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城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pdf
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2023 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于都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 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1 - 第一部分 于都县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 和法律、法规;拟定城市管理规划;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办法 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城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市政、城市 照明、城市排水、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及管护标准,研究制定 城区余土调剂清运、地方建材及流散物体运输、工地外围环 境卫生等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对城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 导、检查、考核及行业管理;主管城区城市监察、市容环境 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城市排水、市政工程建设和管 理养护工作。 (四)负责城区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工作,并对有关职能 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 (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 标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和户外广告资源管理工 作;研究制定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 市建筑物、构筑物、城市空间等户外广告设施和城区街道路 牌、店牌、招牌、横(条)幅、灯箱、彩门、橱窗、指示标 志、电子屏墙、车身广告、宣传制品等的设置审批及监督管 理。 - 2 - (六)牵头组织实施城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负责 城区园林、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区绿化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区古树名木、城市雕塑和名胜、历史文化 古迹讲行审定报批。 (七)负责城区的城市照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报县人民 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依据城市照明规划,制定城市照明节 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城市照明设施 的监管,保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八)指导监督城区市政设施(包括道路、桥涵等)建设 管理工作;负责新(改)建市政、环卫、城市照明、城市排 水排污、园林绿化工程的组织验收;负责城区破道、占道的 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区停车场、洗车场的管理工作和机动车、 非机动车辆停(占)道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排水 与污水处理营运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内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关 环境卫生、余土调剂清运、地方建材及流散物体运输、工地 外围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作业等的监督管理。 (十)参与有关部门审校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 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和居民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参与相关 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 (十一)主管城区环境卫生工作及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收费。 - 3 - (十二)负责提出城市维护、城市管理资金的年度计划 安排意见;对各项城管资金和规费使用 情况进行检查和监 督。 (十三)指导全县城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城市照 明、环卫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四)参与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市场开发、市场建设、 市场维修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按有关规定和权限,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 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群困、信访维稳和 综治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股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 免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职工教 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局系统会 计集中核算、固定资产统一监督和管理;做好城区城市管理 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建立相关联席会 议制度;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承担行政 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 设和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城市管理相关的应急指挥、协调及处置等 工作;负责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十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4 -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 年于都县城市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 1 个,包括:1、 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机构 2 个,均为正股级: 综合股、业务股。2、事业单位:(一)于都县城市管理综 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城管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 业单位,内设机构 8 个分别为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 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二)于都县市 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挂于都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牌子, 为县城管局所属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三)县 环境卫生管理所调整为城管局所属股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事业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 411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6 人,参照公 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159 人, 自收自支编制人数/人,其他人员 246 人。实有人数共计 488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157 人,行政在职人数 6 人,参照公 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151 人。离休人数小计/人,退休人数小计 81 人,退职人员/ 人,遗属人数 4 人,其他人员 246 人。在校学生/人,其中: 学前幼儿人数/人,小学生人数/人,初中生人数/人,高中 生人数/人。 - 5 - 第二部分 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 26 - - 27 - - 28 - - 29 - - 30 - - 31 - - 32 - - 33 - 第三部分 于都县城市管理局 2023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 年于都县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16957.66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4199.2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857.6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299.21 万元;其他收入 1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990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 年于都县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16957.66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4199.21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698.96 万元,较上年预算 安排增加 108.6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623.21 万元,商 品和服务支出 70.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5 万元;项目 支出 1525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4307.88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1289.7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043.93 万元,资 本性支出 825 万元,其他支出 10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1.98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1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62.69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56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3002.6 万元,较上 年预算安排减少 2108.26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13456.4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210.8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3.99 万元, - 34 -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36 万元;其他支出 100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减少 7990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912.98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126.0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114.13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35.2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5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41 万元;资本性支出 825 万元,较上年预 算安排减少 3890.36 万元;其他支出 1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减少 7990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 年 于 都 县 城 市 管 理 局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预 算 总 额 为 16857.6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299.21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698.96 万元,较上年预算 安排增加 108.6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623.21 万元,商 品和服务支出 70.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5 万元;项目 支出 1515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407.88 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1289.7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043.93 万元,资 本性支出 825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1.98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1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62.69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56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3002.6 万元,较上 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2108.26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13456.4 万 - 35 -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210.89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3.9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36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2912.98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126.0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114.13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35.27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5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41 万元;资本性支出 825 万元,较上年预 算安排减少 3890.37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 年于都县城市管理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1077.1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002.73 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 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70.2 万元,比 2022 年预算减 少 30.96 万元,下降 30.6%。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 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 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 36 - 2023 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1662.6 万元,其 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1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1447.6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 一般公务用车 / 辆,执法执勤用车 163 163 辆,其中, 辆。 2023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 。 (九)日常城市维护项目情况说明 1、日常城市维护资金 1)项目概述:做城市道路改造、水沟、路基维护,确保 城市道路畅通。做好城市路灯修建、维护管理,确保城市照明 无死角。做好园林绿化带的种植等养护工作,确保城市空气质 量优良。做好零星工程修缮。 2)立项依据:于财发(2023)16 号 3)实施主体:城管局 4)实施方案:日常城市维护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800 万元 - 37 - 7)绩效目标和指标:完成城市道路、路灯亮化、园林 养护的修缮、养护率、考核率达 100%、提高就业率 100%、可持 续发挥作用的期限长期性。 2、水上环卫作业项目 1)项目概述: 河面干净无漂浮物,城区段水域干净整 洁。 2)立项依据:于府字[2013]59 号 3)实施主体:城管局 4)实施方案:水上环卫作业项目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237 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美化城区环境、改善城区段水质、 提升空气质量,考核率达 100%、提高就业率 100%、可持续发挥 作用的期限长期性。 二、2023 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于都县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08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万元,比上年增(减)/万元,主要原 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规 范因公出国(境)审批程序,本部门年度内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安排等。 - 38 - 公务接待费 9 万元,比上年减少 1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 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 有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严控“三公” 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压缩了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9 万元,比上年减少 11 万元,主要 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不 必要开支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万元,主要 原因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本部门取 消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 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 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 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 - 39 - 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 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 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 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3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2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 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 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 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 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 排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 补助经费。 - 40 -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 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 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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