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155949059921.doc&filename=2020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doc
附件 2020 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完成 2020 年度火炬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以下按照火炬统计调查制度的五大分类对火炬专项 统计的调查内容、调查对象、报告期别、组织分工、上报时间、 报送材料和方式等提出要求,请各单位参照执行。具体的调查 表式、指标说明等内容参见《火炬统计调查制度》 ,调查制度中 的各调查表和相关统计标准电子版请到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 (http://www.chinatorch.gov.cn) “专项工作”栏目中“火炬统计” 页面下载。 第一部分 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包含 了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年报表、高新技术企业综 合统计快报表、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月报表、国家高新区综 合统计快报表、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表、国家高新区创 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报表 6 个报表类别。 一、调查内容及报送日期 本报表制度主要调查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高新区统计范围 内企业的基本情况、经济概况、人员情况、科技活动情况和科 技项目情况等;各省高新技术企业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国家高 — 1 — 新区的经济运行和总体发展情况;国家高新区的创投机构运行 情况。 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月报、快报和年报。国家高新 区综合统计月报表当月数据调查时期为填报期当月 1 日至最后 一天,月报累计数据调查时期为 1 月 1 日至当年截至填报期月 份最后一天,1 月、12 月份月报免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 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高新技术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国家高 新区综合统计快报表和年报表、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 统计报表调查时期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调查对象、 报告期别、报送单位、报送日期等见表 1。 — 2 — 表 1 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目录 报表 类别 国家高 新区企 业和高 新技术 企业统 计年报 表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GQ-001 企业概况 年报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国家高新区内:在各国家高新区范 围注册的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 的以下几类企业: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报告期次年3 月31 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 日前企业完成网上 证书于报告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 各省自治区、 填报; 的企业;工业企业;应用高技术进 直辖市、计划 4 月 15 日前,各省 行设计、施工以及技术装备的建筑 单列市、副省 级科技管理部门, 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高技术服 级 城 市 科 技 各国家高新区管委 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 厅(委、局) , 会,完成网上审核; 目录的服务业企业;符合国家统计 新 疆 生 产 建 集中审核时由以上 局文化及相关产业目录的企业;全 设 兵 团 科 技 审核单位根据通知 部境内外上市企业及新三板、地方 局,各国家高 时间(另行发文) 四板挂牌企业。 新区管委会 提交企业纸件报表 国家高新区外:注册地在国家高新 和其他说明材料 区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 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机构认定,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报告 期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GQ-002 经济概况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GQ-003 人员概况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GQ-004 科技项目 同上 概况 同上 同上 同上 GQ-005 科技活动 同上 概况 同上 同上 同上 经国务院批 准的国家高 新区管委会 报告期次月 25 日 前,通过网络平台 上报,同时上传签 字盖章的扫描件 同上 报告期次年1 月25 日前,通过网络平 台上报,同时上传 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国家高 新区综 合统计 月报表 国家高新 GZYB-01 区综合统 计月报表 国家高 新区综 合统计 快报表 国家高新 GZKB-01 区综合统 计快报表 月报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高新区 快报 同上 — 3 — 续表 报表 类别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经国务院批 准的国家高 新区管委会 报告期次年4 月15 日前,通过网络平 台上报 国家高新 GZNB-001 区综合发 展情况 年报 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高新区 国家高新 GZNB-002 区建设与 资金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国家高新 国家高 区各类服 新区综 GZNB-003 务机构情 合统计 况 年报表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国家高新 GZNB-004 区产城融 合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国家高新 GZNB-005 区绿色发 展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国家高 新区创 业风险 投资机 构统计 报表 GCT-01 高新技 术企业 综 合 统 GQKB-01 计快报 表 国家高新 区创业风 险投资机 构情况 经国务院批 国家高新区内的创业风险投资机 年报 准的国家高 构 新区管委会 报告期次年3 月31 日前,网络平台上 报,高新区 4 月 15 日前完成网上审核 各省、 自治区、 报告期次年1 月25 高新技术 直辖市科技 日前,通过网络平 企业综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厅(委、局) , 快报 台上报,同时将签 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新疆生产建 统计快报 字盖章的扫描件作 设兵团科技 表 为附件上传 局 二、组织分工 1. 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区内属于填报范围的企业 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表 GQ-001、 GQ-002、GQ-003、GQ-004、GQ-005)并进行数据审核; — 4 — 负责组织区内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填报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 机构统计表(表 GCT-01)并进行审核;负责填报国家高新区综 合统计月报表(表 GZYB-01) 、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快报表(表 GZKB-01 )、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表(表 GZNB-001 、 GZNB-002、GZNB-003、GZNB-004、GZNB-005) 。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 (委、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位于国家高 新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 计年报表(表 GQ-001、GQ-002、GQ-003、GQ-004、GQ- 005)并进行数据审核;负责确定辖区内所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所 属地域”并划分到区县级(区县或者高新区) ;负责填报高新技术 企业综合统计快报表(表 GQKB-01) 。 3. 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统一组织、网上审核和集中审核。 三、报送要求 1. 报表填报和审核均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上 进行,网址为:https://tj.chinatorch.org.cn。月报和快报通过网上审 核后,将领导签字盖章的报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年报完成网 上审核后组织集中审核,审核纸质报表和佐证材料。 2. 科技部火炬中心将于 2021 年 5 月组织年报集中审核(具 体时间另行通知) ,届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和各国 家高新区管委会提交加盖公章的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 5 —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 技厅(委、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和各国家高新区管委 会提供: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相关材料, 包括辖区内营业收入 2 亿元以上企业纸质报表;从网络系统打 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从网络系统打印 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对于企业汇总数 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 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 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 ,需要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 明;系统中导出的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 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 ;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 印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2)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还需提供:国家高新区综合统计 年报表和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表相关材料,包括国 家高新区综合统计年报纸质报表(表 GZNB-001、GZNB-002、 GZNB-003、GZNB-004、GZNB-005) ,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 打印件,从网络系统打印的年报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对指标中 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其他国家级研发机构、 国家级研发分中心的名单及证明材料;国家高新区创业风险投资 机构情况纸质报表(表 GCT-01) ,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 件以及数据同比变化说明。对于其他有必要说明或证明的情况, 也需要一并提供佐证材料。 — 6 — 四、其他事项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6〕32 号) ,企 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资格有效期内每年 5 月底前须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年度发展情况报 表。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上报的年度报表相 关信息将推送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高企年度发 展情况报表。 第二部分 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 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制度部分包含了国家火炬软 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创新型 产业集群统计报表、创新型产业集群季度调查表和省级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5 个报表类别。 一、调查内容及报送日期 本调查制度的调查内容为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及骨干企 业运行发展情况;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运行发展情况;经科技 部确认的创新型产业集群的建设发展情况以及省级高新区的基 本情况。本统计调查制度的报告期别为季报和年报。季报的调查 时期为填报期当年 1 月 1 日至调查期季度末,年报的调查时期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调查对象、报告期别、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等见表 2。 — 7 — 表 2 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目录 报表类别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填报单位于报告期次年 各省、自治区、直 3 月 31 日前通过网络平 经科技部火炬 国家火炬特 国家火炬特色产 中心批准的国 辖市、计划单列市 台上报,各省级科技管 年报 色产业基地 TSJD-01 科技厅(委、局) ,理部门于 4 月 15 日前 业基地情况 家火炬特色产 统计报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 完成审核;集中审核时 业基地 团科技局 上报签字盖章的纸质报 表 国家火炬软 件产业基地 统计报表 RJJD-01 经科技部认定 各省、自治区、直 国家火炬软件产 年报 的国家火炬软 辖市、计划单列市 业基地基本情况 件产业基地 科技厅(委、局) 国家火炬软件产 RJJD-02 业基地内软件企 年报 业基本情况 创新型产业 集群统计报 表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JQ-01 经科技部确认 创新型产业集群 年报 的创新型产业 产业链情况 集群 同上 同上 JQ-02 创新型产业集群 年报 企业汇总情况 同上 同上 同上 JQ-03 创新型产业集群 科技服务机构汇 年报 总情况 同上 同上 同上 JQ-04 创新型产业集群 产业联盟组织汇 年报 总情况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各创新型产业集 群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于每季度最后 1 日前通过网络平台上 报,同时将签字盖章的 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 创新型产业 集群季度情 况调查表 JQJ-01 省级高新区 基本情况统 计报表 填报单位于报告期次年 3 月 31 日前通过网络平 经各省、自治 各省、自治区、直 台上报,各省级科技管 省级高新区基本 区、直辖市政 年报 SJGZ-01 辖市科技厅(委、 理部门于 4 月 15 日前 情况调查表 府批准的省级 局) 完成审核;集中审核时 高新区 上报签字盖章的纸质报 表 — 8 — 创新型产业集群 季报 季度情况调查表 二、组织分工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填 报年报报表(表 TSJD-01)并进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 地、 创新型产业集群填报相关年报报表 (表RJJD-01、 RJJD-02, JQ-01、 JQ-02、 JQ-03、JQ-04)并进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 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省级高新区填报年报报表(表 SJGZ-01)并进 行审核。各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填报创新型产业集群 季度情况调查表(表 JQJ-01) 。 2. 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网上最终审核,负责审核纸质报表, 组织年报集中审核。 三、报送要求 1. 填报单位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网址:https://tj.chinatorch.org.cn) 。季报通过网上审核后,将领导 签字盖章的报表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年报完成审核后组织集中 审核,审核纸质报表和佐证材料。 2.科技部火炬中心将于 2021 年 5 月组织集中审核(具体时间 另行通知) ,届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 (委、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按照组织分工提交加盖公章 的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火 炬软件产业基地、创新型产业集群、省级高新区纸质统计报表 — 9 — (表 TSJD-01 ,RJJD-01 ,JQ-01 、JQ-02 、JQ-03 、JQ-04 , SJGZ-01) ; 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从网络系统打印的年 报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 大情况的书面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或证明的材料。 第三部分 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 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包含了科技创业孵化载 体季度情况调查表、科技企业孵化器情况统计报表、国家大学 科技园统计报表、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统计报表、国家技术转移 机构统计报表、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 6 个报表类别。 一、调查内容及报送日期 本调查制度的调查内容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 园综合运行情况及在孵(毕业)企业情况、众创空间综合运行 情况;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运行情况;生产力促进中心基本建设 和服务等情况。 本调查制度的报告期别分为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科技创 业孵化载体季度情况调查表为季报,众创空间运行情况统计报 表报告期别为年报和半年报,其余调查内容均为年报。年报的 调查时期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季报的调查时期为 填报期当年 1 月 1 日至调查期季度末 (1-3 月、 1-6 月、 1-9 月、 1-12 月);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运行情况半年报的调查时期为填 报期当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调查对象、报告期别、报送单 位、报送日期等见表 3。 — 10 — 表 3 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目录 报表类别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科技企业孵化器 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 各省、自治区、 FHQJ-01 季报 季度情况调查表 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直辖市、计划单 每季度末最后 1 日前 列市科技厅 (委、 填报单位通过网络平 、新疆生产 台上报,同时上传签字 国家大学科技园 经科技部和教育部认 局) 科技创业 DXYJ-01 季报 季度情况调查表 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 建设兵团科技 盖章的扫描件 孵化载体 局 季度情况 调查 3 月 31 日、9 月 30 日 众创空间季度情 经科技部备案的众创 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 ZCKJJ-01 季报 同上 况调查表 空间 并上传签字盖章的扫 描件 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 报告期次年 1 月 31 日 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 前,填报单位通过网络 科技企业孵化运 纳入各地方科技管理 FHQ-01 年报 同上 平台上报,管理部门于 科技企业 行发展情况 部门管理的创业服务 2 月 15 日前完成网上 孵化器情 中心、各类孵化器、 审核 况统计报 留学人员创业园 表 科技企业孵化器 各类孵化器在孵(毕 FHQ-02 在孵(毕业)企业 年报 同上 同上 业)企业 情况 报告期次年 3 月 31 日 经科技部和教育部 国家大学科技园 前通过网络平台上报, DXY-01 同上 认定的国家大学科 同上 运行发展情况 科技管理部门于 4 月 国家大学 技园 15 日前完成网上审核 科技园情 国家大学科技园 国家大学科技园及 况统计报 DXY-02 同上 同上 同上 国家级项目情况 在孵企业 表 国家大学科技园 国家大学科技园内 DXY-03 同上 同上 同上 在孵企业情况 的在孵企业 经科技部备案的众 创空间(半年报、年 半年报于报告期当年 6 报)及纳入各地方科 众创空间 月30 日前通过网络平台 众创空间运行情 半年报、 技管理部门管理范 运行情况 ZCKJ-01 同上 上报并完成审核,年报于 年报 围的、符合科技部印 况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 报告期本年12月31日前 发《发展众创空间工 完成上报审核 作指引》条件的众创 空间(年报) 报告期次年3 月1 日前, 国家技术 填报单位通过网络平台 国家技术转移机 经科技部认定的国 转移机构 JSZY-01 年报 同上 上报, 科技管理部门于 3 构统计报表 家技术转移机构 统计报表 月 20 日前完成网上审 核 生产力促进中心 SCL-01 年报 机构概况 各省、自治区、 报告期次年3月31日前, 生产力促 SCL-02 生产力促进中心资 同上 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境 直辖市科技厅 填报单位通过网络平台 产及投入 进中心统 内全部生产力促进中 (委、局) ,新疆 上报, 管理部门于4月15 计报表 心 生产建设兵团 生产力促进中心服 日前完成审核 SCL-03 同上 科技局 务内容及收入 SCL-04 生产力促进中心 同上 — 11 — 服务业绩 二、组织分工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 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填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季度情况调查表(表 FHQJ-01) ,经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填报众创空间季度情况调 查表(表 ZCKJJ-01) ,经科技部和教育部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 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情况调查表(表 DXYJ-01) ,并进行审 核。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 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填报年报报表(表 FHQ-01、FHQ-02、DXY-01、DXY-02、DXY-03、ZCKJ-01、 JSZY-01)并进行审核。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 ,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生产力促进中心填报年报报表(表 SCL-01、SCL-02、SCL-03、SCL-04)并进行审核。 4. 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年报综合审核,并组织国家大学科 技园年报集中审核。 三、报送要求 1. 国家技术转移机构使用“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管理系统” (http://www.chinatorch.gov.cn/jssc/index.shtml )进行填报审核; — 12 — 其他报表填报和审核均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 (https://tj.chinatorch.org.cn)进行。 2. 2021 年 1 月 15 日前,各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将通过审核 的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运行综合情况统计表(表 ZCKJ-01)签字盖 章件扫描上传至网络平台;2021 年 2 月 15 日前,各国家级科技 企业孵化器将通过审核的国家级孵化器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 况统计报表(表 FHQ-01)的签字盖章件扫描上传至网络平台。 3. 科技部火炬中心于 2021 年 5 月组织年报集中审核(具体 时间另行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 局)报送国家大学科技园综合情况表(表 DXY-01)纸质报表、 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以及数据同比变化说明。 4. 各填报单位于季度末前将填报完成的季度情况调查表 (表 FHQJ-01、ZCKJJ-01、DXYJ-01) ,签字盖章扫描上传至网络 平台。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将国家技术转移机构统计报表(表 JSZY-01)审核后,于 3 月 20 日前上传扫描件至网络平台。 第四部分 技术市场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 技术市场统计调查制度部分包含技术合同登记表和技术交 易机构统计报表 2 个报表类别。 一、调查内容及报送日期 调查内容为全国技术市场技术交易中各类技术合同签订及执 — 13 — 行情况、各计划项目进入技术市场情况、技术流向情况、受让技术 的知识产权情况、所属技术领域、受让技术所服务的社会经济目标; 技术交易机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技术交易和技术转移情况。 本调查制度的报告期别为年报,调查时期为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调查对象、报告期别、报送单位、报送日期等见表 4。 表 4 技术市场统计调查制度目录 报表类别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技术合同 JJ-001 登记表 技术合同登记表 技术交易 机 构 统 计 JJ-002 报表 技术交易机构概况表 年报 年报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各省、 自治区、12 月 31 日前, “全国 直辖市、计划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 技术合同登记单位 单 列 市 科 技 统”网上直接采集,各 技术交易机构 厅(委、局) 、省、计划单列市科技行 科技管理部门 新 疆 生 产 建 政管理部门于次年 1 设 兵 团 科 技 月 31 日前报送纸质报 局 表 技术交易机构 同上 同上 二、组织分工 利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实 施,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上报。 三、报送要求 1. 技术合同登记和技术交易机构统计使用“全国技术合同 认定登记系统” ,IP 地址为 http://210.76.97.54,或登录科技部火 炬中心网站(http://www.chinatorch.gov.cn)热点直通车中的“全 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系统将自动进行统计汇总。 — 14 — 2.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网上直报。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 统将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关闭,所有数据将不能进行修改。 3. 各技术市场管理部门需将系统中“国家规定报表”打印成 纸质报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报送火炬中心技术市场与成果转化处,同时报送年度技术市 场统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 第五部分 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 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调查制度部分包含基础理论、软科学类科 技成果报表和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报表 2 个报表类别。 一、调查内容及报送日期 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成果类别、成果名称、 完成单位、成果概况、立项情况、评价情况、知识产权状况、成果 应用情况以及成果登记管理相关信息。 本调查制度的报告期别为年报,调查时期为 2019 年 1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调查对象、报告期别、报送单位、报送日期 等见表 5。 表 5 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调查制度目录 报表类别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以验收、评审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次年 1 月 31 日前 结题等方式完成 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 以电子邮件形式 全国科技 基础理论、软科 的基础理论成果、科技厅(委、局) ,新疆 发送电子版报表。 成 果 统 计 CG-001 年报 学类科技成果 软科学成果 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 调查 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成 果管理部门 — 15 — 以鉴定、验收、 全国科技 行业准入、评估 应用技术类科 成 果 统 计 CG-002 年报 等方式完成的或 技成果 调查 已获得知识产权 的应用技术成果 同上 同上 二、组织分工 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调查制度的组织管 理,具体工作委托国家科技成果网承担,负责制定统计报表,指 导各地方、部门的科技成果登记统计的数据采集和数据上报。 三、报送要求 1. 全国科技成果统计报表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成果 完成单位填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科 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填报。 2. 全国科技成果登记使用“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 (https://cgdj.tech110.net)或“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0.0) ”进 行填报。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应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 (V10.0) ”生成科技成果数据,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将电子版 发送至 cgdj@tech110.cn。 3. 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应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 (V10.0) ”生成《全国科技成果统计汇总表》 ,连同年度科技成果 统计分析报告,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 cgdj@tech110.cn,同时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材 料一式两份邮寄至国家科技成果网。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