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doc
西南财经大学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院内转专业程序,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和特 长发挥,培养综合能力强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 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转专业是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学生院内转专业。学院定 于第一学年结束后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 第三条 转专业按照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辅导员、教务、专业教师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咨询及有关政策的解释、学生转学资格审验、 考核工作及拟转入学生名单的确定、受理学生对相关工作的质疑等。 第二章 转专业申请基本条件 第五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为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在籍大一年级本科生。 第六条 申请转专业前须修读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且参 加课程期末考试。考试成绩按教务处系统登记的第一次总评成绩进行核定。申请 缓考后暂未取得期末考试成绩的课程,转专业时期末成绩按零分计算。 第七条 在处分期内或处分期结束但未解除处分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八条 接收转入学生的专业须在读人数小于教育部审批的最大办学规模 (每年每专业 60 人),可转入名额为 60 人与该专业在读学生数的差额。 第三章 考核程序及转入学生管理 第九条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品学兼优,诚实守信, 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凡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转专业资格。 第十条 学业考核:将以申请人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作为评定标 准,由高至低依次排序。考核加权平均成绩所涉课程包括本专业培养方案中通识 基础课程、大学科基础课程、学院平台课程(数据科学)、专业必修课程、专业 方向课程以及通识核心课程中的必修课。若出现平分,则以三门数学课程(数学 分析 I、数学分析 II、高等代数 I)的加权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序。 第十一条 每位学生仅可申请转专业一次,最多可填报两个转入专业志愿。 工作小组考核后按照平行志愿原则,提出拟转入专业学生的录取名单,经学院党 政联席会审核,在院内将拟录名单向学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复核。 第十二条 转专业名单最终确定。由教务处报校务会议批准后,正式公布转 专业学生名单。 第十三条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 课程和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学生应在第一学年学业结束前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未被批准或 已被批准但自行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学生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的,可依照学校学生申诉有关规定提出 申诉。 第十六条 学生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转专业,须在转专业名单公示期结束前向 学院申请放弃转专业,经学院同意,并经教务处批准后不再转出。公示结束后, 总人数未达到 60 人的专业可依序对申请学生进行补录和确认公示。公示期结束 时未申请放弃转专业的,学生须到新转入专业学习。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 2022 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