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xlsx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年级 所在学院 专业 班级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学时/学分 申请重修 课程 申请重修原因 申请人: 学生所属学院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同意/不同意 年 月 日 年 公 章 月 日 重修 (1) 《 》课程可安排于 级 班重修。 (2) 《 》课程可安排于 级 班重修。 课程所属单位 (3) 《 审核意见 》课程可安排于 级 班重修。 (4) 《 》课程可安排于 级 班重修。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公 章 月 日 教务处 审核意见 年 备注:1、原则上安排在同一专业下一年级重修相同课程。二级学院管理课程和公共教学部管理课程需分开填 写。 2、学生所在学院保留此表原件,并通知学生开课时间和地点,涉及公共教学部管理课程需存复印件。 教务处存复印件。 3、此表截止日期为开学第三周内,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