镇经济文化中心,绝大多数是由两个以上的民族,或是同时,或是先后共同建立和发展的。这种 交错居住的分布状况,使我国少数民族在民族特征方面,有两个显著的状况:一个民族的特征和 另一个民族的特征交织在一起;或者是和地方性的特征交织在一起。往往是一个民族内部由于居 住地区不同而呈现某些特征的差异,而交错居住在同一地区的不同民族又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征。 有许多民族,由于分布地区不同,一个民族有好几种不同的名称。有的用地名作名称,有的用不 同的自称和他称,有的用不同的汉语译名,还有的用其他民族的名称。有些民族,长期生活在不 同地区,语言虽属同一语支,但方言差别极大,文化和生活方式也有很大的差别;有些民族,如 居住在云南的景颇族、甘肃的裕固族等,民族内部居住地区相邻,文化和生活方式基本相同,但 有不同的独立语言。在民族杂居和交错居住的地区,各民族通用汉语的情况很普遍,汉语文已经 成为全国各民族之间共同的交际工具,甚至像彝族、苗族等这样分别聚居住在不同地区的同一民 族内部,互相不能用本民族语言通话,却要用汉语作为他们之间的交际工具。在文化和生活方式 方面,各个民族各有自己的特点,但在交错聚居地区,由于长期毗连相处,又有不少共同的地方; 不少民族有相同的或者类似的某些历史传说、民间故事、音乐、舞蹈、风俗习惯,节庆仪式,等 等。 上述情况说明,我国少数民族的形成、发展和民族特征,是在我国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下, 同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分不开的。我们党既是依据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又是根据我国的独特条件, 既从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性方面,又从各个民族特殊性方面,按照自愿自择的原则,进行民族识 别,确定我国少数民族的民族成分。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各民族在平等的基础上团结起 来,共同求得解放,共同繁荣发展,是我们党对待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我们在国内各民族,不 分人口多少、先进后进,一律称为民族,一律按民族对待,并且采取适合各民族特点的政策,实 行区域自治,进行社会改革,帮助发展经济和文化,真正保障了各民族的平等权利,促进了民族 志愿的团结,有利于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这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民 族理论的发展,对无产阶级解决原来是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多民族的国家民族问题的贡献。 10 【论 文】 关于“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的问题 1 林耀华 近几年来,我国学术界在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民族问题理论的过程中,由于对“民族”一 词的体会、使用和翻译的不一致,给有关的研究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我们觉得这个问题有必 要加以讨论,现在把我个人的一些初步认识和意见提出来,请同志们指正。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中,凡是讲到“民族”的地方,都使用好几个不同的名词。马克 思和恩格斯的德文原著用的是 Volk(Vö1ker) 、Vö1kerschaft(Vö1kchen)、Nation 和 Nationalität。 列宁和斯大林的俄文原著用的是народ(народьɪ)、народность、нация和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这些 德、俄文名词,汉文一般都译为“民族”,但也有其他译词,译法并不统一。虽然这些外文名词 一般都具有某些共同的意义,但也各有某些不同的特殊的意义。 我们对照了若干马克思主义经 典著作的原文,初步体会到经典作家在表述“民族”这一个共同体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 具有一系列的理论原则,从而在用词方面是有选择的,对于一些关键性的术语还是极端严格的。 为了把这些外文名词的概念搞清楚,我们先不管目前通行的译词,索性把有关“民族”这一个共 同体的若干外文名词,暂且通译为“民族”,同时针对各词的不同内容,分别在“民族”一词旁 边注上号码,以便于区别、便于讨论。这些外文名词分以下几类:第一类德语单词 Volk 复词 Vö1ker 或俄语单词народ复词народьɪ 一般译成汉文为“民族”,我们以民族 l 来代表这些词的意义;第 二类德语 Nation(原从拉丁语 Natio 一词转变而来)和 Nationalität 或俄语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译成汉 文也是“民族”,我们以民族 2 来代表这些词的意义;第三类俄语нация,指的是现代民族,译 成汉文也是“民 族”,我们以民族 3 来代表这个词的意义;第四类德语 Vö1kerschaft(Vö1kchen) 或俄语народность一般译成汉文为“部族”,其实也有民族的含义,我们以民族 4 来代表这些词 的意义。现在让我们分节追溯一下各个名词的来源、意义及其发展的过程。 一、Volk 或народ是“民族”一词含义最广的用法 首先,Volk 或народ用作“民族”一词时是含义最广的用法。Volk 或народ和古代希腊语Этнос 一词同义,都是民族的含义。 俄语ɜтнография(民族学)一词2就是由希腊语ɜтнос(民族)和графия (描述)两个字合凑起来的,意思是“关于各民族的描述”。Этнос一词等于德语 Volk 和 Vö1ker, 所以德语民族学 (Ethnologie)也称作 Vö1kerkunde 或 Vö1ke1ehre。 在苏联,ɜтнос一词等于народ 和народьɪ,所以民族学(ɜтнография)有时也称作народовeдeниe。3 民族 1 ɜтнос这个概念,是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共同体,它具有从古到今各个社会发 展阶 本文刊载于《历史研究》1963 年第 2 期,第 171-190 页。 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 , 苏联科学家进行几次大辩论才决定下来用ɜтнография这个科学名称,今译民族学。苏联 学者认为民族学是历史科学的一个部门,主要用直接观察法研究世界各民族的起源、分布和迁徙以及它们的文 化和生活。他们批判了资产阶级民族学分为“理论民族学” (Ethnology ) 与“叙述民族学” (Ethnography)把 理论和实际材料割裂开来的反科学的作法。苏联民族学(ɜтнография)的内容是统一了理输和实际材料,因而 废除了ɜтнология这个名词。详情参见《苏联百科大全书》ɜтнография和ɜтнологияr 两条。 3 苏联学者经常说明ɜтнос等于народ。例如斯· 阿· 托卡列夫和恩 ·恩·切波克萨罗夫《从斯大林论语言学问题的 著述来看民族学资料对民族起源研究方法论的意义》 (载在《民族问题译丛》 ,民族出版社,1956 年,第一期) 一文中,在说明ɜтничекие一词的来源时,认为此词“源自希腊语ɜтнос即俄语народ,意为族、人民” 。俄语народ 以单词出现时,有“民族”和人民两种意义。用于“人民”意义时虽然是单词,可是指的是多数的人民、民众 的含意。如果用复词народьɪ时,那一定是民族或各族人民的意义。 1 2 11 段的共同体的最一般的共同特征。那也就是说,这个共同体是由一定的共同语言、共同 地域和 共同的生活方式(即有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活动的具体形式)联系起来的一群人。苏联 民族学家除了使用民族 1 ɜтнос这一术语之外,还经常使用“人们共同体”(ɜтническая общность) 这个术语,这个人们共同体的特征和民族 1 一样,也就是按照语言、地域和生活方式来划分的, 因此每一个民族 1 也就是一个人们共同体。不过,在使“人们共同体”这一概念时,毕竟要比民 族 1 的概念更广些,因为一些语言、文化相近的民族所 构成的族群也可以称为“人们共同体”1。 民族 1 这个概念,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经典著作中,可以找出极其丰富的材 料来作税明的根据。 马克思、恩格斯远在 1847-1848 年合著的《共产党宣言》这一划时代的名著时,就屡次 使 用了民族 1 Volk、Vö1ker 这个名词,它所代表的是一般的广义的人们共同体的意义。例如,他们 写道(以后在引用“民族”一词后面都附有原著的原文): “资产阶极揭示了,中世纪那种深受反动派称许的蛮悍勇武举动,自然是和怠惰因循习气相 辅相成的。它首次证明了,人类的活动能够取得怎样的成就。它创造了同埃及金字塔、 罗马水 道、哥德式教堂根本不同的艺术奇迹,它举行了同民族大迁移(Vö1kerwanderung) 和十字军东 征完全异趣的远征。”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人民出版社,第 4 卷第 469 页。——以下简称《马 恩全集》) 这里“民族大迁移”一词,用的是民族 Vö1ker 和大迁移 Wanderung 复合词,指的是德意志 各族人民在公元前第四世纪下半期到公元后第六世纪大迁移时的活动情况。当时德意志各民族都 处在原始社会转变到阶级社会的阶段,所以 Vö1ker 民族 1 一词在这里的用意,既可以指原始时 代的人们共同体,也可以指资本主义以前阶级社会的人们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还说: “随着资产阶级的发展,随着贸易自由和世界市场的确立,随着工业生产以及与之相适应的 生活条件的一致化,各国人民(Vö1ker)之间的民族孤立性和对立性日益消逝下去。”(《马恩全 集》第 4 卷第 487-488 页) 这里 Vö1ker 一词,译为各国人民是不很确切的,应该是各族人民或各民族,指的是封建社 会末期向资本主义过渡的人们共同体。在说到城乡关系时,马克思、恩格斯又说道: “资产阶极已经使乡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 它创立了规模巨大的城市,使城市人口比农村 人口大大增加了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乡村生活的愚昧状态。正象它使乡村依赖于 城市一样,它使野蛮和半开化的国家依赖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Bauernvölker)依赖于 资产阶级的民族(Bourgeoisvölker),使东方依赖于西方。”(《马恩全集》第 4 卷第 470 页) 这里很显然,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以农业为主的人们共同体,用民族 1 Vö1ker 去表示, 但 是对于分明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们共同体,也 仍然使用民族 1 概念。马克思和恩格斯 在他们 后来的著作里,也经常使用民族 1 Vö1ker 作为一般人们共同体的意义。例如,马克思于 1857-1858 年写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和 1867 年出版的《资本论》第一卷,恩格斯于 1881-1882 年写的《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以及于 1884 年完成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各书里, 都大量用民族 1 Vo1k 或 Vö1ker 这个词。的确,马克思和恩格斯 最常使用 Vö1ker 一词指明前资 本主义社会的各民族,他们用复合祠“打猎民族”(Jagervölker)、“游牧民族”(Hirtenvölker、 Reitervölker、Herdenvölker)、“农业民族”(Bauernvölker)和“商业民族”(Handelsvölker)2 来 “人们共同体”ɜтническая общность一词有时亦译作“民族共同体” 。这个共同体的含义虽比民族ɜтнос或народ 更广些,一般说来,此二者常常是通用的。另外,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曾用общность людей 一词,意指人们的共同体,此词含义最广,它除了包括民族 1 和ɜтническая общность之外,还可以包 括社会的其他集团,诸如阶级集团、职业集团、政治集团等。 2 马克思、恩格斯常以突出的经济生活特点来形容一个民族,例如,他们用“打猎民族”(见《资本论》,人民出 版社,1953 年,第 1 卷第 400 页;又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54 年,第 22 页) 、 “游 牧民族” (见《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人民出版社,1956 年,第 26-27 页; 《资本论》第 1 卷第 75 页; 《德 1 12 表示这些民族的社会经济状态是处在比较落后的发展阶段。但是,即使对现代较发达的民族,他 们也用 Vö1ker 的复合词,例如, 恩格斯说: “正是在这里,在默默无声之中,养成了那种造船技术和那种航海经验,这就使得撒克森人 和诺尔曼人日后有可能在大海中实行侵略性的远征,而且由于这种原故,日耳曼人,直至现在, 还能站在世界一切航海民族(Seevölker)的前列。”( 《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第 45 页) 这在 19 世纪 80 年代,即恩格斯写该书时,德意志民族(即日耳曼人)已经进入资本主义, 恩格斯照样用民族 1 一词,可见 Vö1ker 是广义的用语。至于以某一项突出的经济生活的特点来 描述一个民族时,并不是说这个民族只有一种经济,正如恩格斯说的“专靠打猎为生的民族,是 从未有过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 22 页)。 他如“商业民族” 、 “航海民族”等 等,我们认为也是具有相同的意义。 到了列宁、斯大林,他们更多地用民族 4 народность和 民族 3 нация两个词。不过列宁、 斯 大林也常用民族 1 народьɪ去表示最一般最广义的人们共同体。例如: 列宁在《关于自决问题的争论总结》一文中说:“殖民地和欧洲各民族(народьɪ),至少和 欧洲大多数民族(народьɪ)在经济上的差别首先表现在殖民地已卷入商品交换,但是还没有卷 入资本主义生产。”(《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第 22 卷第 332 页) 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说:“目前帝国主义阶段的特点就是全世界已 经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人数众多的被压迫民族(народьɪ),另一部分是拥有巨量财富和雄厚 的军事实力的少数压迫民族(народьɪ) ”。(《列宁全集》第 31 卷第 210 页) 斯大林在《十月革命和民族问题》一文中说:“世界上没有一个政权象俄国的苏维埃政权这 样允许如此广泛的地方分权制,世界上没有一个政府象俄国的苏维埃政权这样给予各民族 (народьɪ)如此充分的民族自由。 ”(《斯大林全集》,人民出版社,第 4 卷第 145 页)又说: “这 样,十月革命就在落后的东方各族人民(народьɪ)和先进的西方各族人民(народьɪ)之间建立 了联系,把他们拉进反对帝国主义的共同阵营。” (同上书同卷第 147 页) 斯大林在《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一文中说:“在全世界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后一阶段, 当 世界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已经充分巩固,社会主义已经深入到各族人民(народьɪ)的日常生活 中,……”( 《斯大林全集》第 11 卷第 300 页) 由此可见,列宁、斯大林和马克思、恩格斯一样,把民族 1 народьɪ一词用以表示各个社会发 展阶段的人们共同体,用于殖民地的、被压迫的、落后的民族,也用于欧洲的、压追的、先进的 民族,用于资本主义时代的民族,也用于社会主义时代的民族。 总之,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都曾把民族 1 народьɪ一词用作广泛的从古到今的一切人们共 同体的意义。这一名词可以指处在原始时代的民族,可以指处在奴隶制和封建制时代的民族,也 可以指处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时代两种类型的现代民族。换句话说,无论什么社会发展阶段或 是什么类型的人们共同体,只要它具有最一般的共同语言、初步形成的共同区域以及共同的生活 方式,都可以算作民族 1。 在苏联,学术界都极其广泛地应用民族 1(народьɪ)这一术语。例如苏联科学院民族学研究 所从 1954 年以来陆续出版的计划 20 卷本的《世界民族志》 (народьɪ миpa)丛书,各书总标题全 用民族 1(народьɪ)这一名词,诸如《非洲民族志》 、《澳洲、海洋洲民族志》、《美洲民族志》、 《西 伯利亚民族志》等,按照地域分述各洲各国的各个不同时代的民族,无论他们处在什么发展阶段, 从原始社会时代一直到社会主义时代的一切人们共同体都包括在这些地域民族志的范围之内。显 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 ,人民出版社,1957 年,第 12 页;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第 25、159 页) 、 “农 业民族” (见《共产党宣言》载《马恩全集》第 4 卷第 479 页;《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第 12 页,在这里 Bauernvölker 一词译为“定居农民” 不很确切,应译为“农业民族”或“农民的民族” 。) 和“商业民族” (见 《资本论》第 3 卷,第 408 页; 《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第 22 页) 。 13 然,民族 1 народьɪ一词已极为普遍地广泛地应用了。 在我国,“民族”这个名词近代以来已经普遍流传1,无论是指国内外的民族、古代和现 代 民族、汉族和少数民族,都笼统用“民族”这一概念,也都具有历史上形成的人们共同体的一般 意义。 这也就是说,在国内,按传统的观念,或按学术界广泛的观念,“民族”这个 名词是相 当于外文民族 1 ɜтнос或 Vö1ker 或народьɪ的意义。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由于一些有关名词译法的不一致,曾经引起误解,造成对一些名词含混不 清的情况。其中比较明显的,莫过于把民族学误解为人种学2,把民族误解为种族,从而把“民 族”和“种族”这两个不同范畴的东西混为一谈3。 “民族”这一历史上形成的人们共同体,是民 族学研究的对,民族学是历史科学的组成部分,是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 “种族”(德文 Rasse 俄 文 pac)这一概念,是指人类由于外表体质特征的不同而形成的人类集团而言,它是人种学(德 文 Rassenkunde 俄文 pacoвeдeниe)研究的对象,属于人类学的一个部门,也就是属于生物科学 范畴之内的。所以,民族和种族,在研究的范畴和意义上说,没 有什么共同之处,而民族学和 人种学也是两回事。但无可否认这两门学问或两种内容,关系还是非常密切的,两方互相交错、 互相参照的地方很多。民族学特别在研究民族起源问题时,人类学、人种学的知识是不可缺少的。 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人类学……是从人及人种的形态 学和生理学过渡到历史的桥梁”。 ( 《自然辩 证法》,人民出版社,1955 年,第 150 页)他的经典著作《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 一文,是大家都知道的在这方面有独特的天才的贡献。 二、 Volk 和 Nation 两词的不同用法与含义 Volk 和 Nation 两词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中,在某些场合之下是互相通用的,具有相 同意义的,但在另一些情况之下,它们是有区别的,有不同含义和不同的用法。 如前所述 Volk 是“民族”一词含义最广的用法,它概括了社会发展各个阶段的人们共同体。 作为人们共同体,必需具有一般的共同特征。斯大林在《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一文 中提到现 代民族的要素时,曾说“语言、地域、文化共同性等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而是还在资 本主义以前的时期逐渐形成的”。 ( 《斯大林全集》第 11 卷第 289 页)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已 广泛地谈到了人们共同体的一般特征。 首先,马克思认为语言是集体的产物,即在原始时代它已是显著的共同特征。马克思说: “语 言本身——这是一定集体的产物,而从另一方面说,语言本身也就是这个集体的现实存在,而且 是它的不言而喻的存在。”又说:“这种集体的成员,除了只有语言等等之外,并没有什么共同的 1 汉语“民族”一词可能首先从日文转借过来的,时间大约在辛亥革命前夕。例如章炳麟在《序种性上》中说到 “自帝系世本推迹民族,其姓氏并出五帝之臣庶” 。(见《章氏丛书》右文社本,检论卷一第 10 页) 这可能 是最早有关“民族”一词记载之一。徐宗元同志告我,文廷式: 《纯常子枝语》卷 25 中,引用吴汝伦: 《东遊 丛录》说: “按……《世界地理》云:琉球民族似与大和(倭人自称)民族有特异之点。”按吴汝伦日本是在 1902 年(光绪 28 年),翌年逝世(见姚永概《慎宜轩文》卷 5《吴先生行状》) ,可见在清末时 日本用“民族” 一词的习惯已传来我国。 2 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简题》一文中说: “鲍威尔显然把民族这一历史范畴和部落这一人种志 (ɜтно-графичеcкой)范畴混淆起来了。 ”《斯大林全集》第 2 卷第 299 页)在这里“人种志”一词是民族学的 误译,把两个不同的学科混淆起来。目前出版界对ɜтнография一词,还有许多不同的译法,诸如:人种学(志)、 人文学(志)、民俗学和民族学(志)等。其实,这门学问早期传到我国来,蔡元培于 1926 年《说民族学》 (见 《蔡元培选集》 ,中华书局,1959 年,第 255-262 页)一文中,所用民族学这一译词还是正确的。1956 年国务 院组织讨论科学研究 12 年规划,已经把这门学科定名为“民族学”。 3 “种族”和“民族”两个概念的混淆现象相当多,随便举例子。尚钺主编的《中国历史纲要》 (人民出版社, 1854 年)第 85、86、100、101、215、229、246、265、269、273、280、282、284 等页中,几乎全把中国历 史上的民族矛盾和民族压迫,一概说成是种族矛盾和种族压迫。周谷城的《中国通史》 (新知识出版 社,1955 年,上册第 264、296-297 页)和孙祚民的《中国农民战争问题探索》 (新知识出版社,1956 年、第 55 页)也 把民族和种族混为一谈。 14 东西。”(以上引语俱见《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第 26 页)恩格斯也经常提到共同语言,说 明易洛魁人联盟的五个部落虽各有独特的方言,但都属于共同语言。“他们(指五个部落——引 者)说着同一语系(原文为 Sprache 应译为语言,不是语系——引者) 底非常近似的方言,占 有互相联结的地区。”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 89 页)在追溯德意志人的历史来源时, 恩格斯就强调过“共同的历史与共同的语言”。(《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第 70 页)。因此,共 同语言作为人们共同体的特征,即在原始时代,已经是相当显著的了。 在共同地域方面,也在原始时代初步形成起来。马克思论及原始的狩猎部落和畜牧部落时, 强调过它们共同防守和利用的区域。如说:“在美洲、在蒙昧的印第安部落中,狩猎地区便是这 一类的财产;部落把某一地区认作自己的狩猎范围,并用强力保护它以反对其他部落,或者企图 把其他部落从他们所占有的范围内赶出去。在游牧的畜牧部落中,公社事实上往往聚集在一起; 这是旅行团、队商和游牧群,而从属的形式便由这种生活方式的条件中发展出来。在这里,被占 有的和再生产的事实上只是畜群而不是土地,但是,土地在每一个停 留地上都暂时为共同利用。” (《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第 27 页)恩格斯在分析易洛魁人 的部落许多特征时,首先就提 到部落占有自己的领土,除居住地外,共有广大区域以供渔猎 生活,与相邻部落交界之处,并 常有中立地带。“这种并不是由一定界限划分开来的地区,乃是部落的共有的土地,而为相邻部 落所承认,他们自己亦须防卫,以免他人侵占。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 87 页)易洛 魁人五个部落联盟也共同占有相连结的地区,“因为这块地区是他们不久以前才征服得来的,所 以这些部落便惯于团桔起来,以对付被他们所驱逐的部落,这是自然而然的事。”(同上书,第 89 页)这就是最初人们共同体初步形成的共同地域。 原始时代的共同体还有共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马克思在阐述畜牧民族时,已经认为商队旅 行、游牧群以及从属的一些形式,是共有的生活方式。原始时代各民族已各自具有共同的历史传 统、共同的经济活动和文化生活,并有风俗、惯例、艺术、舞蹈、神话、宗教仪式等等的共同性。 民族内部无论是氏族部落公社或是农村公社,在本单位内虽有共同的经济活动,但各单位间却很 少有经济的联系,这一点和后来发展的共同体有很大的差别。正如恩格斯所说:“民族(Volk 这 里指的是德意志人——引者)就成为一种许多狭小农村公社的联盟,而在这些村落之间又没有, 或者差不多等于没有任何经济上的联系,因为每个马克都是自给自足的,它们自己生产自己的必 需品,并且,互相邻接的各个马克,它们的生产品种类,差不多也是完全相同的。因而它们之间 的交换,便几乎不可能了。这些狭小的公社,就经济的结构上看,诚然都是相同的,但正因为这 样,彼此之间缺乏共同的经济利益。”(《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第 70-71 页)这就是原始时代 共同体的共同生活方式。 马克思、恩格斯所阐明的这些特征,诸如语言、地域和生活方式的共同性等等,即在原始时 代都已初步形成,从而作为人们共同体也随之形成。因此,马克思、恩格斯都把原始时代的人们 共同体一般地称作民族 1 Vö1ker。 当然,原始时代的部落是人们密切结合的一个共同体,它可以称之为民族 1。一般地说,随 着社会的发展部落之上往往有一个更大的结合, 例如易洛魁人作为一个共同体,就是五个部落 结合的联盟,统称之为民族 1Volk。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一部杰出的名著, 是阐明原始社会到阶级社会的发展规律,主要依据摩尔根在美洲印第安人中考察的民族学资料。 在本书德文原著里,恩格斯普遍地用民族 1Volk 或 Vö1ker 这个词去表示一般的人们共同体,其 中许多地方是专指原始时代的共同体,举例说: “如果把已知弓矢,但尚不知陶器术(摩尔根认为这是向野蛮时期过渡的开始)诸民族 (Vö1ker)彼此比较一下,我们的确就可以看到定居而成村落的若干萌芽,……”(第 22 页) “由此可知,只要存在着群婚,那么血统就只有从母亲方面来确定,因之,也只有承认母系。 一切蒙昧的及处在野蛮低级阶段的民族(Vö1ker),确是这种情况;……”(第 40 页) 15 “今日在各种不同的蒙昧与野蛮民族(Vö1ker)中间,还存在有或多或少纯粹的氏族制 度,……”(第 127 页) 这些处在蒙昧或野蛮时代的共同体,或处在母系时代的共同体,恩格斯全称之为民族 1 Vö1ker。类似例证,不胜枚举1。 恩格斯另著《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一书和《马克》一文(译 文附于前书,于 1957 年人民出版社出版,在探讨德意志人早期的历史时,也大量使用民族 1 (Vö1ker)这个词。举例说:“男人们还具有一切原始人(Urvölker)所共有的那种习性,认为家 内与田间的工作,有损大丈夫的尊严,所以留给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去作。”(第 15 页)这里 Urvölker 是一个复合词,Ur 是原始的意义,Vö1ker 为民族 1,合起来即是 “原始民族” 。恩格斯 1 用这个复合词更是一个具体例证说明他认为原始时代的共同体已包括在民族 的概念范围之内 了。 总而言之,马克思和恩格斯把原始时代形成的包括氏族部落在内的人们共同体称为民族 1Vö1ker,把后来阶级社会形成的人们共同体也通称之为民族 1Vö1ker,这是因为从一般的特征说 来,它仍在不同程度上都具有语言、地域和生活方式等的共同性。当然,原始时代的共 同体是 最初形成,它是此较不巩固的,正在发展着和变化着的东西。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所用的民族 1Vö1ker,可以指原始时代部落桔合的联盟如易洛魁人,也可以指如德意志人在长期迁徙过程中 所分裂的各个集团如苏汇维人、条顿人、古顿人等,但有时也把全部德意志人合称为一个民族 Volk2 。 以上说明原始时代的共同体,因和后来发展的共同体有共同性,可以通称民族 1。但是,原 始时代的共同体和阶级社会产生以后的共同体,毕竟又有所不同。因为民族,作为历史上形成的 人们共同体,到底是一个发展着、变化着的东西。它有发生发展的过程,也有溶合变 化的过程, 最后还有消亡的过程。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和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的基础上,民族 1 这一具有 一般共同特征所组成的共同体,却也有它的不同的内在实质,它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而变化的。。 那么,原始时代的人们共同体的内在特点是什么呢?正如恩格斯说明的“两种自然发生的事 实支配着一切或差不多一切民族(Vö1ker)太古的历史:一是民族按亲属关系来编制,二是土地 的共有。”(《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第 135 页《马克》)这说明原始时代的人们共同体一方面依 据血缘关系所组成,一方面具有生产资料公有制。原始共同体最基本的单位就是氏族(拉丁语 Gens-Gentes 俄语Род-Роды)和氏族组合而成的部落(拉丁语 Tribus,德语 Stamm-Stämme,俄语 племя-племeна)。氏族和部落都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以血缘为纽带所形成的人们团体,氏 族部落主要的特点就是血缘关系的联合,没有私有财产、没有阶级分化。作为人们共同体的一般 特征,氏族部落具有共同语言、初步形成的共同地域和共同的生活方式,这些和后来时代的共同 体是相同的,但是氏族部落的具体内容特点,诸如血缘纽带关系、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和后来 时代的共同体就有本质上的区别了。 从原始社会转变到阶级社会,这是社会性质的根本改变,民族这个共同体也随之经历了本质 上的改变。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指出原始时代的民族和阶级社会的民族具有不同的内在实质。当然, 在不涉及各个时代共同体的本质时,特别是强调它们的一般共同性时,可以通用民族 1 Vö1ker, 必要区别时代时,则在民族 1 Vö1ker 这个词前面加上解释词。例如,为了和蒙昧与野蛮民族相对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用民族 Vö1ker 一词说明原始时代的人们共同体的地方很多,最明 显的如打猎的民族(22 页),蒙昧和野蛮民族(9、17、29、37、38、40、46、87、127、138 页) ,游牧民族(25 页)以及有关实行群婚、一夫多妻制、族外婚和具有氏族部落结构的民族(13、17、35、91、95 页)等等。 2 参见《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第 6-8 页,恩格斯把古顿人(Guttonen) 、条顿人(Teutonen) 、巴斯泰尔人 (Bastarner)、马科曼奈人(Markomannen) 、苏汇维人(Sueven)等等都称为德意志诸民族(Deutsche Vö1ker)。 另见《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 137-138 页中说。“在凯撒时期,德意志人……一句话,在这里我们看 到,这是一种才由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进到高级阶段的民族(Volk) 。”这里把德意志人全部称为一个民族 1。 1 16 称,恩格斯经常用“文明民族”(Kulturvölker)这个复合词以示区别,指明后者已进入阶级社会, 主要是指古代奴隶制社会1。为了更加明确地表达包括进入阶级社会起了质变的人们共同体,马 克思和恩格斯使用了民族 2 Nation 这个词。马克思说: “古代人一致认为农业是适合于自由民的唯一的事业,是训练士兵的学校。从事农业, 使 民族(Nation)的古老部落基础得以保存;而在那居住外来商人和工业者的城市里,民族 (Nation) 便起了变化,同样,原来土著的居民也被吸引到那有利益诱惑的地方去。”(《资本主义生产以前 各形态》第 12-13 页) 这里马克思用民族 2 Nation 来指奴隶制时代的人们共同体。这时已建立私有制,有明显的阶 级划分、国家的机器和权力,并有都市和不同职业的居民。马克思提到“民族的古老部落基础得 以保存”,已经指出民族 2 是从部落发展而来。关于这一点,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 程中的作用》一文里,更有明确的阐述。 “由于手、发音器官和脑髓的共同作用——这不仅对每个人来说是如此,而且对全社会 来 说也是如此——,人才变成有能力来进行更复杂的活动和有能力来提出和达到更高的目的。劳动 本身一代一代地变得更加不同、更加完善和更加多方面。除打猎和畜牧外,又有了农业,农业以 后又有了纺纱、织布、冶金、制陶器和航行。与商业和手工业一起,最后出现 了艺术和科学。 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Nationen)和国家(Staaten)。法律和政治发展起来了,而且和它们一起, 人的头脑中对人的存在的幻想的反映——宗教,也发展起来了。”(《自然辩证法》第 143 页) 这里,恩格斯简洁地说明人类由劳动创造社会历史,从简单的原始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 产 生了文明、政治、法律和发达的宗教,从而“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 就是这个共同体民族 2 Nation,和国家并提,一般说来,在历史上民族 2 和国家大约同时产生, 都是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物。而在阶级和国家产生以前的人们共同体,和民族 2 Nation 却有本质上 的不同,因为那时没有削剥,没有阶级,人们是以公有制和血缘联系为基础联合起来的。由此可 见,马克思、恩格斯根据不同时代的社会性质,对用词方面是有选择的,对阶级社会以前的人们 共同体,用民族 1 Vö1ker 一词(当然在一般情况下阶级社会的共同体也用这个词,但从来不用民 族 2 Nation。民族 2 这个概念只能用于阶级产生后的共同 体,也就是国家产生时代的人们共同体。 国家和民族 2 虽各有内容、各有含义,但在某种情况之下,它们却有着共通的意义,所以这两个 词也有通用的习惯。 再看恩格斯的《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一书,其中只有一处用过民族 2Nation 一词, 但其 意义很显然,指的就是从马克公社发展为国家的时代。照恩格斯的话说: “这样,民族(Volk)就成为一种许多狭小农村公社的联盟,……单纯由这样狭小的公社所 形成的民族(Volk),对于它们,一个不是从它们内部产生、而是跟他们陌生地对立着的、并且 不断地榨取它们的国家权力,便成为民族(Nation)继续生存的前提了。”(《德国古代的历史和 语言》第 70-71 页) 这一段话使我们更清楚地看到恩格斯是作了严格而显然的区别:由农村公社联盟所形成的共 同体,称之为 Volk,即民族 1;只有到了国家的产生,这个共同体才是 Nation,即民族 2 。这种 说法和他的“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前后是符合的,也是一致的。其实,马克思、恩格斯 在许多论述中,特别有关原始社会和古代历史的论述中,经常提到由部落联盟而发展为民族 2 和 国家,或是由农村公社联盟而发展为民族 2 和国家。再举一个例: “绝大多数的美洲印第安人,井没有超过联合而为部落的阶段。为数不多的部落,彼此 由 1 依据摩尔根的蒙昧、野蛮和文明三期分类法,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常用蒙昧民族、 野蛮民族和文明民族。 “文明民族”(Kulturvölker)这一复合词指进入阶级社会的人们共同体,有时更明确指 出“古代文明民族” 。(见该书第 18 页)在本书中,Kulturvölker 译为“文明民族”的见第 13、18、41、53、 54、56、57 各页,另译为“开化民族”的见第 127、156 各页。 17 广大的边境地带隔离开来,而且为不绝的战争所削弱,他们以少数的人口占有辽阔的地面。 亲 族部落间的联盟,常因暂时的紧急需要而结成,随着这一需要的消失即告解散。 但在个别的地 方,起初为亲族的但已分散的部落又重新团结而为永久的联盟,由此而为形成民族(Nation)的 第一步。在美国,我们在易洛魁人中,便可见到这种联盟底最发展的形式。”(恩格斯《家庭、私 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 89 页) 恩格斯这段话更具体地说明了部落间由永久联盟发展为民族 2 Nation,不过这种发展是有一 个过程的,需要逐步形成的,从而印第安人的永久联盟还不过是民族 2 形成的第一步。纵观许多 经典著作,这一点经典作家的用法是统一的,那就是民族 1 Vö1ker 一词可以用于任何社会发展阶 段的共同体,而民族 2 Nation 一词只限于阶级和国家发生以后的人们共同体,它从不用以指明原 始时代的共同体1。这是一个关键环节,如果不加区别,一定会引起裴解和混乱。 三、Nation 或нация一词的两种不同含义 民族 2(Nation)一词不是在任何场合之下都表示同一的意义。 (在这里 Nation 用以表示人们 共同体,至于它还表示国家、国民等意义,那是另外问题,不在本文讨论之内。)这个词由拉丁 字 Natio 转借而来,大约在十八世纪末叶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即开始广泛用作民族这一个共同 体的意义2。马克思、恩格斯已采用民族 2 Nation 去表示阶级社会产生以后的各个时代的共同体。 当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看到即在阶级社会产生以后,不同时代的民族在内容实质上是不相同 的,所以他们也开始把“现代”民族与“古代”民族区别开来。例如,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 思、恩格斯曾经说: “资产阶级既然榨取全世界的市场,这就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 不 管 反 动 派 怎 样 伤 心 , 资 产 阶 极 还 是 挖 掉 了 工 业 脚 下 的 民 族 (Nationalen) 基 础 。 旧 的 民 族 (Nationalen)工业部门被消灭了,并且每天都还在被消灭着。它们被新的工业部门排挤掉 了, 因为建立新的工业部门已经成为一切文明民族的生命攸关的问题;……”(《马恩全集》 第 4 卷 第 469 页) 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区别新旧民族工业,新工业部门的建立就表示“文明民族”的产生。 毫无疑问,这个“文明民族”,指的就是现代民族。这里“文明民族”一词德文是 Zivilisierten Nationen,这和马克思、恩格斯常用的另一个“文明民族”(德文是 Kulturvölker)含义有所不同。 后一“文明民族”(Kulturvölker)指的是阶级社会产生后的民族,而“文明” (Kultur)一词是和 蒙昧野蛮两词对称的,蒙昧、野蛮两期属原始社会,文明期即进入阶级社会,所以“文明民族” (Kulturvölker)指的是古代民族3。目前尚有人不顾外文名词不同,而硬把马克思、恩格斯著作 中所译的“文明民族”,全部视为现代民族,这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应当按名词的内容含义作出 区别,不应混为一谈。 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现代的“文明民族”,乃是从旧的古代民族,也就是地方性的 例如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使用民族 2 Nation 一词的只有几个地方,指的全是阶级社会产 生以后的民族。第 12 页:“巴苛芬底厚书,是用德文写的,即用那时对现代家庭底史前史最不感兴趣的民族 (nation)语言写的”。这里指的是现代德意志民族。第 165 页: “俾斯麦国民(nation) ”,这里 Nation 也可译 为民族,指的是现代德意志民族。第 142-143 页中有“民族语言”(National Sprachen) “民族的差别” (Nationalunterschiede)、 “民族性”(Nationalität) “新民族”(Neuer Nationen)等等,所涉及的都是罗马奴隶制 帝国崩溃时代的民族情况,当然也都是指阶级社会时代的人们共同体了。 2 根据达尔(B. Дaль): 《详解词典》 (толкoвый cлoвaрь莫斯科 1881 年俄文版)的解释,Nation 一词在法国资产 阶级革命时代开始广泛应用,当时意义是指操有共同语言的同族的人们,包括各个阶层,但不是所有居民,因 为居民的意义更广,它可以包括住在这个国家内的所有移民和其他不同民族的成具。转录自萨提巴洛夫(A.A. Caтыбaлoв) :《人们共同体的各个历史类型》 ,列宁格勒大学俄文版,1959 年,第 31-32 页。 3 参见本文第 179 页附注 1。 1 18 民族发展而来的。《共产党宣言》中曾解释说: “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Nationalen)闭关自守和自给自足状态已经消逝,现在代之而 起的已经是各个民族(Nationen)各方面互相往来和各方面互相依赖了。物质的生产如此,精神 的生产也是如此。各个民族(Nationen)的精神活动的成果已经成为共同享受的东 西。民族的 (Nationalen)片面性和狭隘性已日益不可能存在,于是由许多民族的(Nationalen)和地方的文 学形成了一个世界的文学。”(《马恩全集》第 4 卷第 470 页) 在这里,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提出了现代民族的概念,他们时常把现代文明的、统一的民族 与古代地方性的、区域性的、落后的民族对比起来。所谓文明的现代民族也就是资产阶级民族, 它是从古代地方性的或农业的民族发展而来的。所以跟着前面的一段话,马克思、 恩格斯连续 地说明了民族情况的转变,如说“把一切民族(Nationen)甚至最野蛮的都卷入 文明(Zivilisation) 的漩涡里”1;“迫使这一切民族(Nationen)都在惟恐灭亡的忧惧之下采用资产阶级生产方式”; “使农民的民族依赖于资产阶级的民族”2等等。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总括地描述一下现代资 产阶级民族的形成: “原先各自独立的、几乎只是由联盟关系联系起来的,各有其不同利益、不同法律、不同政 府、不同税则的各个地区,现在已经结合成为一个拥有统一的政府、统一的法制、统一 的民族 (Nationalen) 阶级利益、统一的税关的民族(Nation)了。”(《马恩全集》第 4 卷第 470-471 页) 不难看到,由于社会的经济基础的转变,古代的落后的地域性的共同体就转变为现代的文明 的统一的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虽然使用同一民族 2 Nation 这个词代表两种共同体, 但从经 典著作的内容我们可以区别出来所指的不同含义,何况经典作家还经常用农业的对资产阶级的, 地域性的对统一的,落后的对文明的等等形容词来划分这两个不同时代的共同体哩! 到了列宁、斯大林时代,民族问题突出起来了,帝国主义国家和民族殖民地之间的矛盾也尖 锐化起来了。各个社会发展阶段的民族问题,在本质上的不同意义,就更有必要加以分析和区别。 远在 1894 年,列宁在写《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时,其中就 有一大段话描述人们共同体的发展过程,今引如下: “在古俄罗斯还可以说有过氏族生活,而在中世纪,在莫斯科皇朝时代,这种氏族联系毫无 疑义已不存在了,就是说,当时国家完全不是建立在氏族的联合上,而是建立在地域的联合上: 地主和寺院接纳了从各地来的农民,而这样组成的村社纯粹是地域性的联合。但在 当时很难说 已有真正的民族(национальный)联系:当时国家分成各个‘领地’ ,其中有一部分甚至是公国, 这些公国还保存着从前那种自治制度的鲜明遗迹,有其管理方面的特 点,有时候还保存着自己 特殊的军队(地方贵族是带领着自己的军队去作战的)、特殊的税关等等。仅仅在俄国历史上的 近代(大约自十七世纪起),这一切区域、领地和公国才真正在事实上融合成一个整体。请最可 尊敬的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注意,这种融合井不是由氏族联 系引起的,甚至不是由它的延续和综 合引起的,而是由各个区域间日益频繁的交换,由逐渐增长的商品流通,由各个不大的地方市场 集中成一个全俄市场引起的。既然这个过程的领导者和主人翁是商人资本家,所以这种民族 (национальный)联系的建立也无非是资产阶级联系的建立。”(《列宁全集》第 1 卷第 134 页) 可见列宁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原则,依据俄国的历史阐述人 们共同体的变化过程,列宁根据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来说明共同体的发展,而划分的界限是非常 1 这里所税的“最野蛮”的民族,意指落后民族,不是指野蛮时代的民族,不可混为一谈。 《共产党宣言》是早 在 1847-48 年写成的,当时没有野蛮时代的说法。直至 1884 年恩格斯完成《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 书时,才采用了摩尔根的早期历史蒙昧、野蛮、文明的三期分类法。 2 在德文的原著里, “农民的民族”和“资产阶级的民族”所用“民族”一词,都是 Vö1ker。一般地说,Vö1ker 相当于俄语的народьɪ和英语的 Peoples。但在苏共中央马、恩、列学院修订英文版的《马克思恩格 斯文选》 (莫 斯科 1958 年版)两卷集里,把“农民的民族”和“资产阶级的民族”中的“民族”一词都译为 Nations,而不 是 Peoples。在这里 Nations 和 Peoples(Vö1ker)可以通用,因为它们指的都是阶级社会产生以后的民族。 19 鲜明的。在俄罗斯历史的原始时代,当时共同体是以氏族联系为基础,那也就是指血缘纽带的关 系,到了中世纪,即封建时代(俄国没有经过奴隶占有制时代),共同体就以“地域的联合”为 基础,但列宁认为这时还不是“真正的民族联系” ,到了 17 世纪以后,由于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 全民族市场的产生,资产阶级民族联系才真正建立起来,在这里, 列宁已经把нация(用的 национальный这个形容词,它是从нация这个名词转变来的,нация等于德语 Nation)的意义, 开始限定于现代民族了。 列宁对现代民族нация的这一概念,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他在 1903 年写的《我们纲领中的 民族问题》,就进一步明确нация指的是资本主义时代的民族,如说:“只要革命的无产阶极在资 产阶级面前站了起来,资产阶级就会出卖自由、祖国、人民和民族(нация)的利益。” (《列宁全 集》第 6 卷第 420 页)到了 1913 年,列宁写《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时,他明确用了“现 代民族”(coвременная нация)这一名词。后来,列宁在《论民族自决权》一文中,追溯现代民 族的形成时,更说道:“在全世界上,资本主义彻底战胜封建主义时代,是同民族(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运动联系一起的。”(《列宁全集》第 20 卷第 396 页)又说:“在西欧大陆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时代所包括的是一段相当确定的时期,大约是从 1789 年起,到 1871 年止。这个时代恰恰是民族 (национальный)运动和民族(национальный)国家建立的时代。”(同上书上卷第 406 页)这 些都说明资本主义上升时代,也就是现代民族逐渐形成的时代。所以,在《卡尔·马克思》一文 中,列宁就斩钉截铁地说“民族(нация)是社会发展的资产阶级时代的必然产物和必然形式。 ” (《列宁全集》第 21 卷第 53 页) 斯大林全面地研究了民族问题,于 1913 年写出《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这一著名论文。 在这篇论文中,斯大林给民族 3 нация下了经典的定义。他说: “民族(наци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 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斯大林全集》第 2 卷第 294 页) 斯大林规定了现代民族的四个特征之后,进而说明“民族(наци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 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封建制度消灭和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同时就是人 们形成为民族(нация)的过程。”( 《斯大林全集》第 2 卷第 300-301 页)后来他更在《民族问题 和列宁主义》一文中进一步解释说: “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时期是没有而且不可能有民族(нация)的,因为当时还没有民族 (национальный)市场,还没有民族的(национальный)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因而还没有那 些消灭各该族人民(народ)经济的分散状态和把各孩族人民(народ)历来彼此隔绝的 各个部 分结合为一个民族(национальный)整体的因素。” (《斯大林全集》第 11 卷第 289 页) 于是,现代民族的概念已经再明确没有的了。在许多场合之下,斯大林和列宁一样,特别标 明资产阶级民族是“现代”的,它与“古代”民族或以“地域的联合”的民族是有严格 区别的。 另外,应当提到,斯大林还区别现代民族的两种不同类型:一种资产阶级民族,一种社会主义民 族。在社会主义革命之后,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被推翻了,产生了生产查料公有制和社会主义的 经济体系,有了共产党的领导和工农联盟,消灭了阶级压迫制度,社会的精神面貌也全部改观了。 所以,在本质上,社会主义民族和资产阶级民族是根本不同的,虽然作为民族的四个特征却是相 同的。 显然, Nation(нация)一词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指的是较广泛的意义,是阶级社会 形成之后的人们共同体,即民族 2 的意义。不过,马克思、恩格斯已经开始把现代民族和古代民 族作了必要的区别。列宁、斯大林全面地研究和分析了各个时代的共同体及其不 同内容和本质, 着重地给予现代民族(нация)以科学定义,民族 3 нация一词逐步地用以专指资本主义产生以后 的民族也就确定下来了。 20 四、народность和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两词的不同含义及其发展过程 нация一词既确定为现代民族,那么资本主义以前的人们共同体又用什么名称呢?有两个词 和这问题有关,那就是народность和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 先说народность,此词从народ转变而来。远在借用法语 Nation 以前,在俄语中早已使用 народность这个词了。当时的意义指的是“这一民族(народ)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点和习俗的 总和”。1 与народность同义的德语名词,叫做 Vö1kerschaft,这个词从 Vö1ker 转变而来。恩格 斯在《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一书中,常用的是 Vö1ker 一词,但有时偶而也采用 Vö1kerschaft。 在这里 Vö1kerschaft 指的是从原始时代的基本部落(Haupstämme)分裂发展出来的人们共同体2。 在这里,这个共同体形成的时代是不太确定的。但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恩 格斯用 Vö1kerschaft 一词,似有较明确的意义。他说: “在荷马的诗中,我们发见,希腊的各部落,在多数场合之下,已联合而为不大的部族 (Vö1kerschaften);在这种部族内部,氏族、胞族及部落,还完全保存着他们的独立性。他们住 在用城墙防备的城市里面,人口的数目,随着畜群的增加,农业的扩张,以及手工业的萌芽,而 日益增大;由此产生了财产上的差别以及古代天然生长的民主主义内部的贵族分子。各个部族 (Vö1kchen——此词与 Vö1kerschaft 同义,时常通用——引者),为了占有最好的土地及掠夺战 利品,进行不断的战争,以军事俘虏充作奴隶,已成为公认的制度了。” (第 100 页) 显然,这里说的是希腊荷马时代,即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人们逐步从血缘结合转 变到地域联合。恩格斯采用 Vö1kerschaft 一词的含义已具有:在原始公社的生产方式和氏族部落 关系的瓦解时期,以及在奴隶制社会初步形成时期,由各个部落联合而成为一个共同体;在这个 共同体内部和它的领土上已经出现了对战争俘虏进行剥削的可能性,并且也已 形成有不大的城 市和地方性的市场。 在恩格斯使用 Vö1kerschaft(Vö1kchen)意义的基础上,列宁和斯大林却逐步地把这意义明 朗化起来。由于列宁、斯大林所处的时代,当时提到日程上来的是关于马克思主义对民族和民族 解放运动的关系等问题,其中特别重要的论证就是在资本主义出现以前,没有现代 民族(нация) 的产生。民族 3 нация既确定为特定意义上的现代民族之后,列宁、斯大林就经常用народность (Vö1kerschaft)这个词去指较落后的民族,或是殖民地、被压迫的民族,或是非俄罗斯民族等 等。 列宁在《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中说:“顺便说一下,这位总督反对人为的俄罗斯化, 就是说,反对把非俄罗斯民族(народность)俄罗斯化。”(《列宁全集》第 20 卷第 2 页) 列宁 又在《答美国记者问》中说:“我们苏稚埃共和国对阿富汗、印度等等伊斯兰教国家的态度,也 同我们在国内对人数众多的伊斯兰教徒和其他非俄罗斯民族(народность)的态度一样。”(《列 宁全集》第 29 卷第 472 页)这些是以народность一词指明俄国境内非俄罗斯民族的例子。 列宁在《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说:“后一提纲主要是根据印度和亚洲其他受 英国压迫的大民族(народность)的情况写成的,因此,对我们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列宁全 集》第 31 卷第 210 页)斯大林在《俄国社会民主党(布尔什维克)第七次代表会议》的报告中 说:“民族压迫是什么?民族压迫就是帝国主义集团剥削和掠夺被压迫民族(народность)的一 1 2 见达尔: 《详解词典》,转录自萨提巴洛夫《人们共同体的各个历史类型》第 25 页。。 在《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一书中许多译词比较紊乱,Vö1ker 一词有各种译法,如“民族”、 “部族”、 “人” 等,Stamm 一词除译为“部落”外,有时也译为“部族”。其实书中只有三个地方原文用 Vö1kerschaft: ①第 7-8 页:“俄维斯特的这支军队中,有七个不同的部族(Vö1kerschaften),其中有马科曼奈人和苏汇维人”; ② 第 56 页:“如果我们能够以某几个少数基本部落为中心,把各部族(Vö1kerschaften)的一般分类搞明白”;③ 第 62 页:“关于究竟有那些个别部族(Vö1kerschaften)属于这个基本部落” 。 21 套办法,就是他们用强力限制被压迫民族(народность)的权利的各种办法。”(《斯大林全集》 第 3 卷第 47-48 页)又说:“我们承认被压迫民族(народность)有分离的权利,有决定自己的 政治命运的权利。”(同上卷第 49 页)这些是以народность一词指明殖民地的、被压迫的民族的 例子。 列宁在 《在全俄 海军第一 次代表大 会上的演 说》中说:“在沙皇 制度下, 对其他民 族 (народности)的民族压迫是空前残酷和野蛮的,它使没有充分权利的民族(народности)对君 主政体积下了深仇大恨。” (《列宁全集》第 26 卷第 322 页)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 一文中说:“但是高加索许多族(народности)只有原始的文化,他们虽有特殊的语言,但没有 本族的文学;况且这些族(народности)都处于过渡阶段,一部分在被同化,一部分在向前发展。” (《斯大林全集》第 2 卷第 342 页)这些又是以народность一词指明没有充分权利的较落后的民 族的例子。 列宁、斯大林对народность的用法虽有以上各种意义,但和нация的界限还不是很清楚,区 别不是太严格1。到了 1921 年,斯大林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对народность 一词的意义进一步明确起来。例如,他说:“毫无疑问,这一过程,即帝国主义者必然求助于殖 民地各落后部族(народности)的过程,不能不唤醒这些部落(племена)” 和部族(народности) 去谋求解放,进行斗争。”(《斯大林全集》第 5 卷第 29-30 页)又说:“问题在于:有许多部族 (народности),主要是突厥语系各部族(народности)(它们大约有二千五百万人),还没有经 过或者还没有来得及经过工业资本主义时期,因此,它们没有或者几乎没有工业无产阶级,它们 必须越过工业资本主义,从原始经济形态转到苏维埃经济阶段。”(同上书上卷第 33 页)所以, 在这篇报告中,斯大林已暗示народность是处在原始部落和现代民族之间的人们共同体,它既没 有工业资本主义,也没有工人阶级。在此之前凡是列宁、斯大林文章中提到народность的地方, 汉文译本一般都译为“民族”或“族”,但从这篇起汉文译本大都改译为“部族” 。 直到 1950 年,斯大林写《论马克思主义在语言学中的问题》时,народность一词的所指范 围才最后明确化,说明它是奴隶制和封建制时代的人们共同体,也就是阶级社会产生到资本主义 社会出现为止这一阶段的共同体。斯大林说: “至于语言的继擅发展,从氏族(родовый)语言到部落(племеный)语言,从部落语言到 部族(народности)语言,从部族语言到民族(национальный)语言,在所有的一切阶段上,作 为人们在社会中交际的工具的语言是全社会统一的、共同的,是对社会所有组成 员同样服务的, 而不管他们的社会地位怎样。” (《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人民出版社,1953 年,第 9 页) “往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出现、封建分割的消灭、民族(национальный)市场的形成,于 是部族(народности)就变成为民族(нация),而部族(народности)的语言就变成为民族的语 言。”(同上书第 19 页) народность和нация的界限与范围至此已经再明确没有了。作为现代民族нация只能在资本主 义上升时代形成。它有一定的基础条件和具体内容。在资本主义产生之前,就没有也不可能有这 样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因为在奴隶制或封建制时代,人们还没有条件来大规模地形成密切和 稳定的共同经济,还没有统一的共同市场,当时劳动生产率还比较低下,经济是半自给性质,而 且这种经济的商品化程度也不高。因此,这个阶段的民族 4 народность,作为一个共同体,除了 只有地方性的共同经济之外,即在地域、语言、文化各方面的共同性也不如现代民族那样的稳定。 1 在列宁、斯大林著作中,народность和нация的确定范围和区别是逐步明确的,后来主要由斯大林完成这一任 务。应当说明的是:列宁对народность和нация二词的用法虽大体上和斯大林一样有所区别,但比较不严格。 列宁有时还继续马克思、恩格斯的傅统,把нация(Nation)用作较广泛的意义,也包括那些被压迫的、弱小 的甚至是落后封建关系的民族,例如《列宁全集》第 21 卷第 251-252 页用“弱小民族(нация) ”和“压迫其 他许多民族(нация)” ;第 22 卷第 333 页用“被压迫的小民族(нация) ”;第 31 卷第 129 页用“封建关系或宗 法关系和宗法农民关系占优势的比较落后的国家和民族(нация) ”。 22 还有一个名词,德语叫做 Nationalität,俄语叫做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都从 Nation 转变而来。这 个词主要用于指民族性或民族特性,同时也有用于指明国籍或民族成分的意义。此外,它也用于 表示人们共同体。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四次提到 Nationalität 一词,其中两 次指的是共同体的意义。如说:“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一方面,在 各国无产者的斗争中,共产党人特别重视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的不分民族(Nationalität)的共同 利益”(《马恩全集》第 4 卷第 479 页)又说:“有人责备共产党人,说什么他们要废除祖国、废 除民族(Nationalität)。”(同上书上卷第 487 页)在这里,Nationalität 与 Nation 是相同的意义, 二者可以通用。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也曾四次提到 Nationalität 一词,其中两 次是指人们共同体。如说:“不论这四百年间(指从罗马帝国残落后第 5 世纪到第 9 世纪的一段 时间——引者)看起来是如何的无结果,可是却留下了一件重大的成绩:即是近代 的民族 (Modernen Nationalitäten) ,亦即西欧人类对方来的历史底新的编制与划分。” (第 150 页)又说: “他们(指德意志人——引者)的个人的才能、勇武,他们的爱好自由,以及把一切公共事务视 作自己事务的民主主义的本能,总之,只有罗马人所丧失的这些品质,才能从罗马世界底污泥中 组成新的国家,生长新的民族(Nationalitäten) ,所有这一切品质,除了高级阶段上的野蛮人底特 征,除了他们的氏族制度的果实以外,还是什么呢?”(第 150 页)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 采用 Nationalität 一词,意义与民族 2 Nation 相同,指的是阶级社会形成以后所有各个阶段的人们 共同体,它可以包括古代民族,也可以包括现代民族。 列宁、斯大林既将нация(Nation)一词规定为现代民族,但对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Nationalität) 却仍保留为较广泛的意义,和马克思、恩格斯用此词的原意相似。列宁在《我 们纲领中的民族 问题》中说: “社会民主党作为无产阶级的政党,其积极的和主要的任务不是促进各民族(народы и нация)的自决,而是促进各民族(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的无产阶级 的自决。”( 《列宁全集》第 6 卷第 413 页)这里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一词,含有较广泛的意义,包括народы和нация两类共同体的 意义,其中народы指较落后的共同体,可惜译者没有充分表达列宁原意,却把народы和нации 两 词笼统地译为“各民族”。 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中说:“当西欧各民族(нации)发展成国家的时候,东 欧却形成了多民族的国家,即由几个民族(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и)组成的国家。奥匈帝国和俄国就是 这样的国家。”(《斯大林全集》第 2 卷第 301 页)又说:“只有在封建制度还没有消灭、资本主义 还不大发展、被排挤到次要地位的民族(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и)在经济上还没有结合为一个整体的条 件下,才能有这种特殊的国家形成方式。”(同上),这里斯大林对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的用法,是明 显地较广泛的意义,即民族 2 的意义,它包括现代民族和较落后的还没有来得及经过资本主义的 民族。 目前,在苏联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的用法通常是概括нация和народность两个不同阶段的共同体。 例如苏联民族院,俄语叫做 Coвет 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и CCCP,这里包括的就有苏联境 内社会主义 的нации和社会主义的народности1。因此,所有的нации 同时也可以是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и,但并不 是所有的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и都可以称为нации。因为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意义广,除了指明нация之外, 也指明народность。总之,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Nationalität)仍旧推持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也 就是民族 2 的意义,它概括地指明阶级社会产生以后的一切阶段的人们共同体。 1 在苏联,目前尚有社会主义民族(нации)和社会主义“部族” (народность)的区别。那些在十月革命前夕处 在阶级社会但没有来得及经过资本主义的共同体,称为“部族”народность。这些“部族” ,在革命 后消灭剥 削阶级和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精神政治面貌都改变了,已认为是社会主义“部族” (народность) 。 然而, 苏联学术界对于社会主义“部族” (народность)的内容实质是什么,也还有意见分歧。 23 五、关于译名的几个问题 从前面的初步分析,我们可以总括的说:民族 1 (Зтнос—Vö1ker—народьɪ)指的是最一般 最广义的人们共同体的意义,它包括从原始时代一直到社会主义时代的共同体。民族 2(Nation —Nationlität—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指的是较广泛的人们共同体的意义,它包括从阶级社会产生以后 的各个时代的共同体。民族 3 (нация)指的是现代民族,也就是资本主义上升以后具有四个特 征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民族 4 (народность—Vö1kerschaft)是在нация 确定专指现代民族之 后,逐渐被用来指明奴隶制和封建制时代的人们共同体,但是在苏联也指明那些在十月革命时没 有来得及经过资本主义而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共同体。 为了更明确地区别“民族”一词的各种不同含义,下面列成一个图表以示大意。 原始社会时代 1 民族 (希腊)Зтнос (德文)Volk Vö1ker (俄文)народ народьɪ (英文)People Peoples (法文)Peuple Peuples (Peuplade) “民族”一词不同意义示意图 奴隶制、封建制时代 资本主义时代 2 社会主义时代 3 民族 Natio, Nation, (拉丁) Nationalität 民族 (现代) Nation Нация 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 Nation nationality Nation nationalitè Нация Nation Nation 4 民族 (部族) (德文)Vö1kerschaft (俄文)народность 有关“民族”一词的各个外文概念现在是比较清楚了,但译名方面还存在着问题。 第一、民族与种族混淆问题。这是一个较大的错误,把历史上的民族矛盾说成种族矛盾, 把 民族的不同说成为血统的不同,从而混淆了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与此相应的,把民族学误译为 人种学,从而混淆了两种不同范畴的学科。这些都需要纠正的。 第二、 “现代民族”问题。在我国的传统习惯中,以及学术界普通应用的概念中, “民族” 一 词是泛指各个时代的人们共同体。自从《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译成中文后,译者把斯大林的 “现代民族”Нация译为“民族”,就引起了混乱现象。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汉民族形成问题讨 论集》 (历史研究编辑部,三联书店,1957 年,其中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大家对“民族”概念的 了解不一致,特别是把“现代民族”(Нация)和一般概念的“民族”(народьɪ)混淆起来。引 经据典又都是根据汉文译本,不问外文原意,因而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争辩。 第三、“部族”问题。关于“部族”一词的翻译和使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一种意 3 见认为“部族”明确指的是奴隶制和封建制时代的共同体,它和民族 Нация的区别是很清楚的。 3 1 1 问题在于民族 Нация和民族 народ在汉文中都被译作“民族”,从而使部族和民族 народ的联 1 3 系和区别模糊起来。民族 是泛指各个时代的共同体,民族 只是用于资本主义以后的共同体; 1 当民族 被用以指明原始时代的共同体时,也被译作“民族”,就容易发生这样的问题:为什么 原始时代和查本主义以后的共同体都用民族,而中间的奴隶和封建时代的共同体却用部族?如果 24 民族 1 和 民族 3 在译名本身或用其他方法给以区别,部族和民族的关系也就清楚了。另一种意见 认为“部族”народность既可译为“部族”,也可译为“民族”;为了使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 的“民族”一词的译名统一起来,消除“民族”与“部族”同时井存的情况,应该取消“部族” 的译名,而统一使用“民族”的译名。至于在特殊的个别地方,在翻译上有困难时,可以加注说 明,或在括弧中保留外文原文。但是, 应孩指出经典作家在使用被译作“部族”一词的 народность时,是和民族 1 народ与民族 3 Нация 两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如果在翻译上把它们 1 简单地统一起来,就不能体现它们之 间的又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关系了 。 以上就是我对“民族”一词的使用和译名问题所提供的一些资料和初步看法。希望能通过讨 论使这个问题早日获得解决。 【论 文】 俄语中的族类概念2 何俊芳3 Этнос(“族体”或广义的“民族” ): 该术语源于古希腊词“ethnos”4。俄罗斯学界普遍认 为,族体是在一定地域内历史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拥有共同的、较为稳定的文化(包括语 言)和心理特征,以及自认为是同一体并具有区别于其他类似群体的自我意识,这种意识固定在 自称(族称)里。在俄语中,该词可表示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类族裔群体,如既可以表示现代的各 类大小民族,也可表示前资本主义时期的各类族裔群体如氏族5、部落6、部族7等。 1 无论在毛泽东同志的著作里或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文献中,从来就把我国所有各民族,不论它们在解放前 或民 主改革前处于什么发展阶段,都一概按照我国传统习惯称它们为民族。这样,对国内各民族共同进行民主革命、 共同走社会主义道路以及发展各民族间友好团结、互助合作关系,都是极有利的,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问 题的理论原则在我国的具体应用,是党的民族政策的伟大胜利。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如文中所述, 也曾使用不同名词去指明处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人们共同体,那么,在学术研究中为了科学地探讨问题,我 们也就不得不在翻译上采取恰当的译名把原文原词的含义明确地表达出来。 2 本文刊载《中国民族报》2011 年 5 月 6 日、13 日。 3 作者为中央民族大学社会学与民族学学院教授。 4 ethnos 最初的意思是“一群”、“一窝”、“一小群”等,除此之外,该词还指属于同宗、同血缘并能够为自身 利益而施加政治压力的群体,但他们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政治实体。在古希腊时代,ethnos 这一词语还具有 “部落”(tribe)或“种族”(race)的含义。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特别是在拉丁化的过程中,这个词汇的语 义得到了不断的扩展和丰富。在纪元以后的几个世纪里,该词出现了用以指称“非希腊部落”的含义。随着“希 腊化”的影响、罗马帝国的扩张、基督教的兴起及其内部的分裂、东方“蛮族”的迁徙、伊斯兰帝国的扩张及 “十字军东征”,这一词语在传入英语后增加了“异教徒”和“民族”(nation)的含义。可见,古希腊语 ethnos 本身就是一个多义词,在现存的古希腊词典中,它包含了大约十种含义,除上述含义外,还包括“群”、“氏 族”、“阶级”、“外来部落”等。ethnos 在拉丁化并引入其他欧洲语言后,虽产生了错译或误译的现象,但 从本质上说,不论哪种欧洲语言,ethnos 都是指那些在血统、体貌、族体、宗教等方面的“异己”群体。 5 氏族被认为是族裔共同体发展中的最初类型,该类族体由同一血缘关系的亲族组成,是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经 济单位。 6 一般把形成于原始社会晚期(即旧石器时代的中期和晚期)由同一血缘的两个及以上的氏族组成的族体类型称 之为“部落” ,该类族体有较明确的地域、名称、方言、宗教信仰和习俗,有以氏族酋长和军事首领组成的部 落议事会,部分部落还设有最高首领。 7 指氏族和部落之后、现代民族以前的处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族类共同体。与氏族与部落不同,部族已 不再以血缘为联系,而是以地域为联系并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内部已出现阶级对抗和剥削现象。 25 在对族体的研究中,俄罗斯学者一般认为促使族体形成的因素和其特征是不同的。族体的形 成一般发生在共同的地域和经济生活相结合的基础之上,但在其继续发展的过程中很多族体会失 去其共同的地域特征。而反映族体差别的标志及把它与其它族体相区别的特征有语言、民间艺术、 仪式、行为规范、风俗习惯等代代相传的文化成分,它们构建着对该族体而言具有独特风格的族 体文化,但其中任何一种文化成分都并非是必须的族体区别性特征,因为族体具有一定的整体性。 此外,是否具有把“我们”与“他们”相对照而产生的族体自我意识,即认为自己是不同于其他 类似文化共同体的自我意识,是标示该族体是否独立存在的重要因素。而有关族体所有成员有着 共同来源、其祖先有着共同历史实践的想象是族体自我意识的重要成分。当然,族体成员在文化 上的同一性可以形成心理特质上的共同性。族体自我意识也表现在使用共同的自称上。 有时一些宗教共同体(如前南斯拉夫的穆斯林族)或者在种族特征上具有相似性的群体(如 印第安人)以及一些重要的中间混血群体的产生(如巴西人、古巴人等)都能促成新的族体的形 成。 业已形成的族体借助族内通婚的社会机制实现自我再生产并向下一代传递族体自我意识和 文化。一般而言,族体大多具有建立区域政治组织的取向,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拥有它。随着时 间的推移,族体原有的文化、地理分布、政治和社会经济条件可能都会发生明显地改变,但当他 们还保持着区分族体的主要依据族体自我意识时,他们还会认为自己属于原有的族体。 族体是十分复杂、多样性的社会现象,至今对族体的类型学化和分类还是不完善的。苏联时 期曾把其境内的族体主要根据人口数量和社会发展程度区分为民族(нация)、部族(народность) 及民族群体(этническая группа)几大类,但在学术界,有人坚持泛族体的思想,如认为东斯拉 夫人、突厥人等也是一类族体。目前,在俄罗斯联邦的官方文件中一般只使用无区别性意义的 “народы”(各民族)一词,在俄联邦官方层面不再区分哪个族体是“民族”,哪个族体是部族等。 Нация(nation,民族): “Нация”一词源于拉丁语 natio,与英语中的“nation”有着共同的 来源,但在其后的衍变中,在英语和俄语中该术语形成了不完全相同的含义。 术语“natio”最初使用于古罗马,是为了说明当时不同的部落,中世纪早期时这一术语同拉 丁语一起被欧洲的一些族体所模仿。19 世纪时,一些学者其中包括马克思、恩格斯,顺应当时 的情况也开始使用“民族”一词,但当时它的意思与“部落”、“人民”同义。“民族”概念被广 泛使用是在中世纪晚期,但在这一阶段该术语主要具有组织的意义。例如,当时把大学生的团体 称作民族,贵族和商界群体也被称之为民族。之后,把本区域或甚至是本国的人民、部族称作为 民族。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开始把“民族”概念同政治思想相结合,其中包括资产阶级民主和人 民主权思想。逐渐地,术语“民族”被赋予新的内容,开始把它与民族语言和族裔特性相联系; 之后它又具有了国家政治的含义,即认为民族是一个国家公民的总和。起初,这一含义在法语、 而后在英语中占优势,而在德语、俄语及其它大多数东欧民族语言中,这一概念的族裔意义一直 是最基本的含义。 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探究了民族的主要要素,他们确定了民族产生的规律性 特点,认为民族是在资本主义的萌生与巩固相联系的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并认为在这种情况 下经济因素特别是经济上的同一性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根据他们的观点,语言和地域上的同一性 对于民族的形成也具有重要意义。术语“民族”和“社会”被他们同时使用于同一国籍的人的社 会含义。列宁在研究民族问题时,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于民族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本质,以及族裔 特征语言、地域、民族文化的特殊性。1914 年斯大林对民族进行了如下界定: “民族是人们在历 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 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他还认为,要成为或被定义为一个“民族”,以上四条标准缺一不可, “只 有一切特征都具备时才算是一个民族”。 在 20 世纪初还出现了对民族的其它界定,这些定义可被简称为对“民族”概念的文化的或 26 心理的解释。 在现代科学和政治文献中术语“民族”使用于若干意思。在西方社会学中有这样的观点,民 族是一个国家公民的总和,同一国籍的人,即是区域政治共同体。根据这一观点,文化、来源和 语言是次要的因素或者完全不具有任何作用,本国的所有公民不取决于族裔属性是同一民族。如 法国的所有公民—族裔法国人,源自东欧、非洲的和亚洲国家的人,组成法兰西民族。 在中欧、东欧和苏联“民族”被看作是新时期特有的族体类型。民族的出现历史地与资本主 义的形成、封建社会分散性的消除、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经济联系的加强、语言和文化的统一 相联系。在把民族同它之前的类型部族区分开来的特征中,国家性或者为了得到它而强力开展的 运动、经济共同体(民族市场)的存在、规范语言的建立及普及被强调。民族,当它作为族裔社 会机体时,通过区域-政治特征上的联系加以巩固,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联系起着特别巨大的作用。 在民族形成的过程中,一些民族产生于一个部族转换的结果(如俄国人、瑞典人、英国人和 一些其他的欧洲民族),另一些则通过一些部族的结合而成为民族(如法国人通过合并法国北部 和普罗旺斯的部族而形成),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语言和文化上相近的部族之间的结合。在中央集 权的(“民族的” )国家范围内以一个或若干个相近的族裔部族为基础形成民族是欧洲所特有的, 但是其中一些如意大利、德意志是在政治分解的条件下形成的。在东欧和东南欧,民族的形成发 生在多族裔帝国的内部(奥匈、俄罗斯、奥斯曼帝国)。 因此,根据东欧的传统,民族是在共同地域、经济联系、语言、文化上的特殊性、心理特质 和族裔(民族)自我意识等基础之上形成的。民族是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它不是种族,它不是从 一开始本质上具有自然生物特点和成分的人类学共同体。民族是社会-族裔的、族裔文化的共同 体,其中社会文化是民族生成的基础。 在苏联的族体分类实践中,“民族”指的那些在人口数量上超过 10 万、并具有自己的加盟共 和国或自治共和国的族体。可见,俄语中的“нация”并不完全等同于 nation 的现代含义,如上 所言,英语中的民族(nation)是由一个国家的全体国民构成的,而苏联时期除不存在全苏联层 面的同一“民族”外1,被确认为“民族”的也非各加盟共和国或自治共和国的全体国民,而是 仅指“命名民族”。但同时,“нация”这一术语也使用于国家政治层面,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 与国家的概念相重合,如俄文中的联合国、国民收入、国家安全、国家委员会等词组中的国家就 使用“民族”、 “民族的”一词,就是说这些词组中的单词“民族” 、“民族的”等术语是“国家”、 “国家的”同义词。 总之,与西欧不同,在中欧、东欧和苏联,一方面“民族”被看作是一个新时期所特有的族 体类型,在把它与之前的族体类型“部族”区分的特征中,国家性和经济上的共同性(民族市场) 的存在、规范语言的建立及普及等被予以强调,但同时并没有把民族与同一国家的人完全等同起 来。 由于民族现象的复杂性,尽管对这一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多样性的讨论已进行了一个多世 纪,但至今仍不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民族概念,这一现象是现代社会知识中最具争议的和多义的 概念之一。 H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nationality,民族或民族成分) :该术语源自“нация”一词,主要使用于 两层含义:第一,说明个人属于某个特定的族裔共同体,相当于汉语中的“民族成分”,如在人 口普查、日常的身份登记时一般使用这一术语。在这种情况下,该术语实际上指的是一个民族所 有成员的总和;当使用于国际话语时,也指属于同一民族所有的人,且不管他们居住在哪里,如 所有居住在世界各地的乌克兰族人。第二,该术语还用于对当代族体形式的总称,如2012年12 月出台的《2025年前俄罗斯联邦国家民族政策战略》中指出,在俄罗斯联邦居住有193个民族/族 1 但强调新的历史共同体“苏联人民”。 27 群(национальность)的代表1,指的就是族裔共同体所有形式的总和。 Hарод(people,人民,民族):在俄语中该词是一个多义的术语,其中包括四个方面的含义: (1)从广义上讲,指大的主要与居住地相联系的人们群体,从指一般的人群到整个国家的居民; (2)从社会哲学和历史意义上讲,指历史的主体,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本社会各阶级、民族、 社会群体的总和,他们有着共同的历史命运; (3)各种族类共同体,可指历史形成的所有民族共 同体的类型如部落、部族、民族(如非洲民族等)2;4)在民族政治含义上,指不同国家社会、 经济、文化关系中相互接近的族体(如印度人民,俄罗斯多民族的人民、美国人民等)。 无论是苏联时期还是现在的俄联邦,在其官方文件中实际上一直广泛使用“народ”的复数 形式“народы”用于说明各类族裔共同体,因为这一概念是“非区别性的”,即是不区分族体类 别的(从这一用法看不出各族之间有社会发展程度之分)。我国学界将该术语翻译为“各族”,实 际指各族人民,也许译为“族民”更恰当。 俄罗斯学者季什科夫认为, 俄语中的“народ”一词由单数改为复数“народы”是对国家全 体公民原则的破坏,因为在所有时期、所有的法学理论和现行国际文件中,“人民”一词始终是 地域共同体,但在后共产主义时期,人民被作为族裔共同体固定下来,即具有了单一族体的意义, 而不是国家-地域意义3。 Hародность(narodnost,部族)4: 在俄语文献中,该词有两种含义:一是表示早期阶级社会处于部落和现代民族之间过渡阶段 的族体类型;二是表示现代那些虽已丧失了部落特征,但还没有形成为现代民族的族体(特别是 非洲和亚洲国家的一些族体)。这些现代族体之所以被称作部族,主要是由于其人口数量少,没 有能力发展现代工业生产,也无法以自己的本族干部为主导来全面发展本族文化。在与其他更发 达民族有了紧密联系后,他们只能部分地保留自己的文化、语言,而有时则可能完全与大民族融 合5。 在俄语中,为了说明族体的不同类型,从上世纪 20 年代(如在 1926 年的人口普查中)开始 使用“部族”概念。从 1950 年代开始该术语主要用于北方、西伯利亚、远东、高加索的人口较 少民族,即那些过着传统生活的族体。苏联解体后,在俄罗斯学界围绕把部族区分为族体的基本 历史类型之一是否合理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开始停止使用“部族”概念,而是用普遍接受的术 语“народы”代替了它。 1 参见俄罗斯联邦信息分析杂志《CEHATOP》,http://www.minnation.senat.org/Strategiya-2025.html 如勃罗姆列伊在《族体和族体过程》一文中指出,“在稳定的共同体当中, 称之为народ(族、人民) 的人们 共同体占有特殊地位。在现代科学中,当这个词是指部落、部族和民族一类历史共同体时,人们往往使用‘ 族 体’(этнос)这一概念。汤正方译自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的科学》一书, 莫斯科 1980 年,载《民族译丛》1983 年第 2 期。 3 季什科夫: 《民族学与政治》,莫斯科,2005 年,第 181-182。 4 该术语在英语中无直接对译词,俄罗斯学者季什科夫在其英文著作中将该词音译为 narodnost,参见姜德顺译《苏 联及其解体后的族性、民族主义及冲突——炽热的头脑》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第 8 页。 5 在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问世后,在苏联出现了把国内各族划分成民族(нация)和部族 (народность)的论点,并运用到苏联的社会实践中。如从 1950 年代开始该术语主要用于北方、西伯利亚、 远东、高加索的人口较少民族,即那些过着传统生活的族体。苏联的一些学者认为:且不说这种划分在理论上 没有根据,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它导致产生本身并无现实基础的民族矛盾。因为苏联的一些人口较少民族的 成员有时是十分尖锐地看待这一问题:他们到底算是民族还是“ 部族”——某种尚未达到民族水平的群体? 从 人们分属于民族和“ 部族” 这个臆造的观点出发,把苏联一些民族与另一些民族对立起来, 这是与社会主义 革命的最重要成果是相抵捂的, 因为社会主义革命保障苏联各民族(不论其数量、种族成分以及过去的民族历 史等如何) 享有事实上的平等。因此在 1986 年进行的讨论中, 苏联学界提出了必须放弃“苏联各民族和部族” 的提法,而要恢复使用以前“ 苏联各民族(народы)”的用法。苏联解体后,在俄联邦对国内各族已基本停 用“部族”概念,而是普遍使用术语“народы” 。 2 28 Титульная нация(命名民族) : 此术语是苏联解体后在俄语中才开始广泛使用的一个专有名词,指俄联邦境内民族-国家的 名称以某一族称命名的民族。如在布里亚特共和国布里亚特族是命名民族,在卡尔梅克共和国卡 尔梅克族是命名民族等。 一些学者认为,在俄罗斯联邦的各共和国中,由于命名民族在所有的生活领域均享有特权, 因此非命名民族的成员处于被歧视的地位,其权利受到侵害,并感觉到自己是“二等”公民。民 族政治精英利用命名民族的原则是为了获取苏联时期不曾获得的特殊权利,并得到各种经济上和 财政上的优惠。一些学者担心,居住在各共和国的人们被分成“命名的”和“非命名的”实践, 以及因此出现的不平等有可能导致民族间的相互不信任、疏远及怨恨,并最终使民族关系出现紧 张局面。 Национальное(этническое) меньшинство(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的概念实际上在不同的国家具有不同的含义1。在苏联时期及现在的俄罗斯联 邦官方层面,实际上在最近数十年不曾正式地使用过“少数民族”这一术语。但在俄语情境中, 少数民族一般指那些与其主体部分分离、居住在外族环境中的族裔群体,根据自称、语言、文化 和其他一些民族特点他们与其主体是同一族体。以上特点是该族裔群体同居住地命名民族或其他 族裔群体分界的依据。如居住在俄罗斯且在境外有其民族国家的德意志人、朝鲜人、波兰人、希 腊人、芬兰人、保加利亚人等约 30 个民族群体,他们的人口总数占俄罗斯居民的 1%;还有无国 家建制的茨冈人、库尔德人、萨米人、东干人、亚述利亚人等,他们占全俄总人口的 0.2%。俄 罗斯的少数民族一般形成于边界的变迁、移民或对某民族的部分或全部居民的迁移、驱逐。 实际上,“少数民族”概念本身是有条件的,这是一个相对意义上的概念。如在苏联时期, 俄罗斯的少数民族一般是指所有的非俄罗斯族人;而在哈萨克斯坦,少数民族是指除哈萨克族人 和俄罗斯族人之外的所有民族。在现在的俄联邦巴什基尔、布里亚特共和国,俄罗斯族人在数量 上是多数,但被命名民族(巴什基尔人和布里亚特人)正式地认定为少数民族。这主要是因为, 虽然命名民族在该共和国在人数上是少数,但相对于该共和国在数量上占多数的其他民族,在法 律意义上却占有优先地位。 由于“少数民族”概念有时含有民族不平等的色彩,因此在苏联和现在的俄罗斯一般使用“民 族群体”或“族裔群体”(族群)的概念,而不使用“少数民族”概念。 Этническая(национальная) группа(民族群体或简称“族群” ): 族群是各类族体的部分,由于迁移、移民、驱逐、边界变迁等原因从其族体的核心分离了出 来,生活在外族环境中,如居住在远近国外的俄罗斯族人,可称作族群。族群通常是人数不多的 群体, 具有不同于其他群体的一些族裔特征如语言、共同体意识、文化、种族和宗教特征等。 族群可能处于相对聚居或散居状态。处于第一种状态的可被称之为民族聚居群体,第二种称 之为民族散居群体。族群通常没有自己的国家,在很多多族裔国家存在着族群间的不平等,也被 称作“族群分层”。 族群形成于各种不同的原因:第一,他们是曾经离开了其历史发祥地、并在不同国家、地区 形成了族裔文化社区的人们。第二,他们是由于移居、移民、驱逐、边界变迁脱离了本族体的人 们共同体,他们居住在其它国家。如在俄罗斯保加利亚人、希腊人、波兰人、捷克人、匈牙利人、 芬兰人等是族群。居住在远近国外的俄罗斯族人,也可称作族群。 与居住地命名民族相比,族群通常是当地的少数,即不是生活在“自己的”国家中。在这种 1 在中国和越南,少数民族是一个在人口多寡上与多数民族相对应的数量概念,除了人数最多的民族外,本国所 有的其他民族均被正式地称之为少数民族。在印度尼西亚,仅把移民群体列为少数民族,以便把他们与国家的 土著居民相区分。在一些穆斯林国家(如伊朗) ,对少数民族的区分不是按族裔特征,而是按宗教特征,即把 所有不信仰国教的人列为少数民族。在西欧,一般仅把那些与占优势民族相比没有平等地位、有时力图建立某 种自治实体或独立国家的族群称之为少数民族。 29 情况下族群与自己族体的联系很少,族群的族裔特点会一代一代地逐渐变弱,并可能被与其一起 长期居住的民族同化。在经济和社会政治关系上,由于长期的隔离,族群实际上多与其主体已没 有多少共同的东西。 Этнографические группы(民族志群体): 指族体的地方(内部)分支,以口语、文化和日常习俗特别是方言和土语、物质和精神文化、 宗教差别等特征相区别。该类群体与亚族体的主要区别是,“民族志群体”的自称主要用于族体 内部的划分,他们没有明确的自我意识,而亚族体有明确的自我意识。如哥萨克群体具有明确的 自我意识,他们是俄罗斯族的亚族体,而北方和南方的俄罗斯族人分支,是它的民族志群体。另 外,在人口数量、区别性特征等方面,民族志群体与族群也很相似,但他们之间也有着明显的差 别。族群具有自我意识,民族志群体一般没有自我意识;族群任何时候都生活在外族环境中,而 民族志群体一般情况下都生活在与其主体相近的、甚至亲缘的环境中;族群比民族志群体具有更 大的稳定性。 民族志群体经常产生于族体的社会-宗教分化,如很早就接受了东正教的科里亚申人,就是 鞑靼人的民族志群体。当族体的分布地域发生巨大扩展的情况下,其部分迁移人口因进入到不同 的自然环境而可能形成民族志群体,如居住在白海和北冰洋沿岸的俄罗斯族人的后裔,他们因其 海洋艺术及作为经验丰富的海上猎人而闻名于世。还有一些民族志群体的产生是被大的外族群体 同化的结果,如在地中海沿岸居住的俄罗斯麦谢拉人,他们是土生的芬兰居民被斯拉夫人同化的 结果。另外,一些群体所享有的特殊的政治或军事地位及相关政策的实施,都有可能在此基础上 形成新的民族志群体。如哥萨克人的顿河、乌拉尔、捷列克河等分支,就属于以上情况,他们因 服军役、享有一系列特权、特殊的管理不同于农民。在以上每一支哥萨克群体中不仅形成了独特 的建筑、服饰、民间文学等,而且他们还有特殊的方言,尽管他们原初的族体成分曾是混杂的。 几乎在每一个较大的民族中,都可以区分出类似上述的民族志群体。 Коренные народы(土著民族):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独立国家土著和部落民族的公约》(1989 年第 169 号公约),土著 民族是指在其所属国或该国所属某一地区被征服或被殖民地化时,或在其目前的国界被确定之 时,即已居住在那里的人口之后裔,并且无论其法律地位如何,他们仍部分或全部地保留了本民 族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制度。 在苏联和现在的俄联邦各共和国,“土著民族”概念曾被赋予特别的含义,即认为土著民族 是那些以民族国家的某种形式实现了自决权的民族即命名民族,而共和国的其他居民被作为“非 土著”对待。近些年,在俄罗斯上述含义的“土著民族”概念遭到质疑,因为把共和国居民区分 为“土著的”和“非土著的”,有意或无意地使居民具有了等级色彩,使“国家性的代表者”被 置于其他居民之上。这样的区分有可能导致对“非土著”公民的歧视、人权上的双重标准、政府 和管理机构的“土著化”,而所有这一切最终可能会导致族际关系的紧张和冲突。 在俄联邦官方层面,鉴于区别“土著”与“非土著”的困难,即一个群体应该在某一区域居 住多久才能算是“土著民族”?应以什么时间点为界限来区分土著与非土著?卡尔梅克人从 17 世纪就生活在伏尔加地区,在这里他们是外地人还是本地人?卡拉卡尔帕克人是在 19 世纪初迁 移到现在的土地上的,他们是否是土著?如果他们是土著,那么把在西伯利亚已居住了几百年之 久的俄罗斯族人列为非土著是否合理?学者们普遍认为,在俄罗斯各共和国居住了数百年之久的 俄罗斯族人及其他族群都是土著。鉴于以上情况,俄联邦还没有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目前在 法律中仅确认了人口较少土著民族群体并给予该类群体相应权利的保障。 根据俄罗斯 1999 年通过的《关于保障人口较少土著民族权利》的联邦法,俄罗斯的“人口 较少土著民族”是指居住在其祖辈历史上分布过的区域、保存着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主要指 从事狩猎业、渔业、海洋业的群体)、人口在 5 万人以下并自我认为是独立的族裔共同体的民族。 30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土著民族应该在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国家赋予其他居民的同等的权利 和义务。在必要的情况下国家要采取专门的措施保护这些民族的成员及他们的制度、财产、文化 和自然环境。独立国家的政府要采取对相应民族的传统和文化负责任的措施,以了解他们的权利 和义务,特别是在劳动、经济、教育、卫生保健和社会服务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在制定涉及土 著民族利益的法律草案和行政措施时,应该与他们的代表进行协商。如果全国的法律要运用于土 著民族时,必须要考虑到他们的习俗和习惯法。 土著民族有选择自身发展道路的优先权。承认他们的财产和他们传统上所拥有的土地,以及 参与管理和使用属于自己土地上自然资源的权利。手工业、农业和村社生产,以及其猎业、渔业、 养兽业和采集业等传统生产方式被承认是保存其文化、经济独立性和发展的重要形式。另外,保 护土著民族的语言及为这些民族掌握全国通用语言提供保障也是国家的任务之一。 根据《关于保障人口较少土著民族权利》的联邦法,俄罗斯对人口较少土著民族在诸多方面 实行特别措施:如在这些民族居住及开展经济活动的区域内,在土地使用、地下资源开发、林业 生产及开发、利用等方面实行特别的制度;为这些群体提供财政和税收优惠;从事传统作业的企 业和公民应该支付给他们土地使用补偿费;纳入俄罗斯联邦主体预算部分的拨款要用于这些民族 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除工资外,对北方人口较少民族游牧群体成员免征总收入税;拥有在传统 猎业和手工业企业所有权上的主要权利。 俄罗斯联邦对人口较少民族群体的文化、民族独特性的保存和复兴提供保障。根据俄联邦宪 法第 72 条,保护人口较少民族居住的原有环境和传统的生活方式是俄联邦及其地方政府要履行 的共同职责。 Малочисленные народы (“人口较少民族”或简称为“小民族” ): 指人数较少的民族,其人口的发展潜力有限,他们不可能发展成人数众多的民族并建立自己 的国家结构。根据俄罗斯的相关规定,属于小民族的族体,他们的人数不超过 5 万人。目前在世 界上统计有超过 800 个小民族。现在俄联邦政府确认的土著小民族有 60 多个,其中 42 个居住在 北方、西伯利亚和远东,总人数超过 20 万,其他居住在高加索等地区,每个民族的人数从几千 人到几万人不等。 小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多具有特殊性,他们大多从事游牧、半游牧的生产方式。整体而言, 小民族以传统手工业、独特的文化、一般没有文字、不发达的族体自我意识、族际接触不发达、 低水平的移民流动性及其他特征与其他民族相区别。由于这些特征,小民族需要得到所在国在社 会、经济和法律方面的特殊保护。 全世界的小民族都在经历同样的困难和问题。几乎所有的小民族都受制于其人口数量,长期 在为生存而斗争。并且问题在于,小民族的存亡与否主要的不是取决于他们自己,而是取决于生 活在他们周围的大民族及所在国实行的民族政策。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首次在联邦宪法层次上巩固了对小民族权利的保护,同时也在区域 层次上对小民族居住的原有环境和传统的生活方式实施保护。从俄联邦的国家民族政策来看,小 民族的命运、他们脆弱的文化、分布区域的自然环境等等都是国家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了解决这 些问题,创建了北方事务和小民族国家委员会,还建立了小民族全体大会。 从国际范围看,从 1992 年起在联合国之下建立了小民族国际联盟。1989 年曾通过了独立国 家土著民族和过着部落生活方式民族的公约。 【论 文】 31 作为政治策略的定义——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再考察1 吴孝刚2 摘要:作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组成部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理所当然地受到中国民族学界的 重点关注。长久以来,学界都倾向于把该定义理解为一种普适性理论,却忽略了其背后特定的时 代性和政治性。实际上,该定义不完全是对民族发展规律进行客观分析的结果,更多地是政治斗 争的产物。运用历史分析法重现斯大林建构该定义的思路和逻辑,以展示斯大林民族定义作为政 治策略的另一个面向。 关键词:斯大林;民族定义;政治策略 在众多关于民族的定义中,对中国影响最大的是斯大林的观点:民族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形 成的同时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等四个 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1](P24-33)。在上世纪 50 年代开始的民族识别工作中,它曾暴露出不完全适合 中国国情的缺陷。原因在于:首先,旧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不是资本主义社会;再者, 如果依照斯大林同时具备“四个共同”才是民族的观点,中国一些少数民族就不是民族。中国政 府因此不得不对民族识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2](P111-146)。尽管如此,该定义仍然被中国理论界广泛接 受,成为“目前在学术研究、知识普及的实践中长期遵循的、比较规范的民族定义基础”[3] 。甚 至有学者称赞它为严密、完整的“科学定义”,“它的普遍原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民族”,“对 于各国马克思主义政党解决民族问题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4][5] 我们认为,把斯大林民族定义理解为一种普适性理论是不妥当的,它忽略了该定义背后特定 的时代性和政治性。作为政治家的斯大林,他提出的理论首先是为政治服务。他对民族的定义有 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明确的政治指向。本文将运用历史分析法重现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建构过程并 揭示其背后的政治逻辑,指出它不完全是客观分析的结果而更多地是政治斗争的产物,希望借此 展示斯大林民族定义作为政治策略的另一个面向。 一、斯大林的批判对象:崩得 牙含章在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撰写的“民族”条目中指出,斯大林民族定义是“斯 大林在与崩得分子进行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斗争中”所下[6](P303)。此解甚当。它既点明了当时的 政治背景,也道破了斯大林下此定义的政治意图:针对崩得。 “崩得”是犹太工人组织,全称为“立陶宛、波兰和俄罗斯犹太工人总联盟”。崩得是意第 绪语的音译,意为“同盟”“联盟”。在成立初期,该组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参与全俄工 人运动为目的,对犹太民族运动没有特殊兴趣。但数年之后其民族主义色彩越来越浓,至 20 世 纪初发展成为具有强烈民族意识的犹太工人政党 [7] 。 崩得的民族主义给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带来巨大冲击,其诉求主要在于两点。首先是要求实行 党内联邦制。这一点关乎崩得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的地位。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曾在 1898 年的 党纲中规定,崩得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的自治机构,但只在有关犹太无产阶级的事务中享有自 主权 [8](P36)。它赋予崩得以技术上而非决策上的自治权,包括“用依地语进行宣传和鼓动,出版 书刊和召开代表大会,提出特殊的要求来发展一个共同的社会民主党纲领,满足由于犹太人的生 1 2 本文原刊载于《贵州民族研究》2020 年第 2 期,第 15-20 页。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 32 活特点所产生的地方性需求。”[9](P103) 崩得反对这种规定,坚持完全自治。它要求按照奥地利社 会民主党的组织形式对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进行重组,把它变成由各民族政党组成的联邦性组织, 其中各民族党派拥有独立自主的决策权。这样一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就由高度统一的组织变为 松散的协商议事机构。 其次是要求实行超地域的民族自治,此即列宁和斯大林所批判的民族文化自治。这种理念同 样来自于奥地利社会民主党。奥地利社会民主党的两位领导人卡尔·雷纳和奥托·鲍威尔在反对 民族地域自治的基础上提出了民族文化自治。他们认为,给每一个民族划分自治地方不现实,也 没有意义。人口是不断流动的,杂居是常态,不可能把某民族的人固定在某个地方。实行民族地 域自治的结果是,每一个自治地方都会存在少数民族,后者必然会受到当地主体民族的欺压,从 而导致民族冲突。理想的制度是:第一,民族与地域脱钩,民族成员受到自身民族机构的保护, 而不论生活在何地;第二,国家根据个人意愿确认并登记其民族身份;第三,各民族自主管理文 化教育和艺术事业[10](P13-40), [11](P259-291)。这种设想一经提出便深受崩得的青睐,因为没有哪个方案 比它更适合犹太人在俄国无世居领地的状况。 列宁从 1903 年开始便与崩得展开激烈论战。在政党结构上,列宁反对按民族分党,坚持实 行集中制。他认为要实现革命,各民族无产阶级必须联合统一。党的集中制是统一的有力保障, 党内联邦制只会对它进行削弱[9] (P104)。在国家形式上,列宁反对民族文化自治。他担心民族文化 自治将导致按民族分校,它会在各族工人之间人为地制造分裂,从而破坏无产阶级的统一 [12](P139-140) 。 列宁的怒火在 1912 年 12 月召开的第四届杜马议上达到高潮。在这次会议上,孟什维克应崩 得的要求,单方面宣布将民族文化自治作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民族纲领。列宁对此极为愤怒, 他在 12 月 19 日和 20 日两次致信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中央委员会俄国局,号召“组织回击”[13](P199-200, P204-205)。在列宁授意下,斯大林创作了《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 [14](P110)。也正是在这篇文章中, 斯大林提出了他的民族定义。 二、斯大林的批判策略:犹太人不是民族 面对崩得的民族主义主张,列宁的论辩方式是陈述利害,指出它不利于团结。但崩得有充足 的理由进行反驳:满足民族诉求正是为了更好地团结。列宁自己的民族自决权的主张不也是出于 这个逻辑吗?他不就是想用民族分离权换取各族无产阶级之间的信任和团结吗?这就是过去的 十年里双方争论的焦点:崩得的要求对无产阶级统一是有益还是有害。列宁的常规论辩方式已经 达不到效果,因为双方都是自话自说。与列宁不同,斯大林不去纠缠这些要求有何利弊,而是直 接宣称犹太人不是民族,因而没有追求民族权利的资格。这显然是一种釜底抽薪式的斗争策略。 这种想法实际上是受列宁的启发。列宁 1903 年在驳斥崩得的党内联邦制的要求时,就宣称 犹太人不是民族,理由是它没有统一的语言和地域:“犹太人的特征根本不包含作为一个民族所 应具有的那种标志。即使可以像德吕蒙那样承认犹太人是民族,那也是人为的民族。”[15](P68) 1913 年列宁在批驳崩得的民族文化自治的要求时又写道:“我国现在只有崩得分子以及一切犹太资产 阶级政党还坚持‘民族文化自治’,其实无论鲍威尔还是考茨基都没有承认犹太人可以实行民族 自治,而考茨基更直截了当地宣称,东欧(加里西亚和俄国)的犹太人是帮会,而不是民族。” [16](P216) 列宁对犹太人究竞是不是民族,并没有确切的定论,因为他又在多处默认犹太人是民族,如 “反对政府的民族主义,指出芬兰、波兰、乌克犹太等是被压迫民族。为了抵制一切不彻底的提 法(例如单单提出‘平等’),极端重要的是要确切地提出一切民族政治自决的口号。”[17](P217) “民族间的斗争在我们眼前变成了两个民族的统治阶级勾结起来对第三个民族(犹太)进行特殊 33 压迫。”[18](P18) “这个法律草案的宗旨是要废除对犹太人、波兰人等一切民族的一切民族限制。 但是它特别详细地谈到了对犹太人的限制。原因很明显,因为在俄国没有哪一个民族受到像犹太 民族受到的那样的压迫和迫害。”[18](P19)在列宁那里,犹太人有时候是民族,有时候又不是。细 察可以发现当他在反对崩得的民族主义主张的时候,他就宣称犹太不是民族;而他在批判大俄罗 斯民族主义的时候,他就默认犹太人是民族。列宁对这种自相矛盾似乎不以为意,这两种相互对 立的观点甚至可以出现在同一篇文章中。列宁在 1913 年的《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中,有 这样一句话“对于最受压迫最受欺凌的民族——犹太民族来说同样如此”[12](P127)。仅仅数页之后, 他就写道:“文明世界的犹太人不是一个民族,他们被同化得最厉害。加里西亚和俄国的犹太人 不是一个民族,很遗憾,他们在这里还是帮会。”[12](P131)对列宁而言,犹太人是否是民族并不重 要,重要的是它是否有利于无产阶级斗争。党内联邦制所导致的按民族分党会破坏权力的集中统 一、民族文化自治所导致的按民族分校会造成工人之间的隔阂,所以此时犹太人就不应是民族, 因为不是民族就不会有按民族分党、分校;民族压迫造成犹太工人对大俄罗斯族工人的敌视和不 信任,不给他们以民族的待遇就会破坏无产阶级的团结,此时就必须承认它是民族。列宁一方面 要反对崩得的民族主义主张,另一方面又要顾及犹太人的民族情感,这是他不愿从根本上否定犹 太人是民族的原因。 斯大林没有列宁的顾虑,他毫不含糊地宣布犹太人不是民族,根本就不考虑照顾犹太工人的 民族情绪。这种决绝与斯大林在民族问题上的一贯立场是一致的。相较于列宁,斯大林的民族观 要保守得多。他对民族主义宽容更少、警惕更多。如果说列宁侧重于反对大俄罗斯主义,那么斯 大林就是侧重于反对小民族主义。因此他后来被列宁斥为大俄罗斯沙文主义义[19](P353),而斯大林 则指责列宁为民族自由主义[20](P525)。该定义所具有的大俄罗斯主义倾向也是它难获列宁好感的原 因之一。 斯大林通过定义民族来阻止犹太人追求民族权利的做法让人想起当年恩格斯对 nation 和 nationality 的区分。1865 年 9 月,在马克思向第一国际提请考虑给予波兰民族自决权之后,为消 除人们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无条件赞成民族自决的误解,在马克思的催促下,恩格斯立即写了一 篇澄清性说明,对民族自决的概念和适用性做出限定。 由于当时民族自决权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要否定它已不可能。恩格斯的办法是剥夺一些民 族作为 nation 的资格。他对 nation 和 nationality 作了严格区分:nation 是指那些“大的”“历史 上清楚确定的”“生命力显然很强的”民族,比如意大利、波德意志和匈牙利,只有它们才有追 求独立的政治权利;而诸如克尔特人、威尔士人、罗马尼亚人、塞尔维亚人、克罗地亚人、卢西 人、斯洛伐克人、捷克人等人群只能称作 nationality,它们只是“早已消失的民族的残余”“从 来没有历史、也没有创造历史所必需的精力”,它们追求独立的政治生存权利的想法是“绝顶荒 谬的”[21](P170-183)。与恩格斯的做法类似,斯大林应对崩得民族主义诉求的办法,也是剥夺其作为 民族的资格。 三、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关键:同时具备四个“共同” 1913 年初,在文章完成之前,列宁致信高尔基:“我们这里有一位非常好的格鲁吉亚人正 在埋头给《启蒙》杂志写一篇大文章,他搜集了切奥国的和其他的材料。”[13](P244) “奥国”即奥 地利。当时的奥地利民族问题最为突出,民族理论也最为发达,因而是理想的资料收集地。据刘 克甫的研究,斯大林在维也纳所收集到的材料主要是鲍威尔和考茨基关于民族问题的论述,它们 对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形成有直接影响。他甚至发现《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中有大量文字直接 来自于考茨基和鲍威尔的著作,有的地方稍作改动,有的地方完全照抄,但都没有注明出处。[22] 34 考茨基强调共同的经济、语言和地域是民族形成的基本要素。他认为民族是资本主义商品生 产和贸易的产物,自由劳动力和统一市场的形成使原先处于相对隔绝状态的人口都被纳入民族国 家之中。随着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扩展,人们的语言也趋于统一。语言作为社会交往不可缺少的 工具,是民族形成的最重要的因素。地域因素同样重要,共同的地域会导致共同的利益和观念, 并与其他地域的人群相区别[23][24](P40)。 与传统马克思主义者不同,鲍威尔认为经济、语言和地域都不是民族的必备要素。他从文化 心理学的角度将民族定义为:“民族是由共同命运导致的拥有共同性格的人群总体。”[11](P117)“共 同命运”是指其成员在生存过程中对现实生活的共同经历并在其中进行深入持久的互动交流。 “性 格”(character)在这里有特殊含义,它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或精神特点,而是指某种认知 倾向,它体现在每一个理解过程中。比如,在众多现象中选择注意这个而不是那个,面对相同刺 激做出这样而不是那样的反应。这接近于维特根斯坦的心理学概念。这种文化心理学解读遭到考 茨基的反对,后者认为民族内部只有阶级文化而不存在共同的民族文化,“民族性格”则是含糊 无比、捉摸不定的东西[23]。 考茨基和鲍威尔的主张构成了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直接来源。为了更清晰地展示斯大林民族定 义与考茨基和鲍威尔的渊源关系,我们将它拆解为几个组成部分:(1)形成于资本主义时期; (2)共同的语言、地域和经济生活;(3)共同文化、心理素质;(4)必须同时具备四个“共 同”才是民族。 可以发现,第一点和第二点直接来自于考茨基,第三点是对鲍威尔“民族性格”的改写。“民 族性格”本是考茨基极力否定的东西,但斯大林将它纳入自己的定义。斯大林写道:“心理素质 本身,或者像人们所说的‘民族性格’本身,在旁观者看来是一种不可捉摸的东西,但它既然表 现在一个民族的共同文化的特点上,它就是可以捉摸而不应忽视的东西了。”[1](P28)这显然是在 替鲍威尔辩护来反驳考茨基。两种原本对立的观点就这样被生硬地拼凑在一起。斯大林全然不顾 它们各自本身的逻辑,也没有做出半点调和的努力。这种强行拼凑直接导致斯大林的重大失误, 因为引入文化和心理因素从根本上违背了列宁的基本理念。 许多学者都注意到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的微妙态度度[22][25][26]。文章完成 后,他在写给加米涅夫的两封信中表示:“那篇文章写得很好”“很好”[13](P254, P263)。后又说道: “近来,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文献中,对这种情况以及对社会民主党民族纲领的原则,都进行过 阐述(在这里首先要提出的是斯大林的文章)。”[12](P234)但是,他的肯定也仅限于这寥寥几处: 私人信件中两处,公开场合一处。列宁对这篇文章的表扬显得非常吝啬。他日后对民族问题进行 过反复阐述,但都对斯大林的这篇被后世马克思主义者奉为经典的文章持无视态度。在 1914 年 初所写的《关于民族问题的报告提纲》中,列宁提到“关于民族问题的两种理论”,他列举的是 考茨基和鲍威尔的观点,对一年前斯大林的理论只字不提。对此,苏联问题专家理查德·派普斯 评价道:“作为一篇论战性文章,《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不能说不重要,因为它是布尔什维 克对奥地利理论的早期批驳。但不久列宁就形成了自己的观点,列宁和其他人再没有费神去参考 斯大林的文章。若不是因文章作者后来的显赫地位,它恐怕早就被人完全遗忘。”[27](P41) 如何理解列宁这种既肯定又无视的态度?对这篇文章,列宁所肯定的是它对崩得等民族主义 者的批评,而不是它在理论上所做的论断,尤其是对民族所做的定义。列宁历来赞赏考茨基的民 族理论,强烈反对鲍威尔将民族与文化和心理因素关联起来的观点。他批判民族性格是“唯心主 义”[12](P292),而民族文化论是“以各个民族在文化上统一的幻觉来欺骗工人,而实际上在每个民 族中现在占主要地位的是地主、资产阶级或小资产阶级的‘文化’。”其用心是企图拉拢工人、 缓和阶级斗争。列宁明确提出:“我们反对民族文化,因为它是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口号之一。 我们拥护彻底民主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的国际文化。”[16](P215)列宁写这段文字的时间点 值得注意。它作于 1913 年 5 月 25 日前,而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发表于 1913 年 35 3 月、4 月、5 月。时间相隔如此之近,即便列宁不是有意针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他也显然不 会对该定义有何好感。 斯大林民族定义中的形成于资本主义时期共同的语言和地域及经济生活、共同文化和心理素 质这三点内容直接来自考茨基和鲍威尔,斯大林不过是将他们的观点拼凑在一起,并无任何新意。 斯大林的创新之处在于第 4 点——必须同时具备四个“共同”才是民族。正是这个限定条件将斯 大林定义与其他人的定义区别开来。如果没有它,该定义就不能说是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而只能 说是考茨基或鲍威尔的民族定义。它是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关键和精髓:因为犹太人不具备四个“共 同”,所以它不是民族。斯大林写道:“假定有一些人具有共同的‘民族性格’,但是他们在经 济上彼此隔离,生活在不同的地域,操着不同的语言等等,那么还是不能说他们是一个民族,例 如俄国的、加里西亚的、美国的、格鲁吉亚和高加索山区的犹太人就是如此。在我们看来,他们 不是统一的民族。”[1](P29) 四、结论 通过分析,我们还原了斯大林建构其民族定义的思路和过程:由于崩得的民族主义诉求党内 联邦制和超地域的民族自治——干扰了无产阶级革命,所以要对它进行批判;批判的方式有多种, 斯大林的办法是不承认犹太人是民族;为证明犹太人不是民族,斯大林需要定义什么是民族;斯 大林从考茨基和鲍威尔那里借来四个要素,然后加上一个限定条件——这四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 才是民族。因此,斯大林提出民族定义的那部分文字,从表面上看是对民族下定义,实际上是在 讨论犹太问题。定义中的那个苛刻的限定条件表面上是为民族而设,实际上是专门为犹太人而设。 斯大林的思维逻辑与写作逻辑是反向的。他并不是由民族定义推导出犹太人不是民族,而是 先决定犹太人不是民族,然后再对民族下定义。不是理论先行,而是政治先行。通过逻辑颠倒, 斯大林成功地制造了这样的错觉:犹太人不是民族乃是个符合自然公理的客观事实,由此巧妙地 掩盖了该论断原本具有的极强的政治性和主观性。可见,斯大林在定义什么是民族的同时,更是 在定义谁不是民族。也就是说,这个理论的背后蕴含着特定的政治目的。作为政治策略的特殊性、 时代性与作为理论原则的一般性、普适性之间存在的张力,是它在新中国的民族识别工作中不能 完全有效指导中国实践的深层原因。而许多学者之所以不顾实际效果一如既往地对它倍加推崇, 主要原因便是未能完整认识斯大林民族定义的双重特征——它既是理论,也是策略。 参考文献: [1] (苏联)斯大林,斯大林论民族问题[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0. [2] 黄光学,中国的民族识别[M],北京:民族出版社, 1995. [3] [3] 郝时远,重读斯大林民族(нация)定义——读书笔记之一:斯大林民族定义及其理论来源[J]. 世界民族,2003,(4). [4] 孙青,关于斯大林民族定义的科学性问题[J],民族研究,1986,(5). [5] 金炳镐,试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产生及影响[J],中央民族学院学报,1984,(3). [6]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 [7] Yoav Peled, Class and Ethnicity in the Pale,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89. [8] Ralph Elwood (ed.), Resolutions and Decision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the Soviet Union, Vol. 1, Toronto and Buffalo: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1974. [9] (苏联)列宁,列宁全集(第 7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10] Karl Renner, "State and Nation," Joseph O’ Donnell (trans.), in Ephraim Nimni (ed.), National Cultural Autonomy and its Contemporary Critics,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5. 36 [11] Otto Bauer, The Question of Nationalities and Social Democracy, Joseph O'Donnell (trans.), Minneapolis: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2000. [12] (苏联)列宁,列宁全集(第 24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3] (苏联)列宁,列宁全集(第 46 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4] (俄)斯维亚托斯拉夫·雷巴斯,(俄)叶卡捷琳娜· 雷巴斯.斯大林传(上)[M]. 上海:上海人民出 版社,2014. [15] (苏联)列宁,列宁全集(第 8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6] (苏联)列宁,列宁全集(第 2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7] (苏联)列宁,列宁全集(第 22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8] (苏联)列宁,列宁全集(第 25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9] (苏联)列宁,列宁全集(第 43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0] (苏联)列宁,列宁文稿(第 4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 [21] (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16 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2] Michael Kryukov,"Self-determination from Marx to Mao,"in Ethnic and Racial Studies,1996, (2). [23] Karl Kautsky,"Nationality and Internationality" (part 1), Ben Lewis (trans.), in Critique: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2009, (3). [24] Clause Kerning (ed.), Marxism, Communism, and Western Society:A Comparative Encyclopedia, Vol. 6, New York: Herder and Herder, 1973. [25] Michael Lwy, ''Marxists and the National Question,'' in New Left Review, 1976 (1). [26] Erik Van Ree, ''Stalin and the National Question, '' Revolutionary Russia, 1994 (2). [27] Richard Pipes, The Formation of the Soviet Union: Communism and Nationalism, 1917-1923,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nd edition, 1997. *********************************************************************************** 《民族社会学研究通讯》第 1 期-第 371 期均可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图书分馆网页下载: http://www.sachina.edu.cn/library/journal.php?journal=1. 也可登陆《中国民族宗教网》http://www.mzb.com.cn/html/Home/category/36460-1.htm 在“学术通讯”部分下载各期《通讯》。 《通讯》所刊载论文仅向读者提供各类学术信息,供大家参考,并不代表编辑人员的观点。 *********************************************************************************** 中国社会学会 民族社会学专业委员会 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大学 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 本期责任编辑: 马戎、王娟 邮编:100871 电子邮件:marong@pku.edu.cn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