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管理的规定》.docx
关于济南大学本科生科研立项管理的规定 为适应学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新变化,有效整合学校现有学生 科技立项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各级各类学生科技立项项目的作用,在 《济南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实施办法》(济大校字 〔2006〕124号)和《济南大学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实施细则》(济大 校字[2007]170号)的基础上出台本规定。 1、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SRT)、学校学生科技创新立项 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由校团委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2、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所有本科生,项目立项时限为 每年申请1次,申报时间由每年4月调整为每年10月,申请人同期只能 申请1项,教师指导同期不能超过3项,指导教师对项目进行评价并签 署意见报学院(中心)评审,学院(中心)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报校团 委,校团委审核并公布结果。项目由学院(中心)具体管理,负责项 目执行过程中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3、济南大学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面向所有本科生,项目立项时限 为每年申请1次,申报时间由每年9月,立项数量以学校学生科创工作 领导小组决定为准,申请人同期只能申请1项原则上承担过SRT项目并 结题,教师指导同期不能超过2项,指导教师对项目进行评价并签署 意见报学院(中心)评审,学院(中心)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 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校学生科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面向所有本科生,项目立项 时限为每年申请1次,申报时间和立项数量以教育部通知为准,申请 人同期只能申请1项原则上承担过学生科技创新立项并结题,教师指 导同期不能超过1项,指导教师对项目进行评价并签署意见报学院(中 心)评审,学院(中心)评审并签署意见后报校团委,校团委组织专 家评审并报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济南大学学生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