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4170958010191.doc&filename=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doc
附件 2 项目编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保证单位 : 负 责 人 : 起止时间 : 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7 月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二○年制 — 1 —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乙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丙方是指 保证单位,原则上为申报时的推荐部门(单位)。 二、乙方需填写合同书第 1 页乙方信息及条款第一条至第六 条;丙方需填写合同书第 1 页丙方信息。乙方签字盖章之后送丙 方签字盖章。 三、单位名称须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代表人(签章) ”处 须为代表人签字或盖手写体签名章,其余形式无效。 四、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 五、合同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准确。字体为小四 号仿宋,单倍行距;如各栏空格不够,均可加页。外来语要同时 用中文和原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六、本合同书一式六份,须每份签章、装订,加盖骑缝章。 — 2 — 单位名称 甲 方 代表人 (签章)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尹鹏/王浚丞 电子邮箱 010-62085201/62084614 地址及邮编 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6 号 100088(邮编) 职务 ruanketi@cnipa.gov.cn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乙 方 乙 单 位 一 代表人 (签章)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职务 职务职称 手机 电子邮箱 手机 地址及邮编 开户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方 乙 方 单 位 二 代表人 (签章) 项目负责人 电话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地址及邮编 职务 职务职称 手机 电子邮箱 手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丙 方 代表人 (签章)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地址及邮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3 — 第一条 研究内容及子课题 第二条 研究方法 — 4 — 第三条 计划进度、阶段成果 第四条 成果形式 — 5 — 第五条 项目的承担单位、合作单位、保证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 承担单位: 合作单位: 保证单位: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务职称 现从事专业 所在单位 在本项目中 承担的任务 出生年月 职务职称 现从事专业 所在单位 在本项目中 承担的任务 主要研究人员: 姓 名 性别 — 6 — 第六条 项目经费预算 支出项目 金额(万元) 预算使用明细 总计 财务部门审查意见: 财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7 — 第七条 甲方支付项目经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 (大写) 。合同签订后,支付经 费总额的 50%,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中期审查合格后,支付不超过经费总 额的 40%。结题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经费。经费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格等额发票。 第八条 乙方、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与甲方签订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合同书。 逾期不按要求签订合同书的,甲方可撤销该项目。 第九条 项目启动后 30 日内,乙方应按要求组织项目开题。开题后,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组 织合作单位和研究人员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要求报告项目的实施情况,接受甲方指导、检 查和监督,确保项目研究进度和质量。 第十条 丙方应积极做好协调和督促工作,确保研究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如期完成。 第十一条 甲方可择期组织中期检查,乙方应按照要求提交中期报告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汇 报研究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 甲方可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指导,监督项目研究工作进展。乙方和 丙方应予以协助和配合。乙方应根据相关指导意见,提出具体的改进计划和措施。研究工作 中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三条 研究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确因工作需要变更项目的,甲方可根据 需要对项目进行变更,必要时各方签订补充协议。乙方需要对项目进行变更时,须提交书面 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必要时各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应按照如下范围和标准执行。具体包括: (一)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 翻译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等。 (二)数据采集与处理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访谈、数据购买、数据采集、 数据处理、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支出的费用。 (三)会议费/差旅费/学术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调查研究 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开展学术合作与交流的费用。 (四)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设备和设备耗材、升级维护现有设备以及租用外单 位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 8 — (五)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预 算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支出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 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 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列支。劳务费预算应根据 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 (七)印刷出版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的打印费、印刷费及阶段性成果出版费等。 (八)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项目承 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等间接成本,激励科研 人员的绩效支出,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管理费一般不超过项目资助经费总额的 10%。 第十五条 乙方在签订项目合同书时,应按照批准的经费数额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安排 经费开支,以保证收支平衡,满足完成项目的实际需要。乙方在编制经费预算后,应先报本 单位财务部门,由其对经费的使用方向是否正确、各项费用安排是否合理、整个预算是否科 学等进行审查,作出审查意见,并加盖财务部门公章后,上报项目经费预算。 第十六条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研究任务完成期限后 30 日内,向甲方提出结题申请,并按要 求提交以下全部结题验收材料: (一)研究报告(总报告和全部子报告) ; (二)研究报告摘报; (三)成果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结题证书相关信息; (五)变更申请表(如有过变更); (六)专业委员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 甲方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规范、齐全,内容符合合同书约定 的成果要求。材料合格的,予以组织结题验收。 第十八条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结题评审会,原则上乙方应安排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研究 情况和成果。 第十九条 通过评审的项目,乙方须按照评审意见完善相关材料,于评审会后 15 日内提交全 部修改完善后的材料。全部材料合格的,予以验收通过,由甲方制发结题证书。结题证书应 妥善保存,丢失不补。 — 9 — 第二十条 未通过评审的项目,乙方须按照评审意见,形成整改方案,及时调整和改进研究 工作,修改完善相关材料。完成整改后,再次进行结题评审。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及时提交变更项目负责人或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 经甲方批准后终止项目;甲方也可以直接作出终止项目实施的决定: (一)项目负责人无法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二)未取得实质性研究进展的; (三)连续两次结题评审均未通过的; (四)研究成果未经批准擅自公开的; (五)严重违反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 (六)存在其他严重情况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作出撤销项目的决定: (一)逾期不签订项目合同或补充协议的; (二)拖延或自行终止研究工作而又未提出申请的; (三)有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或者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四)逾期不提交研究成果的; (五)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 第二十三条 对于被终止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被撤销项目的已支付资金,乙方应当在接到 有关通知后 30 日内按原渠道退回。 第二十四条 项目研究成果归甲方,未经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出版发行、公开发表或对外提 供。项目成果在公开出版发表、参加评选、申报奖项、展示、出售或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送 时,应注明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项目经费资助,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等信息。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缔结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