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教学楼室外电子大屏使用申请表(2021年4月).doc
四号教学楼室外电子大屏使用申请表 申请人 联系电话 所属部门 (例:2021 年 4 月 1 日 9 时-17 时) 使用时间段 申请理由 审核意见: 所属部门审 核意见(签 字、盖章) 签字(盖章): (备注:播放内容要求无政治舆论导向性错误 ) 教务处 意见 备注:1.播放内容仅限于 PPT 文档或视频; 2.请申请人提前将编辑好的播放内容通过学校 OA 邮箱发至教室运行管理科; 3.请申请人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对播放内容进行审核; 4.请至少提前一天将申请表交至教务处教室运行管理科(四号教学楼 225 室),联 系电话:0791-83890583。 2021 年 4 月 26 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