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示(2020年)-02-28报.xls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号 38 粤肇宁交罚[2020] 00038号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 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及《广东 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公路路政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蒋道伟 经现场计重仪器显示,货运车 辆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在 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未依法 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对公路造成损害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 门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6000元 广宁县人民政府 或肇庆市交通运 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