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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瑞清冠名教席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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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瑞清”冠名教席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复旦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校友谭瑞清先生捐资在 化学与材料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含但不限于化学系、高分子科 学系、材料科学系和先进材料实验室)以设立“瑞清”冠名教席的形 式助力化材学院人才队伍稳定、梯队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瑞清”冠名教席的遴选、审定与管理等工作恪守学校 与学院发展的使命与定位,依据学院高质量学科建设规划,坚持世界 一流学术与专业标准。 第二章 教席的设置与条件 第三条 “瑞清”冠名教席依照“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复 旦校训设置“博学” “笃志”“切问” “近思”4 类专项教席。 1. “博学”教席聚焦推动社会进步与全球合作、推扬在服务国家 民族复兴、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产业化进程等方面; 2. “笃志”教席聚焦推展国家级教学成果或在学界具有重要影响 的专著或教材、人才培养和立德树人等方面; 3. “切问”教席聚焦潜心科研且致力于解决国家战略重点领域问 题、突破国家发展所需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 4. “近思”教席聚焦加强基础原创性研究、培育前沿顶尖科研成 果,有国际重要影响科研成果产出等方面。 第四条 “瑞清”冠名教席候选人基本条件: 1 1.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奋发进取、做出突 出贡献;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符合如上基本条件外,“瑞清”冠名教席候选人还需具备如下条 件: “博学”教席(下列条件之一) : ※在推进学科交叉融合、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或将取得突出 成就; ※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国际合作方面做出或将做出独特贡献; ※在服务国家社会方面做出或将做出重大贡献。 “笃志”教席(下列条件之一) : ※获得或将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或出版学界具有重要影 响专著或教材; ※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或将取得重要成 就。 “切问”教席(下列条件之一) : ※致力于解决国家战略重点领域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在服务民族复兴方面做出或将做出重大贡献。 “近思” 教席(下列条件之一) : ※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或将取得重要的前沿国际顶尖成果; ※致力于解决本学科基础性问题并有原创性成果。 第五条 “瑞清”冠名教席依学科建设进程需要而设立,依资助 2 对象实际情况确定资助金额及时间。 第三章 奖项的管理 第六条 “瑞清”冠名教席的遴选、审定及管理设立管理委员会 和专家委员会。 第七条 管理委员会是“瑞清”冠名教席的最高决策机构,成员 由校友谭瑞清先生和化材学院人才工作领导成员组成。职责为: 1.审议、批准及完善本实施办法; 2.审核并批准教席的设立。 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化材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与服 务等。 第八条 专家委员会由化材学院学科与“双一流”建设领导成员 代表组成,提供讲席设立的学科专业意见。为保障捐赠资金效益及规 范,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和学校财务、审计、教师工作等部门负 责人参与。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获得教席资助者应遵守师德师风标准,坚守学术道德, 秉持科学精神,恪守科研诚信及复旦大学人事相关规定。如违反相关 规定及其他违背本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情况,管理委员会将决定停拨 其所获金额等。 第十条 本办法经管理委员会审核,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办法 的修订权和解释权在管理委员会。 3 2023 年 3 月修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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