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化学实验安全管理条例(1).docx
附件 2 机械工程学院化学实验安全管理条例 一、化学试剂存放 1. 实验室需有化学品动态台帐。 2. 有序分类存放(柜子门上粘贴清单),化学品不存在 叠放现象,不得开口放置,放置位置便于查找取用。 3. 强酸与强碱、氧化剂与还原剂等分开存放;固体与液 体分开存放(如在同一试剂柜中,液体需放置在下层) 。 4. 腐蚀溶剂配有托盘类的二次泄漏防护容器。 5. 化学试剂标签无脱落、模糊现象。 6. 存放点通风、隔热、避光、安全;有机溶剂远离热源。 7. 禁止存放大桶试剂和存放化学试剂(用量较大的试剂 存量应控制在一周计划用量之内) 。 8. 必须定期清理过期药品,不能大量存放过期药品。 9. 易泄漏、挥发的试剂应存放在具有通风、吸附功能的 试剂柜内。 二、剧毒品管理 1. 剧毒品购买前须经公安部门审批,由学校办理凭证向 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 2.配备专门的保险柜并固定,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只有 2 名分别掌管了钥匙和密码的保管人同时到场时才能开启保 险柜),需配备报警及监控设备。 3. 对于具有高挥发性、 低闪点的剧毒品应存放在具有防 爆功能的冰箱内,并配备双锁,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4. 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运输,有记录。 5. 使用时有两人同时在场,且计量取用后立即放回保险 柜,并做好记录(双人签字)。 6. 有规范的剧毒品处置方法,双人签字记录。 7. 按有关规定对残余、废弃的剧毒品或空瓶进行处置。 8. 不得私自从外单位获取剧毒品。 三、其它管控药品的管理 1. 各类管控药品必须通过学校办理相关程序后统一向 具有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购买,不得自行购买。 2. 易制毒品、易制爆品分类存放、专人保管,做好领取、 使用、处置记录。其中第一类易制毒品实行“五双”管理制 度。 3. 易爆品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销毁按照公安部 门的要求执行。 四、实验气体管理 1. 有气体钢瓶台帐,钢瓶颜色和字体清楚,有检验合格 标识。 2. 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禁止混放。 3. 涉及剧毒、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必须配有通风设施 和合适的监控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4. 大量惰性气体或 CO2 存放在有限空间内时必须需加 装氧气含量报警器。 5. 危险气体钢瓶存放点必须通风、远离热源。 6. 气体钢瓶按要求正确固定,避免暴晒,钢瓶放置地面 平整干燥。 7. 气体连接管路连接正确、有标识,管路材质选择合适, 无破损或老化现象。对于存在多条气体管路的房间张贴了详 细的管路图。 8. 钢品移动时必须卸下减压阀,不得在地上滚动钢瓶。 9.定期进行气瓶检漏,实验结束后应关闭气体钢瓶总阀。 五、化学废弃物处置 1. 对化学废弃物进行了分类存放(应避免易产生剧烈反 应的物品混放)、包装严密,并贴好标签,及时送学校中转 站或废弃物仓库。 2. 定时清运化学实验废弃物,实验室内不能大量存放、 室外不能堆放实验废弃物。 3. 实验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不能混放,不能向下水道倾倒 化学试剂。 4. 对于产生有毒和异味废气的实验室需有气体吸收装 置。 5. 锐器废物盛包扎严实后放在纸板箱等不易被刺穿的 容器中。 六、其它化学安全 1. 配置的试剂、合成品等样品需有明确标签信息。 2. 盛放配置试剂、合成品等的烧杯、烧瓶不得无盖放置。 3. 禁止使用饮料瓶存放试剂、样品。 4. 用于浸泡玻璃器皿的酸缸、碱缸等有盖子盖上。 5.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或安全周知卡,放于实验室药品保管处附近中。 6. 危险性化学实验需有实验指导书。 7. 实验室内需有吸液(油)棉/条带。 七、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学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