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docx 南京审计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 学生 在我校已通过学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 答辩,成绩合格,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 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授予 学士学 位。 主席(盖章): 南京审计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二○ 年 月 日 学号 专业 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