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18-5关于组织开展教学档案基本材料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三 江 学 院 文 件 校教字〔2018〕5 号 关于组织开展教学档案基本材料检查工作的 通知 各二级教学单位: 课程试卷、毕业设计(论文)既是教学档案基本材料,也 是各类评估专家必然调阅的重要材料,为规范教学档案建设, 迎接审核评估,学校决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以此为起点, 建立教学档案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机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5~2016 学年第一学期至 2017~2018 学年第一学期 的所有课程考试档案。 2、2016 届至 2017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档案。 二、检查模式 教学档案基本材料专项检查分为单位自查、学校检查、整 改完善三个阶段: (1)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按照检查范围和《三江学院试 卷归档检查标准》(附件一)和《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 查标准》(附件二) ,进行全面自查,重在查清所有问题并进行 汇总。完成时间:2018 年 1 月 23 日至 3 月 31 日。 (2)学校检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教学单位的自查结 果进行检查。重在检查教学单位自查工作的细致性和问题统计 的全面性。完成时间:2018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3)整改完善。学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 整改方案及措施。完成时间:2018 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4)材料归档。整改完毕后,各教学单位按照课程试卷和 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要求(附件三)进行装袋归档。 三、工作流程 (1)教务处提供各学期的课程开课清单和各届毕业设计 (论文)信息汇总表并发送给所属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依据开课清单和各届毕业设计(论文)信息 汇总表检查试卷、论文存档的完整性,对试卷、论文缺失情况 分别在《课程考试目录》(附件四)和《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 文)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五)中予以注明。 (3)建议教学单位分教师、系(部、教研室)、院(部、 中心)三个层次,依据《三江学院试卷归档检查标准》和《三 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标准》进行自查,在附件三、附 件四中注明发现的问题由检查人签字,院评建工作组组长审核 -2- 签名后报送评建办。对于需要整改的材料单独存放,以方便整 改。 (4)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检查,对于教学单位应该查 出但未查出的问题的情况,评建督导组将追究相关教学单位和 人员的责任。 各教学单位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将检查结果(附件四、 附件五)报评建办(联系人:陈晓晖;联系电话:4906、 8818)。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三江学院试卷归档检查标准 附件二:三江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标准 附件三:三江学院课程考试归档材料要求 附件四:课程考试档案目录 附件五: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情况统计表 三江学院 2018 年 1 月 22 日 -3- 2018 年 1 月 22 日印发 三江学院校长办公室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