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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聘 教 师 协 议 由于工作需要,安徽科技学院 请 (以下简称甲方)聘 同志(以下简称乙方)担任 教学工作。依 据《安徽技术师范学院外聘教师暂行办法》(院人发〔2002〕21 号)有 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并共同遵守本协议。 一、聘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期内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认 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否则,甲方有权解聘。 三、聘期内,乙方须完成 学时(教务处下达的该门课程计划 学时数)的教学任务。甲方按 元/学时核发课时酬金,提供住宿 方便,并核报往返交通费。甲方提供就餐便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聘期未满,乙方不得提出辞聘,否则甲方将扣发未完成教学课 时的酬金,并追究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聘期内,乙方应严守甲方科研机密,不得私自泄露、转让科研 成果。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单位一份,自签字之日 起生效。 七、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事项: 1、 2、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人事处(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