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药大学奖助学金申请表.pdf
一方制药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第一章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方制药奖助学金”的评选与管 理,充分发挥其在我校助困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培养受助学生的 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激励他们自强自立、奋发有为,促进他们健康发 展、全面成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方制药奖助学金”为期五年,每年总额为 100000 元人民币。 “一方制药奖学金”每年每人奖励金额为 3000 元,每年奖 励 20 人; “一方制药助学金” 每年每人资助金额为 2000 元,每年资 助 20 人。 第二章 第三条 评选对象及申请条件 具有山西中医药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读三年 级以上临床、药学和管理相关专业的学生。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要求进步;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规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 制度,无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群众基础良好。 4. “一方制药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优异,各科成绩平均 75 分以上,单科不低于 70 分,当年获得学校单项三等或以上奖学金。 5. “一方制药助学金”要求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按时上课,无旷课、旷操等情况;本学年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 50%以 内;必须是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三章 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审 第五条 评选流程: 1. 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临床学院、药学院和健康服务与管理 学院的具体情况,确定指标。 2. 凡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填写《山西中医药大学奖助学金申请 审批表》,各学院审核汇总后将《山西中医药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 表》和相关材料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3. 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评审条件,提出奖励和资助建议名单。 4.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根据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建议名单进 行核实,并将核实后的情况通报资助管理中心。 5. 学校资助中心评审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审核获得奖励和资助 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 5 个工作日公示。 第四章 第六条 奖助学金的管理和发放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在每年上半年将该年度奖助学金 100000 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圆人民币))汇入我校账户,学校评审 结果通过银行汇款至获得奖助学金学生银行账户。 第七条 在享受一方制药奖助学金的学年中,学生有违反校纪校 规、不恰当消费等行为时,学校有权取消该生享受奖助学金资格。 第五章 第八条 附则 各学院、班级在一方制药奖助学金评审推荐过程中要坚 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执行推荐程序,防止不正之风,杜绝 弄虚作假行为,确保一方制药奖助学金获得者为学校优秀学生。弄虚 作假、徇私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 肃处理。 第九条 获奖助学金的学生应当主动与资助方以一定形式(如通 信、邮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汇报自己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十条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