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附件2 序号 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性文件名称 文(令)号 1 关于印发《龙南县畜禽养殖区划定方案 》的通知 龙府办发〔2014〕 13号 2 关于建立龙南县产品质量安全制度的通 知 龙府办字〔2014〕 70号 3 关于转发龙南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稳 增长帮扶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龙府办发〔2015〕 91号 4 关于印发《龙南县农村保障房建设实施 方案》的通知 龙府办发〔2016〕 56号 5 关于调整龙南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的通知 龙府办字〔2016〕 23号 6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 龙府发〔2016〕5号 的实施意见 修改理由 一、剔除部分 正文标题第二大点:“畜禽养殖区划定类型”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 “禁养区内已建成的无规模养殖场2014年底必须达标治理。” 二、增加部分 正文标题第一大点:畜禽养殖证划定目的和证据。 (二)划定依据 “《关于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方案》(赣市河办字[2016]3号)” 正文标题第三点: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区域。“限养区的划定区域”: “2.桃江河域主干河(县境程龙镇盘石至龙南镇犁头嘴流域)沿岸两侧垂 直距离100—500米范围内;桃江河支流(县境内一级支流渥江、濂江、洒 江)沿岸两侧垂直距离100—500米范围内。”其数码编号随之递增。 三、修改部分 正文标题第三点:畜禽养殖“三区”划定区域。“(一)禁养区划定区域 ”“3.桃江河流域主干河(县境内程龙镇盘石至龙南镇犁头嘴流域)两岸 1000米范围内;桃江河支流(县境内一级支流渥江、濂江、洒江)两岸500 米范围内。”修改为:“3.桃江河流域主干河(县境内程龙镇盘石至龙南 镇犁头嘴流域)沿岸两侧垂直距离100米范围内;桃江河支流(县境内一级 支流渥江、濂江、洒江)沿岸两侧垂直距离100米范围内。 1.原工商局、县药监局、县质监局已合并为县市监管局; 2.召集人单位农粮局等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已有变动。 第11点中,“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其中企业和个人分别降至 1.5%和0.5%”修改为“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其中企业和个 人分别降至0.5%和0.5%” 由于上级已明确补助对象不能叠加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和移民搬 迁补助,建议将方案中第三点第(四)小点第一条“同事符合 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和移民搬迁条件的贫困对象,可以叠加享受 农村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补助”这句话删除 废止附表1:龙南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三)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费率降至 2%,其中企业和个人分别降至1.5%和0.5%”修改为“将失业保 险费率降至1%,其中企业和个人分别降至0.5%和0.5%”。 (七)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个人创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不超过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和促进就业基地最高不超过400万元”修改为“个人创业最高 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不超过80万元,小微 企业和促进就业基地最高不超过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