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财政局其他权力清单目录.xlsx
附件3 瑶海区财政局其他权责清 填报单位(盖章): 25 日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1 其他权力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2 其他权力 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方 案审批 3 其他权力 融资担保公司及小额贷款 公司筹建、开业、变更及 终止事项审核转报 子项 瑶海区财政局其他权责清单目录 填报时间: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质 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 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 第六条: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 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 民银行关 本级财政部门处理。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 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 [2008)23号) 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 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 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 政办[2008]52号)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申请条件、法定期限、需要 提供的投诉书及其他资料(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基 本情况,申请裁决的要求和理由,有关证据材料, 申请的日期等),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对投诉人 得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立案;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告知其 理由。 2、审理阶段责任:书面通知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 有关的供应商,并发送投诉书副本。财政部门收到 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的说明及相关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 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后,进行书面审查,必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要时进行调查取证或组织双方当面质证。 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 3、处理阶段责任:按照法律规定,作相应处理。 4、决定通知阶段责任:财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 由)。 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并以书面形式(投诉处理决定书)通知投诉人、被 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购当事人。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 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 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 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 知》(皖政办[2011]75号) 4.《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全省小 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皖金[ 2020] 13号) 5.《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 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 民银行关 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 86号) 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年修订) [2008)23号) 2.《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 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 政办[2008]52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 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 知》(皖政办[2011]75号) 4.《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全省小 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皖金[ 2020] 13号) 5.《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 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 86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3年修订) 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 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 1.受理责任:公示法定应当提交的材 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 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 公开有关信息。 或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的说明理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 由)。 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 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他责任。 3.决定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许可 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 告知理由,并告知相对人申请复议或 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 送达行政许可证件;建立信息档案; 公开有关信息。 5.事中事后责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 监管措施,加强监管。 6.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 他责任。 20 填报时间: 2021 年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 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未能及时对供应商的投诉作处理的; 2、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造成不良后果的; 3、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 不良后果的; 4、依法应当移送其他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而不移 送的; 5、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 的 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 6、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担相应责任: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 予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或者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批准决定的; 3.在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 为。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 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 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不 予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批准或者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批准决定的; 3.在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 为。 4 月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