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运动学院2023实施细则.pdf
中国足球运动学院 2023 年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 《教育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 1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不断提高博士招生与 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当前加快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快建设世界 一流体育大学的工作任务,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中国足球运动学院 试点实施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我学院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 师均纳入“申请-考核”制博导名单。具体办法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 则,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主要依据, 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人才。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2、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申请-考核” 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试点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兼任,成员包括分党委 书记、院长助理。学院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报招生 办备案,并在学校、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3、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组 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分党委书记、院长助理、各专业方向负 责人等。 4、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核者进行综合考 核。各综合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 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博士生导师担任(教授或具备博士学位的副教 授) 。 三、申请办法 1、考生根据《北京体育大学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 章》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考费。 2、申请人材料准备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报考专业和方向,材料项目, 所在页码) ;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 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 (3)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提交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 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本科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需 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非必须提交) ;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4)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交获硕士学位的复印件,毕业硕 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的成绩单复印件;国外学习、进修(一年以 上的)的相关材料;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正高专业技术 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即专家推荐书,签名处须推荐人手写 签字); (8)已有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目录和单行本、 专利等复印件; (9)参与的科研项目名称,资助单位,研究内容简介及自己在 其中的贡献(需要相关证明) ;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 请人认为有价值的其他申请材料; (11)个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科研兴趣和研究方向, 1500-2000 字) ; (12)博士研究计划。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内 容、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方案(包括研究对象与方法、技术 路线、实验手段等)、研究可行性分析、预期结果、研究创新、研究 基础等; (13)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完成研招网网上报 名后,从网上报名系统可直接打印。考生应严格按照表格要求,签字、 盖章,不允许有缺失) ; (14)脱产学习证明(在职定向考生须提交) ; (15)如申请过科研项目,提交一项具有代表性的科研项目的申 请书; (16)报考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 生登记表(只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提供。少干计划全日制应届 硕士毕业生,须征得生源省份教育厅同意后方可报考)。 所有的材料应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大 小不超过 20M,内容应清晰可见) ,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博士信息采 集系统中,具体要求见《北京体育大学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 其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核 1、基本条件 具体见《北京体育大学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2、资格审核评分标准 中国足球运动学院成立博士招生资格审核小组,依据考生提供的 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量化指标评分细则进行评分。 评分标准如下表: 审核项目 标准 分值 1.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 2. 小语种六级(或同等) ; 3. TOEFL 成绩 90 分及以上; 16-20 4. GRE 成绩 1200 分及以上(新标准 250 分及以上) ; 达到前 5 项的任意 5. 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一项,即可获得 16 6. 在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境)外高校正式学习或进修一年及以 分;再次符合第 6、 上,或在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境)外高校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且学 7 项,每获得一项, 位论文为英语写作; 加 2 分。 7.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际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 外语水平 (20 分)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用英语作过口头报告。 11-15 达到 3 项中的任意 1.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成绩 425 分及以上) ; 一项可获得 11 分。 2. TOEFL 成绩 80-90 分; 再次符合以上第 6、 3. 小语种四级(或同等) 。 7 项,每获得一项, 加 2 分。 不满足上述两条的其他情形(评审组可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相关材料酌 1-10 情打分)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外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 30-50 1 篇及以上; (达到前 4 项任意 2.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国内一级学术会议(或国际 一项,即可获得 30 学术会议)发表会议论文(口头报告) ; 分;同时达到前 4 项 3. 出版专著,或主编(参编)教材(译著) ,以署名为准; 的 2 项以上(含 2 4. 入选国家级人才支持计划; 项) ,可获得 40 分; 5. 主持(含正在进行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 再次符合第 4、5 项, 主持(含正在进行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每获得一项,加 5 6. 以第一作者身份获批本专业相关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一项及 分) 以上。 1. 硕士阶段修读过本专业领域较为全面的专业理论课程和本专业 学业表现、 的科研方法类课程,学习成绩平均分良好以上; 科研成果、 2. 硕士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 专业影响力 3. 硕士阶段获得省部级优秀毕业生,或者获得省部级优秀毕业论 (50 分) 文奖; 20-29 4. 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符合其中 3 项可 5. 在体育领域服务国家战略任务、或重大社会需求并获得奖项; 获 25 分,符合任意 6. 省部级以上精品课程、精品教材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以 4 项及以上可获 29 上优秀教材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主要骨干;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名 分) 。 师奖(含青年教师项目)获得者;或作为主要骨干多次获校级教学成 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 承担(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以任务书署名为准) ,或获得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 。 不满足上述两条的其他情形(评审组可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相关材料酌 1-19 情打分) 。 1. 博士研究计划合理,目标明确,可行性高,有良好的创新能力 24-30 和发展潜力,计划书中语言表达较为流畅,研究技术路线清晰,数据 第 1 项达到可获得 处理方法正确,表现出较高的论文写作功底; 10-24 分;同时每达 2. 申请过科研项目,所撰写的科研项目申请书符合科学性、创新 到 第 2-4 项 任 意 一 科研潜力、 项,可加 2 分。 创新能力 性、可行性的要求且语言表达流畅; 3. 硕士学位毕业论文成绩达 80 分以上; (30 分) 4. 获得相关领域学术荣誉称号。 不满足上述两条的其他情形(评审组可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相关材料酌 1-9 情打分) 。 资格审核成绩不低于 60 分的考生,经学校公示后参加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综合考核小组负责,主要对申请人外语水平、专 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政治素质、思想表现、学习(工作) 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笔试考核专业外语和专业课程;面试 考核专业知识,专项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各专家评分的平均 值(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 。考核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综合考核成绩:按外语水平(占 20%) 、专业课程(占 30%) 、科 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占 50%)三个部分评定。 1.笔试(40 分) (1)专业外语(满分 10 分) (2)专业课程(满分 30 分) 2.面试(60 分) (1)外语水平(10 分) (2)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50 分) A.专业知识 B.专项技能(具体评分办法另附) C.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个人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的想法与计划(PPT,博士研究计划须 与报名时提供的博士研究计划内容保持一致) ;专业素质面试作答。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此项考核由学院负责思政工作的干部、导师或学院管理人员进 行,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 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 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 最终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 面试和笔试有任何一项成绩不合格(笔试低于 24 分,面试低于 36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考核结束后,按照分专业方向导师 组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结果报学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 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拟录取公示(公示期 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学院负责组织师生互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2989611,13810715945 E-mail:btxb_090801@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 48 号北京体育大学中国足球运 动学院 八、其他 本办法由北京体育大学中国足球运动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