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校园网络管理规定.doc
上海海关学院校园网络管理规定(试行) 为保证我校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正常运行与计 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保障校园网络安 全稳定地运行,规范校园网使用行为为贯彻网络安全管理的要求, 经研究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培训和行政管理而建立 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 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教育 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电信等与国际学术计算机网络互联, 校园网由主干网和各网络用户组成。使用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含部 门和个人,下同)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校 园网各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检查与监督,采取 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条 校园网的线路及设备实行统一管理。校园网各种网络 设备(包括交换机、设备箱、机柜、网络插口等)及线路(包括光 纤、双绞线、电源配电等)所有权归学校所有,由科技处进行管理 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设置、改动。放置在各楼宇的网 络设备,应保证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切断电源。校园网每个网络接 入端口只有通过授权后方可使用,不得随意更改或接入网络设备。 第三条 校园网实行实名制管理,所有接入用户须经过身份认 证。在校人员上网账号与本人的统一身份认证账号绑定,访客使用 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方式登录。同一账户同时仅允许在两台(部) 设备上使用,任何用户不得将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向他人透露,由此 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用户自己承担。认证日志存档,以备安全 及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四条 对于校园网络用户,离校时须办理账号注销手续,科 技处将对其责任范围内所使用的校园网络接入设备和入户设备进 行检查,如发现有设备损坏的,必须照章赔偿,否则,科技处将拒 绝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条 所有校园网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 例及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 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我校利益等违法、 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 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它用 户;不得在办公时间使用 P2P 下载、收看网络电视(电影)、玩网 络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科技处停 止其网络使用权并予以全校通报,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 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个人用户 由本人承担责任,部门用户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六条 各用户严禁自行接线上网或私自设立代理服务器和路 由器,确因工作需要架设的,须经本部门申请,科技处勘查核实批 准后方可安装。违者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或终止其网络使用权。 第七条 学院各院系、职能部门如有举办国内、国际重要大型 临时活动、会议等,活动期间需要提供专门的无线网络接入服务, 可以向科技处申请临时开放式无线网接入服务。 第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科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