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公示(2020年)-01-03报.xls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号 1 2 执法依据 案件名称 粤肇宁交罚[2020] 00001号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十一条第(二)项及《广东 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道路运政 粤肇宁交罚[2020] 00002号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六十一条第(二)项及《广 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 道路运政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高安市铭德汽运有限公司 91360983MA35Y8QT7K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 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高安市隆恒物流有限公司 91360983MA3805RQ84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 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 门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广宁县交通运输局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1000元 广宁县人民政府 或肇庆市交通运 输局 1000元 广宁县人民政府 或肇庆市交通运 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