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面试人员注意事项.pdf
附件 2: 面试人员注意事项 1.参加试讲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考场。 2.参加试讲人员须按以下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面试时间地点:2021 年 7 月 31 日,洛阳市洛龙区第一初级中学 (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与香山路交叉口北 150 米) 。 入场时间要求:所有考生应在 7 月 31 日上午 6:40 准时到达考 点,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试讲人员进入待试室抽号,迟到不能按时 参加抽号者按自动弃权处理。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 备课室进行备考,其他考生按顺序号相隔 20 分钟依次进入备课室进 行备考,每个考生的备考时间为 20 分钟,面试考核时间为 20 分钟。 3.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 准带入考场(含待试室)。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面 试考场,携带者应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领取。面试过程 中,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作零分处理(为避免嫌疑,请考 生不要使用戴耳机的各种电子设备)。 4.面试结束后,考生不需离场,在面试室门口等候再次进入面试 室,由核分员宣布现场得分,考生得知分数并签字确认后,离开面试 室。离开时不得带走面试室内草稿纸等任何与面试相关资料,且不得 再返回面试室和待考区。 (1)前三名考生待第四名考生面试结束后,依次进入面试室。 (2)从第四名考生开始,等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再次进入面 试室。 5.试讲人员不得在试讲过程中公开姓名,否则按考务纪律处理。 面试考生违纪或严重扰乱面试秩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 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