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暂行).doc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暂行) 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宿舍是留学生学习、生活和思想交流 的重要场所,为使留学生宿舍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给留学生创造一个 文明、安全、整洁、有序、温馨的生活环境,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 学校管理规定》和其他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 规定。 一、入住手续 1.留学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两人一间或一人一间入住。 2.凡入住公寓的留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及有关证件、证明,按学校的 安排办理住宿手续,并按指定房号和床位号入住。 3.入住留学生向留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部门领取房间钥匙,房间钥匙不 得转借、私配,一旦丢失,应及时向留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部门报告,以便 更换,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自理。房间备用钥匙由公寓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4.留学生入住公寓时,应检查家具配置是否完好。 二、留学生住宿规定 1.留学生入住公寓后,按规定期限住宿。不得多占床位、擅自留宿他 人或在办理退宿手续后超期住宿。 2.留学生入住公寓后,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调整床位。在住留学生确 因需要更换房间或调整床位,须由留学生本人向留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部门 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再做更换或调整。 3.留学生在住期间不得丢弃、租借、增减、拆卸和转移房间内的家具 及设施,对公寓内的所有公物均应细心使用、妥善保管。发现家具及设施 损坏,应及时向留学生公寓管理服务部门报修。 4.为优化留学生住宿资源配置和校园整体布局,留学生公寓管理服务 部门可对留学生住宿进行调整,在住留学生应自觉服从,并积极配合做好 搬迁工作。 1 5.为维护宿舍区安全,在住留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安全保卫方面 的规定,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报 告。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6.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在墙壁乱涂乱画。 7.遵守公寓的用电制度。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严禁私拉电源线、 网络线、电话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8.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留学生宿舍,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包括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等)、焚烧纸张杂物,严禁在室内或楼内饲养 动物。 9.不得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撒各种液体等,严禁翻越阳 台。 10.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不得擅自夜不归宿。 11.保持宿舍安静,严禁酗酒、赌博、大声喧哗,播放高分贝音乐及 其它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12.严禁在公寓内收藏、传播、观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生活秩 序或不健康的书刊、影碟、网上信息。 13.严禁在宿舍内成立非法组织,举行非法集会。 14.学校不提供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学校内严禁进行传教及宗教聚 会等活动。 三、住宿违规的处理 1.留学生损坏宿舍内的公用设施,损坏宿舍内的门窗以及造成他人财 产、共有财产、公共财产损失的,须照价赔偿;造成共有财产、公共财产 损失责任不清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对有故意损坏行为者,视情节轻 重,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暂行)》有关条款给 予处理。 2.管理服务人员有权查处在公寓及房间内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及其 他违规用电用火的行为。对因使用违章电器或违规用电用火而造成的学校、 2 留学生及当事人自身生命财产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主要经济赔偿责任直至 法律责任。 四、退宿制度 1.退宿留学生,需交清有关费用,保持房间内外清洁和下水道畅通, 交还钥匙和其他公物,由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查验并签字后办理退宿手续。 2.因调换房间、毕业离校、退学等原因而滞留在房间内的物品,超过 规定期限而又未曾办理代为保管手续,视为无主物品。 3.因其他特殊原因须退宿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安全提示 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遇火灾应拨打火警电话 119,如遇危及人身 安全等情况应拨打报警电话 110,医疗救助可拨打 120。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国际交流中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