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研究与实践工作的通知 下载.doc
冀教高[2010]16 号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 2010 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立项研究与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高 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 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 2010 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研 究与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依据。2010 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研究 与实践工作依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一)进行。立项范围参照《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指南》(附件二)。 二、立项数额。本次计划立项 200 项,其中重大项目 10 项、 重点项目 30 项、支持项目 80 项、指导项目 80 项。省教育厅对重 大项目、重点项目和支持项目予以一定的经费资助。指导项目的 经费由学校或项目组自筹解决。 三、申报要求。本次立项重大项目实行委托制,其它项目以 学校或学会为单位,实行限额申报。10 所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每校 限报 5 项,其他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及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限报 3 项,其它高职高专院校(含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限报 2 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会或协会限报 2 项。申报项目原则上 在校级立项课题基础上择优推荐。支持和鼓励高校在自愿合作基 础上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申报项目实行单列) 四、请各校于 2010 年 4 月 15 日前,将《河北省高等教育教 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1 式 7 份,《河北省高等教 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三)和校级教改立项文 件各 1 式 1 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hbsgjc@163.com。联系人:高明,电话:0311-66005128。 组织开展高等教育教改立项研究与实践工作是我省进一步推 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校 要从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的整体目标出 发,高度重视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与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 项目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并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教 改立项研究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性成果,为全省高等教育教 学改革提供范例。 附件:一、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二、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 三、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一○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高等学校 教学改革 河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研究 通知 2010 年 3 月 5 日印 (共印 12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