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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印发《辽宁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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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关于印发《辽宁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办法》的通知.doc

辽科协发﹝2017﹞4 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和港 澳台学术交流资助办法》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各高校(院所) 科协和企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完善省科协鼓励省内青 年科技工作者参加国际和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的资助制度, 更好地发挥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托举作用,省科协对《辽 宁省科协实施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国(境)外交流提升计划资 助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改为《辽宁省青年科技工 -1- 作者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 年 2 月 15 日 -2- 辽宁省青年科技工作者 国际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参 加国际和港澳台地区学术交流,提供拓展前沿科技视野、接 触国际科技大师、交往顶级创新团队的机会,加快促进青年 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辽宁的振兴发 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扩大我省国际科技影响力,省科协 对青年科技工作者国(境)外学术交流给予资助,特制定本 资助办法。 一、资助范围与条件 (一)资助范围 1.资助参加在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 包括:国(境)外学术团体、知名大学或机构主办的重要和 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论坛、研讨会等,在国际学科 和行业领域具有权威性和领先性。一般性研讨会、学习班、 培训班以及有关机构的双边会议不在此列。 2.交流内容属于学科发展前沿和高新技术研发及应用, 符合我省重点学科、重点产业和重点研发技术的发展需要, 对研发团队及申报人的创新研究有重要帮助。 (二)资助条件 1.在辽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包 括中直单位)工作,年龄在 40 岁以下 (含 40 岁,以申报时 -3- 间为准)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2.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科技事业,有严谨求 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有较好外语交流能力。 4.申报人为论文或摘要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申报时已收到论文的正式录用通知,或收到被邀请在 会议(包括分会场)做口头报告的邀请信。 6.申报人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取得一定科技创新成果。 在科研领域有重要发现或有创新性学术成果;在技术创新、 新产品研发中取得突出成绩;在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推 广、传播工作中业绩显著;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研发、实施并 发挥重要作用;拥有科技发明专利,在国内、省内同行中具 有一定的优势,并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得到所在单位和同行 专家认可。 7.优先资助首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中作口头报告的青年 科技工作者、省内自然科学领域学科带头人和在国际学术组 织任职的科技工作者。 8.实行“一会一人”和不重复资助的原则。对同一会议, 如有多个申报人,择优资助一人参会(申报在同一会议做主 旨报告、特邀报告或分会主席的,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研发 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重点建设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平台、承担国家或省重 大项目的单位申报同一个 B 类以上学术会议的,适当放宽条 件);已获资助者,两年内不重复资助。 -4- 9.仅在会议上作墙报交流的不在资助范围内。不接受外 籍人员或持有国外长期居留证人员的申报。 二、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 1.推荐单位。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 高校(院所)科协和企业科协等为申报推荐单位。 2.申报时间。每年分三批申报,届时不另发申报通知。 批次 申报时间 参会时间 第一批 1 月 1 日-2 月 10 日 3 月-6 月 第二批 5 月 1 日-6 月 10 日 7 月-10 月 第三批 9 月 1 日-10 月 10 日 11 月-下年 2 月 3.申报程序。申报人填写《辽宁省青年科技工作者国际 和港澳台学术交流资助项目申报书》(省科协网站“下载中 心”下载模板),并附国际会议主办方正式邀请函、拟参加 的国际会议背景资料、所提交的论文全文或摘要、会议组织 方关于论文收录的通知、会议日程等。将申报材料纸版和电 子版提交推荐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由推荐单位向 省科协上报。 (二)评审 收到申报材料后,省科协学会(国际)部进行初审并组织 相关专家评审,结果在省科协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 无异议后,以书面形式下发资助通知。 三、资助标准 本资助项目为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往返国际旅费、注册 费和资料费等。根据会议类别、交流方式、会议举办地三项 -5- 指标分档次资助。 会议类别分三档,包括:A 类,指被广泛公认的本学科 领域最高水平的国际会议;B 类,指在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 高、影响力大的国际会议;C 类,指学术水平较高、按一定 时间间隔规范化、系列性召开的国际会议及其他国际会议。 交流方式分三档,包括:做主旨报告、特邀报告、分会 主席;做口头报告且论文以会议论文集、专题论文集或其他 形式发表;做口头报告。 会议举办地分三档,包括:亚洲以外地区;亚洲地区; 中国港澳台地区。 经费在获资助人参会并上报验收材料合格后一次性拨 付给获资助人所在单位。该经费免收各级管理费。 四、结题验收 获资助人在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时所需经费先由个 人垫付,回国(境)后 15 天内,向推荐单位提交参加国际 会议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总结报告电子版(省科协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模板)、出访相关费用原始票据扫描件、 参会照片电子版等,由推荐单位统一上报省科协,经验收合 格后给予经费拨付。在出访期间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和出现违 反科学道德行为的将取消资助资格。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辽宁省科学技术协 会。2014 年 6 月 4 日印发的《辽宁省科协实施中青年科技工 作者国(境)外交流提升计划资助办法(试行)》(辽科协 -6- 发﹝2014﹞9 号)同时废止。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17 年 2 月 15 日印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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