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双创团队申报条件.doc
双创团队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团队由 1 名领军人才、2 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 员均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引进到我省,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 职称(高端软件和服务外包领域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 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 A 类专 家或 2000 年 1 月 1 日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196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院士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1950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有 5 年以 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 2 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 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引 进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 3 年。 2.对全职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层次较高,预期有非常突 出的创新创业成效)申报省双创团队的,年龄上限可破格,各设 区市团队破格申报数不超过 2 个。团队原则上至少配有 1 名 35 周岁以下(1985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青年人才。 3.团队领军人才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院 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人才 工程入选者(不含青年项目)、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 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 计划”“973 计划”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 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 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 科技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国家科技部创新创 业人才推进计划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列 前 2 名)、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列前 2 名)、省级以上重 点实验室主要骨干(列前 3 名) 。 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国家或 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专项主要承担人(列前 3 名),战略性新 兴产业领域国家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主要骨干(列前 3 名),省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核心骨干(列前 2 名)。 高端软件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省软件、互联网 专项重大项目主要承担人(列前 3 名),省软件企业技术中心、 省企业联合研发创新中心核心骨干(均列前 3 名),“i 创杯”互联 网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以上项目主要负责人,江苏省互联网风云 /新锐企业负责人或风云/新锐人物获得者。 服务外包类团队领军人才申报人选,还可以是中国服务外包 杰出人物奖、省服务外包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5.申报企业须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税务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由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双创人才”、省“333 工程”培 养对象、“科技企业家”、“产业教授”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 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 业,或通过省级以上软件企业团体标准符合性评估;③拥有企业 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 站、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企业创 新平台;④获得过省以上部门或市、县(市、区)、园区引才计 划资助 30 万元以上的企业。 6.团队所在申报单位应自 2017 年以来(截止到 2020 年 5 月 20 日),获得各类别相对应的江苏省主管部门 300 万元以上无 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或获得国家专项资金 项目单项 500 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或团队领军人才 领衔的团队 2017-2019 年获得所在地区引才计划单项 300 万元 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地方引才计划单项支持截至 2019 年底实际拨付至少 100 万元)。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 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 15 名) ,如立项时是非主要参与人、 项目实施中转为主要参与人的,申报时须提供立项部门同意变更 的书面文件,并加盖部门公章(立项部门内设处室出具无效)。 7.团队成员从到江苏工作次月起,申报单位给予其薪酬月 均不少于 1 万元,事业单位可放宽至 8000 元,以申报单位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薪酬发放证明(全职人才提供银行流 水,非全职人才提供工资发放单或银行流水)为准,且入选后须 连续提供不少于 3 年的上述证明材料;或在申报企业的实收资本 中团队成员货币出资 100 万元以上。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团 队成员薪酬不得降低或实际货币出资金额不得减少(申领经费时 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8.获得过省“双创团队”资助的人才及企业,不得申报;在 我省获得过国家重大人才工程 A 类、省“双创人才”、省“双创博 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退 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二、分类条件 各类团队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 件。 1.科技类团队应当聚焦我省科技创新前瞻领域,注重关键 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和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2.战略性新兴产业类团队项目及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方向 须符合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要求,团队领军人才或团队所在 企业承担过国家及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 3.教育类团队须依托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江苏高校优 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或“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在国 内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果。团队成员须全 职全时在申报单位工作,原则上要求进编。 4.高端软件类团队领军人才项目及其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 方向须符合我省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团队领军人才或团队所 在企业承担过国家和我省软件产业专项。 5.现代农业类团队所在企业须是国家级或省级农业产业化 重点龙头企业。 6.服务外包类团队所在企业须已承接高端服务外包业务, 主要包括:软件研发、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工业(工程)设计、 动漫创意、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检验检测等。 7.卫生类团队应以预防、治疗重大疾病为主攻方向,以省 级以上重点专(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中心(高技术平 台)为依托,能够提升我省医学科技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具有 显著社会效益。团队成员须全职全时在申报单位工作,原则上要 求进编。 8.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领衔申报团队,科研方向应 属于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领域,已获地方或部门 300 万元以上无偿项目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一般不 超过 80 周岁(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名录见苏人才办〔2014〕 3 号文),已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 10 天,且入选后每年累 计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 1 个月(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 。