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18-11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初期检查的通知.doc
三 江 学 院 文 件 校教字〔2018〕11 号 关于开展 2018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初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 2018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学校将组织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初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指导教师应达到以下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毕业设计(论文)教 学大纲,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2.坚持一人一题。对于工作量大的选题,可由多个学生共 同完成,但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要求和工作内 容。 3.提倡真题真做、应用型选题。应有 50%以上的毕业设计 (论文)是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 完成的。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年更新率应大于 30%;若 选择老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 4.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并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初级职称人员不能单独指 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作为第二指导教师协助指导学生毕业 设计(论文)工作。 5.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 10 人。 二、工作安排 1.各学院在 3 月 30 日前对本单位 2018 届本科毕业设计 (论文)的选题和指导教师进行自评自查,不满足要求的及时 调整,并在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更新所有数 据。 2.4 月 8 日前,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检查,并向各学 院通报检查结果。 特此通知。 三江学院 2018 年 3 月 21 日 -2- 2018 年 3 月 21 日印发 三江学院校长办公室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