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doc
武汉轻工大学文件 轻工大普教〔2014〕17 号 关于做好 2013 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处(室) ;各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 专业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 学籍管理办法》和《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有 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 2013 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性转专业 (一)报名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体条件符合拟转 入专业要求; 2.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含重考后成绩) ; 3.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者应具有一定绘画基础,需参加绘画 -1- 基础测试。 (二)转出人数 原则上控制在 2013 级各专业(大类)本科生人数的 20%以内。 (三)审批 由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审查后,交教务处审核,公示后,学 校发文核准。 二、非学业性转专业 (一)学院内转专业 1.报名申请条件: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2.学院内转专业人数原则上不作限制; 3.审批:由各学院审核、公示后,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发文 核准。 (二)高考录取高分专业(以下简称高分专业)转其它专业 1.报名申请条件:土建类、机械类和电气类等高分专业学生 可报名转入除上述三个专业外的其它本科专业(不包含设计学类 专业) ; 2.审批:由转出学院和转入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公示后, 学校发文核准。 三、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2.艺术类专业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或非艺术类专业申请 转入艺术类专业者; 3.申请由低批次录取专业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者; 4.作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被录取者; 5.参加文科高考的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专业,或参 加理科高考的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文科考生专业者; -2- 6.经由国际合作教育项目录取者。 四、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公布招收人数 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按专业招生的专业以 30 人为限,按 大类招生的专业以 60 人为限,具体由学院和教务处根据教学资源 情况协商确定。各专业招收转专业人数于 4 月 22 日在教务处网站 公布。 4 月 25 日,各学院网上公布学院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二)学生申请 5 月 4 日-5 月 12 日,学生填报《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 申请表》 (附件 1) ,交所在学院,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填报第 一志愿。 (三)转出审核 5 月 17 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根据不同类型转专业条件对申请 转专业的学生以专业(大类)为单位,依据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 点排名进行审核,并将拟同意学业性转专业学生名单和高分专业 转其它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附件 2) 。 (四)转入审核 5 月 31 日前,接收专业所在学院依据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原 专业的排名值对申请学生初审,并将拟同意学业性转专业学生名 单和高分专业转其它专业学生名单交教务处(附件 3) 。 (五)学院内转专业和高分专业转其它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6 月 7 日前,各学院公示学院内转专业学生名单,将公示无异 议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教务处公示高分专业转其它专业学生名单。 (六)教务处审核学业性转专业学生情况 7 月 8 日前,教务处审核经转出和转入学院审核拟同意的学业 -3- 性转专业学生第一学年课程成绩。 1.转出审核 学生在第二学期课程成绩有不合格的,或受到纪律处分,取 消转专业资格。 2.转入审核 按学生第一学年核心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确定学生在原专业 (大类)中的排名值; 若符合转入专业(大类)条件的人数超过招收人数,首先按 学生在原专业(大类)的排名值从高到低确定转入学生,当排名 值相同时则按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转入学 生名单,直至转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未能满足第一志愿的学生,可参加第二志愿的录取。在优先 保证该专业(大类)第一志愿学生录取的情况下按上述方法再进 行录取。 学校将拟同意学业性转专业学生名单上网公示,并发文公布 转专业学生名单。 8 月 31 日,转专业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通知书,并 办理转专业手续。 五、转专业学生的成绩管理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课程按课程性质与课程类别分类 认定课程学分,毕业审核、学位审核按转专业前后两个专业培养 方案分时段分别认定学分。 2.学生申请转入专业大类,在专业分流时学分绩点按转专业 前后两个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分段计算,汇总统计。 3.学校鼓励学生补修在原专业未修读过的转入专业的核心必 修课,以便于后续课程学习。补修核心必修课程不作毕业与学位 -4- 课程要求。学生若欲取得课程成绩,可报名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 课程考试,其成绩记入学生学业成绩档案。 六、其他 1.转专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学院要认真 组织,将此通知传达到全体 2013 级本科学生,保证转专业的公平、 公正、公开,使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2.在转专业工作进行期间,申请转专业学生要在原班级按时 上课,在学校批准转专业后按通知要求执行。 3.已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附件:1.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2.武汉轻工大学转专业拟转出学生汇总表 3.武汉轻工大学转专业拟转入学生汇总表 武汉轻工大学 2014 年 4 月 8 日 武汉轻工大学办公室 2014 年 4 月 8 日印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