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5]号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的通知.doc
重 庆 师 范 大 学 重师科发〔2011〕15 号 关于 2012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社科司函 [2011] 215 号文件,2012 年度教育部人文 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研究人 员高度重视,认真作好动员、组织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2 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 过 9 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 7 万元;(3) 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 自筹经费不低于 7 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马克思主义中 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 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 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该类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 1 另发通知。 为支持西部与边疆地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 目继续设立西部与边疆地区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报条件与 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含专项任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 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 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 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应认真查阅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 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 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 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 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 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 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 (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 (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 (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 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 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 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 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 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 (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 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 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 2009 年(含) 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 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 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 3 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9 月 8 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网 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 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 2012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具体 申报流程为: 1.申请书的下载和填写 (1)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点击页面右上角“项 目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系统后,根据“个人填写申请书流程”下 载《申请评审书》,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 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请评审书》 。 (2)填写好《申请评审书》后,点击申请书中的“检查填报 内容并保护文档”,保存文档。特别提醒:申请书在最后检查保存 时,系统会提示是否设置密码,建议老师不要设置密码,便于临 时修正。 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地址:http://www.sinoss.net 2.申请书的上传 请按照申报系统中“个人上传申请书文件流程”进行操作: 个人信息注册——登陆申报系统——完成申请书的上传。 3.学校审核 申请者通过申报系统完成《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的上传后, 科研处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在线审核,并在线反馈审核或 4 修改意见。请申请者随时注意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反馈意见。提交 上来的申报信息一经学校审核通过,项目申请者便无自行修改权 限。学校审核未通过者,科研处会及时通知项目申请者作相应修 改。 4.申请书的打印 凡经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的项目,项目申请者须打印《申 请评审书》一式 2 份,签字后将打印稿交科研处。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 《申 请评审书》B 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 废。 2.关于此次项目申报的详尽疑问解答,申请者可在中国高校 人文社科网的“社科新闻”中查询;或在该网站项目申报系统中 点击“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中查询。 3.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不限项。各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者原则上必须申报: ① 获得过校级重点项目资助或博士启动基金、人才引进项目 资助者、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者、副高级以上职称者。② 今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未能获准立项者。③ 申报了 2011 年度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未能获准立项的,今年请继续申报。 请各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和科研秘书老师督促符合以上条件 的申请者积极申报。符合申请条件而不申报者,在同年度其他限 5 项的项目申报中,将不纳入优先考虑对象。 六、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1.网络申报截止日期:本次项目申报,科研处网络审核截止 日期为 2011 年 10 月 1 日,请申请者务必于此日期前完成《申请 评审书》电子文档的在线提交。 2.纸质文档提交截止日期:请将学校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评 审书》打印稿一式 2 份于 10 月 10 日前交科研处。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联系电话:65362357 E-mail: kyc7@cqnu.edu.cn 联系人:刘佳瑜 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 211 室(科研处计划成果科) 附:1、2012 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科研处格式审查中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科 研 处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部 人文社科 项目申报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通知 2011 年 9 月 9 日印发 6 附件 1: 2012 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1、2012 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评审周期安排是怎样的? ——经与财务部门协商,今后项目下达立项、拨款时间都提前至年初。 2012 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定于今年 9 月启动申报,10 月 10 日结束网 上申报,10-12 月进行评审,明年年初下达立项和拨款。 2、一般项目面向哪些学校申报? ——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中国教育统计网(www.stats.edu.cn) 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都可以申报 (高校名单详见 http://www.stats.edu.cn/rjgx/dm/普通高校代码.htm 和 http://www.stats.edu.cn/rjgx/dm/mbgx.htm) 。上述高校系统外的人员 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 3、一般项目是否实行限额申报? ——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一般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但 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4、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西藏、新疆项目面向哪些省市普通高等学校? ——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资助范围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7 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蒙古、广西十个省(区、市)的普通高等学校。 新疆、西藏项目专门资助新疆与西藏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 5、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如何申报? ——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 请评审书、申报时间、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与其他一般项目相 同,只是在评审结果中单独划线,面向西部和边疆地区、新疆西藏地区高 校择优确定。西部和边疆地区、新疆、西藏地区高校教师在申报时,统一 按照《关于 2011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要求和申报办法申报。 6、申报 2012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能否作为 负责人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 ——可以申报。但在教育部一般项目批准立项前获得 2012 年度国 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者视为在研项目,将取消教育部 立项资格。 7、项目申请者是否可以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再申报项目? ——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 目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8、项目批准立项后是否可以变更项目管理单位或调整课题组成员? ——可以。变更后的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是高等学校,变更申请必 8 须由新旧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章。申请人须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 网( www.sinoss.net)下载《重大事项变更申请》,向高校社科管理服务 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转入新工作单位。课题组成员调整按照以上 程序办理。 9、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可以申报规划项目吗? ——可以。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 10、需要同时拥有中级职称和博士学位才可以申报青年基金项目吗? ——不需要。中级职称(讲师/助理研究员)凡年龄不超过 40 周 岁(197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无论是否具有博士学位,均可申报青年 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没有年龄及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11、博士后能否申报一般项目? ——所在博士后流动站高校出具同意申报并承诺进行管理的证明, 可以申报。出站后工作单位为高校者,经双方学校同意可变更项目管理单 位。出站后工作单位为非高校的则项目不能转出,由原申报单位承担项目管 理与监督责任。 12、在内地高校工作的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是否可以申报? ——可以。由学校人事部门出具该教师在编在岗的人事证明,发传真 至 010-58803011,经审核同意后可以申报。如果申请人没有身份证,请学 9 校社科(科研)处联系系统管理员索要专门的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 13、项目申报的学科门类与 2009 年国标学科分类是否完全一致? ——不完全一致。本项目申报学科门类以 2009 年国标《学科分类 与代码》为基础,结合高校实际情况,作了部分调整,共分为 24 个学科门 类。 其中需要注意:“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国标中的 “马克思主义”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方向;“逻辑学”是国标中的“哲 学”二级学科;“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分别是国标中“文学”的两 部分;“心理学”不包括国标中的“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国际问题 研究”、“港澳台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为国标之外为促进 相关领域研究发展而专门设立的申报门类。 1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如何填报学科范围? ——要按照“靠近优先”的原则,根据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填 报最为相关或最为接近的人文社会科学类二级、三级学科。以自然科学为 主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15、体育学在本次申报时,应该选择哪个学科? ——体育学中涉及体育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项目等可按相同或相 近的学科申报,如涉及体育经济问题的按经济学申报,涉及体育教育问题 10 的按教育学申报等。 16、《申请评审书》中研究类别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与发展三 类,如何理解实验与发展?是否等同于综合研究或其他研究?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项目研究类型的分类标准,项目分为三 类,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与发展”。 基础研究是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 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 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其成果 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 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 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其成果形式 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实验与发展是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 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 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做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其 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产品基本特征的产品原型或具有 新装置基本特征的原始样机等。在社会科学领域,实验发展是指把通过基 础研究、应用研究获得的知识转变成可以实施的计划(包括为进行检验和 评估实施示范项目)的过程。人文科学领域除了个别学科的特定领域如艺 11 术学的乐器方向等外,一般来说没有对应的实验发展活动。 综上,在研究 类别的选择上应结合项目主攻方向进行确定,原则上多为基础研究和应用 研究。 17、一般项目资助经费多少? ——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根据 2012 年《申报通知》规定, 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 9 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原则 上不超过 7 万元。申请者应按照资助的最高限额并结合实际需求填报经费 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 评审结果。 18、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中是否包含研究成果的出版资助?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中不包含研究成果的出版资助。 19、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需要先鉴定再出版吗?申请结项时,是否可 以拿尚未正式出版的书稿或出版社合同结项? ——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如果已经出版,并标注“教育部社 科研究 XX 基金项目”,即可以结项。如果是尚未正式出版的书稿,必须有 出版社合同或者经过五位专家鉴定结项。 20、申报自筹经费项目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 12 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 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校内资助的项目不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申报 自筹经费项目的到帐科研经费不得低于 7 万元。 21、一般项目研究周期是多长时间? ——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 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1-2 年。申请延期一次最多不得超过 1 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 2 次。申请延期者须填写《变更申请表》,经依托学校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 备案。 22、《申请评审书》B 表“资料准备情况”应如何表述? ——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表述。一用描述性的 语言进行概括式表述;二用清单的方式进行罗列式表述。 23、《申请评审书》B 表有关论证中能否出现申请者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 文章题目及承担课题的名称? ——为保证评审专家能够充分了解申请课题的研究基础,同时保 证评审的公正,《申请评审书》B 表可以出现申请者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 文章题目及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的课题名称,但不得出现本人所在单位、 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 24、项目申报通知有关内容与项目管理办法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13 ——基于现阶段发展状况,结合当前形势需要,为更好推动高校 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项目申报通知对项目管理办法的部分要求进行了 适度调整,因此,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应以项目申报通知规定为准。项目申 报通知未涉及内容,执行项目管理办法。 25、《申请评审书》A 表:申请者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 情况,是否包括作为项目参与者参加的研究项目? ——不包括,应填写申请者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 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 26、教育部在审核各高校申请的项目时重点审核哪些内容? ——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申请者所在学校是否是申报范围内 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纸质《申请评审书》封面是否加盖申请者 所在学校公章、封底是否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及申请者本人签字。(3) 填报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研究方向及其他申请书内容是否齐全、正确。 (4)申请者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申报规划基金项目的专业技术职 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年龄是否超龄,申报自筹经费项目 的是否有到款证明,申请者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5)申请者是否同时申报 2 个及以上项目,课题 组成员是否同时参加 2 个(不含)以上项目。(6)上报的纸质《申请评审 书》与网上上传的电子版是否一致。(7)《申请评审书》B 表是否出现申 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14 以上内容审核后将在网上公示,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将 一律予以撤销。 27、各类专项任务项目通知什么时候下发? ——拟于 9 月下旬下发通知,请关注教育部社科司网页 (www.moe.edu.cn)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 28、项目申请、中检、重大事项变更、鉴定、结项的受理单位及电话? ——受理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 C 区 1001 室,邮编 100875。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般项目申报受理:白晓,联系电话:010-58802707; 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刘杰,联系电话:010-58802730; 项目中检、鉴定结项:范明宇,联系电话:010-58805145; 传真:010-58803011,010-58809876; 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 15 附件 2: 科研处格式审查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1、经费: “经费概算”中:项目管理费不超过 2 千元。 如果不是申请“自筹经费课题”,则“其他经费来源”一栏不填。 2、A 表中,申请者作为负责人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 情况: 注意必须是作为负责人承担的项目,参与的项目不写。其次要是省级以 上社科课题才填写,校级课题、横向课题不填。 3、 《申请评审书》B 表: (1)可以出现申请者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作为负责人 主持承担的课题名称,但不得出现本人所在单位、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 (2)《申请评审书》B 表 各部分的填写应根据提示语句逐条列出,不要 拉通一整篇来写,且应突出关键词和重点。如“本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 内容、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应分为以下几个部分逐条阐述(其他几大点 同此): ◆ 研究目标 ◆ 研究内容 ◆ 拟突破的重点、难点分别是 ◆ 本项目的创新之处 4、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的操作后,会提示对申请书进行加 密。建议不要设置密码,这样如有小的修改,科研秘书和科研处可以帮忙 直接修改。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