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库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doc

Shado 影子爱人。9 页 40.5 KB下载文档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doc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doc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doc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doc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doc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doc
当前文档共9页 2.77
下载后继续阅读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doc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海师办〔2014〕18 号文印发) 一、总 则 (一)为了科学、有效地完成学校的统计工作,加强对学校统 计工作及统计资料的管理,发挥统计工作在学校管理、决策中的 重要作用,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统计法》、《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及《海南省统计管理规 定》 ,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二)我校教育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执行教育部、海南 省颁发的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地搜集、整理学校教育发展 情况的有关资料、数据。 2.依法律规定实施统计监督,对学校上报的、公开或内部发 布的统计信息进行核实,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可靠。 3.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如实填报各类统 计报表。 4.开展统计分析,为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服务。 二、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一)统计网络 -1-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全校综合 统计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办公室配备专职综合统计员, 各单位配兼职统计员一人,组成学校的教育统计网络。 (二)统计队伍建设 1.各单位必须配备一名兼职统计人员,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 稳定,因特殊原因调动者须办好资料移交手续。 2.学校办公室定期组织统计人员业务学习和情况交流,提高 业务水平。 3.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统计工作检查。 (三)专职综合统计员的职责 专职综合统计员在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 教育统计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的各项统计制度,建立与贯彻学校 统计工作制度,统筹学校统计工作。 2.统一组织协调各单位的统计员,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级部 门下达的综合统计年报或一次性统计调查表,确保质量。 3.做好管理学校统计报表工作。 4.编制学校年度统计数字公报。 5.参加上级统计部门召开的统计工作会议,进行校际统计工 作经验交流活动。 6.做好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为学校发展提供参考资料。 (四)兼职统计员的职责 -2- 在各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和学校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 单位的统计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统计工作制度,建立本单位的具体 统计工作制度。 2.建立数据搜集渠道,及时搜集、整理本单位各类常规统计 数据。 3.协助学校办公室综合统计员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级统计部 门下达的综合统计年报或一次性统计调查表。 4.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建立本单位的统计台账,为学校 有关单位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三、统计内容与数据来源 (一)组织部 1.党组织情况(分党委、总支、支部); 2.学校管理干部队伍基本情况(现职学校领导、现职处级干 部的人数、名单); 3.在校教职工、在校学生党员情况。 (二)宣传统战部 1.海内外媒体报道学校情况; 2.学校各类刊物管理情况; 3.全校教工归侨、侨眷、港澳台胞、民主党派成员、少数民 族情况。 (三)团委 -3- 1.团组织情况(分团委、总支、支部); 2.在校教职工、在校学生团员情况; 3.团组织活动情况。 (四)教务处 1.本科专业设置情况; 2.教学活动情况(教材、授课教师、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教 学); 3.教学研究成果、教师获教学奖情况; 4.教学实验室、教学实验室人员及实验教学情况; 5.学生学籍变动情况; 6.学生发表论文情况 。 (五)招生办公室 录取人数、生源、录取分数、新生名册。 (六)科研处 (学科办) 1.科研经费、科研立项及获奖情况,科研人员情况,科研项 目的转让及专利情况,科研机构(基地)及科研成果,学术刊物, 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各类学术会议情况 ; 2.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 3.学科建设情况。 (七)国有资产管理处 1.学校所有资产总台帐情况;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房产、家具情况。 -4- (八)研究生处 1.博士、硕士点专业设置,博士后流动站情况; 2.研究生基本情况(毕业、入学、在校生人数,分学院、专 业及年级在校生人数、新生及毕业生名单、境外和港澳台学生人 数、少数民族学生、研究生党员、学籍变动、奖惩情况); 3.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人数、名单、年龄情况; 4.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情况(人数、结业生人数、获学位人 数); 5.研究生科研情况(论文、讲座、交流)。 (九)财务处 学校办学经费基本情况(预算与决算,财务分析)。 (十)人事处 1.教职工基本情况(人数、性别、职称、单位); 2.师资队伍情况(专任教师数、年龄、学历、分专业教师、 出国进修、归国人员); 3.临时工基本情况(人数、性别、单位); 4.劳动工资情况; 5.校内机构设置变动情况; 6.聘请各类教师情况(名誉博士、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 职教授等); 7.教职工奖惩情况; 8.计划生育情况。 -5- (十一)学生处 1.本科学生基本情况(毕业、入学、在校生人数,分学院、 专业及年级在校生人数、新生及毕业生名单、境外和港澳台学生 人数、少数民族学生); 2.新生报到率情况; 3.全校班主任、辅导员、奖学金、勤工助学、毕业生情况(毕 业生流向、就业率); 4.学生奖惩、举办讲座、课外活动等。 (十二)外事侨务处 1.外籍教师情况; 2.校际交流合作情况,国际交流情况,国际会议的组织情况。 (十三)后勤管理处 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的使用情况、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新 增)。 (十四)基建处(原基建办) 基建投资完成情况,校舍施工完成情况等。 (十五)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1.专业设置情况; 2.学生情况(毕业、入学、在校生人数,分专业及年级在校 生人数、新生及毕业生名单、境外和港澳台学生人数、学籍变动、 奖惩情况)。 (十六)继续教育学院 -6- 1.成人教育专业设置情况; 2.成人教育学生情况(毕业、入学、在校生人数,分学院、 专业及年级在校生人数、新生及毕业生名单、境外和港澳台学生 人数、党员、少数民族学生、学籍变动、奖惩情况); 3.自考情况(自考专业、自考培训班人数、毕业人数)。 (十七)图书馆 学校图书资料的种类、数量、金额、周转率,各种有关的服 务及设施情况 。 (十八)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的临时性统计项目,视实际情况 由学校办公室指定有关单位负责统计、提供。 四、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公布 (一)加强统计数字的管理,保证统计数据的全面、准确、 统一、保密。 学校的基本统计数字,必须以学校办公室“高等教育基层统计 报表”的统计数字为准,各单位对外发表统计数字,均应统一口径。 对外报出或引用的数字,须先由学校办公室综合统计员核准。 (二)为了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统一,统计数据的采集范 围以制表单位对统计指标解释为准。 (三)学校各单位直接向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应在报送前, 报送学校办公室一份,学校办公室有权对填报数字进行核查和比 较,如发现错误,有权通知填报单位进行修改。学校办公室审核 通过、请示相关校领导审批后方能上报。 -7- (四)各种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经有关单位负责人、学校 办公室负责人和有关校领导审核签署后方能报出。 (五)建立严格的统计资料保管制度。各单位均应保管好本 单位的统计资料,包括:各种统计报表,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 指示、通知、规定,需由学校保管的资料,应按时移送学校办公 室档案室保存。学校办公室综合统计员应保管好历年我校上报的 综合报表及各种一次性调查表。 (六)统计工作人员应保守国家机密,严格按照《统计法》、 《保密法》和上级规定的范围提供统计资料,不得随意将资料外泄。 五、责任与奖惩 (一)各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统计员对向学校办公室所填报的 统计数据负有管理、审核责任,须在报送的书面统计报表上签署 并盖章。 (二)对在完成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 性、及时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或在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 和统计监督方面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绩的单位或统计人员给予 表扬。 (三)对在统计工作中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屡次 迟报统计资料以及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而影响统计工作 的单位或统计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附 则 -8- (一)学校各单位的兼职统计员应相互配合,紧密合作。兼 职统计员应向综合统计员提供必要的本单位的统计资料,综合统 计员应定期将学校各类基本统计数字向各单位兼职统计员发布。 (二)统计员有权向本单位或其它单位的有关人员搜集与其 职责相关的统计资料,有关人员有义务提供各项统计资料。 (三)学校要创造条件组织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培训。 (四)各单位领导要主动关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帮助统计 员开展统计工作,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行使《统计法》所规 定的职权。 (五)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9-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